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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莱得: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6 日 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1.00                                                          √
                               易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

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

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

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

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康丽、傅宾航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邮政编码:32103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53

    2、投票简称:PLD 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3 年 10 月 16 日

召开的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

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

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提案编                                                   打√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00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
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

  社会信用代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传真

或扫描件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本公

司进行确认;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