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44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6,601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45,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253 号)批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712.00 万股,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08,472,09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3,253,81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5,218,28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445,15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3%,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1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 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445,153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33%。”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 追加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 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445,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6,601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股) 量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445,153 1.33% 1,445,153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2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83,253,810 76.75% -1,445,153 81,808,657 75.42%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445,153 1.33% -1,445,153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81,352,091 75.00% - 81,352,091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56,566 0.42% - 456,566 0.42% 2、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18,281 23.25% +1,445,153 26,663,434 24.58% 3、总股本 108,472,091 100.00% - 108,472,091 100.00% 注:上表数据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21 日为 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玮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