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3-010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 6 栋 11 楼公司 会议室。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平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42,121,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09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300,80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82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1,315,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26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964,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 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963,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 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19,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62,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19,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62,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19,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62,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19,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62,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19,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62,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19,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62,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任利光律师、汪玖涛律师见证,结论 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