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0-16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3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
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5 万股,回购价格
30.80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257.6643 万股 变更为
6,252.7143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6,257.6643 万元变更为 6,252.7143 万元。
上 述 事 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 同时携
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 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 证券事
务部
(2)申报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 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