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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莱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23-05-17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546 号)。《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
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 1,9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
为 1,9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本次发行价格为 35.23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3 年 5 月 19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T-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0.28 倍。本次发行价格
35.2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 30.0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1
率。
    3、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2 年 5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5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1,900 万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发行股数
                     25.00%,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按市值申
       发行方式
                     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2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
                     和配售

     发行价格        35.23 元/股
                     2023 年 5 月 19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
                     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对象        (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缴款日期        T+2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9-83793333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商)
                     021-52523076、52523077
     联系电话




                                         发行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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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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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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