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兵)2023-10-27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兵为珠
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
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
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
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非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
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
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