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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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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www.zqrb.cn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tcn.com)、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中证网(www.cs.com.cn)、中
国 日 报 网 ( http://cn.chinadaily.com.cn ) 、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安培龙

    (二)股票代码:301413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5,693,835 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8,923,500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
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1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33.25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深圳安培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发行人”或“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截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42 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T-4 日),可比 A 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
  下:
                            T-4 日收盘价 2022 年扣非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 12 月 前 EPS(元/        非后 EPS       非前市盈    非后市盈
                           1 日,人民币)      股)           (元/股)          率          率
000988.SZ    华工科技           30.77         0.9011            0.7173         34.15       42.90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3.2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5.92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3 年 12 月 1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3.42 倍,超出幅度为 7.48%;低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
  态市盈率 42.90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期,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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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一定
程度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
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业园 1A 栋 201、1A 栋、1B 栋、2 栋

    联系人:张延洪

    联系电话:0755-28289825

    传真:0755-8969595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龙伟、刘杰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28 层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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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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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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