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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8-28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3-011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小明先生、王学钊先生、林珊女
士和刘磊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德长先生、杜丽燕女士和李辉志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上述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分别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
票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
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义务与职责。
    (二)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
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杜丽
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述提名已经取得董事会候选人的同意。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小明: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
市高层次人才。1989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历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研究室副主
任、副所长、党委委员、所长;1989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广州良源贸
易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1998 年 1 月至今,任广
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董事;1998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金诚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999 年 10 月至今,任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1 月至今,历任广
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9 年 4 月至今,任广州金
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6 月至今,任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新莱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2017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1998 年 5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广州新莱福磁电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小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新莱福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6,88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62%;
通过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95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1%;
通过宁波君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4,795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05%;通过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1;通过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 195,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9%。汪小明先生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副总经理汪晓阳为兄弟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小明先生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1
  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或占公司总股本共计
0.00%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汪小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王学钊: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产业高端人才、广东工业大学轻
工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电子陶瓷材料、新型功能材料
研发与企业管理。1986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检测工程师;
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广东南方美术馆有限公司董事;199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历任公司压敏电阻厂厂长、监事、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学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新莱福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75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7%;
通过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09,8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0%;
通过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00%;通过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 81,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8%。王学钊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学钊先生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学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林珊: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1 月,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1
年 1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广州良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 年 1 月
至今,任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 11 月至今,任广州易上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1998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新莱福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643,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
通过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79,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6%;
通过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00%;通过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 158,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5%。林珊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珊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林珊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刘磊:男,1973 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6 年 1 月至今,任骏材磁业有限公司、骏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 12 月至今,任世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2 月至今,任磁石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4 年 5 月至今,任东莞中世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 INA Living Ltd 董事长;2013 年 1 月至今,任 AIC Group Ltd 董事
长;2013 年 4 月至今,任 AIC Engineering Ltd 董事长;2014 年 11 月至今,任
骏材(深圳)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骏材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 7,48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4%。刘磊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磊先生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刘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德长: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薄膜技术、
材料安全与失效分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6 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
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德
珑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正德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2 月至今任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
至今任中山康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惠州市华达通
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德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德长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德长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曾德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杜丽燕: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项目
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历任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投资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任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杜丽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杜丽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丽燕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杜丽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李辉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专职法务;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法律事务室主任;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广东
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深
圳分所主任律师;201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
    李辉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辉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辉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辉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