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
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继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继
昌先生具备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继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赣州欧翔电声产品生产扩产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
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赣州欧翔电声产品生产扩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独立董事:甘耀仁、马千里、李天明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