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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思: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审慎表决,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
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
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供投资
者查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263.3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
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总经理工作细则》,结合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结合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
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结合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内部审计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结合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