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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莱得: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

计的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

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截至 2022 年年末合伙人共计 205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共计 127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400 人

    (7)2022 年业务总收入(经审计)为人民币 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经审计)为人民币 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人民币

57,418.56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9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8,800 万元,审计客户前五大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6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51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55

万元,审计客户前五大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1,089 万元,已购

买的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9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不影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

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无不良诚信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宏,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先后为万隆光电(300710)、斯瑞新材料(688102)、

星球石墨(688633)、华铁应急(603300)、博源股份(870168)、弘森药业(873735)、

星舟科技(873839)、图南电子(839583)、众天力(873240)、力姆泰克(836388)

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高翔,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先后为博源股份(870168)、弘森药业(873735)、力姆泰克(836388)、

星舟科技(873839)、众天力(873240)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轶男,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审计内容包括 2023 年度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等。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中联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表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中联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

体审计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

究,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有关规定,立信中联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双

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

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事先与立信中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项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同意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