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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3-025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7,174 户,限售股份数量为 1,309,38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7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新
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
46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30,723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 78,692,167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104,922,89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1,537,645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7.7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3,385,24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8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309,38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47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
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309,380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9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
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1,309,3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47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174 户。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数量占    本次解除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份数
  限售股类型
                      (股)         总股本比例       份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309,380          1.2479%         1,309,380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
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1,538,645     77.7129      0        1,309,380   80,229,265     76.465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8,692,167     75.0000      0              0     78,692,167     75.0000

     首发后限售股     1,309,380     1.2479       0        1,309,380       0          0.0000

     首发后可出借
                      1,536,098     1.4640       0              0      1,536,098     1.4640
     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1,000        0.0010       0              0       1,000        0.00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84,245     22.2871   1,309,380         0     24,693,625     23.5350

三、总股本           104,922,890   100.0000      -              -     104,922,890   100.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11 月 27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
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
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