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9-27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
励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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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门槛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10% 8%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1% 17%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33% 26%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A≥Am M=100%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增长
An≤A<Am M=80%
率(A)
A<An M=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优秀/良好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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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
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
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申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可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较大的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的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须
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3、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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