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
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年/人(税前)。
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