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 开,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 业园A栋8楼801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熊小川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5,228,64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1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9,460,2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3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68,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87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0,728,64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96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68,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877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2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3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4 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担保预计的 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2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 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琼律师、杨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