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0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致欧家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致欧家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2. 经审查,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宋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兴先生、李昆
鸿先生、边江华先生、秦永吉先生、刘书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秦永吉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书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1
此页无正文,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侦武 吴智慧 方拥军
2023 年 9 月 2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