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739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43,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 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 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61,769,95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7.21%;无流通限制及 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18,230,05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9%。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043,206 股,占 1 总股本的 1.304%,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43,206 股,约占网下 发行总量的 10.013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216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43,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0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739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2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总股数(股) 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 1,043,206 1.304 1,043,206 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1,769,950 77.21 (股) 60,726,744 75.91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60,000,000 75.00 0 60,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769,950 2.21 -1,043,206 726,744 0.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30,050 22.79 1,043,206 19,273,256 24.09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00 0 80,000,000 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新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源卓镁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星源卓镁 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星源卓镁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