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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波长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3-08-1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 2,89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52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波长光电”,股票代
码为“30142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38 元/股。发行数
量为 2,893.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
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144.65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68.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24.5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893.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788.12765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将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78.60 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489.9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403.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50696323%,有效申购倍数为
3,988.88978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
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3,928,45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09,218,007.9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2,54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3,012,772.1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899,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37,732,62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4,899,000 股,其中网下比例
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492,315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2,545 股,包销金额为 3,012,772.10 元,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35%。
    2023 年 8 月 18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收取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6,391.0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15.09

    3      律师费用                                        792.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99.00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24.88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合计                                        9,122.05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
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5-83387679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一号楼 4 层


                                           发行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