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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人健康: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支付股
权收购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6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3月1
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4,562,4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
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95,110,299.14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9,452,100.8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24日全部
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实施周   项目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期           体

                                                                       安徽国胜等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5,567.80       55,567.80       36个月
                                                                         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华人健康

           合计             60,567.80       60,567.80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9,452,100.86元,扣除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额为273,774,100.86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并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8,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用于收购马鞍山曼迪新大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后新公司51%股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含置换前期已投入金额
及新增金额)13,232.69万元,已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万元,已使用超
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2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7,816.6万元用
于收购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后新公司51%股权,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尚余53,695.92万元(不含利息金额及手续费)。
      二、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计划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收购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概算:本次收购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款约为
34,690万元,拟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款。
      4、项目周期:本次股权收购项目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完成。
      5、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本项目已经在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
行备案,备案项目代码为:2307-340111-04-03-391115
    6、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收购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二)项目必要性
    华人健康主要从事医药零售、代理及终端集采业务,专业服务于终端零售药
房,拥有丰富的销售渠道资源。江苏神华属于医药制造业,为中国最早的真菌药
物、黄原胶生产基地,主营业务为真菌生物发酵制品等特色原料药、制剂药品以
及保健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收购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华人健康上游
产业链布局,以终端零售业务为核心,围绕核心业务打造医药产业生态链——在
维持江苏神华原有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增加更多针对于终端零售的药品研发与
生产,实现公司与江苏神华的业务协同,并且充分发挥华人健康全国销售渠道的
优势,扩大江苏神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同时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协同,逐步形
成聚焦零售产业、上下游联动的医药产业生态圈。
    除此之外,江苏神华拥有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和中药提取
产线为华人健康在研22个药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数据)提供中试和商业化规模
生产平台,在节省研发费用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推进华人健康在研产品的上市进
度,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更长远的价值。
    (三)项目可行性
    本次收购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有利于拓展公司现在的业务模式;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具有可行性。
    (四)主要风险提示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本次投资项目为
医药制造企业,相应的采购、销售、生产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
度会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
系,不断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面临
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本次项目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
款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长远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的议案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