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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熵基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11-11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3,603 股,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企业微信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
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
规等相关安排。监事会对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5,620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
公司作废。
    在 2022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有 4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D-不合格”,
其当年对应合计 14,235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或全
部限制性股票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748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53,603 股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自动放弃全部或部分
股份,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
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53,603 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七、备查文件
   1、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