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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溯联股份: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3-12-0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
                            户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重
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溯联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
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1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2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28.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796.73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431.54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19 号)。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1
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的顺序,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数额
                               汽车用塑料零部
  1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                          溯联股份     25,463.00    25,141.36
                                    件项目
         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
                               汽车零部件研发
  2          中心项目                                溯联股份      4,079.00     4,079.00
                                  中心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溯联股份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9,542.00    39,220.3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11 月
                                                                              截至 2023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 11 月 30
          投资项目              总额     资金数额     (注:本数据未经
                                                                              日投资进度
                                                            审计)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      25,463.00     25,141.36             15,172.66         60.35%
 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     4,079.00      4,079.00              2,708.90         66.41%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计              39,542.00     39,220.36             27,881.56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对“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
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如下: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
早,其可行性方案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当时的生产技术、业务开展情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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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发展趋势等确定,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相对较晚,致使募集
资金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时间上的不匹配。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由于公司产能需求持续增长,公司针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了持续的升级改造,使得
公司现有产能适时满足了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与此同时,公司产品面对的市场
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亦快速变化,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需相对谨慎,根据最新
市场和公司技术发展情况调整部分设备和工艺的技术要求,因此项目的实际投资
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现有业务的
扩产及延伸,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制造规模和能力,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的
份额,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为了使公司产能利用率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
东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谨慎、适度调整“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
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将其实施期限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及后续存在实施进度变更的风险。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公司拟新增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零部件”)和全
资孙公司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溯联零部件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溯
联精工”)为“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3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本次新增前)            (本次新增后)
                                                             溯联股份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            溯联股份                 溯联零部件
                                                               溯联精工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效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新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并根据“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由公司以借款的方式由
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相关事项。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50830884494              91500108339647663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韩宗俊                        韩宗俊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6 日             2015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330 万元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港宁路 18 号 2 幢 1   重庆市江北区港宁路 18 号 1
                                     层                            幢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汽车
                      出口;进出口代理;生产、销      零部件及摩托车零部件(不含
                        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        发动机);销售:化工产品
                    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      (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
                    机);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品;模具设计、制造、维修;
                    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汽      机械加工及设计;塑料制品设
                    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计、生产、加工(除依法须经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营活动)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及对公
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客户的服务响应能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溯联零部件、溯联精工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


                                        4
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及实施方式,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财务报
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
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
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增加全资子公司
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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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
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
户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
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
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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