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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利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0-24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3-036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克
飞、余人麟、余亚军、马名海、万敏、张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冉光和、宋宗宇、商华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
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人数的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冉光和、
宋宗宇、商华军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商

华军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克飞先生,出生于 1962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3 年 8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国营华光仪器厂工程师,1987 年 11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中国北方光学电子总公司经营部经理,1997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美利信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9 年 4 月至今任香港美利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6 月至今任珠
海美利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湖北同发
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爱尔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 年 11 月至今任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
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余克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451,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8%,且为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余克飞先生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赛春的配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
余亚军、董事余人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余克飞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人麟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北人集团第四印刷机械厂助理工程师,
199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美利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湖北同发机电有限公司经理,2003 年 4 月至今任湖
北同发机电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爱尔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
事、经理,2008 年 11 月至今任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2011 年 2 月
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人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11,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余人麟先生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克飞、总经理余亚军为兄弟关系。除上述关系外,
余人麟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余亚军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湖北省英山县金铺中学教师,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干部,1994 年 1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北京地拓科贸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北京美利信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亚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11,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通过“中信
建投股管家美利信创业板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余亚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克飞、董事余人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
关系外,余亚军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名海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东风汽车公司化油器厂
机电科技术员、工程师、技术组组长、化油器厂现场技术科负责人、质管科副科
长、总调室副主任、设备管理室主任、东风科技制动系统公司压铸分厂副厂长,

2003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重庆大江美利信压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名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49%,通过“中信建投股管家美利信创业板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名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敏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历任重庆大江美利信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部
部长、质量部部长、压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重庆大江美利信压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珠海美利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职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
2023 年 4 月至今任东莞美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美
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万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投股管家美利信创

业板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万敏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力先生,出生于 1989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
级经理,2017 年 7 月起历任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
现任股权投资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冉光和先生,出生于 1955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2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教授、博导,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重庆大
学贸易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导,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11 月

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1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
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重庆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目前,冉光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冉光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宗宇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二级教授。1990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2000 年 5 月至今历任重庆大学贸易及法律学院讲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国家公派澳大利亚 DEAKIN

UNIVERSITY 访问学者,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
庭庭长助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
今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宋宗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宗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商华军先生,出生于 1977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项目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副主任),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重庆冠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冠达世纪游
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1 月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商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商华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