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键电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偿还募投项目的银行贷 款,有利于降低公司总体的财务费用。借款资金占用费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甘耀仁、马千里、李天明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