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1月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
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邱汉周先生、杨国贤
先生、陈章华先生、邱洪伟先生、邱楚开先生、邱桂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刘同华先生、李莎女
士、郑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
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职。
2、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莎女士、郑志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
立董事候选人刘同华先生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李莎女士为会计专
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提名已经取得各候选人的同意。
5、段文勇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公司其
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文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2.1%,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
理,除此之外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彩章先生、张艺女士、庄树鹏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或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彩章先生、张艺女士、
庄树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段文勇先生、王彩章先生、庄树鹏先生及张艺女士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邱汉周先生: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曾担任潮州市春光物资供销公司总经理、潮安县文祠殷发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
总经理、揭阳市榕城区仙桥鹏达五金塑料厂总经理、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远大五
金塑料厂总经理、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潮州市凤凰小水电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潮州市仁信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1 年 1 月,创办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
并历任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股份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邱汉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8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9.18%,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邱汉周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与邱汉义先生、杨国贤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董事邱楚开先生为父子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汉周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邱汉周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杨国贤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任汕头市龙华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1 年 1 月,创办仁信有限,并历任
董事长、董事等职务;股份公司设立后,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杨国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55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0.04%,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国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与邱汉周先生、邱汉义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
国贤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杨国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章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
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历
任茂名石化乙烯工业公司操作员、运行工程师、工艺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聚苯乙烯生产、
技术、安全、环保、质量、科技开发等方面的工作。2011 年 10 月,任仁信有限
总工程师;2017 年 11 月,任仁信有限总经理;股份公司设立后,任公司董事兼
总经理。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陈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间接
持有公司 3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0.90%。陈章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陈章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章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邱洪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东育
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揭阳市伟腾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广东贤德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邱洪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55%,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邱洪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邱洪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邱洪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邱楚开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并曾任该公司的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潮州港怡华石化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任本
公司董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邱楚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邱楚开先生与实际
控制人之一、董事邱汉周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楚开
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邱楚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6、邱桂鑫先生: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9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邱桂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邱桂鑫先生与实际
控制人之一邱汉义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桂鑫先生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邱桂鑫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同华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
MBA,高级工程师。1987 年至 2014 年,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公司调度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处长、副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
广州联油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
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武汉联科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刘同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同华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同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
刘同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李莎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11 月任湖南商学院计统系助
教;1991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历任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
会计系副主任;2009 年 1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
学副教授;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州南方学院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课程教授,
现任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李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莎女士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李莎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情形。
李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郑志明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经济师、律师。2015 年创办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主任律师、深圳市
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PPP)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专业
委员会委员、广东揭阳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郑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志明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志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
郑志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