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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3-08-09  

                                                    股票简称:蓝箭电子                                     股票代码:30134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FOSHAN BLUE ROCKET ELECTRONICS CO.,LTD.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4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二零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
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网(www.stcn.com)、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中证网(www.cs.com.cn)、
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
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
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本公司上市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
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4,742.163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C39),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
                                      2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01 倍。

     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T-4 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4日股票    2022年扣非    2022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元   前EPS(元/    非后EPS      市盈率-扣非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元/股)    前(2022年) (2022年)
600584.SH   长电科技        34.30       1.8080       1.5836           18.97        21.66
002079.SZ   苏州固锝        12.68       0.4590       0.2762           27.62        45.91
002185.SZ   华天科技         9.67       0.2353       0.0824           41.10       117.35
002156.SZ   通富微电        23.91       0.3317       0.2357           72.07       101.46
300671.SZ   富满微          38.57       -0.7931      -0.9523         -48.63        -40.50
688689.SH   银河微电        26.02       0.6701       0.4922           38.83        52.87
688216.SH   气派科技        26.54       -0.5511      -0.6992         -48.16        -37.96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39.72        40.15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3:富满微和气派科技2022年未盈利,华天科技和通富微电2022年扣非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
 极端值,因此未纳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8.0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5.2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
 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6.01 倍,超出幅度为 53.54%,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0.15
 倍,超出幅度为 37.7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
 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
 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
 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
                                         2
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
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
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
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4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1,999.44 万元(不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00.56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
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
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
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
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
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在技术水平、产品结构、收入规模等方面与行业龙头厂商存在较大差
距,且部分产品替代性较高的风险

    从技术水平的角度对比,公司目前以传统封装技术为主,主要封装系列包括 SOT、
TO、SOP 等,该系列以传统封测技术为主;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目前掌握的先进
封装技术较少,而同行业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等龙头封测厂商在先进封装
领域拥有 FC、BGA、WLCSP、SIP 等多项先进封装技术。龙头厂商在先进封装技术
领域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与龙头厂商在先进封装领域的技术水平存在较
大差距。

    从产品结构的角度对比,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集中于分立器件的三极管、二极
管和场效应管三大类产品;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主要为电源管理产品,以模拟电路产品
为主,逐步涉足数字电路产品领域;同时龙头封测厂商如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
微电等拥有的产品类型覆盖数字电路、模拟电路等多个领域,除传统封装系列外,还
涉足 BGA、SIP、WLCSP 等多个先进封装系列。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型及
结构,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对下游市场变化和行业变化引起的风险抵抗能力较弱。

                                     2
    从业务规模的角度对比,公司业务规模、资本实力等方面与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
差距较大,公司收入和净利润规模较小,若未来发行人产品市场发生变化或者毛利率
下滑较大,将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对比,在技术水平、产品结构、收入规模等方面存
在较大差距,一方面公司若不能保持传统封装的工艺技术优势,未能在先进封装技术
领域有所突破,未能在产品类型和结构上继续丰富,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风险,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目前自有品牌产品以三极管、
二极管和场效应管为主,部分产品标准化及通用性程度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
产品竞争力较弱。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升级将新材料、新技术应用于上述通用产品,
实现产品升级,相关产品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7,136.49 万元、73,587.41 万元和 75,163.36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324.51 万元、
7,209.04 万元和 6,540.05 万元。2022 年初以来,部分下游市场领域需求不足,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随着上游晶圆制造领域技术不断革新、下游消费市场对于低功耗、小型化器件需
求不断增长,市场对半导体封测厂商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创新持续性等要求不断
提升,若公司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封测服务和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半导体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半导体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具有周期
性特征。半导体封测行业受下游半导体市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其经营
业绩也往往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据新材料在线数据显示,预计 2021-2025 年中国半导
体封测市场规模从 2,900 亿元增长至 4,90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4.01%。受全球半
导体供应链失衡影响,2020 年以来国内半导体封测市场景气度不断提升,2021 年行
业景气度维持高位运行,2022 年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市场景气度有所波动。如果未
来半导体行业景气度下滑,导致半导体封测市场需求减少,将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
影响。




                                     2
(四)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97%、23.11%和 19.63%,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其中,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4.49%、
23.82%和 19.94%,公司自有品牌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封测服
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5.68%、22.43%和 19.35%,公司封测服务产品毛利率逐年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产品结构、市场竞争及商务谈判情况等因素。公
司产品的品种繁多,不同产品的性能、用途以及成本、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未
来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不利因素的影响,将导
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或持续下降的风险。以 2022 年经营业绩为例,假设
其他因素不变,若公司自有品牌产品毛利率下降 1%、2%、3%,则主营业务毛利率
将分别下降 0.80%、1.25%、1.71%;若公司封测服务产品毛利率下降 1%、2%、3%,
则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0.89%、1.44%、1.98%,由此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
不利影响。

(五)先进封装收入占比较少,技术研发压力较大的风险

    目前半导体封测行业正在经历从传统封装向先进封装的转型。封测技术需要紧跟
市场需求,芯片设计、晶圆制造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及下游对于小型化、低功耗器件持
续增长的需求,对封测技术研发不断提出新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传统封装产品,先进封装系列主要包括
DFN/PDFN/QFN、TSOT 和 SIP,相关封装系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8%、14.34%和 19.49%,占比较少。公司虽然在封装技术、封装工艺上拥有一定研
发经验,先进封装收入增长及占比提升明显,但在先进封装技术研发方向上仍需储备
大量人才,有待进一步拓展先进封装技术覆盖范围。

    若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顺应市场先进封装技术的变化及不断提高的工
艺标准,公司将面临无法持续满足下游领域对于产品技术升级的需求,技术研发压力
较大,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六)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风险

    半导体产品价格受技术发展、行业竞争状况、行业周期性以及下游需求变动等多
种因素影响。短期来看,市场需求和供应将成为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当市场需
求快速增长,但供给不足时,产品售价将波动上升;随着行业产能持续释放,市场需

                                    2
求逐步放缓,产品销售价格将出现波动下降的趋势。长期来看,技术发展和行业竞争
状况将成为产品价格波动主要因素,运用新技术的产品由于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厂商
较少,产品销售价格将保持较高水平;随着技术成熟度不断提升,产品销售价格将呈
现波动下降的趋势。

    公司面对半导体行业产品价格变动特点,虽然已逐步通过扩大优势产品产能,不
断优化产品结构、开展技术创新、开发各类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等多种方式予以应
对,确保公司能够保持长期合理的利润水平。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采取有效措施,
降低产品成本、开发高端产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公司可能难以有效应对产品价格
下降的风险,将导致整体利润水平降低。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共同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持股 21.11%、
13.14%、10.07%,上述三人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上
述协议到期后 2019 年 2 月 21 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三人均在公司每
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中保持一致意见,如各方经充分协商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以
王成名的意见作为一致意见进行表决,一致行动的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期间
如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期限在公司发行上
市后的 36 个月内届满的情形下,则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自动延长至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止。本次发行前,上述三人合计可支配股份表决
权的比例为 44.32%,本次股票发行后,上述三人合计可支配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33.24%,持股比例较低。

    虽然实际控制人对于一致行动协议期满后已作出续签承诺,但如果《一致行动协
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履行或到期后出现未能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的不可抗力
情形,或出现其他股东增持股份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股权进一步
分散,进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出现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可能会影响公
司现有控制权的稳定,从而对公司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年龄偏大,自公司设立以来,
公司实际控制人均能够实际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并能够正常履行实际控制人义
务,但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影响其履行公司决策权和控制权的不利情形,公司存在控
制权稳定性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
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048 号),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如
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72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蓝箭电子”,证券代码“301348”;
本次公开发行中的 47,421,63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12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

       (三)股票简称:蓝箭电子

       (四)股票代码:30134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0,0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7,421,633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2,578,367 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
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 2,578,36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股)

                                        12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股)
                        王成名                31,669,430   15.83%   2026 年 8 月 10 日
                        陈湛伦                19,716,218   9.86%    2026 年 8 月 10 日
             深圳市银圣宇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19,519,430   9.76%    2024 年 8 月 10 日
                         合伙)
                         张顺                 15,107,565   7.55%    2026 年 8 月 10 日
                         舒程                  8,751,502   4.38%    2024 年 8 月 10 日
             广东比邻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8,082,902   4.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蓝芯咨询管理企业(有限
                                               2,500,000   1.25%    2024 年 8 月 10 日
                         合伙)
             深圳前海箭入佳境咨询管理企业
                                               2,500,000   1.25%    2024 年 8 月 10 日
                     (有限合伙)
                        赵秀珍                 1,958,549   0.98%    2024 年 8 月 10 日
                        范小宁                 1,890,155   0.95%    2024 年 8 月 10 日
                        吴显辉                 1,880,207   0.94%    2024 年 8 月 10 日
                        卢成炎                 1,850,363   0.93%    2024 年 8 月 10 日
                        曾周洁                 1,732,850   0.87%    2024 年 8 月 10 日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倪小忠                 1,585,492   0.79%    2024 年 8 月 10 日
  股份
                        曾思红                 1,566,839   0.78%    2024 年 8 月 10 日
                        袁凤江                 1,555,648   0.78%    2024 年 8 月 10 日
                        罗茂明                 1,417,617   0.71%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杨全忠                 1,369,119   0.68%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鹏                  1,305,699   0.65%    2024 年 8 月 10 日
                        舒宜新                 1,218,653   0.61%    2024 年 8 月 10 日
                        严向阳                 1,193,782   0.60%    2024 年 8 月 10 日
                        赖志雄                 1,119,171   0.56%    2024 年 8 月 10 日
                        张国光                 1,033,368   0.52%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永新                  951,295    0.48%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黄春华                  753,575    0.38%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丽                   727,461    0.36%    2024 年 8 月 10 日
                        刘子源                  708,808    0.35%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惠红                  671,503    0.34%    2024 年 8 月 10 日
                         许慧                   667,772    0.33%    2024 年 8 月 10 日


                                        12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股)
            郑春扬           596,891   0.30%   2024 年 8 月 10 日
            雒继军           579,482   0.29%   2024 年 8 月 10 日
            姚剑锋           520,415   0.26%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杨杏联           512,953   0.26%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冬平           507,979   0.25%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岚萍           503,627   0.25%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逸晞           378,653   0.19%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晓凤           373,057   0.19%   2024 年 8 月 10 日
            韩诗若           373,057   0.19%   2024 年 8 月 10 日
            周建楹           373,057   0.19%   2024 年 8 月 10 日
            谭大方           364,974   0.18%   2024 年 8 月 10 日
            林凤棣           354,404   0.18%   2024 年 8 月 10 日
            赵惠英           335,751   0.17%   2024 年 8 月 10 日
             肖飞            333,886   0.17%   2024 年 8 月 10 日
            任志坚           330,155   0.17%   2024 年 8 月 10 日
             徐力            295,337   0.15%   2024 年 8 月 10 日
            夏粤春           287,254   0.14%   2024 年 8 月 10 日
            刘晓荣           287,254   0.14%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云川           279,793   0.14%   2024 年 8 月 10 日
             谭杰            251,813   0.13%   2024 年 8 月 10 日
            袁秀珍           248,083   0.12%   2024 年 8 月 10 日
            欧得忠           242,487   0.12%   2024 年 8 月 10 日
            冯海兵           242,487   0.12%   2024 年 8 月 10 日
            王光明           236,891   0.12%   2024 年 8 月 10 日
            蔡世芳           236,891   0.12%   2024 年 8 月 10 日
             刘翊            229,430   0.11%   2024 年 8 月 10 日
            谭瑞云           223,834   0.11%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丽梅           223,834   0.11%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黄荣华           221,969   0.11%   2024 年 8 月 10 日
            徐继武           221,969   0.11%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勇涛           205,181   0.10%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杨玉英           193,990   0.10%   2024 年 8 月 10 日
                      12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股)
            袁秀贞           186,528   0.09%   2024 年 8 月 10 日
            曹石彬           182,798   0.09%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李树根           149,223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余卓辉           149,223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陆理光           149,223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曾威            145,492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肖云宽           145,492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庄雪芬           139,896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梅胜雄           139,896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潘美连           139,896   0.07%   2024 年 8 月 10 日
            卢瑞萍           117,513   0.06%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黎乃柱           117,513   0.06%   2024 年 8 月 10 日
            岑凤琼           117,513   0.06%   2024 年 8 月 10 日
            汤卓平           108,187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刘满成           108,187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杨桂芬           108,187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仇笑颜           108,187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布倩茹           108,187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杨旭海           100,000   0.05%   2026 年 8 月 10 日
            叶瑞玲            96,528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黄戈             93,264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冯宝麒            90,000   0.05%   2024 年 8 月 10 日
            梁惠贞            89,534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黄帼智            89,534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谭齐裕            89,534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廖淑怡            89,534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刘永胜            83,938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黄伟             83,938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徐程飞            74,611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关笑金            74,611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赖炎霞            74,611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赵丽宁            74,611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12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股)
                        李亚红                 72,746      0.04%   2024 年 8 月 10 日
                        严尾玉                 63,420      0.03%   2024 年 8 月 10 日
                        庞学景                 55,959      0.03%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锋                  55,959      0.03%   2024 年 8 月 10 日
                        邱焕枢                 55,959      0.03%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祺                  55,959      0.03%   2024 年 8 月 10 日
                        肖志华                 55,959      0.03%   2024 年 8 月 10 日
                        霍爱莲                 45,492      0.02%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伟成                 37,306      0.02%   2024 年 8 月 10 日
                        殷红梅                 37,306      0.02%   2024 年 8 月 10 日
                        梁浩民                 37,306      0.02%   2024 年 8 月 10 日
                        周昌喜                 37,306      0.02%   2024 年 8 月 10 日
                         林辉                  27,979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钟文静                 27,979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黄志强                 27,979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孔寸平                 27,979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麦炎霞                 27,979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曾赛莲                 18,653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陈春兰                 18,653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罗炳生                 14,922      0.01%   2024 年 8 月 10 日
                         小计              150,000,000   75.00%                     -
                网下发行股份-无限售         23,171,633    11.59%   2023 年 8 月 10 日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           2,578,367     1.29%   2024 年 2 月 10 日
 网下发行          网上发行股份             24,250,000    12.13%   2023 年 8 月 10 日
   股份
                         小计               50,000,000   25.00%                     -
                合计                       200,000,000   1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12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二章 2.1.2 中规定的第(一)条: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的孰低者)分别为 7,209.04 万元和 6,540.05 万元,最近 2 年累计归属于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49.09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财务指标。




                                     12
                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oshan Blue Rocket Electronics Co.,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成名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8年12月3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6月29日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
                        设计、制造、销售:半导体及其相关产品,LED及应用产品,光伏产品,
经营范围:              其它电子电气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为半导体行业及下游领域提供分立器
主营业务:
                        件和集成电路产品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邮政编码:              528051
联系电话:              0757-63313388
传真号码:              0757-63313400
公司网址:              http://www.fsbrec.com
电子信箱:              lanjian@fsbrec.com
董事会秘书:            张国光
负责人联系电话:        0757-63313388-8116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
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发行在外的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占发行前总 持有债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券情况
  1   王成名 董事长 2021.5-2024.5 31,669,430                 - 31,669,430     21.11%   无
  2   陈湛伦     董事   2021.5-2024.5 19,716,218             - 19,716,218     13.14%   无
             董事、副
  3      张顺         2021.5-2024.5 15,107,565               - 15,107,565     10.07%   无
             总经理
             董事、总
  4   袁凤江          2021.5-2024.5 1,555,648          600,000    2,155,648   1.44%    无
               经理

                                                27
              董事、副
  5    赵秀珍 总经理、 2021.5-2024.5      1,958,549        200,000      2,158,549     1.44%       无
              财务总监
              副总经
  6    张国光 理、董事 2021.5-2024.5      1,033,368        300,000      1,333,368     0.89%       无
              会秘书
              监事会主
  7    李永新          2021.5-2024.5        951,295        150,000      1,101,295     0.73%       无
                席
  8     许慧      监事    2021.5-2024.5     667,772         50,000       717,772      0.48%       无
                职工代表
  9     张婷             2021.5-2024.5              -      100,000       100,000      0.07%       无
                  监事
 10     许红      董事    2021.5-2024.5             - 5,465,440.4 5,465,440.4         3.64%       无
 11 易楠钦        董事    2021.5-2024.5             -              -            -            -    无
 12 付国章 独立董事 2021.5-2024.5                   -              -            -            -    无
 13 任振川 独立董事 2021.5-2024.5                   -              -            -            -    无
 14     李斌 独立董事 2021.5-2024.5                 -              -            -            -    无
 15 林建生 独立董事 2021.5-2024.5                   -              -            -            -    无
注1:袁凤江通过蓝芯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600,000股股份;
注2:赵秀珍通过箭入佳境间接持有发行人200,000股股份;
注3:张国光通过蓝芯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300,000股股份;
注4:李永新通过蓝芯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150,000股股份;
注5:许慧通过箭入佳境间接持有发行人50,000股股份;
注6:张婷通过蓝芯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100,000股股份;
注7:许红通过银圣宇间接持有发行人5,465,440.4股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成名、陈湛伦、张顺三人本次发行前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4.32%的股份,
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
                                                        是否拥有       持有公司     持股         股份是
序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境外永久       股份数量     比例         否质押
                                                        居留权         (股)       (%)        或争议
 1      王成名     中国    62042219441127xxxx             否           31,669,430    21.11         否
 2      陈湛伦     中国    44060119490810xxxx             否           19,716,218    13.14         否
 3       张顺      中国    44060119581226xxxx             否           15,107,565    10.07         否
                             合计                                      66,493,213    44.32         -

       王成名、陈湛伦、张顺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成名,男,汉族,194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北京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技术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

                                               27
津贴专家。1982 年获得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颁发的“电子工业部科技成果一
等奖”,1985 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等奖”,浙江省科委优秀成果奖,佛山市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1970 年 8 月至 1984 年 4 月任甘肃秦安国营 871 厂总工办副主任;1984 年 4 月至
1990 年 4 月任浙江绍兴国营天光电工厂绍兴分厂生产经营办主任;1990 年 5 月
至 1998 年 11 月任无线电四厂副厂长、厂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蓝箭
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蓝箭有限董事长;2012 年 7
月至今任蓝箭电子董事长。

    陈湛伦,男,汉族,1949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华南理工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7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无线电四厂技术员、主管技术员、MOS 集成电路试制组组长、前
工序车间主任、后工序车间主任、整机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蓝箭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
任蓝箭有限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蓝箭有限董事、
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蓝箭电子董事、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蓝箭电子副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蓝箭电子董事。

    张顺,女,汉族,1958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山大学半导体物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0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佛山市无线电六厂技术员,无线电四厂技术员、试制组组长、车间副主
任、车间主任、副厂长;199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蓝箭有限董事、副总经
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蓝箭电子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蓝箭电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蓝箭电子董事、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王成名、陈湛伦、张顺三人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4.32%的股份。
王成名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陈湛伦、张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近三年来,陈湛伦、张顺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一直与王成名
保持一致。王成名、陈湛伦、张顺三人为公司决策核心,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具有重要影响,共同控制公司。



                                     27
    为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王成名、陈湛伦、张顺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三人均在公司每次董事会、股
东大会表决中保持一致意见。2019 年 2 月 21 日,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在前述
协议到期后,就一致行动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2019 年的《一致行动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自协议生效后,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应当在公司每次董事会会议或
每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一致行动进行充分协商,并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
见。如各方经充分协商未能形成一致意见,陈湛伦、张顺同意,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表决中,同王成名的表决意见相一致,以王成名的意见作为一致意见进
行表决。

    (2)一致行动的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期间如公司完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在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期限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 36 个
月内届满的情形下,则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自动延长至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止。

    该《一致行动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王成名、陈湛伦、
张顺在公司的管理、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且在本次公开发行
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且有效存在的,三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没有出
现变化。

    综上,近三年来王成名、陈湛伦、张顺三人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公司控制权稳定。

(二)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27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及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的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通过
回购的方式按照最终回购价格 3.83 元/股向原股东回购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33%)作为库存股对骨干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佛山市
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以蓝芯咨询、箭入佳境两个
有限合伙企业为持股平台进行激励股权的管理,激励对象作为持股平台合伙人持
有平台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股份的授予价格为 3.12 元/股。激励对象成为持股平台
的有限合伙人并向合伙企业实缴出资,由合伙企业以 3.12 元/股的价格受让激励
股份,从而实现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激励股份设定了一定的业绩考核指
标,分三年进行考核和解锁。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佛
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对原激励方案中设定
                                   27
 的锁定期及相应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解除,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股份全部解锁,
 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蓝芯咨询、箭入佳境两个有限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蓝芯咨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蓝芯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J6843Q
          出资总额                                   78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蓝芯咨询出资结构如下:
                                            占合伙企
         合伙人      持股份额    认缴出资
序号                                        业权益比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身份
           姓名      (万元)    额(万元)
                                            例(%)
 1        徐力           12.00      37.44          4.80   普通合伙人           部门经理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
 2       袁凤江          60.00     187.20      24.00      有限合伙人
                                                                                 术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       张国光          30.00      93.60      12.00      有限合伙人     核心技术人员、副总工
                                                                           程师、研发部部长
 4        王皓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总经理助理
                                                                         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
 5       雒继军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新产品开发室主任
                                                                             监事会主席、
 6       李永新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工会副主席
 7        江超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8       姚剑锋          12.00      37.44          4.80   有限合伙人     研发部工程技术研发中
                                                                               心副主任
                                                                         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
 9        张婷           10.00      31.20          4.00   有限合伙人     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
                                                                                 部经理
10       邱焕枢          10.00      31.20          4.0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
11       金宏伟           9.00      28.08          3.60   有限合伙人           经理助理
                                              27
                                              占合伙企
         合伙人      持股份额      认缴出资
序号                                          业权益比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身份
           姓名      (万元)      额(万元)
                                              例(%)
 12       陈祺             9.00       28.08           3.6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助理
 13      陆伟华            9.00       28.08           3.6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4      张亮亮            6.00       18.72           2.4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5      赖志雄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副厂长
 16      刘瑞心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17       陶柳             4.00       12.48           1.6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副厂长
 18      岑启觉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19      王光明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副厂长
 20      李伟光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高级技师
       合计              250.00      780.00      100.00       -                -

         2、箭入佳境

         (1)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箭入佳境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安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J67B4D
          出资总额                                      78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箭入佳境的出资结构如下:
                                                  占合伙企
          合伙人      持股份额      认缴出资额
序号                                              业权益比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身份
            姓名      (万元)        (万元)
                                                  例(%)
 1        董安意           10.00         31.20               4.00    普通合伙人        部门经理
 2        王光明           21.00         65.52               8.4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副厂长
                                                                                   董事、副总经理、财
 3        赵秀珍           20.00         62.40               8.00    有限合伙人
                                                                                         务总监
                                                                                   核心技术人员、副总
 4        陈逸晞           20.00         62.40               8.0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研发部工程
                                                                                   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5        陈杰尧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27
                                            占合伙企
         合伙人   持股份额    认缴出资额
序号                                        业权益比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身份
           姓名   (万元)      (万元)
                                            例(%)
 6       严向阳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
 7       舒宜新       15.00        46.80          6.00   有限合伙人      业务经理
 8       王志林        9.00        28.08          3.6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9       杨秀勤        9.00        28.08          3.6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10      庞学景        9.00        28.08          3.60   有限合伙人      经理助理
 11      阳征源        8.00        24.96          3.2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副厂长
 12      杨全忠        8.00        24.96          3.20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13       陈鹏         8.00        24.96          3.20   有限合伙人      业务经理
 14      黄荣华        8.00        24.96          3.2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
 15      廖沈丕        7.00        21.84          2.8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16      梅胜雄        7.00        21.84          2.80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17      颜伟伟        6.00        18.72          2.4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18      刘晓荣        6.00        18.72          2.40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19       林桃         6.00        18.72          2.4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20      曾志坚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助理
 21      曾小明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助理
 22       曾威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23      郑春扬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经理助理
 24       许慧         5.00        15.60          2.00   有限合伙人   监事、部门副经理
 25      袁以保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26       陈锋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业务员
 27      李云川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28       黄伟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分厂厂长助理
 29      吴晓俊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0      欧得忠        3.00         9.36          1.20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合计          250.00       780.00        100.00       -               -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基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已于 2019 年一次性
  确认股份支付导致的管理费用 355 万元。
                                           27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持股平台的设立不会影响公司
控制权的稳定性。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不涉及期权激励计
划,亦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三)股份限售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蓝芯咨询、箭入佳境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5,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000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   实际控
王成名            31,669,430   21.11%       31,669,430    15.83%
                                                                      起 36 个月   制人
                                                                      自上市之日   实际控
陈湛伦            19,716,218   13.14%       19,716,218        9.86%
                                                                      起 36 个月   制人
深圳市银圣宇
                                                                      自上市之日
创业投资企业      19,519,430   13.01%       19,519,430        9.76%                -
                                                                      起 12 个月
(有限合伙)
                                                                      自上市之日   实际控
张顺              15,107,565   10.07%       15,107,565        7.55%
                                                                      起 36 个月   制人
                                                                      自上市之日
舒程               8,751,502       5.83%     8,751,502        4.38%                -
                                                                      起 12 个月
广东比邻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比邻创
                                                                      自上市之日
新(天津)股权       8,082,902       5.39%     8,082,902        4.04%                -
                                                                      起 12 个月
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前海蓝芯
                                                                      自上市之日
咨询管理企业       2,500,000       1.67%     2,500,000        1.25%                -
                                                                      起 12 个月
(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箭入
佳境咨询管理                                                          自上市之日
                   2,500,000       1.67%     2,500,000        1.25%                -
企业(有限合                                                          起 12 个月
伙)
                                            2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自上市之日
赵秀珍         1,958,549       1.31%     1,958,549         0.9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范小宁         1,890,155       1.26%     1,890,155         0.9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吴显辉         1,880,207       1.25%     1,880,207         0.9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卢成炎         1,850,363       1.23%     1,850,363         0.9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曾周洁         1,732,850       1.16%     1,732,850         0.8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倪小忠         1,585,492       1.06%     1,585,492         0.7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曾思红         1,566,839       1.04%     1,566,839         0.7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袁凤江         1,555,648       1.04%     1,555,648         0.7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罗茂明         1,417,617       0.95%     1,417,617         0.7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杨全忠         1,369,119       0.91%     1,369,119         0.6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鹏           1,305,699       0.87%     1,305,699         0.6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舒宜新         1,218,653       0.81%     1,218,653         0.6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严向阳         1,193,782       0.80%     1,193,782         0.60%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赖志雄         1,119,171       0.75%     1,119,171         0.56%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张国光         1,033,368       0.69%     1,033,368         0.5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永新          951,295        0.63%         951,295       0.4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黄春华          753,575        0.50%         753,575       0.3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丽            727,461        0.48%         727,461       0.36%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刘子源          708,808        0.47%         708,808       0.3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惠红          671,503        0.45%         671,503       0.3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许慧            667,772        0.45%         667,772       0.3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郑春扬          596,891        0.40%         596,891       0.30%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雒继军          579,482        0.39%         579,482       0.29%                -
                                                                   起 12 个月
姚剑锋          520,415        0.35%         520,415       0.26%   自上市之日   -
                                        2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杨杏联          512,953        0.34%         512,953       0.26%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冬平          507,979        0.34%         507,979       0.2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岚萍          503,627        0.34%         503,627       0.2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逸晞          378,653        0.25%         378,653       0.1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晓凤          373,057        0.25%         373,057       0.1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韩诗若          373,057        0.25%         373,057       0.1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周建楹          373,057        0.25%         373,057       0.1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谭大方          364,974        0.24%         364,974       0.1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林凤棣          354,404        0.24%         354,404       0.18%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赵惠英          335,751        0.22%         335,751       0.1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肖飞            333,886        0.22%         333,886       0.1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任志坚          330,155        0.22%         330,155       0.1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徐力            295,337        0.20%         295,337       0.1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夏粤春          287,254        0.19%         287,254       0.1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刘晓荣          287,254        0.19%         287,254       0.1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云川          279,793        0.19%         279,793       0.1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谭杰            251,813        0.17%         251,813       0.1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袁秀珍          248,083        0.17%         248,083       0.1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欧得忠          242,487        0.16%         242,487       0.1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冯海兵          242,487        0.16%         242,487       0.1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王光明          236,891        0.16%         236,891       0.1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蔡世芳          236,891        0.16%         236,891       0.1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刘翊            229,430        0.15%         229,430       0.11%                -
                                                                   起 12 个月
                                        2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自上市之日
谭瑞云          223,834        0.15%         223,834       0.1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丽梅          223,834        0.15%         223,834       0.1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黄荣华          221,969        0.15%         221,969       0.1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徐继武          221,969        0.15%         221,969       0.1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勇涛          205,181        0.14%         205,181       0.10%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杨玉英          193,990        0.13%         193,990       0.10%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袁秀贞          186,528        0.12%         186,528       0.0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曹石彬          182,798        0.12%         182,798       0.09%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树根          149,223        0.10%         149,223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余卓辉          149,223        0.10%         149,223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陆理光          149,223        0.10%         149,223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曾威            145,492        0.10%         145,492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肖云宽          145,492        0.10%         145,492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庄雪芬          139,896        0.09%         139,896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梅胜雄          139,896        0.09%         139,896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潘美连          139,896        0.09%         139,896       0.07%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卢瑞萍          117,513        0.08%         117,513       0.06%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黎乃柱          117,513        0.08%         117,513       0.06%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岑凤琼          117,513        0.08%         117,513       0.06%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汤卓平          108,187        0.07%         108,187       0.0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刘满成          108,187        0.07%         108,187       0.0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杨桂芬          108,187        0.07%         108,187       0.0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仇笑颜          108,187        0.07%         108,187       0.05%                -
                                                                   起 12 个月
布倩茹          108,187        0.07%         108,187       0.05%   自上市之日   -
                                        2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起 12 个月
                                                                                申报后
                                                                   自上市之日
杨旭海          100,000        0.07%         100,000       0.05%                新增股
                                                                   起 36 个月
                                                                                东
                                                                   自上市之日
叶瑞玲           96,528        0.06%          96,528       0.0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黄戈             93,264        0.06%          93,264       0.0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冯宝麒           90,000        0.06%          90,000       0.05%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梁惠贞           89,534        0.06%          89,534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黄帼智           89,534        0.06%          89,534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谭齐裕           89,534        0.06%          89,534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廖淑怡           89,534        0.06%          89,534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刘永胜           83,938        0.06%          83,938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黄伟             83,938        0.06%          83,938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徐程飞           74,611        0.05%          74,611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关笑金           74,611        0.05%          74,611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赖炎霞           74,611        0.05%          74,611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赵丽宁           74,611        0.05%          74,611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李亚红           72,746        0.05%          72,746       0.04%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严尾玉           63,420        0.04%          63,420       0.0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庞学景           55,959        0.04%          55,959       0.0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锋             55,959        0.04%          55,959       0.0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邱焕枢           55,959        0.04%          55,959       0.0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祺             55,959        0.04%          55,959       0.0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肖志华           55,959        0.04%          55,959       0.03%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霍爱莲           45,492        0.03%          45,492       0.02%                -
                                                                   起 12 个月

                                        2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自上市之日
陈伟成                 37,306        0.02%          37,306        0.0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殷红梅                 37,306        0.02%          37,306        0.0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梁浩民                 37,306        0.02%          37,306        0.0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周昌喜                 37,306        0.02%          37,306        0.02%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林辉                   27,979        0.02%          27,979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钟文静                 27,979        0.02%          27,979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黄志强                 27,979        0.02%          27,979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孔寸平                 27,979        0.02%          27,979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麦炎霞                 27,979        0.02%          27,979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曾赛莲                 18,653        0.01%          18,653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陈春兰                 18,653        0.01%          18,653        0.01%                  -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罗炳生                 14,922        0.01%          14,922        0.01%                  -
                                                                          起 12 个月
网下发行限售                                                              自上市之日
                              -           -     2,578,367         1.29%                  -
股份                                                                      起 6 个月
       小计        150,000,000    100.00%     152,578,367      76.29%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
                              -           -    23,171,633      11.59%     无限售期限     -
售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           -    24,250,000      12.13%     无限售期限     -
       小计                   -           -    47,421,633      23.71%     -              -
       合计        150,000,000    100.00%     200,000,000     100.00%     -              -

       发行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53,806 户,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万股)
   1      王成名                              3,166.9430              15.83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7
   2    陈湛伦                    1,971.6218      9.86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深圳市银圣宇创业投资企
   3                              1,951.9430      9.7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业(有限合伙)
   4    张顺                      1,510.7565      7.55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5    舒程                       875.1502       4.3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广东比邻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比邻创新(天津)
   6                               808.2902       4.0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蓝芯咨询管理企
   7                               250.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箭入佳境咨询管
   8                               250.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理企业(有限合伙)
   9    赵秀珍                     195.8549       0.9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   范小宁                     189.0155       0.9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合计            11,169.5751     55.85 -

七、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
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27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5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
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1.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0.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5.2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4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7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
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50.0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5,75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250,000 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28.50%。

    根据《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为 6,138.48204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
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575 万股,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425 万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
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77227232%。

    根据《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24,119,149 股,认购的金额为 436,074,213.92
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130,851 股,放弃认购的金额为 2,365,786.08 元。网下向投
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 25,750,000 股,认购的金额为 465,560,000.00 元;
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包销,保荐
人包销股份数量为 130,851 股,包销金额为 2,365,786.08 元,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6%。
                                     27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 11,999.4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00.56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1000840632 号)。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11,999.44 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金额(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                                    9,441.51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09.43
     3                    律师费用                                     509.43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01.89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37.17
                   合计                                              11,999.44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2.40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新股发
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00.56 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7.55 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3571 元(按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7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27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华兴审字[2023]21000840470
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
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 1-3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3]21000840587
号)。

    公司 2023 年 1-3 月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以及 2023 年 1-6 月的业绩预计等
相关内容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
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交通银行佛山禅西支行                           446268240013000633546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江支行                 9550880000228600805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
生其他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31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1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保荐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
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审慎的核查,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可行性、未来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
经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蓝箭电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保荐人同意推荐蓝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保荐人
的相应责任。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涛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500

    传真:0755-83025511

    保荐代表人:张敏、卢丹琴

    项目协办人:刘绿璐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啸波、袁玉华、常广思、李莉、林森、常子昂、陈航

    联系人:张敏、卢丹琴




                                    33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张敏、卢丹琴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两
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张敏,男,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董事总经理,具有 22 年的投行工作经验,2004 年 5 月注册为首批保荐代表人,
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了联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松德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宝泰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卢丹琴,女,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执行董事。2012 年 3 月起从事投行业务,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法律职业等资格,曾负责及参与赫美集团非公开发行、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元—华源热力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项目。




                                    33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
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2 月 10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
有。

       2、实际控制人之亲属,王皓、陈杰尧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40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银圣宇、比邻创新、舒程分别承诺

       本企业/本人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凤江、赵秀珍、张国光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
有。


                                      41
    5、公司监事李永新、许慧、张婷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未能履行
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6、新增股东杨旭海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及不上市交易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或相关权益。

    7、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法》,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及其近亲属王皓、陈杰尧
分别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
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


                                    42
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
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
成的损失。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银圣宇、比邻创新分别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
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
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依照《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受让方的转让
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3
的发行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该等价格相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
成的损失。

    3、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舒程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
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
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依照《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受让方的转让
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该等价格相应调整)。



                                   44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
成的损失。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
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由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管
机构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每
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
份。公司应于触发回购义务起 3 个月内以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0%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比
例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


                                   45
符合上市条件。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公司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此外,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
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
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由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公司回
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措施时,本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
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
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
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
公司上市后应得公司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

                                  46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自公司上市后应得公司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的 50%。

    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
份将导致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则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
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成名、陈湛伦、张顺、袁凤江、赵秀珍、易
楠钦、许红、张国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
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由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完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
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措施
时,本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47
    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
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
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

    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
份将导致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则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
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本节“四、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
重要承诺”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和“(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份购回承诺”。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8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相关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
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
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
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
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
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
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
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


                                    49
预期效益。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
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
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
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
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此外,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将薪酬安
排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0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
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同时,本人特别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就此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将薪酬安
排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


                                  51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
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
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52
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
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沛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
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①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3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标准参照公司章程关于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
规定。

    3、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
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
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
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
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
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 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
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
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
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4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4、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
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相关承诺

    公司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
判决生效后 1 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

                                   55
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
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
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
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承诺在上述
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 1 个月内启动股票购
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价格依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
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
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
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
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
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6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
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九)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2017 年修改)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承诺确保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1、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不会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人近亲属、
本人及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关
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不与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
或其他支出。

    2、不会要求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公司通过银行或非
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借款;接受公司委托进行投资活动;
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代本人及
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3、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5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2017 年修改)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承诺确保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1、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不会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人近亲属、
本人及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关
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不与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
或其他支出。

    2、不会要求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公司通过银行或非
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借款;接受公司委托进行投资活动;
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代本人及
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声明,本人已向公司准确、全面地披露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
权益情况,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
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

                                   58
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
(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 30 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
通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准许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参与上述之业务机会。
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决定从事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
新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仅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明
确书面放弃有关新业务机会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有关的
新业务。

    (3)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

    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
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
他权益;

    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
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

    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
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

    (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59
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
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

    (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
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
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7)本函件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
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且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舒程、银圣宇、比邻创新分别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企业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
东职责,不利用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企业或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以下称“竞争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从事竞争业务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组织、机构。

    (3)在本人/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本人/企业
或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

    (4)在本人/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如本人/企
业或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公司及其控股子

                                  60
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企业或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企业或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
即通知公司,并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
产品纳入到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
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企业将向公司及公司
其他股东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人/企业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
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企业被认定为不得从
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十一)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
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
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
瞒。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
及本人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
况导致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且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61
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银圣宇、比邻创新、舒程分别承诺

    (1)本企业/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企业/人或本企业/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或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人或本企业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
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与独立第三方交易的
市场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企业/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人或本企业/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
业/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
内有效。

(十二)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因本保荐机构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本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62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文件的执业行
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
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
其用于发行人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但本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4、蓝策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
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的过错导
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本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形;

    2、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3
    4、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至最终持有人)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
人员入股的情况,不存在以下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况:

    (1)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

    (2)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

    (3)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

    (4)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

    (5)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5、本公司及本公司现有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资料,并积极和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公司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
露》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四)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
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64
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
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
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
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
法律法规处理;

    (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承诺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
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65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
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
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
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
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
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66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银圣宇、比邻创新、舒程分别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
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将
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
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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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
损失的,由本企业/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
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企业/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二、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人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
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上述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有效性。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措施等事项
作出的公开承诺以及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时的约束措施,符合《证券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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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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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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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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