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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
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未对公司资金造成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认真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四、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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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朱跃龙 冀洋         吴青川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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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