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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华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473户,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44,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03%,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5.00万股,于2023年5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04,2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4,705,51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23.709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9,494,4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76.29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344,489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290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1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344,48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总量的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
追加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44,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0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47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344,489          1.2903%          1,344,489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494,489    76.2903%       -1,344,489        78,150,000     75.00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8,150,000    75.0000%           -             78,150,000     75.0000%

        首发后限售股   1,344,489      1.2903%       -1,344,489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05,511    23.7097%       +1,344,489        26,050,000     25.0000%

三、总股本             104,200,000   100.0000%          -            104,20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