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12-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亚华电子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亚华电子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耿玉泉、耿斌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
要进行合理估计,公司 2024 年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发
生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2,000.00 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耿斌
发生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000.00 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耿玉泉、耿斌尚需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4 年预计 2023 年 1 月-
关 联交易类 关 联交易内 关 联交易定价原
关 联人 额 度(含 11 月已发生
别 容 则
税) 金 额(含税)
深圳中亚华信 科
承租办公室 按市场定价原则 43.20 38.30
技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租
耿斌 承租办公室 按市场定价原则 15.60 14.30
入资产
小计 58.80 52.60
注:2023年1月-11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 司名称 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1944607K
法 定代表人 耿玉泉
注 册资本 2160 万人民币
成 立日期 2014-08-28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住所
秘书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环保设备技术开发;生物技术开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租赁;教育培
经 营范围
训咨询。(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产 53,012,092.84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52,981,011.86
据
( 单位:元) 2023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 0.00
2023 年 1-9 月净利润 -1,073,007.15
与 公司的关联关系 系公司控股股东,法人耿玉泉、实控人耿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 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二)耿斌
耿斌先生,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住
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北京银邮光电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人员;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历任亚华有限供应部、销
售部员工;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耿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耿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租赁政策,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按照
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向关联方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和耿斌租赁
房屋,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
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租赁协议,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
款将在租赁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
常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亚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其实
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亚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与公司控股
股 东 深 圳 中 亚 华 信 科 技 有限 公 司发 生 房屋 租 赁关 联 交 易总 额 不超 过人民币
432,000.00 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耿斌发生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6,000.00 元。关联董事耿玉泉、耿斌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
公司、耿玉泉、耿斌尚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亚华电子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该项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耿玉泉、耿斌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飞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