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2,72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7,020.00 万 元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2,720.00 万股增加至 17,020.00 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就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增加事宜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09 号)。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
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信音电
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将《信音电子(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首次向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首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00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在深圳证
业板上市。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1702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
【】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下: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2023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批准的发行股数为【】万股。 会”)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股票时,经批准的发行股数为 43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020 万
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过,并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章程与现行国家
板挂牌上市完成后实施。公司章程与现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以现行国家有
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以现行国家有关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规范性文件为准。
件为准。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
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