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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信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
到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段文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成,其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
理财或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
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邱汉周先
生、杨国贤先生、陈章华先生、邱洪伟先生、邱楚开先生、邱桂鑫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
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刘同华先生、李莎女士、郑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
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