西测测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7-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测测试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西
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2,153,000.00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不含税)72,972,240.00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30,363,075.7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8,817,684.2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2年7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2】37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
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西测测试西安总部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21,328.44 21,328.44
2 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 5,344.50 4,810.05
3 西测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16.25 3,916.25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0,589.19 40,054.74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
建项目”。
1、“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使用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资金金额 (不含利息)
成都检测基地购置
4,810.05 615.56 4,194.49
设备扩建项目
2、变更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序号 事项 变更/调整前 变更/调整后
成都高新区(西区)新航
1 实施地点 成都高新区百川路9号
路18号106栋
2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2023年7月26日 2024年3月31日
3、变更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原因
(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和项
目延期,是基于公司战略调整所需,原实施地址已不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因此,拟将募投项目“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高新
区百川路9号”调整至“成都高新区(西区)新航路18号106栋”。
(2)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公司谨慎、适度
调整“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因此,拟将“成都检测基地
购置设备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7月26日”调整延期
2
至2024年3月31日。
四、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的
实施地点由“成都高新区百川路9号”调整至“成都高新区(西区)新航路18号106
栋”,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7月26日”调整延长
至“2024年3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和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事
项是经过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是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鑫军 葛文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