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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立方: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0-16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3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

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5 万股,回购价格

30.80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257.6643 万股 变更为

6,252.7143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6,257.6643 万元变更为 6,252.7143 万元。

    上 述 事 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 同时携

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 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 证券事

务部

    (2)申报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 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