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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莱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丁小贞女士、杨诚昊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夏祖兴先生、徐跃增先生、于元良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夏祖兴先生、徐跃增先生、

于元良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伟明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8 年 7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金华市水电工程处机械厂营业部经理;1996 年 4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金华市环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金华市盛康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金华市诚昊电器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金华斯贝斯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5 月至今任金华市盛康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普得

莱(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任普莱

得有限监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93.819 万股股份,直接持

股比例为 17.02%,通过金华市诚昊电器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4.80%,通过金华卓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4.69%,通过金华亿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

例为 4.46%,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30.97%,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杨伟明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诚昊先生系父子关系。杨伟明先生与韩挺先生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杨伟明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伟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韩挺先生: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7 年 8 月至今任科隆塑胶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斯贝斯进出口

监事;200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任普莱得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等

职务;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58.556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

比例为 13.93%,通过金华科隆塑胶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8.72%,通

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卓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为 0.40%,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23.0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韩挺先生与杨伟明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

外,韩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丁小贞女士: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99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7 月曾

任浙江通达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浙江美保工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副

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今任普莱得有限及公司技术总监;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小贞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亿和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6.86 万股股份。丁小贞女士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小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诚昊先生:199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普莱得有限及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助理;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项目中心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诚昊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卓屹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6.08 万股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亿和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0.43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46.51 万股股份。杨诚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先生系父子

关系。除此之外,杨诚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

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诚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祖兴先生: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9 年 8 月至今任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曾任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069)、金字火腿

股份有限公司(002515)、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823)等多家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祖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祖兴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

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祖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徐跃增先生: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1978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曾任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
教研室主任、教授等职务;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机械工程
专业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跃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跃增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

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跃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于元良先生: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6 年 6 月至今在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上

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元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于元良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

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元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