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元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宠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天元 宠物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2 号),天元宠物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天元宠物总股本为 67,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天元宠物 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8,661,222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338,77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天元宠物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 量为 1,161,22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29%,限售期为自天元宠物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限售期届 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天元宠物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 1 股利或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天元宠物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 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61,222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61,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4,575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总股本的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数(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161,222 1.29% 1,161,222 -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 68,661,222 76.29 -1,161,222 67,500,000 75.00 股份 2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其中:首发后限 1,161,222 1.29 -1,161,222 - - 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 67,500,000 75.00 - 67,5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 21,338,778 23.71 1,161,222 22,500,000 25.00 股份 三、总股本 90,000,000 100.00 - 90,00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4 日作为股权登 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