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0-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
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凯格精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9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46.3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8,02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96.58 万
元。2022 年 8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GZAA30194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835.48 23,835.48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11,975.19 11,975.19
工艺及产品展示中心项目 5,476.85 5,476.8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计 51,287.52 51,287.52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8,02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81,996.58 万元,扣除承诺投资项目投资额后,超募资金金额为
30,709.06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9,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 9,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200 万元超募
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2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凯格精机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凯格精机本次使用 9,2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