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人健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9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3-068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
    月29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
    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18号华人健康大厦6楼6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家乐。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9,583,3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8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0,837,5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7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8,745,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18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7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3%。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葛涛先生、陈雨舟先生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4,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95%;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520%。
    2.02 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7,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6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49%。
    2.03 交易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7,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6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49%。
    2.04 本次交易评估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4,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95%;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520%。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7,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6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49%。
    2.06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4,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95%;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520%。
    2.07 过渡期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7,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6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49%。
    2.08 交割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4,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95%;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520%。
    2.09 留存收益的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4,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56%;反对4,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95%;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49%。
    2.10 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7,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6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49%。
    2.11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4,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95%;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520%。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4,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56%;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
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4,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56%;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4,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56%;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4,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56%;反对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9%;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561,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6,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084%;反对6,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84%。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22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均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葛涛先生、陈雨舟先生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