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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维时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3-07-11  

                                                    股票简称:赛维时代                                      股票代码:30138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ailvan Times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号10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二零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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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
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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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
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公
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F52 零
售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F
批发与零售业”之“F52 零售业”下的“F5292 互联网零售”子类。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3.24 倍(截至 2023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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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7 日(T-4)),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2022 年扣非   2022 年扣非   T-4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        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港币)   (元/港币)   (元/港币)   (2022 年)     (2022 年)
002640.SZ      跨境通     0.0115       -0.0448           3.53       306.96           -78.79
300464.SZ    星徽股份    -0.7036       -0.6305           6.66        -9.47           -10.56
300866.SZ    安克创新     2.8123        1.9222          86.93        30.91            45.22
 2148.HK     VESYNC      -0.1096           -             3.01       -27.46              -
           平均值(剔除跨境通、星徽股份、VESYNC)                    30.91            45.22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跨境通、星徽股份、VESYNC 的 2022 年扣非前、扣非后市盈率均为异常值,因此均
     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注 4: VESYNC 为港股上市公司,其 2022 年年报以美元披露,上表中每股收益按照港币兑
     美元 0.1277 的比率折算后,以港币列示。

            本次发行价格 20.4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7.4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7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3.24 倍,
     超出幅度为 103.96%;高于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5.22 倍,超出幅度为 4.82%,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1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
     为 31,410,940 股,占总股数的 7.8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
     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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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
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
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
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
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
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列事项:

(一)技术风险

     1、信息化系统无法及时应对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变化的风险

     提供紧贴时尚潮流的产品、加快供应链响应速度以及提升消费者购买体验是
跨境电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注重底层 IT 平台的
搭建及大数据能力的应用,以实现全面技术驱动的业务模式。公司已建立起贯穿
产品开发设计、供应链、销售运营的全链路数字化系统,实现对业务的信息流、
实物流、资金流的全面管理。同时,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也将遗传算
法等大数据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设计、采购、生产、营销推广等环节。如果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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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行业变革趋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的信息化系统无法及时更新迭代以
满足新的行业发展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下降。

     2、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专业人员是维持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高素质、高专业技能的人
才对公司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行业内的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对于高
素质人才的争夺会更加激烈,公司可能面临因竞争而流失人才的风险。同时,随
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还会进一步
增加,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的发展提供更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或良好的职
业发展空间,将可能无法保持团队的稳定及吸引足够的专业人才,从而对公司的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店铺关闭风险

     公司是一家技术驱动的出口跨境品牌电商,主要产品涵盖服饰配饰、百货家
居、运动娱乐、数码汽摩等四大品类,拥有 Ekouaer、Avidlove、Homdox、Coocheer、
ANCHEER 等多个品牌。基于构建品牌矩阵及发展多品类业务的战略考虑,公司
采用了跨境电商行业较为常见的多账号开店经营模式,在 Amazon、Wish、eBay
以及 Walmart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经营多个店铺。

     Amazon 平台为公司目前最主要的销售渠道之一。Amazon 平台对平台卖家
的监管较为严格,平台政策相对复杂且更新迭代较为频繁,并且 Amazon 平台对
其平台政策的解读和具体执行尺度具有最终解释权和较大的自主权。因此,
Amazon 平台对卖家的合规性要求相对较高,平台卖家违反其平台政策可能受到
的处罚结果较为严重。虽然公司目前采用的多账号经营模式并不违反 Amazon 平
台现行有效的禁止性规定且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因该多账号经营模式受到 Amazon
平台关闭店铺的处罚。但是,公司不能完全排除未来 Amazon 平台以及其他第三
方电商平台可能会在未事先与平台卖家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沟通的情况下,突然改
变平台规则或对公司多账号经营模式合规性提出质疑甚至否定公司多账号经营
模式的风险。

     假如未来 Amazon、Wish、eBay 以及 Walmart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认定公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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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开店经营模式不具备合理商业理由且违反了该等平台的注册及运营政策或
者修改其平台店铺的注册及运营政策以对多账号开店经营模式进行限制,进而导
致公司出现大量第三方电商平台店铺被关闭的情形,则公司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和
利润规模大幅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纠纷风险

     公司主要在 Amazon、Wish、eBay、Walmart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及 SHESHOW、
RetroStage 等自营网站开展业务,通过线上出口跨境零售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海
外终端消费者。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在商品质量、物流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
可能会发生纠纷,一方面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业务成本如退货成本及潜在沟通成
本,另一方面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形象。

     3、Amazon 平台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依靠 Amazon、Wish、eBay、Walmart 等国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
进行产品销售。发行人在 Amazon 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报
告期各期,发行人在 Amazon 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包括 Vendor Central 模式)
分别为 368,183.62 万元、475,903.47 万元和 440,153.8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70.12%、85.55%和 89.86%,占比较高。在电商 B2C 业务中,发行人
等平台卖家和 Amazon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系相互依存、互惠合作的关系,共同服
务终端消费者。Amazon 是全球最大的科技公司之一,也是网上最早开始经营电
子商务的公司之一。Amazon 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中处于头部地位,知名度和市
场份额占比高,是国内众多卖家跨境销售的理想渠道。发行人在 Amazon 平台上
进行大规模销售,对 Amazon 平台存在一定的依赖。同时,发行人通过自营网站
等方式积极拓展新的销售渠道。

     Amazon 平台是发行人最大的第三方电商平台,也是公司“品牌化”运营的主
要平台。由于公司在该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销售占比较高,如果平台方由于市场
竞争、经营策略变化或当地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而造成市场份额降低,而公司
未能及时调整销售渠道策略,可能对销售额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如果发行人未
来无法与 Amazon 平台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 Amazon 平台的销售政策、收费
标准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或发行人在 Amazon 平台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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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及时拓展其他有效的销售渠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管理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5,134.35 万元、89,200.84 万元及
60,478.15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65 次、2.38 次及 2.25 次。
如果未来公司产品不能持续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存货周转不畅、周转率下降,
则可能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除存放于 FBA 仓的存货外,公司存放于海外仓、国内仓的存货,或其他在
途的存货,若管理不善,出现损失或损害等情况,将造成公司财产的直接损失,
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未来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

     2021 年,虽然中美贸易摩擦仍在继续,且行业内其他公司受到亚马逊封号事
项等影响出现经营困难,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业绩保持了持续增长,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290,573.81 万元,与去年同期增长 26.80%。2021 年下半年以来,外
部环境有所波动,亚马逊库容新政、封号潮下同行的低价清货行为、叠加阶段性
因素助推的境外线上消费潮有所消退对非服装品类(如居家相关的家居用品、办
公用品、健身设备等品类)的短期市场供求造成较大冲击,致使公司非服装品类
的营业收入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导致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相比 2020 年增长较
少,增长幅度为 5.93%。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 490,911.85 万元,相比 2021 年同
期下降 11.78%。由于外部不确定性等各种因素,提醒投资者关注未来营业收入
快速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

     6、未来品牌影响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实施“品牌化”的运营策略,报告期内公司已孵化多个营收过亿的自有
品牌。品牌影响力对业绩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公司在生产工艺、产品质
量、销售推广及协同运营等方面出现管理问题,可能会导致品牌影响力下降,给
公司业绩增长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7、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25,301.10 万元、556,467.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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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490,911.85 万元,2020-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33%。2020-2022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5,088.09 万元、34,772.42 万元和 18,514.0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781.59 万元、
32,117.93 万元和 17,259.99 万元。

     2021 年以来,受国际物流运价上涨、阶段性因素助推的境外线上消费高峰回
落及外汇汇率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2021 年,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22.88%,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26.64%。2022 年,公司营业
收入同比上年同期下降 11.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46.76%,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46.26%。虽然 2022 年第二
季度以来上述不利因素出现一定程度的缓解迹象,但若国际物流价格上涨、阶段
性因素助推的境外线上消费高峰回落、汇率波动等不利因素持续存在或恶化,或
未来出现国际贸易政策和行业政策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建设未达预期、公司不能
继续保持竞争优势等情形,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较高毛利率无法维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6.81%、62.77%及 65.67%,毛利率
较高。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品牌溢价能力、产品品类和销售渠道结构、市
场竞争程度、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根据市场需求
的变化及时开发新款式和新产品、改善产品性能并提高服务质量和品牌溢价能力,
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盈利空间可能会被压缩,进而
导致无法维持较高毛利率的风险。

     2、国内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3,769.24 万元、3,790.36 万元及
1,872.85 万元,税收优惠金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0%、9.31%及 8.86%。
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相关优惠政策做出调整,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满
足相关税收优惠的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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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税收监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境外,特别是北美和欧洲地区,在该等国家及
地区负有间接税申报和缴纳的义务。自 2018 年起,公司主要销售国美国、德国、
英国,以及法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陆续推出了针对跨境电商的间接税征收法律法规。
其中,美国各州自 2018 年起开始陆续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代平台卖家缴纳销售
税,德国于 2019 年明确要求跨境电商缴纳增值税。自 2021 年 1 月和 2021 年 7
月起,英国和德国、法国以及加拿大进一步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代平台卖家缴纳
间接税。

     随着北美和欧洲地区各国家相继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代平台卖家缴纳间接
税,公司未来在该等国家于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销售将不存在未及时、足额缴纳间
接税的风险。但是,公司仍需自行向销售国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缴纳与自营网站
销售商品相关的境外间接税。由于公司产品销售范围较广、涉及国家较多且各国
家针对跨境电商的间接税政策较为复杂并处于不断修订、完善的过程之中,可能
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间接税缴纳风险。此外,公司部分店铺在历史上由于种种原
因可能存在未能及时、足额向境外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缴纳间接税的情形,导致
公司存在可能被境外主管税务机构认定存在税收缴纳违法违规并被要求补缴相
关税费的风险。

     若公司被境外主管税务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认定存在未能及时、足额缴纳间
接税的情况,则公司可能被要求缴纳高额罚款并暂停经营甚至永久关闭相关网络
店铺,进而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就上述税务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已出具承诺:
“如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违反注册地的税收法律法规或其他税
务问题,而被有关税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
人/本企业愿意连带承担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
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免受损害。”

     同时,发行人的境内子公司主要承担采购生产和店铺运营职能,但产品销售
收入主要通过境外子公司销售实现,因此公司存在跨境内部交易。若内部转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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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被税务部门认为不满足独立第三方原则,则可能存在需要补缴所得税的风险。

     4、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72%、95.80%
及 96.97%,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为结算币种,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
率受全球政治、经济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的汇兑净损
益金额分别为 6,333.72 万元、2,740.69 万元和-2,196.96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外汇风险敞口净额分别为 49,516.29 万元、-15,697.81 万元和 9,304.18 万元,处
于较高水平。未来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重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收入
和财务费用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外汇风险

     基于公司多账号开店的经营策略及部分第三方电商平台注册及运营规则,公
司存在设立境外店铺公司的需求。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在设立、注销、
资金归集过程中违反境内外与外汇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境内外主管外汇机构处
罚的情形。

     因公司业务涉及国家或地区较多,且公司不排除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可
能需要对境外子公司进行设立与注销。若相关国家或地区外汇监管政策发生较大
调整,公司可能存在未能及时、正确理解相关政策变化导致在境外子公司设立、
注销、资金归集等过程中违反相关外汇法律法规而被相关国家或地区外汇主管机
构行政处罚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会对公司发展战略、业绩水平、可持续发展水
平产生重大促进作用。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进度、投资成本、宏观经济形
势、相关产业政策等客观条件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
能够按时实施、涉及研发项目实施效果能否符合预期等将存在不确定性,从而给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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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3.19%、29.40%及 12.69%。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显著增加,各类支出将迅速增加,
会导致折旧、摊销费用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
益尚需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及其家族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为 80.13%,持股比例较
为集中;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11 名,其中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共 4 名,另有部分
家族成员在销售、财务等经营主要岗位任职;公司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建立健
全各项内控制度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但家族成员持有股权的比例较高在一定程
度上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决策的影响能力,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当控制而削弱
中小股东决策影响力的风险。

(六)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海外市场,其中美国为主要收入来源,销售额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1.38%、74.44%及 80.30%。近年来,美国在
国际贸易战略、进出口政策和市场开发措施等方面有向保护主义、本国优先主义
方向发展的趋势,曾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

     美国因其庞大的消费市场成为跨境电商企业重要的销售目的国,虽然报告期
内中美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显著影响,但若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将
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美国的进口关税成本上升,进而对公司的销售及毛利带来不
利影响。

(七)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尚处在发展期,包括监管体系的明确、管理与职能定位、
相关外汇管理等在内的相应政策、法律体系正处于持续完善过程中。虽然国家为
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加速发展,接连颁布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相关支持政策,
并提出具体措施以解决跨境电商在通关、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难题,但如果未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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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且公司未能满足新的政策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八)“中国制造”性价比优势降低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以高性价比的中国制造产品,为全球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海量选
择。然而,近年来“中国制造”也面临人力原材料成本上涨、人民币升值、全球
消费者需求波动、新兴国家抢占市场等诸多挑战,“中国制造”的价格优势面临
压力,公司的主要产品亦面临着性价比降低的风险。如果未来“中国制造”商品
特别是消费电子、办公用品等标准化商品的成本持续走高,性价比优势显著降低,
而公司未能及时通过价格调整、供应渠道优化、产品升级换代等方式来降低该不
利因素的影响,则可能存在竞争优势减弱、经营业绩下滑等经营风险。

(九)市场竞争风险

     出口跨境电商行业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而出口跨境电商行业中存在着
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目前仍有大量创业者持续涌入,且市场份额也面临如 Amazon、
Wish、eBay、Walmart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自营品牌的挤压,竞争激烈。

     具备资金、技术、人才、品牌、营销、产品开发、供应链和管理能力的出口
跨境电商公司将在上述竞争环境中持续具有较强的优势。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保
持该等优势,及时进行技术升级和业务创新,则存在竞争优势减弱、经营业绩下
滑等经营风险。

(十)国际货物运价持续上涨风险

     国际货物运输是跨境出口电商出口业务链条上重要一环。公司跨境出口业务
中涉及国际货物运输的环节包括头程物流和尾程物流的直邮模式。在头程物流中,
公司通过国际物流公司将商品发至公司自营的海外仓或亚马逊 FBA 仓。尾程物
流的直邮模式中,公司通过国内仓以邮政包裹模式等方式出境,直达终端消费者。
国际货物运输成本是公司跨境出口业务的重要成本。若国际货物运价持续上涨且
公司未能及时进行商品价格调整,公司存在因运输成本上升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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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
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998 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597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赛维时代”,证券代码“301381”。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100,000 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的
31,410,94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12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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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1、上市地点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板块

     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

(三)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为“赛维时代”。

(四)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为 30138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010.00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01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1,410,940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8,689,060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富诚海富通赛维时代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
售股份数量为 265.281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62%。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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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98%。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
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035,24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51%。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君腾投资       143,812,440       35.94%     2026 年 7 月 12 日
                  众腾投资        93,004,200       23.25%     2024 年 7 月 12 日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君辉投资        60,289,920       15.07%     2026 年 7 月 12 日
  发行股份
                  鑫瑞集泰        35,351,640        8.84%     2024 年 7 月 12 日
                  坚果互联         5,325,120        1.33%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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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坚果兄弟           5,243,040         1.31%     2024 年 7 月 12 日
                  嘉兴朴诚           3,818,520         0.95%     2024 年 7 月 12 日
                  福建赛道           3,698,640         0.92%     2026 年 7 月 12 日
                  沣源启程           2,944,809         0.74%     2024 年 7 月 12 日
                  东证创新           2,465,640         0.62%     2024 年 7 月 12 日
                  光照投资           1,747,800         0.44%     2024 年 7 月 12 日
                  琢石投资           1,747,800         0.44%     2024 年 7 月 12 日
                  沣源启航            550,431          0.14%     2024 年 7 月 12 日
                      小计         360,000,000       89.98%
               富诚海富通赛
               维时代员工参
               与创业板战略          2,652,811         0.66%     2024 年 7 月 12 日
  首次公开     配售集合资产
  发行战略       管理计划
  配售股份     服务贸易创新
               发展引导基金          4,001,000         1.00%     2024 年 7 月 12 日
               (有限合伙)
                      小计           6,653,811        1.66%
               网下发行股份-
                                    18,305,440         4.58%     2023 年 7 月 12 日
               无限售
  首次公开
               网下发行股份-
  发行网上                           2,035,249         0.51%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限售
  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13,105,500         3.28%     2023 年 7 月 12 日
               小计                 33,446,189        8.36%
             合计                  400,100,000       100.00%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490,911.85 万元,不低于 1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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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259.99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
格 20.45 元/股计算,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约为 81.82 亿元。公司满足其所选择适
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二章 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上市和交易”之“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2.1.2”之 “(二)
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上市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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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ailvan Times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文平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3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7 日
                    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 6 号 1001
                 邮政编码                                           518112
                                       一般经营项目是:服饰、服装、箱包、鞋帽、饰品的设计
                                       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
                                       件的技术开发、购销;网页设计、多媒体产品的设计(不
                                       含影视制作等限制项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
                 经营范围              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电子
                                       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营销策划(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及其它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它限制
                                       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从事以自有品牌服饰配饰为主的时尚生活品类产品
                 主营业务
                                       的设计研发和跨境销售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所属行业
                                       处行业为“F52 零售业”。
                 联系电话                                       0755-89619277
                 联系传真                                       0755-89619970
                互联网地址                                     www.sailvan.com
                 电子邮箱                                     aifan@sailvan.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负责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艾帆(0755-89619277)
                及联系电话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股票、债券情况

                                                直接持                          合计持股数 占发行前总 持有
序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股数量                              量     股本持股比 债券
号                                                             (万股)
                                              (万股)                          (万股)       例     情况
                                                           19,630.33(通过君
              董事长、总
1    陈文平                  2022.6-2025.6               - 腾 投 资 持 有          19,630.33       54.53%   无
                经理
                                                           14,381.24 万股,通

                                                    19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直接持                            合计持股数 占发行前总 持有
序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股数量                                量     股本持股比 债券
号                                                             (万股)
                                             (万股)                            (万股)       例     情况
                                                           过众腾投资持有
                                                           4,882.92 万股,通
                                                           过福建赛道持有
                                                           366.17 万股)
                董事、副总                                 200.13(通过众腾
2    王绪成                  2022.6-2025.6             -                            200.13         0.56%       无
                  经理                                     投资持有)
                                                           772.75(通过众腾
3    陈晓兰        董事      2022.6-2025.6             -                            772.75         2.15%       无
                                                           投资持有)
                                                           5,968.70(通过君辉
4    陈文辉        董事      2022.6-2025.6             -                           5,968.70       16.58%       无
                                                           投资持有)
                                                           23.05(通过坚果互
                                                           联持有 17.59 万股,
5    王志伟        董事      2022.6-2025.6             -                             23.05         0.06%       无
                                                           坚果兄弟持有 5.46
                                                           万股)
                                                           155.55(通过鑫瑞
6    吴亚宏        董事      2022.6-2025.6             -                            155.55         0.43%       无
                                                           集泰持有)
                                                           119.54(通过嘉兴
7    张贞智        董事      2022.6-2025.6             -                            119.54         0.33%       无
                                                           朴诚持有)
8    吴星宇      独立董事    2022.6-2025.6             -           -                      -                -   无

9    戴建宏      独立董事    2022.6-2025.6             -           -                      -                -   无

10   江百灵      独立董事    2022.6-2025.6             -           -                      -                -   无

11    郭东       独立董事    2022.6-2025.6             -           -                      -                -   无

12   蔡丽宏        监事      2022.6-2025.6             -           -                      -                -   无

13   陈永峰        监事      2022.6-2025.6             -           -                      -                -   无

14   潘旭东     监事会主席   2022.6-2025.6             -           -                      -                -   无
                                                         47.76(通过众腾投
15    艾帆      董事会秘书   2022.6-2025.6             -                             47.76         0.13%       无
                                                              资持有)
                                                         254.74(通过众腾
16   林文佳     财务负责人   2022.6-2025.6             -                            254.74         0.71%       无
                                                            投资持有)
                                                          47.76(通过众腾
17    帅勇       副总经理    2022.6-2025.6             -                             47.76         0.13%       无
                                                            投资持有)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君腾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4,381.244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
      39.9479%,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                          厦门君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陈文平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 22 号 201-299 单
          住所
                                               元(文创口岸 1#)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不适用
       股东构成                             陈文平持股比例为 100%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软件开发;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持股平台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二)实际控制人

     陈文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君腾投资 100%的股权控制发行人发
行前 39.9479%的表决权,通过持有福建赛道 99.00%的股权控制发行人发行前
1.0274%的表决权。

     2016 年 6 月 24 日,陈文平、陈文辉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
就双方在行使表决权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双方在出现意见分歧时的解决机制等
进行了约定。2019 年 12 月 30 日,陈文平、陈文辉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陈文辉或其代表人在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提案权
以及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无条件与陈文平或其代表人保持
充分一致。因此,陈文平通过与陈文辉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君辉投资的 99.00%
表决权,进而控制发行人发行前 16.75%的表决权。

     陈文平先生: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 23010319770506****,本科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4 月,在台达电子
(东莞)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深圳市方正科技有
限公司任 IE 主管;2002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历
任工艺工程部工程师、工艺技术部经理、工艺部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创办
赛维网络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职;2012 年 5 月创办深圳市哲果服饰有限


                                           2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现已更名为赛维时代),任公司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厦门君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为陈文平。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

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完成、已经制
定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及其配偶持有 100%出资额的赛益投资将其持有的众腾投资的
20.79 万元、0.32 万元出资份额分别以 1,518.05 万元、23.36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南平赛合和赛屹科技。激励对象通过南平赛合和赛屹科技持有众腾投资的出资份
额,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一)赛屹科技

     赛屹科技为众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22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名称                           深圳市赛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林文佳
         注册资本                                    23.362 万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社区桃园路 193 号金桃园大厦 404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登记代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股东构成                                 林文佳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持股平台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二)南平赛合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南平赛合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厦门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用代码                             91350702MA33CH5M9G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1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文佳
        认缴出资额                                  1,518.05 万元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 22 号 201-300
           住所
                                             单元(文创口岸 1#)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软件开发;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持股平台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南平赛合合伙人构成及任职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发行人内部职务
                                               (万元)
   1              林文佳       普通合伙人          616.64     40.6204%       财务负责人
                                                                           自营网站销售中
   2              冯笑         有限合伙人          200.00     13.1748%
                                                                               心总监
                                                                           综合平台销售中
   3              孙华军       有限合伙人          200.00     13.1748%
                                                                               心总监
   4              艾帆         有限合伙人          120.00        7.9049%     董事会秘书
   5              帅勇         有限合伙人          120.00        7.9049%      副总经理



                                             23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发行人内部职务
                                                 (万元)
                                                                              自营网站销售中
     6            童文平         有限合伙人             75.00      4.9405%
                                                                                  心总监
                                                                              智能制造中心总
     7            陈前           有限合伙人             53.45      3.5211%
                                                                                    监
                                                                              智能制造技术中
     8            周聪           有限合伙人             46.48      3.0618%
                                                                                  心总监
                                                                              电商运营技术中
     9            肖金华         有限合伙人             46.48      3.0618%
                                                                                  心总监
                                                                              电商运营技术中
     10           欧越           有限合伙人             40.00      2.6350%
                                                                                心副总监
                      合计                           1,518.05    100.000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全部行权完毕,不存在上市
  后行权的情形。赛屹科技和南平赛合均通过众腾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众腾
  投资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00 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4,010.00
  万股普通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2%。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
  生变更,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起
君腾投资           143,812,440      39.95%      143,812,440        35.94%                        -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众腾投资            93,004,200      25.83%       93,004,200        23.25%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君辉投资            60,289,920      16.75%       60,289,920        15.07%                        -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鑫瑞集泰            35,351,640          9.82%    35,351,640          8.84%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坚果互联             5,325,120          1.48%        5,325,120       1.33%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坚果兄弟             5,243,040          1.46%        5,243,040       1.31%                       -
                                                                             锁定 12 个月


                                                2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自上市之日起
嘉兴朴诚                3,818,520       1.06%         3,818,520       0.95%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福建赛道                3,698,640       1.03%         3,698,640       0.92%                          -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沣源启程                2,944,809       0.82%         2,944,809       0.74%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东证创新                2,465,640       0.68%         2,465,640       0.62%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光照投资                1,747,800       0.49%         1,747,800       0.44%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琢石投资                1,747,800       0.49%         1,747,800       0.44%                          -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沣源启航                 550,431        0.15%          550,431        0.14%                          -
                                                                              锁定 12 个月
富 诚海 富通 赛维
时 代员 工参 与创                                                             自上市之日起      战略
                                -            -        2,652,811       0.66%
业 板战 略配 售集                                                             锁定 12 个月      配售
合资产管理计划
服 务贸 易创 新发
                                                                              自上市之日起      战略
展引导基金(有限                -            -        4,001,000       1.00%
                                                                              锁定 12 个月      配售
合伙)
                                                                              自上市之日起
网下限售股份                    -            -        2,035,249       0.51%                          -
                                                                                锁定 6 个月
      小计           360,000,000    100.00%        368,689,060       92.15%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            -      31,410,940        7.85%         -                -
      小计                      -            -      31,410,940        7.85%         -
      合计           360,000,000    100.00%        400,100,000     100.00%          -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30,169 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
  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股)
      1      君腾投资                   143,812,440         35.9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众腾投资                    93,004,200         23.2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      君辉投资                    60,289,920         15.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5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股)
   4      鑫瑞集泰              35,351,640      8.8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      坚果互联               5,325,120      1.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      坚果兄弟               5,243,040      1.3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
   7                             4,001,000      1.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导基金(有限合伙)
   8      嘉兴朴诚               3,818,520      0.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      福建赛道               3,698,640      0.9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10     沣源启程               2,944,809      0.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合计             357,489,329     89.35%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4,010.00 万股普
通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
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10.00 万股。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为 665.381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6.59%。

       富诚海富通赛维时代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5.281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6.62%;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服贸基金”)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98%。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富诚海富通赛维时代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相关议案,同意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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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5.281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6.62%。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富诚海富通赛维时代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备案日期:2023 年 5 月 23 日

       备案编码:SXT712

       募集资金规模:5,425.00 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5,425.00 万元

       管理人: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认购资产管理
                                        是否为发行   对应资产管理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计划金额(万
                                          人董监高   计划参与比例
                                                                        元)
   1      陈文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           53.46%        2,900.00
   2      王绪成      董事兼副总经理          是            4.06%          220.00
   3      陈晓兰              董事            是            2.40%          130.00
   4       艾帆            董事会秘书         是            3.69%          200.00
   5      林文佳           财务负责人         是            8.85%          480.00
   6       帅勇             副总经理          是            2.40%          130.00
                    亚马逊销售中心总
   7      李美琴                              否            5.35%          290.00
                          监
                    电商运营技术中心
   8       欧越                               否            2.67%          145.00
                        副总监
                    自营网站销售中心
   9      陈燕云                              否            1.84%          100.00
                          总监
  10      孙华军    综合平台销售中心          否            1.84%          100.0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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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

  11       段亮            研发总监             否           2.40%           130.00
                    亚马逊销售中心经
  12      吴建勋                                否           1.84%           100.00
                          理
                    亚马逊销售中心总
  13      雷贤容                                否           1.84%           100.00
                          监
                    亚马逊销售中心经
  14       费佩                                 否           1.84%           100.00
                          理
                    自营网站销售中心
  15       冯笑                                 否           1.84%           100.00
                          总监
  16       林涛            物流总监             否           1.84%           100.00
                    亚马逊销售中心总
  17      方佳乐                                否           1.84%           100.00
                          监
                           合计                            100.00%          5,425.00

  注:富诚海富通赛维时代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可全部用
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如合计数与各部分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
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列示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别
  号         资者名称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
  1
             引导基金                        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T-4 日),其他战略投资者服贸基金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服贸基金的获配股数为 400.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98%。服
贸基金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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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4,010.00 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0.45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2.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7.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3.76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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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为 80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为 665.3811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6.59%。初始战略配售与
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136.6189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
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703.0189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8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641.6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19.18%。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262.65212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689,500 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034.0689 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60.8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10.55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39.18%。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中签率为 0.0281250950%,申购倍数为 3,555.54355 倍。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
象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富诚海富通赛维时
代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65.381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6.59%。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
果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7 月 5 日( T+2 日)
结束。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12,901,096 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
量 204,404 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20,340,689 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
购数量 0 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04,404 股,包销金额为 4,180,061.80 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5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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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097,830.34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 号”
《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9,694.72 万元(含增值税),发行费
用具体包括:

                      费用类别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6,540.00
                      律师费用                                              771.68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02.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94.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7.04
                           合计                                           9,694.72
注 1:以上发行费用均包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
入造成;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金额为 68.96 万元,差异原因系
新增根据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 18.08 万元印花税(税基为扣除
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
况。
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29 号),公司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
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的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上述发行费用中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2.42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新股发行
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 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5.44 元(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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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46 元/股(以经审计的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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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057 号”《审计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
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
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439 号)。公司 2023 年 1-
3 月的业绩情况及 2023 年 1-6 月业绩预计等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及
经营状况”及“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财务报告审计基
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

     2023 年 1-6 月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
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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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募集资金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440078801100000812
                                    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2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5932285110707
                                    部
         深圳市前海运德供应链管理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3                                                       755927998310218
         有限公司                   部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5932285110218
                                    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5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440078801000000813
                                    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6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440078801800000814
                                    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上市公告
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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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
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除此之
外,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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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发行人股票已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推荐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洪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周洋、赖学国

    联系人:周洋、赖学国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东方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
周洋、赖学国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周洋:现任东方投行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2010 年任职
于平安证券,2015 年加入东方投行,曾参与或负责的证券承销项目为:兴业科技
IPO、秋盛资源 IPO、司太立 IPO、士兰微非公开发行、奥飞娱乐非公开发行、纳
思达重大资产重组、纳思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赖学国:现任东方投行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金智教育 IPO 项目、奥飞娱乐再融资项目、金科文
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九有股份收购项目、劲嘉创投及金科文化公司债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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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君腾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企业持有的前述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1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1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
任董事职务期间,如符合转让条件,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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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亲属王园园、陈义杉、陈邻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的所有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
购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1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

(四)公司股东君辉投资、福建赛道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企业持有的前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1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

(五)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王绪成、王志
伟、张贞智、陈晓兰、林文佳、帅勇、艾帆、吴亚宏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持有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1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
任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如符合转让条件,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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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且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其他股东众腾投资、鑫瑞集泰、坚果互联、坚果兄弟、嘉兴朴诚、光照
投资、琢石投资、东证创新、沣源启程、沣源启航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企业持有的前述股份。

(七)公司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减持意向承诺

     本企业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股票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式
减持的,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股票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式减
持的,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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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九)公司股东君辉投资减持意向承诺

     本企业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股票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企业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
式减持的,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公司股东众腾投资、鑫瑞集泰减持意向承诺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式
减持的,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了维护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发行
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发行人特制定《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三年。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具体方案及发行人、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触发本预案的条件

     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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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
规定的情形下,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将积极采取相关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董事会将在发行人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稳定发行人股价具
体方案,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
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1)发行人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
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
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④本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⑤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A、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B、单一
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C、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安排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A.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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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
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且该次计划增持股
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30%;

     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后公司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
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
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A、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B、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C、在发生本款第 A 项所述情形的前提下,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
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 25%。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安排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A.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如期
公告增持计划;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应
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
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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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后公司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④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A、发行人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B、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C、各
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上限。

     发行人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
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发行人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
完毕后,如发行人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发行人、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
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
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发行人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
生效,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
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发行人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
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三)未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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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
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
认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
力外,如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
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
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
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
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
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
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
增持义务。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
将其应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
务;如果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
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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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
等规定。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和赔偿事宜承诺

     (1)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
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
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
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
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约定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被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
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
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承诺

     (1)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
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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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
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
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与相关主体
将及时提出赔偿预案,自行或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且将购回本企业/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
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
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资产整体规模和资金实
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
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因此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
有大幅提高,总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
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地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管理流程,
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
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研发团队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时代
脉搏和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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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
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公司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
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
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
额使用。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的募集资金
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
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
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
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
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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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本企业/本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企业/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有关防范
措施的承诺

     (1)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一、本次发行上市后
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之“(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
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内容。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

                                   49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
诺将按约定方式依法回购赛维时代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
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
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二)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如证券主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
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
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证券主管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

                                   50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诺,如因东方投行为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
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
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
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深圳道衡美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资产评估机构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
下简称“本公司承诺”)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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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承诺中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
由证券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或有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人
承诺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企业/本人违反本企业/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所有。因本
企业/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
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投资者进行赔
偿。

(三)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承诺中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52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自完全消除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本人承诺所有不利
影响之前,本人不会向发行人要求增加本人的薪资或津贴,不主动向发行人申请
离职。

     (6)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
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证券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
或有效判决的,将依法对该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如下: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具体情况参
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之“(二)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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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措施”。

(二)关于境内外税务相关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如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违反注册地的税收法律法规或其他
税务问题,而被有关税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企业愿意连带承担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
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免受损害。

(三)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若应有关部门要求或决定,
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
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问题,或未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而
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而产生的所有
补缴金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以保证不因该事项致使公司及其子公
司及公司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四)关于租赁物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若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法律瑕疵而致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
因此被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或者其他任何纠纷,并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了经济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因拆迁可能产生的搬迁风险、固定配套设施损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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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停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本人/
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以保证不因该事项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及
公司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五)关于不存在刷单、刷评行为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赛维时代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通过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对赛维时代线上销售平
台进行寄发空包裹、虚构快递单号、利用真实快递单号等方式“刷单”、虚构交
易、提升信誉等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赛维时代及其关联方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对
赛维时代线上销售渠道虚构信用评价、好评返现等引导好评、免单或全额返现、
修改或删除中差评等行为;若赛维时代或其关联方存在上述行为,本人(包括本
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主体)将无条件且无偿代赛维时代及
/或其控制的主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滞纳金等),赛维时
代及其境内外控制的所有主体无需承担前述任何罚金/滞纳金等,且本人(包括本
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主体)不会向赛维时代及/或其控制
的主体收取任何费用,保证赛维时代的股东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六)关于承担使用个人卡账户的风险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针 对 报 告 期 内 赛 维 时 代 子 公 司 香 港 兰 玛 特 有 限 公 司 ( HONGKONG
LINEMART LIMITED)借用员工个人卡账户及绑定的支付宝账户用于支付商品
采购款等费用的情况,赛维时代及其子公司已对此种情况进行有效清理。赛维时
代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被有效执行,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上述报告期内
个人卡账户清理完毕后,赛维时代及其子公司不再借用个人卡账户作为代收代付
工具。如赛维时代及其子公司因报告期内存在的利用个人卡账户代收代付行为而
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本人无条件且无偿代赛维时代及其子公
司承担全部损失,保证赛维时代的股东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七)关于邮政小包业务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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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邮政小包业务违反相关规定,而被
有关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本企业愿
意连带承担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
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免受损害。

(八)关于委托物流供应商报关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如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委托物流供应商报关违反相关规定,
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本企
业愿意连带承担公司及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
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分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免受损害。

(九)实际控制人就发行失败后的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已就发行失败后的投资者保护作出相应承诺,具体
如下:

     如发行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要求暂停发行、中止发行或暂缓上市的,本人承诺立即促使发行人执行相应的
措施和预案。如果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涉及向认购人返还其已缴纳款项及冻结资金利息的,本人将促使发行人履
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按时足额返还款项。

(十)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人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一)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关规定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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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
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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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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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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