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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古智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2023-06-19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目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5

第二节 正文............................................................................................................................................7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7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0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0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6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47

八、发行人的业务 ................................................................................................................................ 6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66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2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29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31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3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3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35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140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4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47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4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50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50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 150




                                                                           3-3-1-1
                                     释 义

   在《法律意见书》及/或《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
下含义:

本次发行/本次上市/本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次发行上市
发行人、盘古智能       指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指   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盘古有限
                            之前身
松岭投资               指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天投资               指   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松喆投资               指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松鸿投资               指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松华投资               指   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松浩投资               指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一基金               指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海创汇能               指   青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松智投资               指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松岩投资               指   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劲邦投资               指   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盘古汕头               指   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汕头)有限公司
盘古液压               指   青岛盘古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中科海润               指   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精益创伟               指   青岛精益创伟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海纳瑞科               指   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钛浩液压               指   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
瑞恩机械               指   青岛瑞恩机械有限公司
聚能投资               指   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锐派机械               指   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创业园                 指   青岛高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本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1-2
金证券

审计机构/中兴华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铭评估       指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
《法律意见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本法律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
意见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招股说明书(申报      指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稿)》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            指   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 030157 号《审计报告》
                        指   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1)第 030035 号《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证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上市规则》
                             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司法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部令第 41 号)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司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法部公告第[2010]33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
《编报规则 12 号》
                             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指   当与货币单位有关时,除非特别指明,指中国法定货币单位
人民币
                             人民币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中国/我国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3-3-1-3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3-3-1-4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4、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引用或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

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

律师有权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

审阅并确认。


    5、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发行人的保证:即发行人已向本所律师

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6、对于《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

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依据。

                                 3-3-1-5
    7、本所律师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境外

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对

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境外法律事项等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

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

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或结论的适当资格。


    8、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目的。




                                 3-3-1-6
                             第二节     正文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程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利

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5)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等。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已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了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程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3-3-1-7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3)发行数量


    以现行总股本 111,434,205 股为基数,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715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设 A 股证券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6)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7)拟上市地点

                                  3-3-1-8
    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

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5)的议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

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决议内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

批准。

    (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程序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

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的注册。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证券交易所

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法经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3-3-1-9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条规定,申请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审核同意。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及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司法》《管

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5990216913

法定代表人          邵安仓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注册资本            11,143.4205万元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
                    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
                    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
                    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泵及
经营范围
                    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
                    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
                    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3-3-1-10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发行人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

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一元,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发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票面金额。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正文之“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部分)。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2021 年,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同时,

发行人已委托国金证券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于 2021 年签订了承销协议。据

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股

票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文件,发行人

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根据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详见正文之“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

款第(一)项之规定。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本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40.29 万元、

4,915.07 万元、15,778.07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据此,本所律师认
                                  3-3-1-11
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

定。


    4、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兴华已就发行人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详见正文之“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发行人依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并设立了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

流部、采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详见正文之“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与正文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部

分)。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发行人的相关资

料,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
                                   3-3-1-12
    (2)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发行人

的相关资料,在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据此,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

纳(详见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房地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资产,各项资产不存在产

权权属瑕疵或纠纷(详见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发行人资产

完整;发行人的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详见正文之“八、发行人的业务”

与正文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详见正文

之“八、发行人的业务”、正文之“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正文之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控股股东和受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

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正文之“六、

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

权属纠纷(详见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重大偿债风险(详见

正文之“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部分),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

事项(详见正文之“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部分),经营环境已经或者

                                   3-3-1-13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详见正文之“八、发行人的业务”部分)。据此,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的资料,最近 3 年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

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

重大违法行为(详见正文之“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正文之“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部分)。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

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 3 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

形(详见正文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详见正

文之三“(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部分)。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3-3-1-14
    (2)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发行前,发行人

股本总额为 11,143.4205 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本次上市采取第(一)项标准。根据《审计报告》,

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除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

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外,已符合新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设立(发行人的设立过程详见正文之“七、发

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


    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为 14 人,符合法定人数,且全部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详见正文之“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发起人认购的

股本总额为 10,813.50 万元;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共同制

订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

公司要求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等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

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3-3-1-15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盘古智能,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

认购的股本总额 10,813.50 万元,全体发起人以盘古有限净资产一次性全部缴纳,

实收股本不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签署了《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具体约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的设立经中兴华审计、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

司评估、中兴华验资;发行人的发起人认缴全部股本并一次缴纳;发行人股东大

会依法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发行人的设立资料已由发行人董事会报青岛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公司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

条、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了与业务经营相关的

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流部、采

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对发行人的业务实施统一的规划和

管理。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的能力。

                                  3-3-1-16
    (二)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发行人

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详见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

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机械

设备、注册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的各项资产不存在产权权属

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详见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三会文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经本所律师核查,目前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人员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


    发行人设有人事部、财务部,发行人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分离。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管理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不存在股东违规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
                                 3-3-1-17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开立了独立的基本账户,财务

核算独立于股东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进行纳税申报、独立纳税。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

况。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


    1、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设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均分

别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负责;


    2、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3、发行人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独立、完善;


    4、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均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由董事会聘任;


    5、发行人的机构独立于股东的机构;


    6、发行人的相应部门与股东的相应部门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后者无权通

过下发文件等形式影响发行人机构的独立性;




                                   3-3-1-18
    7、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

与股东机构混同的情形。


    发行人目前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六)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发行人属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

了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仓储物流部,上述部门构成了发行人完整的供应、

生产、销售体系,各部门均独立运作。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在采购、生产及销售时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目前有效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

照,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了与业务经营相

关的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流部、
                                   3-3-1-19
采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对发行人的业务实施统一的规划

和管理。据此,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业务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规划、目标等

均由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不存在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个

别股东控制的情形。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正文之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七)发行人不存在其他独立性方面的缺陷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不存在其他独立性方面

的缺陷。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其他方面不存在独立性方面的缺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东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盘古智能的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                   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邵安仓                 45,932,362           41.219

2           李玉兰                 26,789,000           24.040

3           李昌健                 8,010,000            7.188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                        5.647
4                                  6,292,300
            企业(有限合伙)

5           齐宝春                 5,162,000            4.632

                                     3-3-1-20
          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                        4.393
6                                  4,895,000
          合伙)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                          2.198
7                                  2,448,835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                          1.855
8                                  2,066,776
          (有限合伙)

9         邵胜利                   1,646,500            1.478

10        成谦骞                   1,557,500            1.398

          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     1,137,657            1.021
1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                          0.941
12                                 1,048,865
          企业(有限合伙)

13        路伟                     934,500              0.839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     853,243              0.766
14        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

          青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                          0.713
15                                 794,916
          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     739,477              0.664
16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 568,828                  0.510
17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                          0.499
18                                 556,44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1,434,205          100.00

     1、股东资格

     (1)邵安仓

     邵安仓,男,身份证号码 1401041977********,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
区海尔路****,盘古智能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认为,邵安仓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2)李玉兰

     李玉兰,女,身份证号码 3526251980********,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
区贵州路****,盘古智能董事、副总经理,盘古智能的实际控制人。

                                     3-3-1-21
       本所律师认为,李玉兰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3)李昌健

       李昌健,男,身份证号码 3702051975********,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四方
区淮阳路****,盘古智能的副总经理。

       本所律师认为,李昌健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4)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岭投资的备案资料,松岭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DBUA2W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19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1                                普通合伙人   100.00     1.7241
                          限公司

                          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
                     2                                有限合伙人   4,500.00   77.5862
                          保有限公司
 合伙人
                     3    黄一杰                      有限合伙人   600.00     10.3448

                     4    张岩                        有限合伙人   300.00     5.1724

                     5    邢玉波                      有限合伙人   300.00     5.1724

       2)登记备案情况




                                           3-3-1-22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岭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岭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K794。本所律师认为,松
岭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松岭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5)齐宝春

       齐宝春,男,身份证号码 3728321975********,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四方
区洛阳路****,盘古智能的监事。

       本所律师认为,齐宝春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6)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的书面说明,开天投资是盘古智能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开天
投资的备案资料,开天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邵安仓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中小企业孵化器 A3-3-8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股权投资,企业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3-3-1-23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32.20   40.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合伙人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2   于涛                有限合伙人   4.00     1.2121

         23   修振飞              有限合伙人   3.00     0.9091

         24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5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6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7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8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9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0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31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3-1-24
                      32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3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9 年 4 月 8 日,邵安仓与李玉兰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中

邵安仓出资 5.00 万元,李玉兰出资 45.00 万元。

       2019 年 4 月 11 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天投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开天投资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5.00                    10.00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45.00                   90.00

合计                                        50.00                   100.00

       ②财产份额变更

       I. 第一次财产份额变更(增加出资额)


    2019 年 9 月 18 日,开天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开天投

资出资额增加至 330.00 万元,新增出资额 280.00 万元由李玉兰等认缴;同日,

相关合伙人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开天投资新增

280.00 万元出资额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40.00

2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3         邵胜利              有限合伙人                   15.00


                                           3-3-1-25
4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5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6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7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8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9         刘虹              有限合伙人                     5.00

10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1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2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6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2019 年 9 月 30 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天投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根据开天投资的书面说明,开天投资是盘古智能员工持股平台。2019 年 10

月,开天投资以 330.00 万元价款认缴盘古智能 1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开天

投资此次出资额新增是具体落实员工股权激励事项。

       根据开天投资提供的资料,李宗业等新入伙合伙人是盘古智能或其控股子公

司的董事或员工,合伙人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任职单位

1                    李宗业                         盘古智能

2                    邵胜利                         盘古智能

3                    徐凯                           盘古智能

4                    冯超                           盘古智能


                                         3-3-1-26
5                  王杰                       盘古智能

6                  张良亮                     盘古智能

7                  于君                       盘古智能

8                  刘虹                       盘古智能

9                  李晓霞                     盘古智能

10                 李明明                     盘古智能

11                 李祥强                     盘古智能

12                 曹爽                       盘古智能

13                 李琳琳                     盘古智能

14                 张玉静                     盘古智能

15                 董立庆                     盘古智能

16                 荆淑敏                     精益创伟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邵安仓、李玉兰、李宗业等 18 名

合伙人已向开天投资足额缴纳了认缴出资款。2019 年 11 月 5 日,开天投资向盘

古智能缴纳了 330.00 万元认缴出资款。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号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5.00                 1.5152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85.00               56.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邵胜利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0   刘虹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1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3-3-1-27
13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合计                                330.00               100.00

       II. 第二次财产份额变更(财产份额转让)


       2020 年 2 月 24 日,刘虹与邵安仓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刘虹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 5.00 万元实缴出资额(1.5152%

财产份额)转让给邵安仓,转让价款为 5.00 万元。

       2020 年 2 月 24 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退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刘虹退伙。

       根据盘古智能的书面说明,刘虹因辞职原因进行上述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

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约定,受让方为开天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邵安仓。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 2020 年 3 月 2 日,邵安仓已向刘虹足额支付了财产份

额转让款。

       2020 年 2 月 28 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天投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4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85.00               56.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3-3-1-28
4      邵胜利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0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1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2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合计                              330.00             100.00

     III.第三次财产份额变更(财产份额转让)


     2020 年 7 月 1 日,邵胜利与邵安美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邵胜利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 15.00 万元实缴投资额

(4.5455%财产份额)转让给邵安美,转让价款为 15.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退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邵胜利退出开天投资。

     根据盘古智能的书面说明,邵安美、邵胜利为姐弟关系,且为盘古智能的员

工。

     2020 年 7 月 1 日,李玉兰与张亮、王刚等 18 人分别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兰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 58.80 万

元实缴出资额(17.8182%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亮、王刚等人。根据盘古智能的说

明,此次份额转让是落实员工股权激励,受让方全部是盘古智能的员工,具体情

况如下:

                                   3-3-1-29
序号       合伙人       转让投资额(万元)      转让份额(%)   转让价款(万元)

1          张亮         10.00                   3.0303          50.00

2          王刚         10.00                   3.0303          50.00

3          冯超         6.00                    1.8182          30.00

4          乔增保       6.00                    1.8182          30.00

5          泮兴         5.40                    1.6364          27.00

6          朱继昌       4.80                    1.4545          24.00

7          于涛         4.00                    1.2121          20.00

8          修振飞       3.00                    0.9091          15.00

9          牛加涛       2.00                    0.6061          10.00

10         刘稳         2.00                    0.6061          10.00

11         纪善波       1.00                    0.3030          5.00

12         范晓丽       1.00                    0.3030          5.00

13         郑淑娟       1.00                    0.3030          5.00

14         卢凤莲       1.00                    0.3030          5.00

15         吴倩雯       0.60                    0.1818          3.00

16         贾雪华       0.40                    0.1212          2.00

17         邓飞         0.4                     0.1212          2.00

18         刘立华       0.20                    0.0606          1.00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变更决定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李玉兰按照上述安排将其持有的开天投

资 58.80 万元实缴出资额(17.8182%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亮、王刚等人,邵胜利

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 15.00 万元实缴投资额(4.5455%财产份额)转让给邵安美,

转让价款为 15.00 万元,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邵安美已向邵胜利足额支付了财产

份额转让款;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张亮、王刚等人已分别向李玉兰足额支付

了财产份额转让款。

       2020 年 7 月 31 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天投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3-3-1-30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26.20               38.2424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乔增保      有限合伙人              6.00                 1.8182

12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3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2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3          于涛        有限合伙人              4.00                 1.2121

24          修振飞      有限合伙人              3.00                 0.9091

25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3-3-1-31
26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7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8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9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0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1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32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3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4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总计                                             330.00          100.00

       IV. 第四次财产份额变更(财产份额转让)


       2020 年 10 月 13 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退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乔增保退出开天投资。

       2020 年 10 月 13 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变更决定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乔增保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 6 万元实

缴出资额(1.8182%财产份额)转让给李玉兰,转让价款为 30.4315 万元,其他

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盘古智能的书面说明,乔增保因辞职原因进行上述财产份额的转让。根

据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约定,受让方为开天投资有限合伙人李玉兰。

       2020 年 11 月 2 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天投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李玉兰已向乔增保足额支付了财产

份额转让款。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3-3-1-32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32.20               40.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2     于涛     有限合伙人              4.00                 1.2121

23     修振飞   有限合伙人              3.00                 0.9091

24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5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6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7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8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9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3-1-33
30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31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2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3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总计                                                    330.00              100.00

       3)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开天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经本所律师核查开天投资
合伙人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资料,邵安仓、李玉兰夫妇为盘古智能的实际控
制人,李宗业等其他合伙人为盘古智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员工。本所律师认为,
开天投资为盘古智能的持股平台,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
规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喆投资的备案资料,松喆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RXXYDX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29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7 年 4 月 20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合伙人              1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普通合伙人   200.00     8.6957

                                           3-3-1-34
                          限公司

                     2    林淑香                     有限合伙人   600.00   26.0870

                     3    于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   21.7391

                     4    郑永萍                     有限合伙人   200.00   8.6957

                     5    李雨生                     有限合伙人   200.00   8.6957

                     6    刘银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   4.3478

                     7    李辉                       有限合伙人   100.00   4.3478

                     8    王雪樵                     有限合伙人   100.00   4.3478

                     9    刘中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   4.3478

                     10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0   4.3478

                     11   林艳                       有限合伙人   100.00   4.3478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喆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喆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C638。本所律师认为,松
喆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松喆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鸿投资的备案资料,松鸿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T9QE1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3-3-1-35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21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7 年 8 月 19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1                                普通合伙人   340.00     6.0714
                      限公司

                2     张祥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7.8571

                3     曲春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14.2857

                4     马均耀                     有限合伙人   520.00     9.2857

                5     唐晓东                     有限合伙人   480.00     8.5714

                6     孙学浩                     有限合伙人   460.00     8.2143

                7     李金川                     有限合伙人   400.00     7.1429
 合伙人
                8     周勇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9     蓝公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10    冯曦瑶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11    肖映雪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12    张银卫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13    李学丰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14    郑小男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15    侯芃                       有限合伙人   200.00     3.5714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鸿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鸿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T795。本所律师认为,松
鸿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3-3-1-36
       本所律师认为,松鸿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9)邵胜利

       邵胜利,男,身份证号码 3729221984********,住址为山东省曹县郑庄乡
青山行政村青山村****,邵安仓的弟弟,盘古智能的员工。

       本所律师认为,邵胜利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0)成谦骞

       成谦骞,男,身份证号码 4302021977********,住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
区吉大路****,就职于珠海易致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成谦骞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1)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华投资的备案资料,松华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G9CY5E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8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7 年 7 月 8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1                                普通合伙人   100.00     2.00
                           限公司

                      2    平度市致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00.00   98.00

       2)登记备案情况


                                            3-3-1-37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华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华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T734。本所律师认为,松
华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松华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2)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浩投资的备案资料,松浩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RCU10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9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6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9.5238
                          限公司

                     2    隋晨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2.3810

 合伙人                   青岛世纪正源投资有限公
                     3                                有限合伙人   600.00     28.5714
                          司

                     4    方军                        有限合伙人   100.00     4.7619

                     5    SUN XINGCAI                 有限合伙人   100.00     4.7619


                                           3-3-1-38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浩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浩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K656。本所律师认为,松
浩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松浩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3)路伟

       路伟,男,身份证号码 3729221977********,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富饶路****,盘古智能的财务总监。

       本所律师认为,路伟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4)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三一基金的备案资料,三一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4PL2JE2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三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401B-98 房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5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范围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万元)

                                           3-3-1-39
                          湖南三一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350.00      1.0000
                          有限公司

                     2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650.00   70.4286
 合伙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
                     3                                有限合伙人   5,000.00    14.2857
                          有限公司

                          长沙市长信投资管理公
                     4                                有限合伙人   5,000.00    14.2857
                          司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三一基金的管理人湖南三一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66846;三一基
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CV212。本所律师认为,三
一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三一基金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5)青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海创汇能的备案资料,海创汇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NWL937Y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海创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农商财富大厦 916 室—A1 户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股权投资、咨询;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
                     上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1-40
                                                                   认缴出资额   比 例
                          姓名或名称                  性质
                                                                   (万元)     (%)

                          青岛海创汇投资咨询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500.00       2.50
                          公司

                     2    青岛日日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500.00    57.50

                          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
                     3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
 合伙人                   限公司

                          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
                     4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
                          基金管理中心

                          青岛海创汇康产业投资中
                     5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00
                          心(有限合伙)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海创汇能的管理人青岛海创汇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62763;海创汇能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GG797。本所律师认为,海创
汇能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海创汇能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6)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智投资的备案资料,松智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UJYWG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0 日



                                           3-3-1-41
合伙期限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8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额(万元)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1                                普通合伙人   300.00     21.4286
                          限公司

                     2    漆勇                        有限合伙人   500.00     35.7143

                     3    田向杰                      有限合伙人   200.00     14.2857
 合伙人
                     4    刘明博                      有限合伙人   100.00     7.1429

                     5    栾菁茹                      有限合伙人   100.00     7.1429

                     6    商文学                      有限合伙人   100.00     7.1429

                     7    祁艳                        有限合伙人   100.00     7.1429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智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智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NN659。本所律师认为,松
智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松智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7)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松岩投资的备案资料,松岩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U3Q2XXB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3-3-1-42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中心 302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7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比 例
                       姓名或名称                  性质
                                                                (万元)     (%)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1                                普通合伙人   3,000.00     15.00
                       限公司

                       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有
                  2                                有限合伙人   6,000.00     30.00
                       限公司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
                  3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
                       限公司
合伙人
                       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
                  4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
                       基金管理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阳光创新投
                  5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
                       资有限公司

                       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
                  6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松岩投资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31510;松岩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NB481。本所律师认为,松
岩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松岩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18)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劲邦投资的备案资料,劲邦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3-3-1-43
名称               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T30MR6G

                   青岛宝菲特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 115 号 410-09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27 年 5 月 18 日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姓名或名称                 性质                      比例(%)
                                                                 (万元)

                         青岛宝菲特投资咨询管
                   1                                普通合伙人   500.00       1.6667
                         理有限公司

                         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
                   2                                普通合伙人   500.00       1.6667
                         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
                   3                                有限合伙人   16,000.00    53.3333
                         公司
 合伙人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
                   4                                有限合伙人   6,000.00     20.0000
                         有限公

                         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
                   5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00
                         导基金管理中心

                         城发集团(青岛)产业
                   6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00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瑞硕资产管理中心
                   7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3333
                         (有限合伙)

       2)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gs.amac.org.cn/)查询,劲邦投资的管理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书,证书编号 P1000699;劲邦投
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D195。本所律师认为,劲
邦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私募




                                         3-3-1-44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劲邦投资具有担任盘古智能股东的资质。

    2、股东人数

    根据盘古智能的备案资料,盘古智能股东 18 人,其中自然人股东 7 人,企
业股东 11 个。企业股东为松岭投资、开天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
资、松浩投资、三一基金、海创汇能、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劲邦投资,具体情
况如下: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三一基金、海创汇
能、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劲邦投资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备案或登记,无需穿透计算股东人数。

    开天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无需穿透计算。

    综上,盘古智能直接股东 18 人,穿透后的股东为 18 人,低于 200 人。

    3、委托持股

    根据盘古智能股东的书面说明,其持有的盘古智能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等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邵安仓、李玉兰夫妇通过

本人持有盘古智能股权与实际控制开天投资从而控制的盘古智能表决权股权合

计不低于69.652%,为盘古智能实际控制人(详见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

其演变”部分)。




                                  3-3-1-45
    邵安仓为开天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开天投资的市场监管备案材料,自

2019年4月11日设立以来,邵安仓一直为开天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

人,邵安仓为开天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邵安仓、李玉兰夫妇通过本人

持有盘古智能股权与实际控制开天投资从而控制的盘古智能表决权股权合计不

低于69.652%(详见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为盘古智能

实际控制人,盘古智能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此外,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尚负有如下义务(详见正文之“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在盘古智能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或盘古

智能 100%股权被第三方收购前,若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转让其持

有的盘古智能股权的,仅能向邵安仓转让。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假若李

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转让其持有的盘古智能股权的,仅能向邵安仓转

让,该等约定不会影响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反而有利于巩固


                                  3-3-1-46
邵安仓、李玉兰夫妇实际控制人地位。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盘古智能的备案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由盘古有限整体变更
而来。具体情况如下:

    (一)盘古有限的设立


    盘古有限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2年6月29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企

业名称网上预审结果通知书》(青工行名网审字第ww12062900215号),预审通

过“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名称。

    2012年7月23日,邵胜利与朱凤环共同签署《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章

程》,约定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盘古有限,其中邵胜利出资600.00万元、

朱凤环出资400.00万元。

    2012年7月23日,青岛康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青康帮内

验字(2012)第206-Y173号),验证:截至2012年7月23日,盘古有限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0万元,其中邵胜利缴纳600.00万元,朱凤环

缴纳400.00万元。

    2012 年 7 月 23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 370200230031574,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盘古有限提供的资料,邵胜利与邵安仓系兄弟关系,邵胜利与朱凤环系

夫妻关系,邵安仓与李玉兰系夫妻关系。根据邵安仓、李玉兰的说明与相关访谈,

邵胜利、朱凤环持有的盘古有限股权为代邵安仓、李玉兰持有,其中:邵安仓委

托邵胜利代为持有盘古有限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李玉

兰委托朱凤环代为持有盘古有限4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

邵胜利、朱凤环向盘古有限缴纳注册资本的资金也分别由邵安仓、李玉兰提供。

                                  3-3-1-47
       盘古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胜利                  600.00                     60.00

朱凤环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21年3月23日,中兴华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05

号),验证:截至2012年7月23日,盘古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

计1,000.00万元,其中邵胜利缴纳600.00万元,朱凤环缴纳400.00万元。

       (二)盘古有限的股权变更

   1、盘古有限第一次股权变更(增资)


       盘古有限第一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5年3月2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注册资本

增加至2,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中,邵胜利认缴出资660.00

万元,朱凤环认缴出资440.00万元。

       2015年3月2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5年3月5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200230031574,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邵安仓、李玉兰的说明与相关访谈,邵胜利、朱凤环此次认缴的盘古有

限增资也是分别代邵安仓、李玉兰持有。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胜利                  1,260.00                   60.00

朱凤环                  840.00                     40.00

合计                    2,100.00                   100.00

                                      3-3-1-48
   2、盘古有限第二次股权变更(股权转让)


    盘古有限第二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6年3月25日,邵安仓与邵胜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胜利将其

持有的盘古有限1,26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认缴1,260.00万元注

册资本权益,已实缴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邵安仓,转让价款为600.00

万元。

    2016年3月25日,李玉兰与朱凤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凤环将其

持有的盘古有限84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认缴840.00万元注册资

本权益,已实缴4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李玉兰,转让价款为400.00

万元。

    2016年3月24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邵胜利将持有的

盘古有限1,26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认缴1,260.00万元注册资本

权益,已实缴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邵安仓,朱

凤环将持有的盘古有限84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认缴840.00万元

注册资本权益,已实缴4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以400.00万元转让给李玉兰。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年3月25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根据盘古有限2015年度审计报告,盘古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10,176,755.66元,实收资本为10,000,000.00元。

    2016年3月,邵胜利、邵安仓、朱凤环、李玉兰就上述股权转让向税务局进

行了税务申报。2016年3月25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出具《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

控表》(青地税高字(2016)050002)号,证明:邵胜利缴纳印花税3,000.00

元,邵安仓缴纳印花税3,000.00元;朱凤环缴纳印花税2,000.00元,李玉兰缴纳

印花税2,000.00元。

    2016年4月5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3-3-1-49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邵安仓、李玉兰的说明与相关访谈,邵胜利、朱凤环将股权平价转让给

邵安仓、李玉兰系代持股权的还原;邵安仓与李玉兰未向邵胜利、朱凤环实际支

付股权转让款;邵胜利、朱凤环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不存在潜在纠纷。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代持股权还原合法有效。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安仓                     1,260.00                 60.00

李玉兰                     840.00                   40.00

合计                       2,100.00                 100.00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0年10月13日,中兴华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24

号),验证:截至2018年5月8日,盘古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100.00万元,其中邵安仓缴纳660.00万元,李玉兰缴纳440.00万元;截至2018

年5月8日,盘古有限注册资本为2,100.00万元,实收资本2,100.00万元。

   3、盘古有限第三次股权变更(股权转让)


       盘古有限第三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8年5月8日,齐宝春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兰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17.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0.81%股权)转让给齐宝春,转让价

款为17.00万元。

       2018年5月8日,李昌健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兰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2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9.52%股权)转让给李昌健,转让

价款为200.00万元。




                                      3-3-1-50
    2018年5月8日,齐宝春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119.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5.67%股权)转让给齐宝春,转让

价款为119.00万元。

    2018年5月8日,邵胜利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股权)转让给邵胜利,转让价

款为42.00万元。

    2018年5月8日,成谦骞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股权)转让给成谦骞,转让价

款为42.00万元。

    2018年5月8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玉兰将其持有的

盘古有限2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9.52%股权)转让予李昌健,转让价格

为200.00万元;同意李玉兰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17.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

(0.81%股权)转让予齐宝春,转让价格为17.00万元;同意邵安仓将其持有的盘

古有限119.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5.67%股权)转让予齐宝春,转让价格为

119.00万元;同意邵安仓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

股权)转让予邵胜利,转让价格为42.00万元;同意邵安仓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

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股权)转让予成谦骞,转让价格为42.00万

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8年5月8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8年6月,李玉兰、邵安仓、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就上述股

权转让向税务局进行了税务申报。2018年6月8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分局

出具《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表》(青地税高字(2018)102403号),证明:转

让人与受让人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5,334.00元,个人所得税178,526.44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190)青岛税

证明30013504和(190)青岛税证明30013505),证明:李玉兰已于2018年6月11




                                 3-3-1-51
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102,484.94元;邵安仓已于2018年6月11日缴纳股权

转让个人所得税76,041.50元。

       根据支付凭证,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转让价款及税费已支付完毕。

       2018年6月13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邵安仓                1,057.00                50.33

2           李玉兰                623.00                  29.67

3           李昌健                200.00                  9.52

4           齐宝春                136.00                  6.48

5           邵胜利                42.00                   2.00

6           成谦骞                42.00                   2.00

            合计                  2,100.00                100.00

       本所律师注意到,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中约定了如下义务:在盘古有限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或盘古有限 100.00%

股权被第三方收购前,若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转让其持有的盘古有

限股权的,仅能向邵安仓转让。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4、盘古有限第四次股权变更(股权转让)


       盘古有限第四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 年 10 月 24 日,路伟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玉兰

将持有的盘古有限 21.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1.00%股权)转让给路伟,转

让价款为 63.00 万元。



                                     3-3-1-52
       2019 年 10 月 24 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玉兰将其

持有的盘古有限 21.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1.00%股权)转让予路伟,转让

价格为 63.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9 年 10 月 24 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

修改。

       2019 年 10 月,李玉兰、路伟就上述股权转让向税务局进行了税务申报。2019

年 10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股东股权变

更税源监控表》(流水号:7370200000000499839),证明:股东股权变更已纳

入税源监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税收

完 税 证 明 》 ( No.337025191000056384 、 No.337025191000057211          和

No.619101810015009262),证明:路伟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缴纳印花税 157.50

元,李玉兰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缴纳印花税 157.50 元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83,968.50 元。

       2019年10月29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根据支付凭证,路伟已向李玉兰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邵安仓                1,057.00                 50.33

2           李玉兰                602.00                   28.67

3           李昌健                200.00                   9.52

4           齐宝春                136.00                   6.48

5           邵胜利                42.00                    2.00

6           成谦骞                42.00                    2.00


                                     3-3-1-53
7           路伟                  21.00                   1.00

            合计                  2,100.00                100.00

    5、盘古有限第五次股权变更(增资)


       2019 年 10 月 31 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注

册资本由 2,100.00 万元增加至 2,210.00 万元,每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

3.00 元,新增 110.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认购价款为 330.00 万元。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

修改。

       2019年11月4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2,210.00万元)。

       2020年10月13日,中兴华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25

号),验证:截至2019年11月5日,盘古有限已收到开天投资缴纳的出资款330.00

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邵安仓                1,057.00                47.83

2           李玉兰                602.00                  27.24

3           李昌健                200.00                  9.05

4           齐宝春                136.00                  6.15

5           开天投资              110.00                  4.98

6           邵胜利                42.00                   1.90

7           成谦骞                42.00                   1.90

8           路伟                  21.00                   0.95

            合计                  2,210.00                100.00



                                     3-3-1-54
    6、盘古有限第六次股权变更(增资)


       2020 年 7 月 8 日,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喆创

业投资合伙(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盘古有限

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盘古有限新增 220.00 万元注册资本,每元新增注册资

本的价格为 38.19 元,其中:松岭投资认购 141.4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松喆投

资认购 55.0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松浩投资认购 23.5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20 年 7 月 8 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注册

资本由 2,210.00 万元增加至 2,430.00 万元,每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

38.19 元,新增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中,松岭投资以 5,400.0660 万元认购 141.4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松喆投资以 2,101.5957 万元认购 55.0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松浩投资以 900.1383 万元认购 23.5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20 年 7 月 8 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

改。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中兴华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

030025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盘古有限已收到松岭投资缴纳的

出资款 5,400.0660 万元、松喆投资缴纳的出资款 2,101.5957 万元、松浩投资缴

纳的出资款 900.1383 万元。

       2020年8月6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2,43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邵安仓                1,057.00               43.50

2           李玉兰                602.00                 24.77

3           李昌健                200.00                 8.23

4           松岭投资              141.40                 5.82

                                    3-3-1-55
5           齐宝春                136.00                  5.60

6           开天投资              110.00                  4.53

7           松喆投资              55.03                   2.26

8           邵胜利                42.00                   1.73

9           成谦骞                42.00                   1.73

10          松浩投资              23.57                   0.97

11          路伟                  21.00                   0.86

            合计                  2,430.00                100.00

     7、盘古有限第七次股权变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8月10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注册资

本由2,430.00万元增加至10,813.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383.50万元由累计增

资溢价资本公积8,505.00万元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转增。

       2020年8月10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凭证字号:

201900115937),盘古有限已就此次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缴纳了印花税20,408.80元。

       2020年8月18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10,813.50万元)。

       2020年10月13日,中兴华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25

号),验证:截至2020年8月10日,盘古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累计增资溢价缴

纳的出资款8,383.5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邵安仓                4,703.65                43.50

2           李玉兰                2,678.90                24.77


                                     3-3-1-56
3          李昌健               890.00                 8.23

4          松岭投资             629.23                 5.82

5          齐宝春               605.20                 5.60

6          开天投资             489.50                 4.53

7          松喆投资             244.8835               2.26

8          邵胜利               186.90                 1.73

9          成谦骞               186.90                 1.73

10         松浩投资             104.8865               0.97

11         路伟                 93.45                  0.86

           合计                 10,813.50              100.00

     8、盘古有限第八次股权变更(股权转让)


     2020年8月28日,李昌健与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约定李昌健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333,554元注册资本权益(0.308%

股权)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4,196,109.32元。

     2020年8月28日,李昌健与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

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李昌健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556,446元注册资本权益

(0.515%股权)转让予劲邦投资,转让价款为7,000,090.68元。

     2020年8月28日,齐宝春与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95,084元注册资本权益(0.088%股权)转

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1,196,156.72元。

     2020年8月28日,齐宝春与青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

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794,916元注册资本权益(0.735%股权)

转让予海创汇能,转让价款为10,000,043.28元。

     2020年8月28日,成谦骞与将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

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311,500元注册资本权益(0.288%股权)

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3,918,670元。




                                  3-3-1-57
    2020年8月28日,邵胜利与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222,500元注册资本权益(0.206%股权)

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2,799,050元。

    2020年8月28日,邵安仓与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1,104,138元注册资本权益(1.021%股权)

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13,890,056.04元。

    2020年8月28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为12.58元/元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同意李昌健将其持有的公司

333,554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0.308%股权)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

4,196,109.32元;同意李昌健将其持有的公司 556,446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

(0.515%股权)转让予劲邦投资,转让价款为7,000,090.68元;同意齐宝春将其

持有的公司95,084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0.088%股权)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

款为1,196,156.72元;同意齐宝春将其持有的公司794,916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

(0.735%股权)转让予海创汇能,转让价款为10,000,043.28元;同意成谦骞将

其持有的公司311,500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0.288%股权)转让予松鸿投资,转

让价款为3,918,670元;同意邵胜利将其持有的公司222,500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

(0.206%股权)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2,799,050元;同意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公司1,104,138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1.021%股权)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

价款为13,890,056.04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20年8月28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有限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根据支付凭证,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2020年9月17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有限《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10,813.5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3-3-1-58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邵安仓                4,593.2362               42.477

2           李玉兰                2,678.9000               24.774

3           李昌健                801.0000                 7.407

4           松岭投资              629.2300                 5.819

5           齐宝春                516.2000                 4.774

6           开天投资              489.5000                 4.527

7           松喆投资              244.8835                 2.265

8           松鸿投资              206.6776                 1.911

9           邵胜利                164.6500                 1.523

10          成谦骞                155.7500                 1.440

11          松浩投资              104.8865                 0.970

12          路伟                  93.4500                  0.864

13          海创汇能              79.4916                  0.735

14          劲邦投资              55.6446                  0.515

            合计                  10,813.50                100.00

       (三)盘古智能的股权变更

     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确认根据中兴华2020年10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0)

第030556号),盘古有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33,420,324.11

元。确认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评估

报告》(中铭评报字第[2020]第17020号),盘古有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净资产

评估值为347,403,823.59元。

       (2)同意盘古有限按照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33,420,324.11元折

合股份,将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108,135,000元,等额分为108,135,000股,每股1元,其余净资产225,285,324.11

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3-3-1-59
       (3)盘古有限全体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所享有的盘古有限净资产进行出资,

交付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2020年10月22日,邵安仓与李玉兰、李昌健等14位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

议书》,该协议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期限、组织机构、宗旨和

经营范围、公司设立的方式和组织形式、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种类、发起

人认购股份的数额、发起人的基本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2020年10月23日,盘古智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4名发起

人股东参加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

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关于制订<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选举青岛盘古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关

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选举产生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

       2020年10月22日,中兴华出具《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

报告》(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26号),验证:截至2020年10月22日,盘古

智能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813.5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20年10月27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盘古智能《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10,813.5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盘古智能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的规定。

       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盘古智能后,盘古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邵安仓               45,932,362             42.477

2           李玉兰               26,789,000             24.774


                                    3-3-1-60
3           李昌健                 8,010,000                 7.407

4           松岭投资               6,292,300                 5.819

5           齐宝春                 5,162,000                 4.774

6           开天投资               4,895,000                 4.527

7           松喆投资               2,448,835                 2.265

8           松鸿投资               2,066,776                 1.911

9           邵胜利                 1,646,500                 1.523

10          成谦骞                 1,557,500                 1.440

11          松浩投资               1,048,865                 0.970

12          路伟                   934,500                   0.864

13          海创汇能               794,916                   0.735

14          劲邦投资               556,446                   0.515

            合计                   108,135,000               100.00

     2、盘古智能第一次股权变更(增资)

       2020 年 12 月 10 日,盘古智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增
发股份 3,299,205 股,发行价格 17.58 元/股,认购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     1,137,657        20,000,010.06
         (有限合伙)

2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   853,243          15,000,011.94
         业(有限合伙)

3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39,477          13,000,005.66
         合伙)

4        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568,828          9,999,996.24
         (有限合伙)

       2020 年 12 月 18 日,盘古智能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上述
增发方案。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2020年12月27日,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智投资、松

岩投资已向盘古智能足额缴纳了认缴出资款。




                                      3-3-1-61
       2021年3月12日,中兴华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06

号),验证:截至2020年12月25日,盘古智能已收到松华投资缴纳的出资款

20,000,010.06元、三一基金缴纳的出资款15,000,011.94元、松智投资缴纳的出

资款13,000,005.66元、松岩投资缴纳的出资款9,999,996.24元。

       2020年12月18日,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盘古智能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

改。

       2020年12月28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盘古智能《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11,143.4205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此次股权变更合法、有效。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邵安仓                45,932,362             41.219

2           李玉兰                26,789,000             24.040

3           李昌健                8,010,000              7.188

4           松岭投资              6,292,300              5.647

5           齐宝春                5,162,000              4.632

6           开天投资              4,895,000              4.393

7           松喆投资              2,448,835              2.198

8           松鸿投资              2,066,776              1.855

9           邵胜利                1,646,500              1.478

10          成谦骞                1,557,500              1.398

11          松华投资              1,137,657              1.021

12          松浩投资              1,048,865              0.941

13          路伟                  934,500                0.839

14          三一基金              853,243                0.766

15          海创汇能              794,916                0.713

16          松智投资              739,477                0.664

17          松岩投资              568,828                0.510


                                    3-3-1-62
18         劲邦投资            556,446                0.499

           合计                111,434,205            100.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变更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必要审批程序,均

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属合法、清晰,除股东成谦骞、李昌

健、邵胜利、齐宝春在发行人上市前或被第三方并购前仅能向邵安仓转让股权限

制外,发行人股东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司法查封等第三方权利限制等情

形,不存在法律权属纠纷。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


     根据盘古智能营业执照,盘古智能的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

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

塞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高性能

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

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报告期内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的备案资料,盘古智能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经营范围发生了

1次变更,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3-3-1-63
    2020年12月18日,盘古智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

经营范围,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

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润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

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18日,根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盘古智能对公司章程做出相

应修改。

    2020年12月28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盘古智能《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注册资本11,143.4205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此次经营范围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二)主营业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等,与

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根据中兴华《审计报告》,盘古智能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如下:

    报告期内,盘古智能的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3-1-64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4,783.81     99.92       18,957.78         99.85       9,609.80    99.70

其他业务收入     29.35         0.08        27.72             0.15        28.59       0.30

营业收入合计     34,813.16     100.00      18,985.50         100.00      9,638.39    100.00

      (三)资质许可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质证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已获取的资

质许可如下:

 编                                   编号/批准
      证照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持有人
 号                                   号

                                                                青岛市科学技术
                                                      2020.12
      高新技术企                      GR20203710                局、青岛市财政
 1                  /                                 .01-202                       盘古智能
      业证书                          0436                      局、国家税务总
                                                      3.11.30
                                                                局青岛市税务局

      海关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
 2    位注册登记                      3702960BSE      长期      青岛大港            盘古智能
                    收发货人
      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
 3    营者备案登    /                 04680087        长期                          盘古智能
                                                                备案登记机关
      记表

      经访谈盘古智能属地环保部门,盘古智能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所从事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等,盘
古智能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盘古智能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一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
大变更。

      (四)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盘古智能不存在境外经营活动。



                                           3-3-1-65
       (五)持续经营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主要资产的权属完整
(详见正文之“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盘古智能使用其主要资产进行生产
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盘古智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盘古智能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
备等,且主营业务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更;盘古智能可以在其营业执照所载的
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重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        实际控制人                    邵安仓、李玉兰

2        控股股东                      邵安仓、李玉兰

3        持有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李昌健、松岭投资

         控制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
4                                      李美英
         然人或企业

                                       (1)盘古汕头

                                       (2)盘古液压(已注销)

                                       (3)中科海润
5        子公司(含孙公司)
                                       (4)精益创伟

                                       (5)海纳瑞科(已注销)

                                       (6)钛浩液压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6                                      (1)瑞恩机械
         响的其他企业

                                        3-3-1-66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2)开天投资

                                     (3)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4)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或控制5.00%以上表决权自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      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有限合伙)
       响的其他企业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67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2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7)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9)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7)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1)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43)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4)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6)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9)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68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52)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徐国君、齐宝春、张玉静、修振飞、李昌健、王刚

                                        (1)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9        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企业                       (3)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4)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的企
10                                      无
         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企业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
11                                      无
         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

12       其他关联方                     无

       (1)实际控制人


       盘古智能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详见正文之“六、发行人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

       (2)控股股东


       盘古智能的控股股东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合计持有盘古智能65.259%股

权(详见正文之“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

       (3)持有 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持有盘古智能 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为李昌健、松岭投资(详见正文之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

       (4)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然人或企业


       盘古智能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然人为李美英,青岛青松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制盘古智能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3-1-69
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而控制盘古智能 12.84%表决权(详见正文之“六、发

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李美英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盘古智能 12.84%表决权。李美英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美英,女,身份证号码 3702211949********,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

区大胡埠村****,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5)子公司(含孙公司)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盘古智能的

控股子公司为:盘古汕头、盘古液压、中科海润、精益创伟、海纳瑞科、钛浩液

压。

       1)盘古汕头

       ① 基本情况

       盘古汕头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盘古润滑技术(汕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12MA53KNA39Q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9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园产A-01幢第九层Z01-08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9年8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润滑和液压类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润滑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及配件、制动装置、锁紧装
                     置、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车辆及设备、五金交电、钢材、金属制品、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及配件、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盘古智能(100.00%)



                                          3-3-1-70
       ②历史沿革

       I. 设立

       盘古汕头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 年 8 月 1 日,盘古有限签署《盘古润滑技术(汕头)有限公司章程》,

决定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盘古汕头。

       2019 年 8 月 6 日,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
书》(濠江核设通内字[2019]第 1900140836 号),核准盘古润滑技术(汕头)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2019 年 8 月 6 日,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汕头《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12MA53KNA39Q,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汕头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盘古汕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II. 股权变更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材料,盘古汕头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2)盘古液压(已注销)

       ① 基本情况

       盘古液压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盘古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QFFFF79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玉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场B4-1

                                           3-3-1-71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9年8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润滑和液压类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及配件、液压设备及系统、液压油缸,
                      蓄能器、制动装置、锁紧装置、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车辆及设备、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钢材、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工艺品、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盘古智能(94.00%)、唐玲玲(6.00%)

       ②历史沿革

       I. 设立

       盘古液压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8月19日,盘古有限、李玉兰与唐玲玲共同签署《青岛盘古液压技术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2,000.00万元设立盘古液压,其中盘古有限出资

1,020.00万元,李玉兰出资860.00万元,唐玲玲出资120.00万元。

       2019年8月26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液压《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QFFFF79,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液压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盘古液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20.00                     51.00

李玉兰                    860.00                       43.00

唐玲玲                    120.00                       6.00

合计                      2,000.00                     100.00

       II. 股权变更

       盘古液压第一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 年 12 月 3 日,盘古有限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玉

兰将其持有的盘古液压 86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3.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
                                        3-3-1-72
限,转让价格为 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 日,盘古液压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玉兰将其持

有的盘古液压 86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3.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

价格为 0.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9 年 12 月 3 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液压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

改。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液压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880.00                  94.00

唐玲玲                  120.00                    6.00

合计                    2,000.00                  100.00

       III.注销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

注字[2016]253 号)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

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

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

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

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盘古液压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

盘古液压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2020 年 10 月 12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青高新)登记内销字[2020]第 000433 号),核准盘古
                                      3-3-1-73
液压注销登记。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液压的注销符合《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

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 号)的规定。

       3)中科海润

       ① 基本情况

       中科海润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DBYKK88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宗业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D5-2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7年3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润滑油、润滑油添加剂、润滑脂及其相关的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的销售、固体润滑材料与表面防护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
                     润滑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盘古智能(100.00%)

       ②历史沿革

       I. 设立


       2017年3月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青)

登记私名预核字[2017]第019812号),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共同签署《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中科海润,其中李彦升出资

600.00万元,李宗业出资200.00万元,刘虹出资200.00万元。




                                          3-3-1-74
       2017年3月1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中科海润《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BYKK88)。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中科海润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科海润提供的资料,李彦升、李宗业、刘虹持有的中科海润股权为代

盘古有限持有;当时,李彦升、李宗业、刘虹都在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控

制的企业任职。

       2017年3月17日,盘古有限分别与李彦升、李宗业、刘虹签订《股权代持协

议书》,约定盘古有限委托李彦升代为持有中科海润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

益(60.00%股权);盘古有限委托李宗业代为持有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

资本权益(20.00%股权);盘古有限委托刘虹代为持有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

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

       中科海润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李彦升                 600.00                    60.00

李宗业                 200.00                    20.00

刘虹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II. 股权变更(股权转让)

       (a) 第一次股权变更

       中科海润第一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8年5月31日,李彦升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彦升将

其持有的中科海润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其中实缴41.90万元

注册资本权益,认缴558.1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

41.90万元。




                                     3-3-1-75
       2018年5月31日,中科海润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彦升将持有的

中科海润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其中实缴41.90万元注册资本

权益,认缴558.1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以41.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盘古有限。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8年5月31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中科海润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8年7月5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中科海润《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BYKK88,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中科海润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盘古有限的说明与相关访谈,李彦升向中科海润缴纳的41.9万元注册资

本的资金由盘古有限提供;李彦升将股权平价转让给盘古有限系代持股权的还原,

盘古有限未向李彦升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李彦升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不存

在潜在纠纷。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代持股权还原合法有效。

       此次股权转让后,中科海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600.00                     60.00

李宗业                 200.00                     20.00

刘虹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b) 第二次股权变更

       中科海润第二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11月14日,李宗业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宗业将

其持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

转让价款为0.00万元。




                                     3-3-1-76
       2019年11月14日,刘虹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虹将其持

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转

让价款为0.00万元。

       2019年11月14日,中科海润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宗业将持有的

中科海润2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以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盘古

有限,刘虹将持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以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盘古有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9年11月14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中科海润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9年1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股东

股权变更税源监控表》(流水号:7370200000000502762),证明:股东股权变

更已纳入税源监控。

       2019年11月27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中科海润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BYKK88,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中科海润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访谈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实为解除上述股权代持,盘古有限未向李宗业

和刘虹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李宗业、刘虹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不存在潜在

纠纷。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代持股权还原合法有效。

       此次股权转让后,中科海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精益创伟

       ① 基本情况

       精益创伟基本情况如下:



                                     3-3-1-77
名称                青岛精益创伟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579776480W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邵安美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9号30号楼3单元601户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1年8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
                    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钢材、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电子产品及配件、工
                    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纺织服装。(以上范围
                    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                盘古智能(100.00%)

       ②历史沿革

       I. 设立

       精益创伟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1年7月13日,邵安美与李彦升共同签署《青岛精益创伟液压技术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精益创伟,其中邵安美出资30.00万元

(60.00%注册资本),李彦升出资20.00万元(40.00%注册资本)。

       2011年6月30日,山东永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永润

 BRIGHTURE-A(2011)CR NO.20037),验证: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益创伟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其中邵安美缴纳30.00万元,李

 彦升缴纳20.00万元。

       2011年8月1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核发精益创伟《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2230039510,注册资本5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精益创伟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访谈确认,邵安美、李彦升持有的精益创伟股权为代邵安仓、李玉兰持

有,其中:邵安仓委托邵安美代为持有精益创伟3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


                                         3-3-1-78
股权)并提供30.00万元资金,李玉兰委托李彦升代为持有精益创伟20.00万元注

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并提供20.00万元资金。

       精益创伟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安美                  30.00                      60.00

李彦升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II. 股权变更

       精益创伟第一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 年 12 月 20 日,邵安美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邵

安美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 3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转让予盘

古有限,转让价款为 3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0 日,李彦升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

彦升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 2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转让予盘

古有限,转让价款为 2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0 日,精益创伟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邵安美将其

持有的精益创伟 3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

转让价款为 30.00 万元;李彦升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 2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

益(4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 20.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

受让权。

       2019 年 12 月 20 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精益创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

修改。

       2019 年 12 月 20 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

收完税证明》(No.337025191200080833),证明:邵安美缴纳印花税 75.00 元。

       2019 年 12 月 20 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


                                      3-3-1-79
收完税证明》(No.337025191200080947),证明:李彦升缴纳印花税 50.00 元。

       2019 年 12 月 20 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

收完税证明》(No.337025191200080873),证明:盘古有限缴纳印花税 250.00

元。

       2019年12月25日,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精益创伟《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79776480W,注册资本5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精益创伟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访谈确认,盘古有限通过股权收购解除了上述股权代持。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2019年12月26日,盘古有限已分别向邵安美、李彦升足

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根据支付凭证,邵安美、李彦升分别向邵安仓、李玉兰足

额转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

       此次股权变更后,精益创伟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5)海纳瑞科(已注销)

       ① 基本情况

       海纳瑞科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DCTG86G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邵胜利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2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D8-1-102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7年3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3-3-1-80
                     自动控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
经营范围             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制作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邵胜利(65.00%)、李昌健(35.00%)

       ② 历史沿革

       I. 设立


       海纳瑞科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7 年 3 月 7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青登私名预核字[2017]第 020579 号),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青岛海纳瑞科自

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5 日,邵胜利、李昌健共同签署《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技术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海纳瑞科,海纳瑞科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其中邵胜利出资 65.00 万元,李昌健出资 35.00 万元。

       2017 年 3 月 23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海纳瑞科《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DCTG86G,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海纳瑞科提供的资料,邵胜利、李昌健持有的海纳瑞科股权为代盘古有

限持有。

       2017 年 3 月 23 日,盘古有限与邵胜利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

有限委托邵胜利代为持有海纳瑞科 65.00%股权(65.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代

持期间为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

       2017 年 3 月 23 日,盘古有限与李昌健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

有限委托李昌健代为持有海纳瑞科 35.00%股权(35.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代

持期间为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

       海纳瑞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胜利                       65.00                        65.00

                                       3-3-1-81
李昌健                      35.00                     35.00

合计                        100.00                    100.00

       II. 股权变更


       海纳瑞科股权代持还原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8 年,海纳瑞科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证明:截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

邵胜利累计向海纳瑞科缴纳出资 61.00 万元。根据邵胜利的访谈,邵胜利向海纳

瑞科 61.00 万元的出资由盘古有限提供。

       2019 年 6 月 10 日,邵安仓分别向邵胜利、李昌健发出《关于进行股权变更

的通知函》,要求邵胜利、李昌健将其代持的股权转让给邵安仓;邵胜利、李昌

健辩称邵安仓未能兑现代持股费用,拒绝股权变更。因海纳瑞科股东资格确认存

在纠纷,盘古有限起诉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0 年 1 月 21 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

鲁 0214 民初 10696 号),判决:盘古有限为海纳瑞科的股东,持有海纳瑞科 100.00%

股权;邵胜利、李昌健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将相应股权变更至盘古

有限名下;海纳瑞科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将相应股东变更在市场监

管部门备案。

       因邵胜利、李昌健拒不执行上述判决,盘古有限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2020 年 3 月 2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鲁

0214 执 610 号),裁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 0214 民初 10696 号

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邵胜利、李昌健的访谈,邵胜利、李昌健已收到盘古有限支付的代持费

用 2 万元,对海纳瑞科股权不存在争议。

       此次股权变更后,海纳瑞科股权结构如下:


                                      3-3-1-82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III.注销


       2020 年 4 月 16 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

所出具《清税证明》(青高一税 税企清[2020]780 号),证明:海纳瑞科所有税务

事项均已结清。

       2020 年 6 月 2 日,海纳瑞科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海纳瑞科。

       2020 年 6 月 2 日,海纳瑞科出具《清算报告》,确认:海纳瑞科债权债务已

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2020 年 6 月 3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准

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青高新)登记内销字[2020]第 000180 号),核准海纳瑞科

注销登记。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的注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钛浩液压

       ① 基本情况

       钛浩液压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51HF7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茸江路120号1幢F区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21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液压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

                                          3-3-1-83
                     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自有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盘古智能(57.00%)、袁昌霞(15.00%)、李发文(15.00%)、冯超
股东
                     (13.00%)

       ②历史沿革

       I.设立

       钛浩液压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21 年 1 月 25 日,盘古智能与袁昌霞、李发文、冯超共同签署《上海钛浩

液压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出资 1,000.00 万元设立钛浩液压,其中:盘古智能

出资570.00 万元,袁昌霞出资 150.00 万元,李发文出资150.00 万元,冯超出资

130.00 万元。

       2021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登记通知书》(沪

市监注名核字第 01202101250077 号),核准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2021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钛浩液压《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51HF71,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钛浩液压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钛浩液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盘古智能                    570.00                 57.00

2         袁昌霞                      150.00                 15.00

3         李发文                      150.00                 15.00

4         冯超                        130.00                 13.00

          合计                        1,000.00               100.00

       II.股权变更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材料,钛浩液压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6)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瑞恩机械

                                       3-3-1-84
       瑞恩机械系实际控制人李玉兰、邵安仓夫妇控制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瑞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098431350T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玉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青岛即墨市通济办事处西元庄村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4年4月24日至2027年4月23日

                     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
                     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机床功
经营范围             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邵安仓(83.3333%)、李玉兰(16.6667%)

       2)开天投资

       开天投资系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详见正文之六

(一)1“(6)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部分。

       3)聚能投资(已注销)

       聚能投资系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UAQ6N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邵安仓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中小企业孵化器A3-3-8

营业期限             2019年4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股权投资,企业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邵安仓(10.00%)、李玉兰(90.00%)



                                          3-3-1-85
       4)锐派机械(已注销)

       锐派机械系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控制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5836847143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凤环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青岛即墨市通济办事处西元庄村北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1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生产、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五金制品(不含电镀)、轴承、塑胶制
                   品(不含印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不含特种设备)、数控机床及其配
                   件,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润滑设备、工程车辆
经营范围           及设备、五金交电、钢材、金属制品、工艺品、日用百货、纺织服装;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朱凤环(60.00%)、刘稳(40.00%)

       (7)持有或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自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李美英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李美英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397490705J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于迎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6-2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34 年 6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3-3-1-86
                   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李美英(68.00%)、张继军(30.00%)、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
                   (1.00%)、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2)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R2XUQ1J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7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33%)、青岛嘉汇凯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23.33%)、白江华(13.33%)、赵乐英(6.67%)、李志
合伙人
                   勇(6.67%)、李旭辉(6.67%)、赵振德(6.67%)、潘兴利(6.67%)、
                   XINGCAI SUN(6.67%)

       3)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9918922L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主要经营场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3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35 年 8 月 6 日


                                         3-3-1-87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
                   包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市场外包业务、接受金
经营范围
                   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67%)、刘玉婵(12.00%)、赵
                   乐英(10.00%)、孙建军(6.67%)、徐静(6.67%)、张雷达(6.67%)、
合伙人             邵伟东(6.67%)、姜康宁(6.33%)、宋霞(5.00%)、吕霞(3.33%)、
                   刘红雷(3.33%)、孙皓(3.33%)、矫进本(3.33%)、袁淑杰(2.67%)、
                   王伟伟(2.33%)

       4)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R2A0Q8M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5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5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18%)、吕大晓(45.45%)、赵
合伙人             乐英(9.09%)、白江华(9.09%)、张清(9.09%)、北京泰维兴业
                   贸易有限公司(9.09%)

       5)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U0QBE5B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1-88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7 年 9 月 11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27%)、于斌(22.73%)、漆勇
                   (13.63%)、孙付友(9.09%)、毛芷超(9.09%)、王绍艾(6.82%)、
合伙人
                   赵正强(5.45%)、戴一鸣(4.54%)、曹宝庆(4.54%)、李鸿勋(4.54%)、
                   臧志浩(1.36%)、黄茜(0.91%)

       6)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00528H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主要经营场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35 年 11 月 9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
经营范围           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
                   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
                   理咨询。(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孙建军(40.00%)、岳
合伙人
                   廷林(25.00%)、吕翠峰(25.00%)

       7)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3-3-1-89
名称               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N1B4D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三城路 189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为创业企业提
经营范围           供创业管理服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青岛世纪正源投资有限
                   公司(35.00%)、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25.00%)、
合伙人             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00%)、日照鼎信泰壹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0%)、西藏清昌融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6.00%)

       8)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N5B7X5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28 年 5 月 17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经营范围
                   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0%)、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40.00%)、赵振德(10.00%)、胡海青(10.00%)、
合伙人
                   卢绪飞(5.00%)、于为庆(5.00%)、袁文龙(5.00%)、万梅香(5.00%)、
                   姚瑶(5.00%)李平(5.00%)、于茜(3.00%)

       9)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1-90
       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0094XB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主要经营场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35 年 11 月 10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
经营范围           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
                   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25%)、孙建军(50.00%)、吕
合伙人
                   翠峰(37.50%)、张雷达(6.25%)

       10)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NCF0BX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1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
                   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经营范围
                   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3-1-91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60%)、张铁牛(24.00%)、于
合伙人             斌(24.00%)、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
                   王绍艾(8.00%)、安照烈(8.00%)、卢绪飞(8.00%)、赵正强(6.40%)

       11)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33404031X7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61 号 2 号楼 2711 户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

                   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60%)、青岛蓝品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11.60%)、曲宝庚(11.00%)、青岛凯尔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00%)、青岛万里江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1.00%)、青岛富源木
合伙人             业有限公司(11.00%)、青岛华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1.00%)、青
                   岛城阳乾盛实业有限公司(7.60%)、孙德新(5.30%)、于迎(2.80%)、
                   张雷达(2.70%)、姜云生(2.70%)、青岛昊泰建设有限公司(2.70%)、
                   安钺(2.50%)、孙璐(2.50%)

       12)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5MA3P90YQ36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7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9 年 3 月 6 日

                                         3-3-1-92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西藏清昌融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20.00%)、张祥宗(10.00%)、张铁牛(8.00%)、SUN XINGCAI
                   (8.00%)、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王
                   学范(4.00%)、毛芷超(4.00%)、王绍艾(4.00%)、青岛海铭达
合伙人
                   制衣有限公司(4.00%)、青岛嘉汇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
                   焦健(3.00%)、赵正娜(2.50%)、高睿(2.00%)、李海霞(2.00%)、
                   徐晶晶(2.00%)、张美欣(2.00%)、姚瑶(2.00%)、刘树钦(2.00%)、
                   曹宝庆(2.00%)、李鸿勋(2.00%)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E3RM6N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1345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 2027 年 9 月 10 日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青岛嘉汇凯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25.71%)、于少波(11.4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琪派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43%)、林淑香(5.71%)、高海
合伙人
                   艳(5.71%)、万梅香(5.71%)、王丽娟(5.43%)、李莉(4.00%)、
                   于永礼(3.21%)、范丽(2.86%)、赵娟(2.86%)、单磊(2.86%)、
                   张鉴(2.86%)、于迎(2.86%)、张俊杰(2.86%)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319R54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1-93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1339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3 日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97%)、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24.32%)、刘继胜(11.34%)、王付学(8.50%)、刘崇健(5.67%)、
                   黄国泰(5.67%)、丁曙东(5.67%)、安照烈(5.67%)、王丽娟(2.83%)、
合伙人             赵正强(2.83%)、孙绍秀(2.83%)、郗超(2.83%)、郭静(2.27%)、
                   胡春琳(2.27%)、徐少林(2.27%)、张俊杰(1.98%)、李启先(1.70%)、
                   青岛本盛土石方有限公司(1.70%)、徐爱玲(1.13%)、孙兴竹(1.13%)、
                   王爱荣(1.13%)、范丽(1.13%)、魏正邦(1.13%)

       15)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QXT742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1 月 8 日至 2029 年 11 月 5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3%)、张祥宗(62.50%)、于
合伙人             斌(12.50%)、张铁牛(9.38%)、李美英(6.25%)、李辉(3.13%)、
                   徐晶晶(3.13%)

       16)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1-9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26576B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量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主要经营场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35 年 11 月 13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
                   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
                   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业
经营范围
                   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3%)、深圳量子创业投资有限
合伙人             公司(2.72%)、孙建军(54.44%)、郭炳泽(22.22%)、战德曙(6.67%)、
                   曹宝庆(5.56%)、李晨(5.56%)

       17)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MTDBB6M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深圳路 189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3 月 19 日至 2028 年 3 月 18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0%)、于斌(20.00%)、张祥
合伙人             宗(20.00%)、张铁牛(12.00%)、于保国(8.00%)、李志勇(8.00%)、
                   范丽(8.00%)、SUN XINGCAI(6.00%)、高睿(4.00%)、安然(4.00%)、


                                         3-3-1-95
                   王杰(4.00%)、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20%)



       18)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6YC197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7 年 6 月 2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3%)、青岛鼎泰民间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47.37%)、于斌(11.32%)、曲春玲(10.53%)、安然(6.58%)、
合伙人
                   高睿(3.16%)、李鸿勋(2.63%)、赵振德(2.63%)、毛芷超(2.63%)、
                   臧志浩(2.63%)、王杰(2.63%)、李雨生(2.63%)、李旭辉(2.63%)

       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FKXE0Y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七号办公楼 842 室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4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3 日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3-3-1-96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0%)、张铁牛(25.00%)、孙
                   冀轩(15.00%)、青岛蓝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00%)、青岛豪润
合伙人
                   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2.00%)、林淑香(10.00%)、李鸿勋(5.00%)、
                   董爱云(5.00%)、黄国泰(5.00%)、安照烈(5.00%)、任君华(2.50%)

       20)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Q9XN3E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7 年 8 月 11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5%)、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82%)、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
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17.65%)、于斌(4.71%)、马秀臻(3.53%)、武
                   克勤(2.35%)、奉美艳(2.35%)、毛芷超(2.35%)、董向军(2.35%)、
                   李学丰(1.18%)、曲春玲(1.78%)、赵振德(1.78%)

       21)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QNLMP3Y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中心 506 室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30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3-3-1-97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
合伙人
                   有限公司(98.00%)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EWW582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1344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6 日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0%)、青岛蓝品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30.00%)、张铁牛(20.00%)、青岛豪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13.00%)、董爱云(6.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琪派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0%)、黄国泰(4.00%)、李鸿勋(2.40%)、
合伙人
                   李志俭(2.00%)、张卉(2.00%)、刘继胜(2.00%)、李建刚(2.00%)、
                   青岛汇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0%)、李志勇(1.20%)、丁曙
                   东(1.00%)、于朝霞(1.00%)、栾双红(1.00%)、侯海青(1.00%)、
                   刘红雷(1.00%)、宋述花(1.00%)

       23)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82RQ2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3-3-1-98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8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7 年 6 月 7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7%)、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
合伙人             发有限公司(80.0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67%)、青岛中科汇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7%)

       24)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QH9ER3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金岭片区社区中心 502 室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5%)、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
合伙人
                   有限公司(98.95%)

       2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QNQ9P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3-3-1-99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1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2%)、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24.09%)、青岛蓝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15%)、王丽娟(8.84%)、
                   郭瑞华(6.10%)、宋述花(6.10%)、丁曙东(6.10%)、安照烈(6.10%)、
合伙人             青岛本盛土石方有限公司(6.10%)、赵正强(4.88%)、万梅香(4.88%)、
                   高海艳(3.05%)、范丽(1.83%)、李启先(1.83%)、王付学(1.83%)、
                   李莉(1.83%)、李永爱(1.22%)、于贺凤(1.22%)、刘红雷(1.22%)、
                   孙兴竹(1.22%)、于迎(1.22%)

       26)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TNP1RXT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路 1 号 109 号楼 2 单元 501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5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30 年 7 月 29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青岛鑫城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人
                   (99.00%)。

       27)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BC4M7W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3-3-1-100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22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7 年 6 月 17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周萍萍(70.00%)、周
合伙人
                   晨(29.00%)

       28)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U90G27U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中心 319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0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0%)、青岛动投锐安产业运营
合伙人
                   有限公司(99.50%)

       29)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833420W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主要经营场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3-3-1-101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8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36 年 1 月 8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
经营范围           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
                   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
                   理咨询。(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吴建友(25.00%)、吕
                   剑中(25.00%)、刘继胜(10.00%)、杨伟松(10.00%)、杨桂萍(5.00%)、
合伙人
                   陈剑平(5.00%)、袁淑杰(3.00%)、吕霞(3.00%)、王晨(2.50%)、
                   青岛本盛土石方有限公司(2.50%)、范丽(1.00%)

       30)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2502929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晨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型)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住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4 日至 5000 年 1 月 1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
                   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
                   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市场外
经营范围           包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业务;金融信息咨
                   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
                   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东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31)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02
       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N3CGK8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晨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三城路 189 号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8 年 5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
                   业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财税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
                   企业管理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

       32)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REJ5H6D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茜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金岭片区中心 428 室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需经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
股东
                   有限公司(40.00%)

       33)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1-103
       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6MA6T127U55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晨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
                   业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财税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
                   企业管理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3.64%)、青岛鼎泰融资担保有限
股东
                   公司(36.36%)

       34)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DD857R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
                   (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35)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04
       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75BW2T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峰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0 年 6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
经营范围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
股东
                   发有限公司(40.00%)

       36)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TXAL93U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春潮路 1 号办公楼
主要经营场所
                   A222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30 年 9 月 2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青岛新河科技产业城开
合伙人
                   发建设有限公司(99.00%)

                                        3-3-1-105
       37)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587833289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美英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三路 218 号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2 年 2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农业
                   技术咨询;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建筑工程施工;
经营范围
                   种植:水果、蔬菜、苗木。(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
                   经营)。

股东               李美英(72.73%)、隋晨(18.18%)、隋晓(9.09%)

       38)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1633271C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6 室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6 日

合伙期限           2012 年 3 月 6 日至 2022 年 3 月 5 日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赵振德(20.00%)、刘继胜
                   (20.00%)、李平(20.00%)、李美英(16.00%)、青岛华策建筑设
合伙人
                   计有限公司(13.33%)、青岛蓝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67%)、隋
                   晨(2.00%)

       39)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1-106
       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82099808J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52 室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合伙期限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43 年 11 月 14 日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李美英(25.00%)、闵祥宇
                   (23.00%)、张民(16.67%)、安丰叶(16.67%)、青岛凯尔威技术
合伙人
                   服务有限公司(5.56%)、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56%)、
                   安钺(5.55%)

       40)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UP9262E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中心 506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3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
                   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38.50%)、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人             (20.00%)、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00%)、青岛市市
                   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15.00%)、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固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3-3-1-107
                   (0.50%)



       41)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UW6KU3N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8 年 1 月 16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隋晓( 24.48% ) 、 马 秀臻
                   (15.63%)、毛芷超(15.63%)、XINGCAI SUN( 10.42% ) 、 张 凯
合伙人
                   (7.81%)、曹宝庆(5.21%)、李艳(5.21%)、李婧(5.21%)、温
                   海彤(5.21%)、奉美艳(5.21%)

       42)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系李美英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667858208D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晨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金岭工业园 5 号路)

注册资本           31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7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加工:建筑材料、机械零部件、模具、纺织品、服装;批发、零售:
                   五金工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塑制品、机
                   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木制品、工艺品、
经营范围
                   纺织服装、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批发:白银制品、黄金制品;润
                   滑油销售及售后服务;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服务、窗帘设计、安装;园
                   林绿化工程;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3-3-1-108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李美英(70.97%)、张继军(29.03%)

       43)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系李美英控股子公司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065063213D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美英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三路与宏祥六路交界处南 30 米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3 年 4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生态观光服务;种植、销售:花卉、苗木、果树;批
经营范围           发、零售:一般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               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100%)

       44)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控股子公司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01452182L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晨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5 幢 156 室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4 年 5 月 30 日至 2034 年 5 月 29 日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


                                        3-3-1-109
       45)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系李美英控股子公司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667862506L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晨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 5 号路西侧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7 年 11 月 9 日至 2027 年 11 月 9 日

                   生产新型建材、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普通机械设计、制造;货
经营范围           物进出口(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
                   许可证经营)

股东               EVEREST BUILDING MATERIAL CORP.、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46)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正文之六(一)“(4)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

       4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正文之六(一)“(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

分。

       4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正文之六(一)“(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部分。

       49)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正文之六(一)“(11)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部分。

       5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正文之六(一)“(12)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

分。

       51)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110
       详见正文之六(一)“(16)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

分。

       52)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正文之六(一)“(17)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部分。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盘古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董事: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徐国君;

       监事:齐宝春、张玉静、修振飞;

       高级管理人员:邵安仓、路伟、李昌健、王刚、李玉兰。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

       1)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高级管理人员王刚的配偶安晶实际控制的企

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PD6LC47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安晶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15号芝泉山庄2号楼1单元401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9年3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服务;教育信
                    息咨询(不含营利性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经营),拓展活动策划乐器维
                    修及租赁,文化活动组织策划;自由房屋租赁;批发、零售:乐器、
经营范围
                    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化妆品、
                    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3-3-1-111
股东               安晶(70.00%)、孔祥山(30.00%)

       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系独立董事徐国君的兄弟徐国强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其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0023058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鹏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西安道2号501-503

注册资本           50,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1996年3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资产除外)、期
经营范围           货投资咨询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20%)、北京华德正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
股东
                   公司(0.80%)

       3)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系独立董事徐国君担任董事的企业,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MA3RBDMA46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端瑞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天山二路

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9年12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对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
                   和产业投资、建设、管理;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产业园区招商
经营范围           运营管理;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资本运营;房地产出租及房地产中
                   介服务、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与建设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1-112
                   青岛伟东国际科教城建设有限公司(70.00%)、青岛鑫诚嘉业投资开
股东               发有限公司(20.00%)、青岛国融金控招商投资有限公司(5.00%)、
                   即墨国际商贸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5.00%)

       4)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系高级管理人员王刚的配偶安

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3RY0RN2K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安晶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719号三层4F-5-6摊位

注册资本           4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20年4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
                   许可证为准);网络信息技术研发(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电信增值
                   业务);乐器维修及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批发、零售:
经营范围
                   乐器、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经营
                   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泽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51.00%)、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
                   (49.00%)

       (10)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的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

       (11)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企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
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无。

       (12)其他关联方

       无。




                                        3-3-1-113
    2、重大关联交易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盘古智能与关联方之间重大关联交易(不包括
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除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外,盘古智能偶
发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 担保合同

    2017 年 1 月 11 日,瑞恩机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
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7 高抵字第 00001 号),瑞恩机械以其持有
的房地权市字第 201558149 号土地使用权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
盘古有限自 2017 年 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项下的
债务提供最高额 2,410,801.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
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7 年 1 月 11 日,李玉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7 高抵字第 00003 号),李玉兰以其持有的青
房地权市字第 2012110976 号房地产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
限自 2017 年 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
供最高额 1,630,100.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
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7 年 7 月 25 日,邵安仓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7 高保字第 00050 号),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8 年 07 月 24 日签订的一系
列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7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3-1-114
    2017 年 7 月 25 日,李玉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7 高抵字第 00019 号),李玉兰以其持有的鲁
(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3825 号房地产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4,107,900.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
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8 年 3 月 30 日,邵安仓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8 高保字第 00031 号),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签订的一系列
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7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018 年 3 月 30 日,瑞恩机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8 高保字第 10031 号),为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签订的一系
列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7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019 年 7 月 16 日,邵安仓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9 高抵字第 00009 号),邵安仓以其持有的鲁
(2017)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1276 号房地产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2,100,000.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
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9 年 7 月 16 日,李玉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9 高抵字第 00010 号),李玉兰以其持有的鲁
(2017)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3825 号房地产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3-3-1-115
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3,866,240.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
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9 年 7 月 16 日,瑞恩机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
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9 高抵字第 00011 号),瑞恩机械以其持有
的房地权市字第 201558149 号土地使用权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
盘古有限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项下的
债务提供最高额 2,410,801.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
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9 年 7 月 16 日,李玉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9 高抵字第 00012 号),李玉兰以其持有的青
房地权市字第 2012110976 号房地产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
限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
供最高额 1,630,100.00 元的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
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2019 年 7 月 16 日,李玉兰、邵安仓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9 高保字第 00037 号),李玉兰、邵
安仓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形式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
高额 1,0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019 年 7 月 16 日,瑞恩机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02622019 高保字第 10037 号),瑞恩机械以最高额
保证担保的形式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盘古有限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1,000.00


                                   3-3-1-116
万元的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
切费用。

    2) 开天投资认购盘古有限增资
    开天投资认购盘古有限增资股份事宜详见正文之七(二)“5、盘古有限第
五次股权变更”部分。

    3) 松华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认购盘古智能股份
    松华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认购盘古智能股份事宜详见正文之七(三)
“2、盘古智能第一次股权变更”部分。

    4) 资产收购

    盘古智能收购瑞恩机械部分存货及机器设备事宜详见正文之十二(二)“2、
资产收购”部分。

    5) 股权收购

    盘古智能收购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持有的精益创伟全部股权事宜详见正文之
九(一)1(5)“4)精益创伟”部分。

    6) 发放奖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邵安仓            发放员工奖金   -                125.57      -

    (2)经常性关联交易

    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盘古智能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
易如下:

    1) 土地房屋租赁

    2017 年 1 月,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瑞恩
机械将位于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业园内面积 3,000.00 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
租赁予盘古有限,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每年
180,000.00 元。

                                      3-3-1-117
       2020 年 1 月,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瑞恩
机械将位于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业园内面积 4,065.00 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
租赁予盘古有限,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租金每年
380,000.00 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盘
古智能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应收或应付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1        邵胜利        其他应收      -               450.00       40.00

2        李昌健        其他应收      -               116.00       -


3        邵安仓        其他应付      -               53.08        20.21


4        李玉兰        其他应付      -               558.10       551.19


5        邵胜利        其他应付      -               242.73       -


6        李彦升        其他应付      -               8.87         -


7        邵安美        其他应付      -               2.40         -


8        刘合俊        其他应付      -               183.53


9        朱凤环        其他应付      -               90.27        50.47


10       瑞恩机械      其他应付      323.71          -            -

       3、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
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以保证盘古智能关联交




                                         3-3-1-118
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盘古智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
主要规定如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下列关联交易行为,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前款关联交易应提供在证券监管机构备案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董事会披露其与关联交易各方
的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
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
参与表决;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股东宣告关联股东不参
与投票表决;

    (四)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
的特别决议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高管薪酬和利润分配等与中小股东
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3-3-1-119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决定:

    (一)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不得直
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
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
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章程和其他内部规定均已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
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4、关联交易的公允合规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报告期 2018-2020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
盘古智能在 2018 年至 2020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发行人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3-1-120
    (二)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现状

    盘古智能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等。

    除盘古智能及其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控制的企业为瑞恩机
械、开天投资(详见正文之九之(一)关联交易“1、关联方”部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瑞恩机械已无实际经营业务(经营范围尚未变更);开天投资是
盘古智能的员工持股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盘古智能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承诺:“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
盘古智能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
业务”);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
企业,于其作为对盘古智能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股东或关联方期间,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3、本人及
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
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盘古智
能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4、自出具日起,承诺函及承诺为不
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至其不再成为对盘古智能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
股东为止;5、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
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其将赔偿盘古智能及盘古智能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
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不违
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3-3-1-121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盘古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

权如下:

                                                                                 取    他
         土地使用权                                                       权利   得    项
序号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类型
         证号                                                             人     方    权
                                                                                 式    利
                        高新区规划
         鲁(2020)青   东 22 号线
         岛市高新区     以东、科韵                  2070 年 6 月   工业   盘古   出    抵
1                                    33,333.2
         不 动 产 权    路以南、华                  23 日          用地   智能   让    押
         0014568 号     贯路以西、
                        科海路以北

       2020 年 5 月 26 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

上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2020]410 号),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

包括 G-2020-006 地块编号在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要求如下: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高新区规划东 22 号线以东、科                        工业
G-2020-006     韵路以南、华贯路以西、科海 33333.2 ㎡                        50 年
               路以北                                              用地

       2020 年 6 月 17 日,盘古有限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工业)(青自然资规交高字 2020-15 号),确认:2020 年 6 月 16 日,通过青岛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盘古有限竞得 G-2020-006 地块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单价为 600.00 元/㎡,总价为 19,999,920.00 元。

       2020 年 6 月 19 日,盘古有限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编号:青岛-01-2020-4013),约定青岛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将位于高新区规划东 22 号线以东、科韵路以南、华贯路以西、科海路




                                        3-3-1-122
以北面积 33,333.20 平方米工业用地(宗地编号:370214005029GB00312)转让

予盘古有限,土地出让价格为 19,999,920.00 元。

    2020 年 6 月 22 日,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山东省非税收入

通用票据(电子)》,盘古有限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 9,999,920 元土地

出让价款。

    2020 年 6 月 24 日,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山东省非税收入

通用票据(电子)》,盘古有限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 10,000,000 元土

地出让价款。

    2020 年 7 月 29 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

税务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No.337025200700125683),盘

古有限已缴纳印花税、契税 809,996.80 元。

    2020 年 7 月 29 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

税务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No.337025200700125684),盘

古有限已缴纳契税 9,250.90 元。

    2020 年 7 月 29 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

税务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No.337025200700125685),盘

古有限已缴纳印花税 5.00 元。

    2020 年 7 月 29 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盘古有限《不动产权证书》

(鲁(2020)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 0011903 号)。

    2020 年 11 月 6 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发盘古智能《不动产权证书》

(鲁(2020)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 0014568 号)。

    2021 年 4 月 28 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信息》,

盘古智能上述土地使用权存在一笔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他项权利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

权利种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3-3-1-123
设定日期          2021 年 3 月 18 日

结束日期          2024 年 3 月 17 日

担保金额          20,933,250.00 元

                  自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
                  青岛高新区支行与盘古智能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二)房产

     1、自有房产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盘古智能拥有如下房产:

序                                                                   权利   取得   他 项
      房地产权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
号                                                                   人     方式   权利

      鲁(2021)青岛市高
                                                                     盘古
1     新区不动产权第         高新区科海路 77 号     44,964.69               自建   无
                                                                     智能
      0023117 号

     2、租赁房产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盘古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如下:

     (1)2017年5月15日,盘古有限与青岛高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科

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孵化协议书》(合同编号:ZZGC[2017]006号),约定青岛高

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高新区锦业路1号的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场D5-2租

赁予盘古有限,建筑面积约1,650.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2021

年7月14日,第一年租金为127,500.00元,第二年租金为172,500.00元,第三年

租金为229,500.00元,第四年租金为198,000.00元。

     2019年4月8日,盘古有限与青岛高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科技型中

小企业入驻孵化协议书》(合同编号:ZZGC[2019]011号),约定青岛高新区创

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高新区锦业路1号的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场B4-1租赁予盘

古有限,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6月8日起至2022年6月

17日,第一年租金为240,000.00元,第二年租金为240,000.00元,第三年租金为

272,000.00元。



                                        3-3-1-124
       (2)2020 年 1 月 1 日,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瑞恩机械将位于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业园内面积 4,065.00 平方米的厂
房办公楼租赁予盘古有限,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租金每年 380,000.00 元。

       2021 年 3 月,盘古智能已陆续搬迁至自建新生产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届满
后,盘古智能将不再与瑞恩机械续签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3)2020 年 6 月 4 日,盘古有限与王保芳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约
定王保芳将位于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业园内面积 3,800.00 平方米的厂房办
公楼租赁予盘古有限,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1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5 日,租金
每年 300,000.00 元。

       2021 年 3 月,盘古智能已陆续搬迁至自建新生产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届满
后,盘古智能将不再与王保芳续签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三)商标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商标证书,经本所律师在商标局网站查询,截至2020

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拥有如下注册商标权:

                              核定
                      注 册
序号    商标                  使用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10429   第 7    盘古智
1                                                  2013.05.21-2023.05.20     受让取得
                      139     类      能


                      31009   第 4    盘古智
2                                                  2019.04.14-2029.04.13     原始取得
                      458     类      能

       (四)专利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检索专利网站,截至2020年12月31

日,盘古智能的专利权如下: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3-3-1-125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
                              专 利   2013.11.0   ZL2013105
1      置及集中润滑系统以及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8           50261.6
       回收方法

       一种集中润滑系统的多   专 利   2015.04.2   ZL2015101
2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密封快速接头           发明    3           95986.7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
                              专 利   2015.11.2   ZL2015108
3      液压制动器及其加工方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7           40063.2
       法

       一种单线润滑系统润滑
                              专 利   2017.11.0   ZL2017110
4      剂供给装置及输出控制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6           76373.7
       方法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   实 用   2013.11.0   ZL2013207
5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置及集中润滑系统       新型    8           01960.1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   实 用   2015.11.2   ZL2015209
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液压制动器             新型    7           58931.2

       无气型润滑剂喷射润滑   实 用   2016.12.2   ZL2016214
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8           52033.0

       一种改进防堵型递进式   实 用   2017.12.1   ZL2017217
8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润滑分配器             新型    9           78808.8

                              实 用   2018.05.1   ZL2018207
9      一种润滑剂供给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8           44730.6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0     一种润滑剂计量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62594.0

       一种桶装润滑脂电动补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1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脂泵                   新型    3           62595.5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
                              实 用   2018.10.2   ZL2018217
12     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2           09714.X
       剂计量装置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   实 用   2018.11.0   ZL2018218
1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系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6           18997.1

       一种自动卸压润滑剂供   实 用   2019.06.2   ZL2019209
14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给装置                 新型    6           67179.6

                              实 用   2019.07.3   ZL2019212
15     一种液压自动切换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1           22806.X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5
16     一种气动润滑剂泵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0           70966.3

       一种高粘度油脂液位指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6
1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示装置                 新型    6           15771.6


                                      3-3-1-126
    1、无效宣告请求

    (1)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

ZL201821709714.X,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2021年4月16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要求发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案件进展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对涉案专利进行分析,并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就

请求人提起的实用新型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任何裁定。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如下: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玻璃制造设备集
                     2017SR   2015.10     软著登字第   2015.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   中润滑控制系统
                     464273   .10         2049557号    .20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变
                     2017SR   2016.06     软著登字第   2016.06    全 部   盘 古   原始
2   桨齿面定点润滑
                     464280   .07         2049564号    .21        权利    智能    取得
    控制系统V1.0

    集中润滑系统的
                     2017SR   2014.05     软著登字第   2014.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3   电动润滑泵控制
                     464287   .16         2049571号    .26        权利    智能    取得
    软件V1.0

    风力发电机组液
                     2017SR   2015.08     软著登字第   2015.08    全 部   盘 古   原始
4   压站控制系统
                     464300   .15         2049584号    .29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3-3-1-127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风力发电机组偏   2019SR
                               2019.10     软著登字第   2019.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5   航刹车液压检测   135271
                               .11         4773468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1

    新能源风力发电   2019SR
                               2018.11     软著登字第   2018.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6   机润滑检测系统   135876
                               .04         4779521号    .07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7   滑安全运行管理   136116
                               .20         4781925号    .23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8

    发电机组润滑集   2019SR
                               2017.12     软著登字第   2017.12    全 部    盘 古   原始
8   成一体管理系统   136616
                               .05         4786924号    .12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7

    风力发电机润滑   2019SR
                               2018.05     软著登字第   2018.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9   零部件清洁度检   136722
                               .09         4787980号    .13        权利     智能    取得
    测系统V1.0       3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0 滑冷却控制系统    137387
                               .01         4794631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六)子公司与分公司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未设立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情况如下(详见正文之九(一)1“(5)子公司(含孙公司)”部分):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盘古汕头                           100.00                        100.00

2         盘古液压(已注销)                 2,000.00                      94.00

3         中科海润                           1,000.00                      100.00

4         精益创伟                           50.00                         100.00

5         海纳瑞科(已注销)                 100.00                        100.00

6         钛浩液压                           1,000.00                      57.00




                                         3-3-1-128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盘古智能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或者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标的超过
    500.00 万元,或合同标的虽不足 500.00 万元,但对盘古智能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

       1、销售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标的                金额(万元)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
1                               自动润滑系统        419.67万元   2020.06.30    正在履行
         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   自动润滑系统及      年度框架协
2                                                                2020.05.01    正在履行
         公司                   配件                议

                                自动润滑系统及      长期框架协
3        江阴远景投资有限公司                                    2020.04.29    正在履行
                                配件                议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   自动润滑系统及      长期框架协
4                                                                2016.04.12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配件                议

                                自动润滑系统及      年度框架协
5        三一重能有限公司                                        2020.06.15    履行完毕
                                配件                议

6        三一重能有限公司       自动润滑系统        684.07万元   2020.01.16    履行完毕

                                自动润滑系统及      长期框架协
7        江阴远景投资有限公司                                    2017.07.13    履行完毕
                                配件                议

       2、采购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1         青岛宏硅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宁波市奉化豪程塑业有限公
2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司

          青岛海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
3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限公司




                                        3-3-1-129
       青岛鑫兴杰达精密机械有限
4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公司

       山东迪捷聚合物科技有限公
5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司

6      上海德托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7      青岛烁能达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协议   2020.11.30   正在履行

    3、建设工程合同

    2020 年 6 月 18 日,盘古有限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工程名称为“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工
程地点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规划 22 号线以东、科韵路以南、华贯路以西、科海
路以北,项目为多层厂房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44834.98 平方米(分为 1#2#生产
车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四栋楼),合同固定总价金额为
12,342.58 万元。

    4、对外担保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审计报告》,盘古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

    (二)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1、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盘古
智能不存在因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人身权、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等原因产生的
重大侵权之债。

    2、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已
在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描述的重大关联交易外,盘
古智能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盘古智能与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3、根据中兴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盘古智能的承诺,《审计报告》中
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其性质合法有效并应受到法
律的保护。



                                   3-3-1-130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上述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现象或潜在重大法律风险。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盘古智能除购买土地使用权外(详见

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

    (二)收购兼并

    1、股权收购


    盘古智能收购精益创伟全部股权事宜详见正文之九(一)1(5)“4)精益

创伟”部分。

    2、资产收购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盘古智能收购了瑞恩机械部分存货及

机器设备,其基本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25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1)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

械部分存货及机械设备;(2)盘古有限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收购资产进行评估,

并同意以评估价格作为资产的收购价格。

    2019年12月25日,瑞恩机械召开股东会,同意:(1)向盘古有限出售瑞恩

机械部分存货及机械设备;(2)盘古有限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收购资产进行评

估,并同意以评估价格作为资产的出售价格。

    2019年12月30日,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1)

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械部分存货及机器设备,收购价格为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

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资产转让为目的对盘古有限资

产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2)资产收购交割日为2019年12月31日;

(3)自《资产收购协议》生效后至交割日前,盘古有限向瑞恩机械支付1,000.00

万元,若评估值高于1,000.00万元,自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3-3-1-131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之日起10日内,盘古有限向瑞恩机械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若

评估值低于1,000.00万元,瑞恩机械将剩余价款原路退还给盘古有限。

    根据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署的《资产交付确认书》,2019年12月31日,《资

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17018号)中所列资产,瑞恩机械已全部交

付盘古有限,并已完成所有权转移手续;盘古有限已全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中所

列资产,并已取得该等资产所有权。

    2020年1月2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17018号),评估:盘古有限拟收购的瑞恩机械部

分存货及机器设备市场价值,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281.50万元。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报告期内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盘古智能公司章程的制定与报告期内的修改情况
具体如下:

    2012 年 7 月 23 日,盘古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
章程》。

    2018 年 5 月 8 日,盘古有限《公司章程》就公司股东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

    2019 年 10 月 24 日,盘古有限《章程修正案》就公司股东变更相关内容进
行了修订。

    2019 年 10 月 31 日,盘古有限《章程修正案》就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变更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2020 年 7 月 8 日,盘古有限《章程修正案》就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2020 年 8 月 10 日,盘古有限《章程修正案》就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3-3-1-132
    2020 年 10 月 23 日,盘古智能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青岛
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0 年 12 月 18 日,盘古智能《章程修正案》就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址、
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
运作
   (一)盘古智能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构成。盘古智能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股东大会为盘古智能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
会和监事会均对股东大会负责。

    2、董事会为盘古智能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3、监事会为盘古智能常设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一名,占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4、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1 名,负责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 3 名,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发行人特定部门日常工
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 1 名,负责发行人财务工作,由总经


                                   3-3-1-133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工作,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5、发行人设有人事部、财务部等多个独立的职能部门。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
治理机构,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11 月 25 日,盘古智能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上述规则,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已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1、股东大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20 年 10   创立大会暨第一        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
1
          月23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监
          月25日       时股东大会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2020 年 12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3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案等




                                             3-3-1-134
       2、董事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                                          负责人报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总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3                                          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10日              三次临时会议
                                           大会的议案等

       3、监事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1                          第一次临时会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
          23日
                           议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第二次临时会    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0日
                           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报告期内,盘古智能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如下:

                                           3-3-1-135
       (1)董事


序号    姓名       任职               选聘情况             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1       邵安仓     董事长、总经理                          2020.10.27-2023.10.26
                                      临时股东大会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2       李玉兰     董事、副总经理                          2020.10.27-2023.10.26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秘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3       路伟                                               2020.10.27-2023.10.26
                   书、财务总监       临时股东大会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4       隋晓       董事                                    2020.10.27-2023.10.26
                                      临时股东大会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5       牛传勇     独立董事                                2020.10.27-2023.10.26
                                      临时股东大会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6       徐格宁     独立董事                                2020.10.27-2023.10.26
                                      临时股东大会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7       徐国君     独立董事                                2020.10.27-2023.10.26
                                      临时股东大会

       (2)监事


序号     姓名      任职             选聘情况               本届任职起止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
1        齐宝春    监事会主席                              2020.10.27-2023.10.26
                                    时股东大会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
2        张玉静    监事                                    2020.10.27-2023.10.26
                                    时股东大会

3        修振飞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0.10.27-2023.10.26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任职             聘任情况               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1       邵安仓     总经理                                  2020.10.27-2023.10.26
                                    时会议

                   董事会秘书、财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2       路伟                                               2020.10.27-2023.10.26
                   务总监           时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3       李昌健     副总经理                                2020.10.27-2023.10.26
                                    时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4       王刚       副总经理                                2020.10.27-2023.10.26
                                    时会议

5       李玉兰     副总经理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2020.10.27-2023.10.26

                                       3-3-1-136
                                   时会议

       2、兼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盘古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

下:



序            盘古智能职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号            务                             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长、总经   瑞恩机械                             监事
1    邵安仓                                  制的企业
              理
                             开天投资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瑞恩机械                             执行董事兼经理
                                             制的企业

                             青岛通产智能
              董事、副总经
2    李玉兰                  科技股份有限    无                   监事
              理
                             公司

                             宁波市三力机
                                             无                   监事
                             械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松岭投
                                             资、松喆投资、松鸿
                             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松华投资、松
                             投资集团有限                         董事长
                                             浩投资、松智投资、
                             公司
3    隋晓     董事                           松岩投资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

                             青岛松锐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    无                   董事长
                             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
                             人本价值管理    无                   所长
                             研究所

                             山东省会计学
                                             无                   副会长
                             会

                             山东省中国海
4    徐国君   独立董事
                             洋大学教育基    无                   监事
                             金会

                             法国Demos集团
                                             无                   董事
                             股份公司

                             青岛国际职业
                                             无                   董事
                             教育科技城股

                                        3-3-1-137
                       份有限公司

                       青岛英派斯健
                       康科技股份有      无            独立董事
                       限公司

                       百洋产业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      无            独立董事
                       公司

                       中电科思仪科
                       技股份有限公      无            独立董事
                       司

                       青岛市市北区
                       佰艺键艺术培
5   王刚   副总经理                      无            董事
                       训学校有限公
                       司

    除李玉兰在瑞恩机械(仅存在房地产租赁业务)担任经理、邵安仓在开天投

资(员工持股平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形外,盘古智能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盘古智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之

外职务的情形。

    3、任职资格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根据盘古智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

智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

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3-1-138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更情况

    1、董事变更情况


任职期间       2018.01.01-2020.10.26                2020.10.27-2023.10.26

                                                    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
董事人员       邵安仓(执行董事)
                                                    徐格宁、徐国君

    2016 年 3 月 25 日,盘古有限股东会免去邵胜利原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
邵安仓为公司执行董事。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盘古智能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选举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徐国君为
公司董事,其中牛传勇、徐格宁、徐国君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任期三年,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除上述变更外,报告期内,盘古智能董事未发生变更。

    2、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任职期间        2018.01.01-2020.10.26               2020.10.27-2023.10.26

高级管理人员    邵安仓                              邵安仓、路伟、李昌健、王刚、李玉兰

    2016 年 3 月 25 日,盘古有限股东会免去邵胜利原经理职务,聘任邵安仓为
公司经理。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盘古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临时会议聘任邵安仓为盘古智能总经理,聘任李昌健、王刚、李玉兰为盘古智
能副总经理,聘任路伟为盘古智能董事会秘书,聘任路伟为盘古智能财务总监。

    除上述变更外,报告期内,盘古智能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系盘古智能管理
运营中的正常人事调整,该等变更不构成重大变更,不会对盘古智能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3-3-1-13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率和税种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盘古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率税种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17%、16%、13%、6%的税率计算销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增值税
                        应税劳务             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
                                             政策,退税率为17%、16%、15%、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二)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

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海纳瑞科享受计算机、软件行业增值税实际税

负超过3%的部分退回的税收优惠政策。

       (2)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和《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

件的规定,2018年,盘古智能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出口的主要产品适用15%、16%及17%三档退税率;2019年,盘古智能出口产品享

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出口的主要产品适用13%、16%两档退税率;

2020年,盘古智能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出口的主要

产品适用13%退税率。



                                       3-3-1-140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12月4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核发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737100449);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

局核发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100436)。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

号)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优

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

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

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根据需要提供。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2018、2019、2020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

事项前无需履行备案手续,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

[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

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

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18年至2020年,盘古智能符合加计扣除范

围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从当年度的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175%的成本在税前摊销。

    (3)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海纳瑞科自获利年度2017



                                   3-3-1-141
年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

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中科

海润、盘古汕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条件,享受上述所得税

优惠。

       (三)财政补贴

       报告期内,盘古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类别

                                                                           递延收益结
1        人才特区项目补助           25.00           -          -
                                                                           转

                                                                           直接计入确
2        财政奖励金                 20.00           -          -
                                                                           认

                                                                           递延收益结
3        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补助   -               100.00     -
                                                                           转

         2020年第二批次普通中小企                                          直接计入确
4                                   1.49            -          -
         业稳岗返还                                                        认

         2019年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                                          直接计入确
5                                   7.40            -          -
         奖励                                                              认

         2020年第一批次一次性吸纳                                          直接计入确
6                                   1.50            -          -
         就业补贴                                                          认

                                                                           直接计入确
7        专利授权资助               0.80            -          -
                                                                           认

                                                                           直接计入确
8        高企认定研发奖励           11.10           -          -
                                                                           认

9        青岛市专利维持补贴         0.16            -          -           直接计入确


                                        3-3-1-142
                                                               认

                                                               直接计入确
10     稳定就业奖补资金           4.47            -        -
                                                               认

                                                               直接计入确
11     青岛市职业能力培训补贴     6.66            -        -
                                                               认

       2019年创新创业政策奖励资                                直接计入确
12                                38.86           -        -
       金                                                      认

                                                               直接计入确
13     青岛市第11批科技计划       98.77           -        -
                                                               认

                                                               直接计入确
14     财政补助金                 30.00           -        -
                                                               认

                                                               直接计入确
15     财政补助金                 12.00           -        -
                                                               认

                                                               直接计入确
16     千帆计划奖励资金           -               30.00    -
                                                               认

                                                               直接计入确
17     红岛明日之星奖励           -               20.00    -
                                                               认

                                                               直接计入确
18     规模企业奖励               -               20.00    -
                                                               认

                                                               直接计入确
19     财政奖励金                 -               13.60    -
                                                               认

                                                               直接计入确
20     知识产权奖励资金           -               0.40     -
                                                               认

       合计                       258.21          184.00   -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境保护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三十、专用设备

制造业——84、其他”,其他专用设备制造适用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

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

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盘古智能属于其他专用设备制造,适用登记管理,不需



                                      3-3-1-143
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3月1日,盘古智能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

执》(913702225990216913001Z),有效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盘古智能属地环保部门访谈确认,盘古智能的生

产项目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经本所律师在相关网站检索以及属地环保部门访

谈确认,盘古智能不存在环保处罚、环保投诉与环保争议事项。

    (二)产品质量


    2021年1月1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查询记录单》,确认:(1)

经查询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系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信息; 2)

经查询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信息; 3)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盘古智能不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信息。

    2021年2月1日,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19

年8月6日,盘古汕头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2021年2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自

2019年8月26日(成立之日)至2020年10月12日(注销之日),盘古液压在青岛

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

情况。

    2021年2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自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因

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1月21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情况说明》,确

认: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的一

般程序行政处罚台账中,未发现精益创伟在崂山区的违法违规记录。



                                 3-3-1-144
    2021年2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自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注销之日),海纳瑞科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


    2021年3月17日,盘古智能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出具《证明》,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6日,

盘古智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四)税务


    2021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出具《情况说明》,确认:经系统查询,盘古智能自2018年至2021年2月20日依

法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未发现违法违章记录。

    202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所(办税服

务厅)出具《无欠税证明》(汕濠税一 无欠税证[2021]1号),确认:经查询税

收征管信息系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4日,未发现盘古汕头有欠税情

形。

    2021年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

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及大数据管理系统,

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日(税务注销之日),未发现盘古液压有欠税情

形。

    2021年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

具《无欠税证明》(青高一税 无欠税证[2021]17号)以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

告知书》,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0日,

未发现中科海润有欠税情形。

    2021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崂一税 无欠税证[2021]31号)以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3-3-1-145
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8日,未发现精

益创伟有欠税情形。

    2021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出具《情况说明》,确认:经系统查询,海纳瑞科自2018年至2020年4月16日依

法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未发现违法违章记录。

    (五)社会保险


    2021年1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

发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1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

发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1月21日,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精益创伟正常缴纳养老、工商、失业保险,

无因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21年1月21日,崂山

区医疗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精益创

伟正常缴费,无欠费记录。

    (六)住房公积金


    2021年1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的《证明》,

确认: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

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3-1-146
    2021年1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的《证明》,

确认: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

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1月2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出具的《证明》,

确认: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精益创伟按时逐月为单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未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发行人于2021年3月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具体募投项目为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

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和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募投项目的备案、环保及土地情况

    1、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

    (1)备案


    2021年4月8日,青岛高新区管委行政审批服务部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明》,对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予以备案。

    2021年6月4日,青岛高新区管委行政审批服务部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

更证明》,对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予以备案变更。

    (2)环保


    2021年4月,青岛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




                                3-3-1-147
策,选址布局合理,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合理妥善处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2021年5月18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出具《批复》(青环高新审

[2021]6号),同意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

    (3)土地


    2021 年 3 月 11 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

上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2021]405 号),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

G-2021-003 地块编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高新区科海路以北、科韵路以
G-2021-003   南、规划东 22 号线以东、华贯 33,333.5 ㎡   工业用地 50 年
             路以西

    2021 年 4 月 7 日,盘古智能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工业)(青自然资规交高字 2021-14 号),确认:2021 年 3 月 31 日,通过青岛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盘古智能竞得 G-2021-003 地块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单价为 600.00 元/㎡,总价为 20,000,100.00 元。

    2021年4月20日,盘古智能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编号:青岛-01-2021-4015),约定青岛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将位于高新区科海路以北、科韵路以南、规划东22号线以东、华贯路以

西面积33,333.50平方米工业用地(宗地编号:370214005029GB00319)转让予盘

古智能,土地出让价格为20,000,100.00元。

    根据支付凭证,盘古智能已足额支付本次土地出让金。




                                     3-3-1-148
    2、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备案


    2021年4月8日,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证明》,对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备案。

    (2)房地产


    根据盘古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大会会议文件,待项目实施时根据届时市场

情况选择自建或租赁的方式取得该项目所需房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与关联方之间产生新的经常性关联

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且系用于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一致;发行人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

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不

存在进行财务性投资(包括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或者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公司的情

况;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为:

    公司未来将以高科技为战略指引、股份制为制度基础,持续转型升级,继续
专注于集中润滑系统和液压系统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规模化、
专业化发展的价值取向,通过技术创新和产能扩张,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拓
展公司业务领域、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坚持绿色环保和




                                3-3-1-149
文明生产,成为下游用户满意、合作伙伴信赖、员工得到提升的一流集中润滑系
统和液压系统的制造商。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发行人业务发展目
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称“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系指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罚款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或虽然未达到
上述标准,但性质及造成的结果将对盘古智能具有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案
件。

    (一)根据盘古智能、持有盘古智能 5.00%以上(含 5.00%)的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盘古智能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出具的承诺,其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讨论,审阅了《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已审阅。

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

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公

开发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3-3-1-150
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尚待中国证监会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3-3-1-15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曙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2021 年     月   日

                                3-3-1-15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公司”或“盘古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 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盘

古智能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已据此出具了《关于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

告》和《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7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1〕01085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本所律师对《审核问

询函》中发行人律师需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2021 年上半年”)原法律意见书需更新的内容,出具

                                    3-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

须与原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改

的内容仍然有效,原法律意见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不一致的部分以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及第一部分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的内

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仅限于盘古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验的基础上,现依法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3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回复

   问题一、关于股份代持及历史沿革

    申报材料显示:

    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一)盘古有限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012 年 7 月盘古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工商登记股东由邵胜利、

朱凤环夫妇 100%持股,邵胜利、朱凤环夫妇系邵安仓弟弟、弟媳,两人所持盘

古有限股权系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代持;2015 年 3 月盘古有限第一次增资,

注册资本增至 2,1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继续由工商登记股东邵胜利、朱凤环

夫妇认缴,盘古有限本次增资未实缴,由邵胜利、李玉兰夫妇于 2018 年 5 月缴

足。2016 年 3 月,代持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邵安仓、李玉兰夫妇以实际零

对价受让邵胜利、朱凤环所持盘古有限 100%股权,解除代持关系。

    (二)精益创伟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011 年 8 月,精益创伟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工商登记股东由邵安美、

李彦升夫妇 100%持股。邵安美、李彦升系实际控制人邵安仓的姐姐、姐夫,所

持有的精益创伟股权为代邵安仓、李玉兰持有。邵安美及李彦升系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亲属,邵安美、李彦升分别为公司仓库部、生产部普通人员。2019 年 12

月,邵安美、李彦升分别与盘古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邵安美、李彦升

将其所持中科海润全部股权分别以 30 万元、20 万元价格转让给盘古有限。邵安

美、李彦升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向邵安仓、李玉兰转付上述股权代持款,解除

代持关系。

    (三)中科海润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017 年 3 月,中科海润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由盘古有限及关联

公司三名员工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分别代盘古有限持股 60%、20%、20%。同日,

                                    3-4
三名员工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分别为盘

古有限及关联公司生产部、市场部的普通人员,不具备出资能力及企业管理能

力。2018 年 5 月、2019 年 11 月,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分别将其所持中科海

润股权以实际零对价转让给盘古有限,解除代持关系。

    (四)海纳瑞科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017 年 3 月,海纳瑞科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由盘古有限及关联公

司员工邵胜利、李昌健分别持股 65%、35%,均系为盘古有限代持。邵胜利、李

昌健均为盘古有限及关联公司的员工。2020 年 2 月,盘古有限通过法院诉讼方

式解除海纳瑞科的股权代持关系。

    请发行人说明:

    (一)上述股份代持的原因,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具体过程;代持协议的主

要内容,是否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代持期间代持人是否参与发行人及

子公司的经营,股权代持及解除中,是否有签署股权代持协议/解除代持协议、

转账凭证、资金流水证明等证据证明;相关股权代持/解除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

争议;

    (二)盘古有限的新增出资由邵胜利、李玉兰夫妇于 2018 年 5 月缴足是否

属于披露有误,请核实是否由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缴足;如披露有误,请及时

更正;

    (三)结合中科海润设立时股权由李彦升、李宗业、刘虹代盘古有限持有,

2018 年 5 月、2019 年 11 月解除代持关系的背景,补充说明 2019 年 12 月,邵

安美、李彦升将其所持中科海润全部股权分别以 30 万元、20 万元价格转让给盘

古有限以解除精益创伟股权代持的合理性,中科海润和精益创伟的历史沿革,

股东构成以及出资情况以及真实的股权代持清理情况,如披露有误,请及时更

正;




                                    3-5
    (四)海纳瑞科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盘古有限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除

海纳瑞科的股权代持关系发生的背景、原因、进展情况,是否彻底解除代持关

系,是否仍存在潜在纠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权增资、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等

过程中涉及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是

否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发行人

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七)报告期内历次股份变动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如是,披露会计处理情

况。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及核查结

论。

    【回复】

    (一)上述股份代持的原因,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具体过程;代持协议的主
要内容,是否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代持期间代持人是否参与发行人及
子公司的经营,股权代持及解除中,是否有签署股权代持协议/解除代持协议、
转账凭证、资金流水证明等证据证明;相关股权代持/解除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
争议

    1、盘古有限股权代持事宜


    盘古有限代持事宜的代持时段为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代持期间,邵胜利

先后为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瑞恩机械等企业的员工,先后从事采购管理、后勤管理工作;朱凤环为精益创伟

的员工,从事财务工作。代持期间,盘古有限均由实际控制人邵安仓及李玉兰负

责企业经营和管理。



                                  3-6
    根据访谈确认,邵安仓经常出差,为方便办理盘古有限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邵安仓、李玉兰夫妇让邵胜利(邵安仓弟弟)、朱凤环(邵胜利妻子)代为持有

相应股权;在盘古有限股权代持过程中,各方仅口头约定,未签署书面股权代持

/解除协议。

    盘古有限股权代持及解除过程如下:

       (1)盘古有限设立时的股权代持

    2012年7月23日,邵胜利与朱凤环共同签署《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章

程》,约定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盘古有限,其中邵胜利出资600.00万元、

朱凤环出资400.00万元。

    根据邵安仓、李玉兰的说明与相关访谈,邵胜利、朱凤环持有的盘古有限股

权为代邵安仓、李玉兰持有,其中:邵安仓委托邵胜利代为持有盘古有限60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李玉兰委托朱凤环代为持有盘古有限

4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高 新区 支行 盖章 确认的 银行 流水 、银 行交易 回单 ( 7361019003012G 、

73610190032171等)等相关资料,邵胜利、朱凤环向盘古有限缴纳注册资本的资

金也分别由邵安仓、李玉兰提供。

       (2)盘古有限增资时的股权代持

    2015年3月2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注册资本

增加至2,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中,邵胜利认缴出资660.00

万元,朱凤环认缴出资440.00万元。

    根据邵安仓、李玉兰的说明与相关访谈,邵胜利、朱凤环此次认缴的盘古有

限增资也是分别代邵安仓、李玉兰持有;邵胜利、朱凤环未实际缴付该次增资款

项。

       (3)盘古有限股权代持还原




                                       3-7
    随着盘古有限经营向善与规模扩大,邵安仓夫妇与邵胜利夫妇口头达成了解

除股权代持的合意,并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了代持还原。

    2016年3月25日,邵安仓与邵胜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胜利将其

持有的盘古有限1,26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认缴1,260.00万元注

册资本权益,已实缴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邵安仓,转让价款为600.00

万元。2016年3月25日,李玉兰与朱凤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凤环将

其持有的盘古有限84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认缴840.00万元注册

资本权益,已实缴4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李玉兰,转让价款为400.00

万元。

    根据邵安仓、李玉兰的说明与相关访谈,邵胜利、朱凤环在盘古有限的投资

款是邵安仓、李玉兰夫妇提供,邵安仓与李玉兰未向邵胜利、朱凤环实际支付股

权转让款;邵胜利、朱凤环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不存在潜在纠纷。根据中兴

华出具的《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24号),截至2018年5月8

日,邵安仓已缴纳受让股权中认缴未缴的660.00万元,李玉兰已缴纳受让股权中

认缴未缴的44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邵安仓、李玉兰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

股东的情形,盘古有限股权代持与还原已履行完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不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盘古有限股权代持及解除

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

    2、精益创伟股权代持事宜


    精益创伟代持事宜的代持时段为2011年7月至2019年12月。代持期间,邵安

美为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瑞

恩机械、精益创伟等企业的员工,一直从事仓库管理工作;李彦升为邵安仓、李

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瑞恩机械、精益创

伟等企业的员工,一直从事机械加工工作。




                                   3-8
    根据访谈确认,邵安仓经常出差,为方便办理精益创伟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邵安仓、李玉兰夫妇让邵安美(邵安仓姐姐)、李彦升(邵安美丈夫)代为持有

相应股权;在精益创伟股权代持过程中,各方仅口头约定,未签署书面股权代持

/解除协议。精益创伟股权代持及解除过程如下:

    (1)精益创伟设立时的股权代持

    2011年7月13日,邵安美与李彦升共同签署《青岛精益创伟液压技术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精益创伟,其中邵安美出资30.00万元

(60.00%注册资本),李彦升出资20.00万元(40.00%注册资本)。

    根据访谈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盖章确认的银行

流水确认,邵安美、李彦升持有的精益创伟股权为代邵安仓、李玉兰持有,其中:

邵安仓委托邵安美代为持有精益创伟3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并

提供30.00万元资金,李玉兰委托李彦升代为持有精益创伟20.00万元注册资本权

益(40.00%股权)并提供20.00万元资金。

    (2)精益创伟股权代持还原

    在盘古有限推进上市的进程中,为了业务整合,邵安仓夫妇与邵安美夫妇口

头达成了解除股权代持的合意,并以盘古有限直接收购精益创伟、邵安美夫妇将

收购款项退还给邵安仓夫妇的方式完成了代持还原。

    2019年12月20日,邵安美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邵安美

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

限,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

    2019年12月20日,李彦升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彦升

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

限,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

    2019年12月20日,精益创伟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邵安美将其持有

的精益创伟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

价款为30.00万元;李彦升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
                                    3-9
(4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

让权。

    根据中国银行、青岛银行出具的《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等相关支付凭证,

盘古有限已分别向邵安美、李彦升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邵安美、李彦升分别

向邵安仓、李玉兰足额退还了上述款项。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邵安仓、李玉兰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

股东的情形,精益创伟股权代持与还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股权代持及解除已履行完毕,不存在潜

在纠纷或争议。

    3、中科海润股权代持事宜


    中科海润代持事宜的代持时段为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代持期间,李宗

业为盘古有限的员工,从事市场销售工作;李彦升先后为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控

制的企业瑞恩机械、精益创伟的员工,一直从事机械加工工作;刘虹先后为邵安

仓、李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盘古有限、中科海润的员工,一直从事市场销售工作。

    根据访谈确认,盘古有限不想让其竞争对手知道其准备开拓润滑油业务,基

于信任关系,让李彦升、李宗业、刘虹代为持有相应股权。在中科海润代持事宜

中,盘古有限与李彦升、李宗业、刘虹签署了代持协议。中科海润股权代持及解

除过程如下:

    (1)中科海润设立时的股权代持

    2017年3月8日,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共同签署《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中科海润,其中李彦升出资

600.00万元,李宗业出资200.00万元,刘虹出资200.00万元。

    根据中科海润提供的资料,李彦升、李宗业、刘虹持有的中科海润股权为代

盘古有限持有。2017年3月17日,盘古有限分别与李彦升、李宗业、刘虹签订《股

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有限委托李彦升代为持有中科海润600.00万元认缴注

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盘古有限委托李宗业代为持有中科海润200.00万元
                                    3-10
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盘古有限委托刘虹代为持有中科海润20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

    中科海润设立后,李彦升将盘古有限向其支付的41.9万元资金缴付至中科海

润用于实缴中科海润注册资本,李宗业、刘虹未向中科海润缴付资金。

    (2)中科海润股权代持还原

    在盘古有限推进上市的进程中,为了业务整合,盘古有限分别与李彦升、李

宗业、刘虹达成了以股权转让方式还原代持股权的合意。

    2018年5月31日,李彦升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彦升将

其持有的中科海润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其中实缴41.90万元

注册资本权益,认缴558.1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

41.90万元。2019年11月14日,李宗业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李宗业将其持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转让给

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0.00万元。2019年11月14日,刘虹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刘虹将其持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

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0.00万元。

    根据盘古有限的说明与相关访谈,李彦升向中科海润缴纳的41.90万元注册

资本的资金由盘古有限提供;李彦升、李宗业、刘虹认缴的其他中科海润注册资

本未实际缴纳;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将股权平价转让给盘古有限系代持股权的

还原,盘古有限未向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李彦升、李宗

业、刘虹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不存在潜在纠纷。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代持与解除事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不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股权代持及解除已履行完

毕,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




                                   3-11
    4、海纳瑞科股权代持事宜


    海纳瑞科股权代持事宜的代持时段为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代持期间,邵

胜利先后为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瑞恩机械、海纳瑞科、盘古有限的员

工,一直从事后勤管理工作;李昌健为盘古有限的员工,从事研发工作。

    海纳瑞科设立时,为了规避海纳瑞科经营性风险对盘古有限的影响,盘古有

限让邵胜利、李昌健代为持有相应股权并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海纳瑞科股权代

持及解除过程如下:

    (1)海纳瑞科设立时的股权代持

    2017年3月15日,邵胜利、李昌健共同签署《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技术有

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海纳瑞科,海纳瑞科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

中邵胜利出资65.00万元,李昌健出资35.00万元。

    2017年3月23日,盘古有限与邵胜利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有

限委托邵胜利代为持有海纳瑞科65.00%股权(6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代持

期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2017年3月23日,盘古有限与李昌健签订《股权

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有限委托李昌健代为持有海纳瑞科35.00%股权(35.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代持期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根据访谈确认,盘古

有限与邵胜利、李昌健口头约定了股权代持费用为2万元。

    2018年,海纳瑞科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证明:截至2018年3月21日,

邵胜利累计向海纳瑞科缴纳出资61.00万元。根据邵胜利的访谈与中国农业银行

出具的《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等支付凭证,邵胜利向海纳瑞科61.00万元的出资

由盘古有限提供。

    (2)海纳瑞科代持还原

    在盘古有限推进上市的过程中,为了业务整合,盘古有限要求邵胜利、李昌

健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股权代持。




                                    3-12
    2019年6月10日,盘古有限分别向邵胜利、李昌健发出《关于进行股权变更

的通知函》,要求邵胜利、李昌健将其代持的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邵胜利、李

昌健辩称盘古有限未能兑现代持股费用,拒绝股权变更。因海纳瑞科股东资格确

认存在纠纷,盘古有限起诉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

鲁0214民初10696号),判决:盘古有限为海纳瑞科的股东,持有海纳瑞科100.00%

股权;邵胜利、李昌健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股权变更至盘古有

限名下;海纳瑞科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股东变更在市场监管部

门备案。

    2020年3月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鲁0214

执610号),裁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民初10696号民事判决

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根据邵胜利、李昌健的访谈,邵胜利、李昌健已分别收到盘古有限支付的代

持费用2万元,对海纳瑞科股权不存在争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股权代持与还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不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股权代持及解除已履行完

毕,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

    (二)盘古有限的新增出资由邵胜利、李玉兰夫妇于 2018 年 5 月缴足是否
属于披露有误,请核实是否由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缴足;如披露有误,请及时
更正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有限新增出资由邵安仓、李玉兰夫妇于2018年5月缴

足。保荐工作报告原披露笔误,现已更正。




                                   3-13
     (三)结合中科海润设立时股权由李彦升、李宗业、刘虹代盘古有限持有,
2018 年 5 月、2019 年 11 月解除代持关系的背景,补充说明 2019 年 12 月,邵
安美、李彦升将其所持中科海润全部股权分别以 30 万元、20 万元价格转让给盘
古有限以解除精益创伟股权代持的合理性,中科海润和精益创伟的历史沿革,
股东构成以及出资情况以及真实的股权代持清理情况,如披露有误,请及时更
正


     2019年12月,邵安美、李彦升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全部股权分别以30万元、

20万元价格转让给盘古有限以解除精益创伟股权代持,保荐工作报告原披露笔误,

现已更正。

     中科海润和精益创伟的历史沿革、股东构成以及出资情况以及真实的股权代

持清理情况,具体如下:

     1、中科海润


     (1)设立

     2017年3月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青)

登记私名预核字[2017]第019812号),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李彦升、李宗业、刘虹共同签署《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中科海润,其中李彦升出资

600.00万元,李宗业出资200.00万元,刘虹出资200.00万元。

     2017年3月1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中科海润《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BYKK88)。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中科海润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科海润提供的资料,李彦升、李宗业、刘虹持有的中科海润股权为代

盘古有限持有;代持期间,李宗业为盘古有限的员工,从事市场销售工作;李彦

升先后为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瑞恩机械、精益创伟的员工,一直从事


                                    3-14
机械加工工作;刘虹先后为邵安仓、李玉兰实际控制的企业盘古有限、中科海润

的员工,一直从事市场销售工作。

       2017年3月17日,盘古有限分别与李彦升、李宗业、刘虹签订《股权代持协

议书》,约定盘古有限委托李彦升代为持有中科海润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

益(60.00%股权);盘古有限委托李宗业代为持有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

资本权益(20.00%股权);盘古有限委托刘虹代为持有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

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

       中科海润设立后,李彦升将盘古有限向其支付的41.90万元资金缴付至中科

海润,李宗业、刘虹未向中科海润缴付资金。

       中科海润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李彦升                 600.00                   60.00

李宗业                 200.00                   20.00

刘虹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股权变更(股权转让)

       1)第一次股权变更

       中科海润第一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8年5月31日,李彦升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彦升将

其持有的中科海润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其中实缴41.90万元

注册资本权益,认缴558.1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转让给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

41.90万元。

       2018年5月31日,中科海润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彦升将持有的

中科海润6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其中实缴41.90万元注册资本

权益,认缴558.1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以41.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盘古有限。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15
       2018年5月31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中科海润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8年7月5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中科海润《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BYKK88,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中科海润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盘古有限的说明与相关访谈,李彦升向中科海润缴纳的41.90万元注册

资本的资金由盘古有限提供;李彦升将股权平价转让给盘古有限系代持股权的还

原,盘古有限未向李彦升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李彦升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

不存在潜在纠纷。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代持股权还原合法有效。

       此次股权转让后,中科海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600.00                     60.00

李宗业                 200.00                     20.00

刘虹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第二次股权变更

       中科海润第二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11月14日,李宗业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宗业将

其持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

转让价款为0.00万元。

       2019年11月14日,刘虹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虹将其持

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转

让价款为0.00万元。

       2019年11月14日,中科海润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宗业将持有的

中科海润2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以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盘古

有限,刘虹将持有的中科海润20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20.00%股权)以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盘古有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16
       2019年11月14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中科海润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9年11月27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中科海润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BYKK88,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中科海润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访谈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实为解除上述股权代持,盘古有限未向李宗业

和刘虹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李宗业、刘虹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不存在潜在

纠纷。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代持股权还原合法有效。

       此次股权转让后,中科海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精益创伟


       (1)设立

       精益创伟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1年7月13日,邵安美与李彦升共同签署《青岛精益创伟液压技术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精益创伟,其中邵安美出资30.00万元

(60.00%注册资本),李彦升出资20.00万元(40.00%注册资本)。

       2011年6月30日,山东永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永润

BRIGHTURE-A(2011)CRNO.20037),验证: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益创伟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其中邵安美缴纳30.00万元,李彦升

缴纳20.00万元。

       2011年8月1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核发精益创伟《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2230039510,注册资本5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精益创伟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3-17
       根据访谈确认,邵安美、李彦升持有的精益创伟股权为代邵安仓、李玉兰持

有,其中:邵安仓委托邵安美代为持有精益创伟30.00万元注册资本权益(60.00%

股权)并提供30.00万元资金,李玉兰委托李彦升代为持有精益创伟20.00万元注

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并提供20.00万元资金。

       精益创伟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安美                 30.00                     60.00

李彦升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2)股权变更

       精益创伟第一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12月20日,邵安美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邵安美

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

限,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

       2019年12月20日,李彦升与盘古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彦升

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4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

限,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

       2019年12月20日,精益创伟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邵安美将其持有

的精益创伟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6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

价款为30.00万元;李彦升将其持有的精益创伟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

(40.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

让权。

       2019年12月20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精益创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9年12月25日,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精益创伟《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79776480W,注册资本50.00万元)。



                                      3-18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精益创伟此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根据支付凭证,盘古有限已分别向邵安美、李彦升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邵安美、李彦升分别向邵安仓、李玉兰足额退还了上述款项。

       此次股权变更后,精益创伟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四)海纳瑞科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盘古有限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除
海纳瑞科的股权代持关系发生的背景、原因、进展情况,是否彻底解除代持关
系,是否仍存在潜在纠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1、海纳瑞科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海纳瑞科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已注销)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                         5,185.31             3,072.91

所有者权益      —                         5,133.31             2,998.82

营业收入        —                         2,614.81             2,392.93

净利润          92.82                      2,121.59             2,207.91

备注            报告期内海纳瑞科的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海纳瑞科于
                2020年6月注销,注销时的净资产已转入发行人,故2020年末资产总额与
                所有者权益为零。

       2、盘古有限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除海纳瑞科的股权代持关系发生的背景、
原因、进展情况,是否彻底解除代持关系,是否仍存在潜在纠纷,是否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在盘古有限推进上市的过程中,为了业务整合,盘古有限要求邵胜利、李昌

健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股权代持。



                                       3-19
    2019年6月10日,盘古有限分别向邵胜利、李昌健发出《关于进行股权变更

的通知函》,要求邵胜利、李昌健将其代持的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邵胜利、李

昌健辩称盘古有限未能兑现代持股费用,拒绝股权变更。因海纳瑞科股东资格确

认存在纠纷,盘古有限起诉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

鲁0214民初10696号),判决:盘古有限为海纳瑞科的股东,持有海纳瑞科100.00%

股权;邵胜利、李昌健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股权变更至盘古有

限名下;海纳瑞科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股东变更在市场监管部

门备案。

    2020年3月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鲁0214

执610号),裁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民初10696号民事判决

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根据邵胜利、李昌健的访谈,邵胜利、李昌健已收到盘古有限支付的代持费

用2万元,对海纳瑞科股权不存在争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股权代持与还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不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股权代持及解除已履行完

毕,已彻底解除代持关系,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

障碍。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权增资、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等
过程中涉及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是
否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1)2018年5月股权转让

    2018年5月8日,齐宝春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兰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17.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0.81%股权)转让给齐宝春,转让价

款为17.00万元。

                                   3-20
    2018年5月8日,李昌健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兰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2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9.52%股权)转让给李昌健,转让

价款为200.00万元。

    2018年5月8日,齐宝春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119.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5.67%股权)转让给齐宝春,转让

价款为119.00万元。

    2018年5月8日,邵胜利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股权)转让给邵胜利,转让价

款为42.00万元。

    2018年5月8日,成谦骞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股权)转让给成谦骞,转让价

款为42.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190)青岛税

证明30013504和(190)青岛税证明30013505),证明:李玉兰已于2018年6月11

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102,484.94元;邵安仓已于2018年6月11日缴纳股权

转让个人所得税76,041.50元。

    (2)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2019年10月24日,路伟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玉兰将持

有的盘古有限2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1.00%股权)转让给路伟,转让价款

为63.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税收

完 税 证 明 》 ( No.337025191000056384 、 No.337025191000057211 和

No.619101810015009262),证明:李玉兰已于2019年10月18日缴纳股权转让个

人所得税83,968.50元。

    (3)2020年8月股权转让


                                  3-21
    2020年8月28日,邵安仓与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1,104,138元注册资本权益(1.021%股权)

转让予松鸿投资,转让价款为13,890,056.04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税收

完税证明》(No.620090310141875407),证明:邵安仓已于2020年9月3日缴纳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2,727,692.53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涉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转让股权的,邵安仓、李玉兰已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了股权转让有关的个人所得税。

    2、报告期内转增股本发行人代扣代缴实际控制人个人所得税情况


    2020年8月10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注册资

本由2,430.00万元增加至10,813.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383.50万元由累计增

资溢价资本公积8,505.00万元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转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明确规定盘古有限以增资溢价形成的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必须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文件                         规定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       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
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       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7]第 198 号,    备注:根据当时有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体改生
简称 198 号通知)            [1992]30 号)第三条规定,我国有股份制企业主要有股份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
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       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第198号)
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       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
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       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
复》(国税函[1998]289 号)   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
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       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     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
发[2010]54 号)              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22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凭证字号:

201900115937),盘古有限已就此次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缴纳了印花税20,408.80元。在本次税收申报中,国家税

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未向盘古有限提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的要求。

     2021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

证明》,证明:盘古智能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能根据法律法规正确确定税种、税

率,正确核算税额,依法申报并按时缴纳盘古智能应缴纳与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没有任何偷税、漏税和欠税等情形;盘古智能未因纳税问题而受到过任何税务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无有关税务

的争议;亦不存在因本证明出具日之前的事宜而需要补缴税款或被处罚的情形。

     对于盘古有限增发溢价转增股本事项,个人所得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自

然人股东未有强制性纳税规定;该等税务事项属于发行人代扣代缴范畴,属地税

务机关已确认发行人不存在遗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情形。

     3、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人代扣代缴实际控制人个人所得税情
况


     2020年10月27日,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

审计净资产333,420,324.11元按1:0.3243的比例折股、整体改制为青岛盘古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时,注册资本

为108,135,000元,股份总数为108,135,000股,盘古有限未折股部分净资产人民

币225,285,324.11元(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盘古智能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未分配利

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

     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对于盘古有限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计入整体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事项,个人所得税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自

然人股东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确的规定。



                                   3-23
    为了防范潜在的税务风险,作为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

股东,所有自然人股东均承诺如下:“若日后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

定或在该等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需

要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本人将及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届时,若税务机关

要求盘古智能代本人缴纳的,本人将及时向盘古智能补足代缴税额与相关利息。”

    2021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

证明》,证明:盘古智能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能根据法律法规正确确定税种、税

率,正确核算税额,依法申报并按时缴纳盘古智能应缴纳与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没有任何偷税、漏税和欠税等情形;盘古智能未因纳税问题而受到过任何税务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无有关税务

的争议;亦不存在因本证明出具日之前的事宜而需要补缴税款或被处罚的情形。

    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对于以盈余公

积、未分配利润计入整体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事项,个人所得税有关

法律法规对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点没有明确规定;而且,该等税务事

项属于发行人代扣代缴的范畴,属地税务机关已确认发行人不存在遗漏应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款。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

司时,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计入整体改制后的股份有限

公司资本公积事项,自然人股东暂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

关规定。

    4、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代扣代缴实际控制人个人所得税情况


    (1)2019年1月利润分配

    2019年1月20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将2018

年度可分配利润210万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邵安仓分配105.7万元,李

玉兰分配62.3万元。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凭证号:

201700540201),盘古有限已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邵安仓、李玉兰个人所得税。


                                  3-24
    (2)2019年11月利润分配

    2019年11月25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将2018

年度可分配利润300万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邵安仓分配143.49万元,

李玉兰分配81.7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税收

完税证明》(No.621072610312377355),盘古有限已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邵安

仓、李玉兰分红个人所得税。

    (3)2020年3月利润分配

    2020年3月3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将2019

年度可分配利润1,300万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邵安仓分配621.79万元,

李玉兰分配354.1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税收

完税证明》(No.621072610312373074),盘古有限已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邵安

仓、李玉兰分红个人所得税。

    (4)2020年8月利润分配

    2020年8月1日,盘古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盘古有限将2019

年度可分配利润972万元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邵安仓分配422.80

万元,李玉兰分配240.8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税收

完税证明》(No.621072610312374290),盘古有限已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邵安

仓、李玉兰分红个人所得税。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利润分配时,已依法代扣代缴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25
       (六)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发行人
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发行人股东、董监高等出具的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

中,股东邵安仓、李玉兰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系夫妻关系,邵

安仓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李玉兰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股东邵胜利与

实际控制人邵安仓系兄弟关系;股东开天投资系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股东路伟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股东

李昌健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关键岗位人员;股东齐宝春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关

键岗位人员;股东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

投资、松岩投资均系发行人董事隋晓担任董事长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与发行人董事隋晓存在关联关系,股东三一基金与发行人

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除此之外,发行人股东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发行人关键岗位人员,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

户、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七)报告期内历次股份变动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如是,披露会计处理情
况

       1、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涉及股份支付情况


                                                                             是否
            股权                                                 注册资本    涉及
时间               变动情况说明                       变动股本
            变动                                                 /实收资本   股份
                                                                             支付

                   2012年邵安仓、李玉兰夫妇决定设立
                   盘古有限,并由近亲属邵胜利、朱凤
            初始   环夫妇代持股权。设立时盘古有限注
2012年7月                                             1,000.00   1,000.00    否
            设立   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邵胜利
                   出资600.00万元、朱凤环出资400.00
                   万元。

                   2015年3月2日,盘古有限注册资本增
2015年3月   增资   加至2,100.00万元,本次增资由邵胜   1,100.00   2,100.00    否
                   利、朱凤环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

                                       3-26
                    玉兰夫妇所代持。新增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由邵胜利、朱凤环以货
                    币资金分别认缴660.00万元、440.00
                    万元。

                    为解除股权代持关系,邵胜利将持有
             股权   的盘古有限60%股权转让给邵安仓,朱
2016年4月                                                       -          2,100.00    否
             转让   凤环将持有的盘古有限40%股权转让
                    给李玉兰。

                    为激励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安排家族
                    成员邵胜利以及外部投资人持股,实
             股权
2018年5月           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将其所持盘 -                     2,100.00    是
             转让
                    古有限20%股权以平价转让给李昌健、
                    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四名自然人。

                    为引入财务总监,公司决定李玉兰将
                    其持有的盘古有限的 1%股权(对应
2019 年 10   股权
                    21.00万元注册资本)作价63.00万元            -          2,100.00    是
月           转让
                    转让予路伟,转让价格为3元/注册资
                    本。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公司决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进行
                    股权激励。2019年10月31日,盘古有
2019 年 10          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210.00万元,新
             增资                                      110.00              2,210.00    是
月                  增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全部由员工持
                    股平台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330.00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3元/
                    注册资本。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完善治
                    理结构,盘古有限决定引入外部投资
                    方,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2,430.00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220.00万元由青岛
                    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0年8月    增资                                      220.00              2,430.00    否
                    伙)和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均系青松资本管理的私募
                    基金)认缴,增资价格均为38.19元/
                    注册资本,松喆投资、松浩投资、松
                    岭投资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5.03
                    万元、23.57万元和141.40万元。

                    为充实注册资本金规模,盘古有限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将盘古有
                    限 注 册 资 本 由 2,430.00 万 元 增 加 至
2020年8月    增资                                               8,383.50   10,813.50   否
                    10,813.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公司
                    资本公积8,383.50万元向全体股东同
                    比例转增。

             股权   2020年8月28日,邵安仓、李昌健、齐
2020年9月                                                       -          10,813.50   否
             转让   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将其所持盘古

                                              3-27
                      有限部分股权(合计3.16%)转让给外
                      部投资方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青岛海创汇能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0年10月22日,盘古有限召开全体
                      股东会作出决议,以2020年8月31日盘
2020 年 10            古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33,342.03万
             股改                                                  10,813.50   否
月                    元将盘古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813.50万元。

                      2020年12月18日,发行人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青岛松
                      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0 年 12
             增资     限合伙)、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 329.92      11,143.42   否
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三一智
                      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等 外 部 投 资 方 以 17.58 元 / 股 认 购
                      329.92万股。

       2、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涉及股份支付事项的会计处理过程及结果


       (1)2018年5月股权转让

       2018年5月,为激励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安排家族成员邵胜利以及外部投资

人持股,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将其所持盘古有限20%股权以平价转让给李

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四名自然人。

       李昌健、齐宝春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实际控制人对李昌健、齐宝春等转让

股份适应《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构成股份支付。上述对

核心技术人员李昌健、齐宝春的直接持股安排在2018年5月转让完成且未明确约

定服务期限,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应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

非经常性损益。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结合公司2017年净利润和未来发展前景参照外部市场平均
授予日公司     16,581.82 万
                                市盈率情况确定8倍的市盈率,据此测算公司 100.00%股权
公允价值①     元
                                公允价值为 16,581.82万元


                                           3-28
                             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将其所持公司20%股权以1元/股
激励对象持
              16.00%         转让给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成谦骞四名自然人,其中
股比例②
                             李昌健、齐宝春为本次激励对象,合计持股比例为16.00%

激励对象持
              2,653.09万元   ③=①×②
股价值③

激励对象出
              336.00万元     李昌健、齐宝春实际出资成本
资成本④

股份支付费
              2,317.09万元   ⑤=③-④
用⑤

会计处理      -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2)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2019年10月,为引入财务总监、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公司决定安排路伟直接

持股,实际控制人李玉兰将其持有的盘古有限的1%股权(对应21.00万元注册资

本)作价63.00万元转让予路伟,转让价格为3元/注册资本。

       路伟为公司财务总监(关键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对路伟转让股份适应《企

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构成股份支付。上述对关键管理人员

路伟的直接持股安排在2019年10月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1、2019年11月增资引入员工持股平台(青岛开天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增资价格为3.00元/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增加110.00万元

                             2、参考2020年8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38.19元/注册
授予日公司    84,069.90 万
                             资本,2019年11月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210.00万元,据此
公允价值①    元
                             计 算 2019 年 11 月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38.19×2,210.00=84,399.90万元

                             3、根据1、2计算2019年本次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司公允价值
                             为84,399.90-110.00×3.00=84,069.90万元

                             实际控制人李玉兰将其所持公司1%股权(对应21.00万元注
激励对象持
              1.00%          册资本)作价63.00万元转让予路伟,转让价格为3元/注册
股比例②
                             资本

激励对象持    840.70万元     ③=①×②


                                         3-29
股价值③

激励对象出
              63.00万元      路伟实际出资成本
资成本④

股份支付费
              777.70万元     ⑤=③-④
用⑤

会计处理      -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3)2019年4月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2019年4月,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设立员工持

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2019年10月31日,盘古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21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全部由员工持股平台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330.00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3元/注册资本。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中李宗业、徐凯等15人为公司研发及市场等部门核心骨干,

公司对李宗业、徐凯等15人等发行股份适应《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的规定,构成股份支付。上述15名核心骨干在2019年11月已足额缴纳股款,合伙

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

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参照2020年8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为38.19元/注册
授予日公司    84,399.90 万   资本,2019年11月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210.00万元,据此
公允价值①    元             计 算 的 2019 年 11 月 股 份 支 付 授 予 日 公 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38.19×2,210.00=84,399.90万元

激励对象持                   员工平台持股比例为4.98%,其中激励对象持有员工平台股
              1.89%
股比例②                     权比例为37.93%,换算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89%

激励对象持
              1,594.24万元   ③=①×②
股价值③

激励对象出
              125.00万元     李宗业等15名激励对象实际出资成本
资成本④

股份支付费
              1,469.24万元   ⑤=③-④
用⑤

会计处理      -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3-30
       (4)2020年7月员工持股平台第二次股权激励

       2020年7月,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通过

以5元/股权份额的价格,由实际控制人和老股东转让持股平台股权份额的方式增

加员工持股平台投资人数并对该部分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新增张亮等18人,

并增加持股平台原有合伙人冯超股权份额,持股平台新增员工均为公司采购部及

市场部等核心骨干人员。

       实际控制人李玉兰及老股东邵胜利将其所持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份额转让

给张亮等19人适应《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构成股份支付。

上述19名核心骨干在2020年7月已完成份额转让,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

限,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

益。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参考2020年8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为38.19元/注册
授予日公司    92,801.70 万   资本,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430.00万元,据此计算的股份
公允价值①    元             支付授予日公司的公允价值为38.19×2,430.00=92,801.70
                             万元

                             员工平台持股比例为4.53%,其中新增激励对象持有员工平
激励对象持
              1.01%          台股权比例为22.36%,换算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股比例②
                             1.01%

激励对象持
              940.00万元     ③=①×②
股价值③

激励对象出
              369.00万元     激励对象实际出资成本
资成本④

股份支付费
              571.00万元     ⑤=③-④
用⑤

会计处理      -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问题二、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

       申报材料显示:



                                         3-31
    (一)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为 7 只青松基金、海创汇能、劲邦

投资以及三一基金等 10 位股东主体,新增股东中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

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 7 家股东均系青松资本发起并

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青松资本于 2020 年 10 月发行人股改时提名隋晓担任发

行人的外部董事;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与成谦骞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以截

至协议签署日邵安仓对成谦骞的 42 万元债务抵消成谦骞应支付予邵安仓的股权

转让款。持有发行人 1.40%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成谦骞持有发行人 2019 年供应商

珠海易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易致达)8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珠海易致达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设计与销售,2019 年发行人基于优

化供应渠道的考虑向珠海易致达采购控制器、控制线等电气类原材料,采购金

额为 40.50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0.61%;

    (三)2020 年 8 月、2020 年 9 月和 2020 年 12 月,发行人引入外部投资者,

投后估值分别为 9.28 亿元、13.60 亿元和 19.59 亿元,短短四个月内估值大幅

上升;

    (四)发行人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祁艳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入股的

情形;

    (五)2019 年 10 月,发行人引入财务总监路伟,路伟的受让对价 63 万元

由实际控制人李玉兰提供,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签订无息借款协议,用于本次

股权投资,借款期限为 6 年;

    (六)2019 年 11 月,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实际控制人与员

工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部分员工向实际控制人或公司借款。招股说明书未

明确披露向实际控制人或公司借款用于出资的部分员工的具体情况,也未披露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岗位和入职年限等信息;

    (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与核心员工李昌健、齐宝春、邵

胜利签订的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均约定,受让方以股权交割日后在盘古有限取


                                     3-32
得的现金分红(税后)支付股权转让款,并授权盘古有限自交割日起将受让方

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支付给邵安仓、李玉兰,但在 2019 年、2020 年盘古有限的现

金分红中李昌健、齐宝春、邵胜利正常取现金分红,盘古有限未向实际控制人

代为支付股权转让款。2021 年 1 月李昌健、齐宝春通过银行转账向邵安仓、李

玉兰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2021 年 5 月邵胜利通过银行转账向邵安仓支付上述

股权转让款。

    请发行人说明:

    (一)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入股的原因、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和价格公允

性,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增资入股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青松资本通过多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入股的原因和

合理性;

    (二)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

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相

关交易的定价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四)成谦骞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及具体背景、是否

真实,债转股是否经过了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发行人向成谦骞控制的珠

海易致达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五)2020 年 8 月、2020 年 9 月和 2020 年 12 月,发行人三次引入外部投

资者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短短四个月内估值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六)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发行人的出资来源及合规性,入股发行人

的原因和背景,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的规定;

    (七)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人员

变动情况、离职后的股份处理等内容;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各股东股份的增
                                    3-33
减变动情况,涉及增资及退出的,说明及退出的背景、价格公允性、入股的 PE

倍数,以及股份支付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情形,是否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和结果

是否合理,结合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和锁定期、服务期安排,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

核问答》等规定,补充披露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九)部分员工向实际控制人或公司借款的具体情况,具体员工名称、岗

位级别及入职时间,入股金额及借款主体,借款本金和利息及分红款的约定及

支付情况,是否均和实际控制人或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是否按照借款协议的约

定执行,是否存在替实际控制人代持股份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对问题(1)-(6)、(7)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问题(8)、(9)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员工持

股平台增资发行人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未来股份支付金额是否对发行人

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回复】

    (一)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入股的原因、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和价格公允
性,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增资入股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青松资本通过多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入股的原因和
合理性

    1、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入股的原因、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和价格公允性,
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增资入股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备案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支付凭证、税费缴纳凭

证等,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入股情况如下:



                                  3-34
入股时               入 股
          新增股东           入股原因   资金来源   入股价格     定价依据
间                   方式

                                        自有或自
          松岭投资
                                        筹资金
                                                                按照2019年未经审计
2020 年                      引入外部   自有或自   38.19元/元
          松喆投资   增资                                       财务数据协商确定,
8月                          投资者     筹资金     注册资本
                                                                投后估值9.28亿元
                                        自有或自
          松浩投资
                                        筹资金

                                        自有或自
          松鸿投资                                 12.58元/元
                                        筹资金
                                                   注册资本     按照截至2020年6月
2020 年              股 权   引入外部   自有或自   (向前复权   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
          劲邦投资
9月                  转让    投资者     筹资金     后 价 格     据协商确定,估值
                                                   55.98元/元   13.60亿元
                                        自有或自   注册资本)
          海创汇能
                                        筹资金

                                        自有或自
          松华投资
                                        筹资金

                                        自有或自   17.58元/股
          三一基金
                                        筹资金     (向前复权   按照2020年预估财务
2020 年                      引入外部
                     增资                          后 价 格     数据协商确定,投后
12月                         投资者
                                        自有或自   78.23 元 /   估值19.59亿元
          松智投资
                                        筹资金     股)

                                        自有或自
          松岩投资
                                        筹资金

     经本所律师核查,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

三一基金、海创汇能、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劲邦投资均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登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增资入股为双

方真实意思表示,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青松资本通过多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入股的原因和合理性


     青松资本是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股权投资机构,深耕医药健康、信息科技、

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青松资本目前管理基金

规模近100亿元,投资项目40余个,位列2020年“山东省现代金融服务业之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民营企业十强”榜单第一名,系青岛及山东地区的知名投资机构。


                                         3-35
    青松资本看好新能源风电市场的发展前景和认可发行人在该产业链所处的

位置和竞争地位,故对发行人进行股权投资,但由于发行人融资节点具有阶段性

(包括股改前后)、私募基金在设立阶段、投资额度等存在管理需求以及私募基

金认缴的出资人也不同,因此青松资本通过多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入股发行人。

    (二)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为: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浩投资、松鸿投资、

劲邦投资、海创汇能、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智投资、松岩投资。

    根据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声明与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股东中除松岭

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因属于

同一基金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存在关联关系

且与发行人董事隋晓(新增股东提名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外,发行人申报前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
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相
关交易的定价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申

报前一年新增股东除投资盘古智能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新增股东            投资企业名称
                                                       (万元)     (%)

松岭投资            无                                 —           —

松喆投资            无                                 —           —

                    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00     16.67
松浩投资
                    伙)

松鸿投资            无                                 —           —

                                    3-36
           深圳芯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73.09     4.44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7.50    3.17

           山东道合药业有限公司             500.00    7.22

           北京人和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52.11     3.64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404.38   2.91
劲邦投资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4.90    3.52

           山东帅克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60.00     2.76

           北京斯年智驾科技有限公司         44.44     3.20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45.74     3.57

           青岛迈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47      1.54

           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2.36     5.5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20     0.75

           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             246.09    1.44

海创汇能   青岛智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2.06     3.42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62.31     0.60

           青岛迈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47      1.54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65.00     0.93

           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000.00   10.00
           (有限合伙)

松华投资   青岛晨非食品有限公司             3.42      0.62

           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93     0.69

           北京中飞艾维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2.70     1.24

           长沙优力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333.33    8.00

           通用微(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11.32     1.17

           南京埃科法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256.25    18.10

           卓品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63.13     7.59

三一基金   湖南方恒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9.30

           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5.26

           邦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7.39    1.61

           万鑫精工(湖南)有限公司         212.51    2.83

           深圳硅山技术有限公司             95.14     6.66


                           3-37
                   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06.28   5.72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39.76   12.41

                   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23.40   1.59

                   深圳市微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7.36   5.00

                   深圳市志奋领科技有限公司           26.00    4.52

                   重庆七腾科技有限公司               206.87   4.14

                   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3.23

                   深圳市智佳能自动化有限公司         260.00   4.26

                   山东宇航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2.63    1.98

                   艾斯迪远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168.40   3.30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61.05   2.36

松智投资           无                                 —       —

                   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93.52    0.50

松岩投资           巩义市泛锐熠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0.00   3.62

                   青岛靖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48    0.67

    根据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声明与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股东对外投

资的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资

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四)成谦骞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及具体背景、是否
真实,债转股是否经过了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发行人向成谦骞控制的珠
海易致达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成谦骞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及具体背景、是否真实,
债转股是否经过了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资金证明,2016年前后,邵

安仓因缺乏资金向成谦骞借款42.00万。

    2018年5月8日,成谦骞与邵安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安仓将其持

有的盘古有限4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权益(2.00%股权)转让给成谦骞,转让价

款为42.00万元。邵安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收取成谦骞42.00万元转让价款与邵

                                   3-38
安仓欠付成谦骞42.00万元的债务抵销,不属于盘古有限债转股的情形,该次股

权转让未进行评估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债务抵销行为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向成谦骞控制的珠海易致达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
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珠海易致达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设计与销售,发行人与该供应商曾于2019

年发生40.50万元的电气件采购,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发行人向珠海易

致达采购成套电气件。鉴于发行人2019年度未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相同产品,以

发行人2020年同类产品的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以及平均单价进行比较,具体情况

如下:

供应商                                采购数量(套) 采购金额(元) 每套单价(元)

珠海易致达                            4,350            404,973.47       93.10

珠海捷迅精密电路有限公司(由黎新
                                      7,000            651,681.44       93.10
浩、张进分别持有 65%及 35%的股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2019年从珠海易致达采购的相关电气件的采购单价

与发行人2020年度自其他非关联方采购的同类产品采购单价相同,均为93.10元/

套,发行人向成谦骞控制的珠海易致达采购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利

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五)2020 年 8 月、2020 年 9 月和 2020 年 12 月,发行人三次引入外部投
资者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短短四个月内估值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备案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支付凭证、税费缴纳凭

证,2020年8月、2020年9月和2020年12月,发行人三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情况如

下:

                        入 股                          入股价
入股时间     新增股东           入股原因    资金来源            定价依据
                        方式                           格

2020 年 8                       引入外部    自有或自   38.19    按 照 2019 年 未 经 审 计
             松岭投资   增资
月                              投资者      筹资金     元/元    财务数据协商确定,投

                                           3-39
                                                       注册资    后估值9.28亿元(相当
                                            自有或自
             松喆投资                                  本        于 2019 年 经 审 计 扣 除
                                            筹资金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的14.11倍)
                                            自有或自
             松浩投资
                                            筹资金

                                            自有或自   12.58
             松鸿投资
                                            筹资金     元/元
                                                                 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
                                                       注册资
                                            自有或自             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劲邦投资                                  本(向
                                            筹资金               协商确定,估值13.60
2020 年 9               股 权   引入外部               前复权
                                                                 亿元(相当于按照2020
月                      转让    投资者                 后价格
                                                                 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
                                                       55.98
                                            自有或自             数据年化计算净利润
             海创汇能                                  元/元
                                            筹资金               的10.82倍)
                                                       注册资
                                                       本)

                                            自有或自
             松华投资
                                            筹资金
                                                       17.58
                                                                 按 照 2020 年 预 估 财 务
                                            自有或自   元/股
             三一基金                                            数据协商确定,投后估
                                            筹资金     (向前
2020 年 12                      引入外部                         值19.59亿元(相当于
                        增资                           复权后
月                              投资者                           2020 年 经 审 计 扣 除 非
                                            自有或自   价 格
             松智投资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筹资金     78.23
                                                                 的12.37倍)
                                                       元/股)
                                            自有或自
             松岩投资
                                            筹资金


     2020 年 8 月,发行人与松喆投资、松浩投资、松岭投资等三个青松资本管

理的私募基金协商确定的估值为 9.28 亿元,主要系发行人与青松资本在 2020

年初基于 2019 年发行人经营业绩协商确定估值(相当于 2019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 14.11 倍),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青松资本的募集资金以

及私募基金的工商登记、协会备案等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个别基金(如松岭投资)

延迟至 2020 年 7 月才完成入股前的准备,8 月正式投资入股发行人。


     2020 年 9 月,发行人内部股东邵安仓、李昌健等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部分

股权,对应的发行人估值为 13.60 亿元,较上一轮 9.28 亿元的估值增长较多,

主要系 2020 年开始发行人实现对三一重能、中国海装、运达股份等国内大型风

电机组厂的批量供货,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销售收入 13,177.65 万元,较




                                           3-40
上年同期增长 104.44%。外部投资方基于对发行人上半年快速发展的认可,按

2020 年 1-6 月净利润年化计算,本次估值倍数为 10.82 倍。


    2020 年 12 月,发行人股改及完成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后,启动了首发上市

申报前的最后一轮融资,基于 2020 年发行人全年基本已实现的经营业绩,青松

资本、三一基金与发行人协商确定了 19.59 亿元的投资估值,相当于 2020 年经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 12.37 倍。


    综上所述,2020 年三轮外部投资者对发行人估值倍数在 10-14 倍,系基于

发行人不同阶段的业绩基础而协商确定,相关入股价格具有公允性。

    (六)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发行人的出资来源及合规性,入股发行人
的原因和背景,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祁艳女士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其通过认购松智投资100

万元财产份额间接投资发行人。祁艳女士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及入股情况


    根据祁艳女士的访谈确认、离职、职务、出资等证明文件,祁艳女士基本信

息及入股情况如下:

基本信息       祁艳(身份证号:1304291986********)

               (1)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
                  理

               (2)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工作经历       (3)2011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4)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深圳市金麦粒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
                  财务总监及合规总监

               (5)2020年10月至今,任山东森嵘律师事务所律师

               认可松智投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良好声誉与优异
入股原因
               业绩,而参与认购松智投资;因松智投资投资发行人从而间接投资发行人

入股价格及定   祁艳女士与其他有限合伙人一致的价格(1元/财产份额)参与青松资本发
               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松智投资(成立于2020年12月);2020年12月,松
价依据
               智投资以17.58元/股的价格认购发行人增发股份,定价依据为松智投资、

                                      3-41
                松华投资、松岩投资、三一基金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人投后估值19.59
                亿元,高于同年7月份发行人上一轮13.60亿元估值

                根据祁艳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等相关个人收入证明文件,其个
入股资金来源
                人出资来源主要为个人工作收入

       2、离职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承诺

    2021年6月6日,祁艳女士出具《关于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承诺》,具体如

下:

    “本人祁艳(身份证号:1304291986********),于2018年7月从中国证监

会青岛证监局离职,于2020年12月认缴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松智创投”)100万元财产份额,因松智创投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离开证监会系

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

    本人是因为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良好声誉与优异业绩

才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松智创投,本人不参与松智创投的日常经营,也未影响管

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的决定,本人在被动间接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不存在利

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

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当入股情形。”经核查,除松智

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祁艳外,发行人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

员入股的情形。祁艳虽然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但不存在利用原职务影

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

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当入股情形。

    若本人声明事项与事实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祁艳女士属于认购松智投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后因松

智投资投资发行人而被动间接入股发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

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

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当入股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号》的规定。

                                       3-42
    (七)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人员
变动情况、离职后的股份处理等内容;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各股东股份的增
减变动情况,涉及增资及退出的,说明及退出的背景、价格公允性、入股的 PE
倍数,以及股份支付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情形,是否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开天投资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根据员

工的职级、工作岗位及内容、服务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为综合考量确定员工持

股平台人员构成范围。

    2、员工持股平台离职后的股份处理约定


    根据开天投资的合伙协议,员工变动、离职后的财产份额处理约定如下:

条款           内容

第三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应取得
财产份额的对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外转让
               因合伙企业合伙目的、合伙人身份等限制条件,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同意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向有限合伙
               人说明任何理由。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依法受让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
               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
               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十六条     除李玉兰外的有限合伙人自取得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之日起小于 36 个
财产份额的内   月(含第 36 个月)的,有限合伙人仅能将财产份额转让给邵安仓、李
部转让         玉兰。

               除李玉兰外的有限合伙人自取得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之日起已满 36 个
               月(不含第 36 个月)的,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任意转让。

               有限合伙人向邵安仓、李玉兰提出转让财产份额的,邵安仓、李玉兰应
               按照如下价格受让:截至收到转让申请之日,拟转让财产份额按照年息
               5%(单利,年计 365 日)计算利息金额受让,拟转让财产份额本金按照
               实际出资额或受让其他人份额时的价格计算。

               有限合伙人多次取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别按照取得该部分财产份
               额的时间限制进行转让,拟转让财产份额本金按照实际出资额或受让其
               他人份额时的价格计算。

               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得进行不符合本条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


                                      3-43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各股东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


       根据开天投资的备案资料,报告期内开天投资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变化、财

产份额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邵安仓与李玉兰搭建开天投资员工持股平台


       2019年4月8日,邵安仓与李玉兰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约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邵

安仓出资5.00万元,李玉兰出资45.00万元。

       开天投资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5.00                   10.00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45.00                  90.00

合计                                   50.00                  100.00

       (2)李宗业等员工认缴开天投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并间接投资发行
人


       为落实员工股权激励,盘古有限或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李宗业等员工认缴开天

投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成为开天投资有限合伙人;开天投资认缴盘古有限的

增资将员工缴纳的款项向盘古有限缴纳。

       2019年9月18日,开天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开天投资

出资额增加至330.00万元,新增出资额280.00万元由李玉兰等认缴;同日,相关

合伙人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开天投资新增280.00

万元出资额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40.00

2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3         邵胜利          有限合伙人                 15.00

4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3-44
5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6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7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8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9       刘虹              有限合伙人                 5.00

10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1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2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6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万   认 缴 比 例
     合伙人      性质             任职岗位
号                                                 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总经理           5.00             1.5152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185.00           56.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大客户经理       30.00            9.0909

4    邵胜利      有限合伙人       后勤主管         15.00            4.545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大客户经理       15.00            4.5455

6    冯超        有限合伙人       大客户经理       10.00            3.0303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物流部经理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机加工车间经理   10.00            3.0303

9    于君        有限合伙人       人事经理         5.00             1.5152

10   刘虹        有限合伙人       市场部副总       5.00             1.5152

11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ERP经理          5.00             1.5152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大客户经理       5.00             1.5152

13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研发工程师       5.00             1.5152

14   曹爽        有限合伙人       市场助理         5.00             1.5152


                                       3-45
15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组装车间经理          5.00               1.5152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市场助理              5.00               1.5152

17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质量部经理            5.00               1.5152

18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会计                  5.00               1.5152

       合计                                               330.00             100.00

       2019年10月,开天投资以330.00万元价款认缴盘古智能110.00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占当时盘古有限4.98%股权。开天投资此次入股盘古有限的PE倍数如下:

项目                   数值                           计算依据

                                                      参照 2020 年 8 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
                                                      资价格为 38.19 元/注册资本(按照
                                                      2019 年度财务数据协商确定),2019
                                                      年 11 月 增 资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授予日公司公允价值①   84,399.90万元
                                                      2,210.00 万元,据此计算的 2019 年
                                                      11 月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司的公允价
                                                      值为 38.19×2,210.00=84,399.90 万
                                                      元

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
                       6,574.70万元                   -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②

入股的PE倍数③=①/②   12.83                          -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参照2020年8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为
                                           38.19元/注册资本,2019年11月增资后的注册
                                           资本为2,210.00万元,据此计算的2019年11月
授予日公司公允价值①   84,399.90万元       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司的公允价值为
                                           38.19×2,210.00

                                           =84,399.90万元。

                                           员工平台持股比例为4.98%,其中激励对象持有
激励对象持股比例②     1.89%               员工平台股权比例为37.93%,换算激励对象持
                                           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89%

激励对象持股价值③     1,594.24万元        ③=①×②

激励对象出资成本④     125.00万元          李宗业等15名激励对象实际出资成本

股份支付费用⑤         1,469.24万元        ⑤=③-④

会计处理               -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3-46
       (3)员工刘虹离职退出开天投资员工持股平台


       2020年2月24日,刘虹与邵安仓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产

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刘虹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5.00万元实缴出资额(1.5152%

财产份额)转让给邵安仓,转让价款为5.00万元。因刘虹持有财产份额期间较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未收取利息。

       2020年2月24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退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刘虹退伙。

       根据盘古智能的书面说明,刘虹因辞职原因进行上述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

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约定,受让方为开天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邵安仓。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2020年3月2日,邵安仓已向刘虹足额支付了财产份额转

让款。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4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85.00               56.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邵胜利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0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1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2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3-47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合计                                330.00              100.00

       (4)员工邵胜利将其在开天投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员工邵安美
(邵胜利姐姐),实际控制人李玉兰将开天投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向员工张亮等
人转让(落实股权激励)


       2020年7月1日,邵胜利与邵安美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产

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邵胜利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15.00万元实缴投资额(4.5455%

财产份额)转让给邵安美,转让价款为15.00万元。

       2020年7月1日,李玉兰与张亮、王刚等18人分别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兰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58.80万元实缴

出资额(17.8182%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亮、王刚等人。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此

次份额转让是落实员工股权激励,受让方全部是盘古智能的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岗位       转 让投资额 (万                   转让价款(万
序号     合伙人                                       转让份额(%)
                                   元)                               元)

1        张亮       销售部副总     10.00              3.0303          50.00

2        王刚       运营总监       10.00              3.0303          50.00

3        冯超       大客户经理     6.00               1.8182          30.00

4        乔增保     液压研发经理   6.00               1.8182          30.00

5        泮兴       大客户经理     5.40               1.6364          27.00

6        朱继昌     样品主管       4.80               1.4545          24.00

7        于涛       销售部副总     4.00               1.2121          20.00

8        修振飞     人事总监       3.00               0.9091          15.00

9        牛加涛     研发工程师     2.00               0.6061          10.00

10       刘稳       商务工程师     2.00               0.6061          10.00

11       纪善波     项目经理       1.00               0.3030          5.00

                                      3-48
12       范晓丽      仓库管理员        1.00              0.3030      5.00

13       郑淑娟      市场助理          1.00              0.3030      5.00

14       卢凤莲      市场助理          1.00              0.3030      5.00

15       吴倩雯      物料计划员        0.60              0.1818      3.00

16       贾雪华      采购员            0.40              0.1212      2.00

17       邓飞        人事主管          0.40              0.1212      2.00

18       刘立华      研发工程师        0.20              0.0606      1.00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2020年7月27日,邵安美已向邵胜利足额支付了财产份

额转让款;截至2020年8月13日,张亮、王刚等人已分别向李玉兰足额支付了财

产份额转让款。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26.20               38.2424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乔增保        有限合伙人            6.00                 1.8182

12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3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3-49
15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2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3          于涛        有限合伙人            4.00                   1.2121

24          修振飞      有限合伙人            3.00                   0.9091

25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6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7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8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9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0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1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32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3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4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总计                                          330.00                 100.00

       员工间接入股发行人的PE倍数如下:

项目                   数值                    计算依据

                                               参考 2020 年 8 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
                                               资价格为 38.19 元/注册资本(按照
                                               2019 年度财务数据协商确定),增资
授予日公司公允价值①   92,801.70万元           后的注册资本为 2,430.00 万元,据此
                                               计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司的公允价
                                               值为 38.19×2,430.00=92,801.70 万
                                               元。

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
                       6,574.70万元            -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②



                                       3-50
入股的PE倍数③=①/②   14.11                      -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参考2020年8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为38.19元/注册
授予日公司    92,801.70 万     资本,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430.00万元,据此计算的股份
公允价值①    元               支付授予日公司的公允价值为38.19×2,430.00=92,801.70
                               万元。

                               员工平台持股比例为4.53%,其中新增激励对象持有员工平
激励对象持
              1.01%            台股权比例为22.36%,换算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股比例②
                               1.01%

激励对象持
              940.00万元       ③=①×②
股价值③

激励对象出
              369.00万元       激励对象实际出资成本
资成本④

股份支付费
              571.00万元       ⑤=③-④
用⑤

会计处理      -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5)员工乔增保离职退出开天投资员工持股平台


       2020年10月13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退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乔增保退出开天投资。

       2020年10月13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决定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乔增保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6万元实缴出资

额(1.8182%财产份额)转让给李玉兰,转让价款为30.4315万元,其他合伙人放

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盘古智能的书面说明,乔增保因辞职原因进行上述财产份额的转让。根

据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约定,受让方为开天投资有限合伙人李玉兰。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2020年11月5日,李玉兰已向乔增保足额支付了财产份

额转让款。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3-51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32.20               40.0606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2          于涛        有限合伙人           4.00                 1.2121

23          修振飞      有限合伙人           3.00                 0.9091

24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5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6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7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52
28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9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30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31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2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3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总计                                          330.00               100.00

       (6)员工于涛离职退出开天投资员工持股平台


       2021年7月28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订《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退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涛退出开天投资。

       2021年7月28日,开天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决定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涛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4万元实缴出资额

(1.2121%财产份额)转让给李玉兰,转让价款为21.0767万元,其他合伙人放弃

优先受让权。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于涛因辞职原因进行上述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开天

投资合伙协议约定,受让方为开天投资有限合伙人李玉兰。

       根据支付凭证,截至2021年8月14日,李玉兰已向于涛足额支付了财产份额

转让款。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36.20               41.2727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3-53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2     修振飞   有限合伙人          3.00     0.9091

23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4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5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6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7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8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9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30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1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2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总计                                330.00   100.00




                             3-54
    综上,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历次财产份额转让价格根据合伙协议进行约定,

且发行人已做股份支付处理,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问题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申报材料显示:

    2019 年发行人对瑞恩机械进行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收购瑞恩机械存货

及设备等经营性资产,重组完成后瑞恩机械不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同年发行

人对精益创伟进行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收购了精益创伟 100%股权。

    请发行人:

    (一)结合被合并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补充说明实施以上合并

的背景、原因,合并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以发行人作为上市主体的原因及合理;

选择收购瑞恩机械的主要经营性资产而非股权的原因,重组完成后瑞恩机械的

相关经营情况;合并日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二)说明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收购前所有资产、设备以及存货等经营性

资产的评估范围及评估价值,评估过程及评估参数的合理性,发行人已经收购

以及未收购的资产情况,收购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三)说明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被收购前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亏损或净资产为

负的情形,是否存在未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

安排。

    (四)充分论证合并日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特别是瑞恩机械相关人员转入、资产评估报告于 2020 年 1 月完成,但确认

其合并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理性、谨慎性,本次申报时点是否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相关规定。




                                   3-55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上

述收购资产范围的真实性、收购价值的公允性以及未收购资产的合理性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被合并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补充说明实施以上合并
的背景、原因,合并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以发行人作为上市主体的原因及合理;
选择收购瑞恩机械的主要经营性资产而非股权的原因,重组完成后瑞恩机械的
相关经营情况;合并日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结合被合并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补充说明实施以上合并的背
景、原因,合并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以发行人作为上市主体的原因及合理性


       (1)被合并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被合并方瑞恩机械、精益创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比及相关性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产品形态              业务相关性

              工 业用集 中润滑 系统 的
瑞恩机械      精 密加工 件的生 产和 销
              售

              工 业用集 中润滑 系统 的
精益创伟                                                       精密加工业务系发行人
              精密加工件的出口销售
                                                               集中润滑系统的重要生
                                                               产环节

              集 中润滑 系统及 其核 心
盘古智能
              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实施以上合并的背景、原因,合并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考虑到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的精密加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存在相关性,为保

障发行人资产与业务的完整性,同时减少潜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发行人决定

收购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的精密加工业务,合并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收购项目       交易对手         交 易 价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3-56
                                         格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评
             瑞恩机械的
                                                  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
             经营性资产
2019年12月                瑞恩机械       281.50   铭评报字[2020]第17018号),
             (不含房屋
                                                  瑞恩机械的存货及机器设备评
             建筑物)
                                                  估价值为281.50万元,定价具备
                                                  公允性
                                                  以精益创伟注册资本为基础,双
                                                  方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 50.00 万
                                                  元;2019 年精益创伟的净利润为
                                                  -87.92 万元,年末净资产为
                                                  149.35 万元,净资产与注册资本
             精益创伟的   邵安仓、李玉
2019年12月                               50.00    差异金额较小(仅为 99.35 万
             100%股权     兰
                                                  元),故在同一控制下收购,双
                                                  方协商以精益创伟的注册资本
                                                  作为收购对价,并未损害发行人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3)以发行人作为上市主体的原因及合理

    发行人自2012年设立以来的主营业务即为集中润滑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已深耕集中润滑系统业务近十年,2018-2020年发行人集中

润滑系统业务(母公司报表)分别实现销售收入7,398.21万元、17,576.53万元、

34,366.93万元,并取得40%以上国内风电集中润滑系统的细分市场份额,对风电

润滑系统的国产化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而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仅从事精密加工件业

务,业务规模、成长性及行业影响远不及盘古智能,因此实际控制人以发行人(盘

古智能)作为上市主体。

    2、选择收购瑞恩机械的主要经营性资产而非股权的原因,重组完成后瑞恩
机械的相关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瑞恩机械的经营场地在青岛市即墨区西元庄,拥有一宗土地使用

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该不动产系从青岛鑫桃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受让取得,非

瑞恩机械自建形成。由于转让方在早期厂房建设时未履行相关报批审核程序等原

因,一直未能办妥房屋产权证,并形成历史遗留事项。出于保障发行人业务完整




                                     3-57
性以及资产权属清晰的考虑,发行人选择收购瑞恩机械主要经营性资产而非股权

的方式进行重组。

       2019年12月重组完成后,瑞恩机械已无实际业务,主要从事房屋租赁业务。

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瑞恩机械继续将厂房出租给发行人(后发行人搬迁至青

岛高新区自建厂房)。

       2020年度瑞恩机械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年末金额   主要内容

营业收入             34.86                房租收入

净利润               -23.94               -

                                          货币资金、应收林肯工业货款以及房屋建筑
资产总额             1,304.61
                                          物、土地使用权等

净资产               941.55               -

       3、合并日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单体报表层面

项目            合并方                               被收购方

                                                     瑞恩机械按存货出售以及固定资
                                                     产处置原则进行处理:

                                                     (1)存货出售

                                                     借:银行存款
                发行人按收购对价确认存货和设备       贷:其他业务收入
                的入账价值。
收购瑞恩机械                                         借:其他业务成本
                借:存货
经营性资产                                           贷:存货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固定资产处置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资产处置收益

收购精益创伟    发行人按收购对价确认长期股权投       精益创伟仅将实收资本的二级明

                                      3-58
                 资                                细由原股东调整为发行人,不做其
100%股权
                                                   他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精益创伟

                 贷:银行存款

       (2)合并报表层面

       2019年12月发行人收购瑞恩机械的经营性资产、收购精益创伟100%股权,分

别构成同一控制的业务合并及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合并报表处理如下:

       1)发行人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


       根据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的会计准则,合并日,发行人将自瑞恩机械收购的

与业务相关的资产按照收购价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对瑞恩机械自报告期初至合

并日的与业务收购相关资产、负债、利润等按原账面价值追溯纳入发行人合并财

务报表,并对瑞恩机械2018、2019年度的净利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2)发行人收购精益创伟 100%股权


       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精益创伟的财务报表自报告期初至合

并日全部追溯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其中精益创伟2018、2019年度的净利润

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上述两宗资产重组在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处理及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报表项目         合并处理           2019 年末/度    2018 年末/度

                                不含未收购的瑕疵
               资产项目         房屋建筑物以及土   2,385.74        1,589.36
                                地使用权

                                按账面价值纳入发
               负债项目                            879.34          362.27
收购瑞恩机械                    行人合并报表

经营性资产                      追溯纳入发行人合
               营业收入                            1,127.82        1,174.78
                                并报表

                                追溯纳入发行人合
               净利润           并报表,并作为非   273.29          188.24
                                经常性损益处理

收购精益创伟   资产项目         按账面价值纳入发   669.12          877.02


                                           3-59
                              行人合并报表
100%股权       负债项目                           519.77     656.95

                              追溯纳入发行人合
               营业收入                           282.05     1,013.11
                              并报表

                              追溯纳入发行人合
               净利润         并报表,并作为非    -87.92     180.60
                              经常性损益处理

       (二)说明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收购前所有资产、设备以及存货等经营性
资产的评估范围及评估价值,评估过程及评估参数的合理性,发行人已经收购
以及未收购的资产情况,收购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2019年12月发行人以注册资本价格收购精益创伟100%的股权,作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不涉及资产评估。以下分析瑞恩机械资产收购范围及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范围及评估价值


       评估范围为发行人拟收购的瑞恩机械的存货及机器设备。

       委估资产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账面价值为256.21万元,评估价值

281.50万元,评估增值25.29万元,增值率为9.87%,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存货               137.74      159.42            21.68       15.74%

机器设备           118.47      122.08            3.61        3.04%

资产总计           256.21      281.50            25.29       9.87%

       2、评估过程和参数


       发行人委托中铭评估对瑞恩机械所持有的存货及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中铭评

估在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和计算。依据各资

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2020年1月20日,中铭

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17018号)评估盘古有限拟收

购的瑞恩机械存货及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评估参数如下:

       (1)存货


                                        3-60
    对于存货,本次评估目的为资产收购,涉及所有权的实质性转移,视同销售;

且委估存货流动性较强,市场价格容易取得,所以本次对存货采用市场法评估,

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确定评估值。

    存货包含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确

定其评估值;产成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乘以核实后

的数量确定评估值。

    (2)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机器设备

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设备重置价: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可抵扣增值税,其中: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

的合同价格确定;运杂费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用等,一般以设备购置

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

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若设备费中己含运杂费则不再重复计算;安调费根据设备的

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费率计取安调费用,对无

需安调设备以及设备费中己含安调费的则不再重复计算;基础费,评估范围内的

设备均无需基础,故不计取基础费用;其他费用由政府政策性收费和建设单位管

理性成本支出两部分组成,包括可行性研究费(又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等。评估范围内的设备

安装简单,规模小,本次评估不计取其他费用;资金成本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

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期内均匀性投

入计取。其构成项目均按含税计算。对于安装简单、安装工期短的设备资金成本

忽略不计;可抵扣增值税:评估基准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

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选项税额记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项税额根据各项目对应的增值税

率进行计算。
                                   3-61
       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其中年限成

新率系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己使用的年限确定,对于

己使用年限未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己使用的

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100%;勘察成新率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

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3、发行人已经收购以及未收购的瑞恩机械资产情况


       2019年末,发行人已经收购以及未收购的瑞恩机械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末
类别          报表项目     具体内容                           后续处理
                                                  账面价值

                           74 项钢材、铝材等
                           原材料以及 198 项                  收购后转入发行人并投
              存货                                137.74
                           产成品(精密加工                   入使用
已收购                     件)

                           45 项 立 式 加 工 中
                                                              收购后转入发行人并投
              固定资产     心、数控车床等设       118.47
                                                              入使用
                           备

              货币资金     现金及银行存款         1,183.25    瑞恩机械自主使用

                           对林肯工业及精益                   瑞恩机械继续催收林肯
              应收账款                            689.85
                           创伟货款                           工业货款
未收购                     产权瑕疵的房屋建
              固定资产     筑物、附属电子及       294.27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其他设备                           月出租给发行人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210.99

       4、收购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2019年12月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以及精益创伟100%股权的收购定价依据及

其公允性详见本问题之(一)“1、结合被合并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补

充说明实施以上合并的背景、原因,合并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以发行人作为上市



                                        3-62
 主体的原因及合理性”、之(二)“1、资产评估范围及评估价值”“2、评估过程

 和参数”的回复。

       综上,发行人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和精益创伟100%股权的资产范围具有

 真实性、收购价值具有公允性、未收购的资产具有合理性。

       (三)说明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被收购前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亏损或净资产为
 负的情形,是否存在未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
 安排

       1、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被收购前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
 同业竞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2019年12月,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被收购前开展业务并与盘古智能对比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主要外部客     销售收入(万元)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产品形态
                                               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精密加工件的
瑞恩机械
            生产和销售
                                               林肯工业       1,044.62    1,522.60
            精密加工件的
精益创伟
            出口销售

                                               金风科技、远
            集中润滑系统
                                               景能源、上海
            及其核心部件
盘古智能                                       电气、东方电   17,913.16   8,087.20
            的研发、生产
                                               气等国内外
            和销售
                                               主流风机厂

合计                                                          18,957.78   9,609.80

            精益创伟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具有出
备注
            口相关资质,因此瑞恩机械通过精益创伟实现对林肯工业境外主体的出口销售

       被收购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瑞恩机械、精益创伟从事的精密加工业

 务系发行人集中润滑系统的重要生产环节。虽然与发行人不存在直接同业竞争关

 系,但为保证业务完整性、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关系,因此发行人收购瑞恩机械、

 精益创伟的精密加工业务。

                                        3-63
       收购前,发行人与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的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主体     交易对象      交易内容        具体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发行人       瑞恩机械      租赁房产        西元庄场地       16.51          16.51

                                           资金拆入         62.63          330.00
发行人       瑞恩机械      资金往来
                                           资金拆出         211.56         115.00

                                           资金拆入         42.00          136.95
发行人       精益创伟      资金往来
                                           资金拆出         71.75          -


       由于2018年、2019年瑞恩机械、精益创伟已按同一控制下业务及企业合并纳

入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上述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已做合并抵消。

       2、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被收购前是否存在亏损或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是否
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


       被收购前,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2018年、2019年净资产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瑞恩机械       1,506.40         1,227.09              273.29            188.24

精益创伟       149.35           220.07                -87.92            180.60

备注           收购前瑞恩机械、精密创伟的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系精密加工件的开展主体,由于精密加工件业务发展空

间有限,2018年、2019年仅分别实现1,522.60万元、1,044.62万元的营业收入,

收购前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均较小,其中精益创伟在2019年存在小幅亏损,但不

存在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由于2018年、2019年瑞恩机械、精益创伟已按同一控制下业务及企业合并纳

入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且报告期初至合并日瑞恩机械、精益创伟实现的净利

                                           3-64
润均已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被收购前,瑞恩机械和精益创伟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

成本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

    (四)充分论证合并日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特别是瑞恩机械相关人员转入、资产评估报告于 2020 年 1 月完成,但确认
其合并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理性、谨慎性,本次申报时点是否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相关规定

    1、合并日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瑞
恩机械相关人员转入、资产评估报告于 2020 年 1 月完成,但确认其合并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理性、谨慎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

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

获股东大会等通过;(二)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

获得批准;(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四)合并方

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

支付剩余款项;(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

准则规定处理。

    业务重组前,瑞恩机械主要从事精密加工件的生产、销售业务。为保证业务

完整性,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发行人决定对瑞恩机械进行资产重组。

2019年12月30日,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盘古有限收

购瑞恩机械的存货及机器设备。重组完成后,瑞恩机械不再从事精密加工件的生

产和销售业务。

    对于合并日的确定,以下结合控制权转移的五个条件判断如下:

条件项目                     是否满足   判断依据

(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   是         2019 年 12 月 25 日,盘古有限、瑞恩机械各自

                                        3-65
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召开股东会,同意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进行业
                                      务重组。

(二)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
                                      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不涉及国家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   不适用
                                      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获得批准

                                      根据盘古有限与瑞恩机械签署的《资产交付确
                                      认书》,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评估报告》
(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            (中铭评报字[2020]第 17018 号)中所列资产,
                             是
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瑞恩机械已全部交付盘古有限,并已完成所有
                                      权转移手续;盘古有限已全部收到资产评估报
                                      告中所列资产,并已取得该等资产所有权。

                                      盘古有限向瑞恩机械收购的经营性资产(存货
(四)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
                                      和设备、不含瑕疵房产)的账面价值为 256.21
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
                             是       万元,评估价值为 281.50 万元,2019 年 12 月
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有
                                      30 日,盘古有限向瑞恩机械支付 1,000 万元,
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盘古有限已接收瑞恩
(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            机械交付的经营性资产并投入生产使用,享有
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              经营性资产带来的利益和承担相应的风险;重
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   是       组完成后,瑞恩机械仅保留瑕疵房产等,不再
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            从事精密加工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0 年瑞
险                                    恩机械的营业收入仅为对发行人的厂房租金收
                                      入。

    综上,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的合并日确定为2019年12月31日,

主要从控制权转移的上述五个条件来判断。虽然瑞恩机械相关人员于2020年陆续

转入发行人,资产评估报告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但由于瑞恩机械存货及设备

的评估增值率仅16.5%,且盘古有限已于合并日已支付合并对价的大部分,并取

得经营性资产的控制权,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合并日确定的实质性判断。

    因此,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的合并日确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2、本次申报时点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2008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发行人报

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

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

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

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

                                      3-66
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

请发行;(三)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

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1)上述业务重组于2019年12月完成,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申报时点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盘古有限收

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的合并日为2019年12月31日,重组前一年(即2018年)瑞

恩机械的主要财务数据占盘古有限相应项目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瑞恩机械                     精益创伟
                公司合并报表
/2018 年末                     金额              项目占比   金额       项目占比

资产总额        14,215.87      1,589.36          11.18%     877.02     6.17%

营业收入        9,638.39       1,174.78          12.19%     1,013.11   10.51%

利润总额        120.76         257.00            212.82%    240.58     199.22%

备注            瑞恩机械、精益创伟 2018 年财务数据均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由于2018年公司收入规模较小、且确认了2,317.09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当年

利润总额仅120.76万元,因此瑞恩机械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超过重组

前发行人利润总额的100%,构成同一控制下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3号》要求,发行人需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上述资产

重组于2019年12月完成,截至发行人本次申报时点(2021年6月)已运行一个会

计年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相关规定。

       (2)假设上述业务重组在2020年完成,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申报时

点仍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相关规定

       假设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的合并日在2020年12月,重组前一年

(即2019年)瑞恩机械的主要财务数据占盘古有限相应项目的比例情况如下:


                                          3-67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瑞恩机械
                     公司合并报表
/2019 年末                                 金额                项目占比

资产总额             25,408.27             2,385.74            9.39%

营业收入             18,985.50             1,127.82            5.94%

利润总额             5,964.09              365.90              6.14%

备注:               瑞恩机械 2019 年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假设盘古有限收购瑞恩机械经营性资产的合并日在2020年,瑞恩机械重组前

一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未超过发行人相应项目的20%,

不涉及重组运行期的时间要求,因此发行人本次申报时点(2021年6月)仍符合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相关规定。


    问题五、关于土地厂房瑕疵

    申报材料显示:

    (一)发行人老厂房租用厂房拥有土地使用权,但存在缺失房产证的瑕疵。

发行人老厂房坐落于青岛市即墨区西元庄,报告期内,发行人老厂房涉及两处

场地,一处为发行人租用瑞恩机械的场地(拥有土地权证,编号为:即房地权

市字第 201558149 号),另一处为发行人租用王保芳的场地(拥有土地权证,

编号为:即国用 2006 第 546 号);

    (二)公司与出租方王保芳、瑞恩机械以及青岛高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

司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厂 D5-2 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届满后不再续签,与青岛高新

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厂 B4-1 的租赁合同拟于 2021 年 6

月提前终止,正在办理相关终止流程。

    请发行人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关于土地使

用权等相关规定补充披露:

    (一)租赁房产及土地的权属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划拨地、集体建设用地

等情形,租赁价格是否公允及其依据;

                                    3-68
       (二)权属存在瑕疵的相关房产和土地的面积及占比、在发行人生产经营

中的作用,发行人不再续租的应对措施、搬迁计划、搬迁费用及承担主体,是

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租赁房产及土地的权属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划拨地、集体建设用地
等情形,租赁价格是否公允及其依据

       1、租赁房产及土地的权属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划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情
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用于工业生产的

租赁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土地   租赁土地是
                                       租赁房地产   租赁土
序号     租赁房产                                            是否为划   否为集体建
                                       所有权人     地性质
                                                             拨地       设用地

1        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业园
                                       瑞恩机械     出让     否         否
         内厂房办公楼(二区)

2        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业园
                                       王保芳       出让     否         否
         内厂房办公楼(一区)

                                       青岛高新区
3        高新区锦业路 1 号蓝贝创新园
                                       投资开发集   出让     否         否
         智造工厂 B4-1
                                       团有限公司

                                       青岛高新区
4        高新区锦业路 1 号蓝贝创新园
                                       投资开发集   出让     否         否
         智造工厂 D5-2
                                       团有限公司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用于工业生产的租赁房地产不存在划拨地、集

体建设用地的情形。

       2、租赁价格是否公允及其依据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房产租赁价格具

体情况如下:


                                         3-69
                                          租赁价格
序                                                    是 否
     租赁房产            时间             (元/平方           依据
号                                                    公允
                                          米/年)

                         2018.01.01-201                       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
                                          60.00
                         9.12.31                              工业园内厂房办公楼
                                                              (二区)的租赁价格系
     青岛市 308 国道西                                        参照王保芳租赁给盘
1    元庄工业园内厂房                                 公允    古智能的价格
     办公楼(二区)      2020.01.01-202
                                          79.65               注 : 2020.01.01 至
                         1.04.30
                                                              2021.04.30 续租期间,
                                                              实际租赁面积为 4,771
                                                              平方米

                         2018.01.01-202                       出租人王保芳与盘古
                                          60.52
                         0.05.15                              智能无关联关系与利
                                                              益关系。根据王保芳与
                                                              邵安仓签订的租赁合
     青岛市 308 国道西
2                                                             同,租赁期限为 2014
     元庄工业园内厂房                                 公允
                         2020.05.16-202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办公楼(一区)                       78.95
                         1.05.15                              5 月 15 日,租赁价格为
                                                              55.26 元/平方米/年,
                                                              从租赁价格趋势来看,
                                                              租赁价格呈递增趋势

                                                              根据青岛高新区创业
                                                              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某
                                                              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
                                                              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
                                                              限为 2019 年 6 月 6 日
     高新区锦业路 1 号                    每年分别
3                        2017.07.15-202                       至 2022 年 6 月 5 日,
     蓝贝创新园智造工                     为 150 、   公允
                         1.07.14                              每年的租赁价格分别
     厂 B4-1                              150、170
                                                              为 150、150、170 元/
                                                              平方米/年,与高新区
                                                              锦业路 1 号蓝贝创新园
                                                              智造工厂 B4-1 的租赁
                                                              价格一致

                                                              根据青岛高新区创业
                                                              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某
                                          150/170             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的
                                          (享受房            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屋优惠政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高新区锦业路 1 号                    策后每年            2021 年 3 月 19 日。该
4                        2019.06.18-202
     蓝贝创新园智造工                     分 别 为    公允    电气有限公司享受相
                         1.06.17
     厂 D5-2                              77.27 、            关扶持政策和房租优
                                          104.55 、           惠政策,每年的租赁价
                                          139.09 、           格分别为 75、103.13、
                                          120.00)            138.13、120 元/平方米
                                                              /年,与高新区锦业路 1
                                                              号蓝贝创新园智造工

                                      3-70
                                                                厂 D5-2 的租赁价格基
                                                                本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用于工业生产的租赁房地产租赁价格是根据市

场价格形成的,作价公允。

       (二)权属存在瑕疵的相关房产和土地的面积及占比、在发行人生产经营
中的作用,发行人不再续租的应对措施、搬迁计划、搬迁费用及承担主体,是
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存在瑕疵的房地

产情况如下:

序号    租赁房产                具体瑕疵       面积(平方米)     实际使用期间

1       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                                   2018.01.01-2021.0
                                 无房产证      4,065
        业园内厂房办公楼(二区)                                  4.30

2       青岛市 308 国道西元庄工                                   2018.01.01-2021.04
                                 无房产证      3,800
        业园内厂房办公楼(一区)                                  .30

       搬迁过程:本次搬迁采用内部自行搬迁与聘请外部搬迁公司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先搬迁生产设备较多机加工车间,后陆续搬迁原材料和生产配件仓库、再搬

迁润滑系统组装车间、以及后勤服务管理部门的顺序进行厂房搬迁。

       搬迁费用:本次搬迁距离较短(9 公里左右),且有发行人车辆和人员参与,

搬迁费用较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瑕疵房产的建筑面积为8,571平方米,占比为72.51%,

发行人租赁上述存在瑕疵的房地产用于工业生产,曾是发行人的主要生产基地。

截至2021年4月底,发行人已将上述瑕疵房地产上的全部生产搬迁至科海路77号

的自建房地产中。发行人在科海路77号的自建房地产已取得土地证与房产证,发

行人可依法用于工业生产经营。

       在上述搬迁中,系发行人自建厂房投入使用而进行的生产场地的搬迁,搬迁

费用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71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间,发行人存在工业生产经营使用的房地产存

在瑕疵的情形,但该瑕疵已被发行人将生产搬迁至合规房地产治愈,该瑕疵对发

行人日后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该瑕疵不会导致发行人的重大法律风险。


   问题六、关于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申报材料显示: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了海纳瑞科、盘古液压两家子公司。2019 年 12

月李玉兰将其所持盘古液压 43%全部股权转让予发行人,由于盘古液压注册资本

未进行实缴,转让价格为 0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注销前,盘古液压的注册资

本仍为 2,000 万元,由发行人、唐玲玲分别持股 94%和 6%;

    (二)2021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与李发文等三名自然人发起设立上海钛浩

液压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持股 57%、外部股东李发文持股 15%、外部股东袁昌

霞持股 15%、发行人员工冯超持股 13%。李发文持有发行人供应商上海赛知液压

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赛知”)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上海赛知主

要从事国外润滑液压阀块以及液压设备的代理业务,2019 年、2020 年公司向上

海赛知分别采购研发用风机测试液压站 23.43 万元、21.10 万元,采购单向阀、

电磁阀、溢流阀等电气类原材料 10.41 万元、13.17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一)海纳瑞科、盘古液压注销的原因,注销后资产与人员的处置、安置

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

利益输送等情形;2019 年发行人收购李玉兰将其所持盘古液压 43%股权的原因;

    (二)海纳瑞科、盘古液压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

和资产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设立时间、出资情况、股

权结构及演变情况,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

为,唐玲玲持有盘古液压的原因和背景,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

要客户、供应商以及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与发行人存

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3-72
    (三)发行人和供应商股东李发文、外部股东袁昌霞、发行人员工冯超共

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注册

资本缴纳情况、住所、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发

行人与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如有,补充披露相关

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

关系。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根据《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

题 20 的相关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海纳瑞科、盘古液压注销的原因,注销后资产与人员的处置、安置
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
利益输送等情形;2019 年发行人收购李玉兰将其所持盘古液压 43%股权的原因

    1、海纳瑞科、盘古液压注销的原因,注销后资产与人员的处置、安置情况,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
送等情形


    (1)海纳瑞科

    海纳瑞科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20年6月,发行人出于精简管理架构、提

升管理效率等考虑,决定注销海纳瑞科。

    海纳瑞科注销履行了以下程序:

    2020年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出具《清税证明》(青高一税 税企清[2020]780号),证明:海纳瑞科所有税务

事项均已结清。

    2020年6月2日,海纳瑞科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海纳瑞科。

    2020年6月2日,海纳瑞科出具《清算报告》,确认:海纳瑞科债权债务已清

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3-73
    2020年6月3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准予

注销登记通知书》((青高新)登记内销字[2020]第000180号),核准海纳瑞科

注销登记。

    注销时,作为海纳瑞科的独资股东,海纳瑞科的剩余资产已分配给发行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作为海纳瑞科的独资股东,发行人未收到任何债权人

关于海纳瑞科债务的追索、索赔。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海纳瑞科的全部11名员工已与盘古有限建立了劳动

关系。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的注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海纳瑞科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续期间不存在

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2)盘古液压

    盘古液压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立后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0月,

为精简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投资计划),发行人决定注销盘古液压。

    盘古液压注销履行了以下程序: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

注字[2016]253号)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

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

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

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

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3-74
    盘古液压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

盘古液压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2020年10月12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准

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青高新)登记内销字[2020]第000433号),核准盘古液

压注销登记。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注销时,盘古液压的剩余资产已全部分配给发行人

(唐玲玲未实际出资),盘古液压无在职员工。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液压的注销符合《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

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的规定,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盘古液压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续期间不存

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2、2019 年发行人收购李玉兰所持盘古液压 43%股权的原因


    经本所律师核查,李玉兰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盘古液压业务与发行人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为了解决同业竞争,2019年12月,发行人收购李玉兰持有的盘古

液压43.00%股权。

    (二)海纳瑞科、盘古液压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
和资产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设立时间、出资情况、股
权结构及演变情况,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
为,唐玲玲持有盘古液压的原因和背景,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
要客户、供应商以及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与发行人存
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1、海纳瑞科、盘古液压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和资
产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设立时间、出资情况、股权结
构及演变情况,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海纳瑞科

    1)注销前基本情况

                                  3-75
       海纳瑞科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DCTG86G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邵胜利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2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D8-1-102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7年3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自动控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
经营范围           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制作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盘古智能(100.00%)

       2)设立与注销前股权变更

       ①设立

       海纳瑞科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7年3月7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青

登私名预核字[2017]第020579号),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

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邵胜利、李昌健共同签署《青岛海纳瑞科自动控制技术有

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海纳瑞科,海纳瑞科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

中邵胜利出资65.00万元,李昌健出资35.00万元。

       2017年3月23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海纳瑞科《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DCTG86G,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根据海纳瑞科提供的资料,邵胜利、李昌健持有的海纳瑞科股权为代盘古有

限持有。

       2017年3月23日,盘古有限与邵胜利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有

限委托邵胜利代为持有海纳瑞科65.00%股权(6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代持

                                         3-76
期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2017年3月23日,盘古有限与李昌健签订《股权

代持协议书》,约定盘古有限委托李昌健代为持有海纳瑞科35.00%股权(35.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代持期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根据访谈确认,盘古

有限与邵胜利、李昌健口头约定了股权代持费用为2万元。

       2018年,海纳瑞科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证明:截至2018年3月21日,

邵胜利累计向海纳瑞科缴纳出资61.00万元。根据邵胜利的访谈与支付凭证,邵

胜利向海纳瑞科61.00万元的出资由盘古有限提供。

       海纳瑞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邵胜利                     65.00                    65.00

李昌健                     35.00                    3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注销前股权变更

       海纳瑞科本次股权变更系股权代持还原,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6月10日,盘古有限分别向邵胜利、李昌健发出《关于进行股权变更

的通知函》,要求邵胜利、李昌健将其代持的股权转让给盘古有限;邵胜利、李

昌健辩称盘古有限未能兑现代持股费用,拒绝股权变更。因海纳瑞科股东资格确

认存在纠纷,盘古有限起诉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

鲁0214民初10696号),判决:盘古有限为海纳瑞科的股东,持有海纳瑞科100.00%

股权;邵胜利、李昌健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股权变更至盘古有

限名下;海纳瑞科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股东变更在市场监管部

门备案。

       2020年3月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鲁0214

执610号),裁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民初10696号民事判决

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3-77
       根据邵胜利、李昌健的访谈,邵胜利、李昌健已收到盘古有限支付的代持费

用2万元,对海纳瑞科股权不存在争议。

       此次股权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3)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和资产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海纳瑞科成立以来主要为发行人的集中润滑系统提供配套控制软件的开发

业务,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对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以及研发相关固定资产等。

       海纳瑞科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已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注销)

资产总额         —                   5,185.31            3,072.91

所有者权益       —                   5,133.31            2,998.82

营业收入         —                   2,614.81            2,392.93

净利润           92.82                2,121.59            2,207.91

备注             海纳瑞科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并表子公司,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计
                 师审计,海纳瑞科于 2020 年 6 月注销,注销时的净资产已转入发行人,
                 故 2020 年末资产总额与所有者权益为零


       4)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2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自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注销之日),海纳瑞科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3-78
       2021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出具《情况说明》,确认:经系统查询,海纳瑞科自2018年至2020年4月16日依

法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未发现违法违章记录。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海纳瑞科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盘古液压

       1)注销前基本情况

       盘古液压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盘古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QFFFF79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玉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场B4-1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19年8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润滑和液压类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生产、加工、销售:润滑设备及配件、液压设备及系统、液压油缸,
                   蓄能器、制动装置、锁紧装置、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车辆及设备、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钢材、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工艺品、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盘古智能(94.00%)、唐玲玲(6.00%)

       2)设立与注销前股权变更

       ①设立

       盘古液压的设立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8月19日,盘古有限、李玉兰与唐玲玲共同签署《青岛盘古液压技术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2,000.00万元设立盘古液压,其中盘古有限出资

1,020.00万元,李玉兰出资860.00万元,唐玲玲出资120.00万元。




                                        3-79
    2019年8月26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盘古液压《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QFFFF79,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盘古液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020.00                 51.00

   李玉兰                860.00                   43.00

   唐玲玲                120.00                   6.00

   合计                  2,000.00                 100.00

    ②注销前股权变更

    盘古液压本次股权变更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9年12月3日,盘古有限与李玉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玉兰

将其持有的盘古液压86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3.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

转让价格为0.00万元。

    2019年12月3日,盘古液压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玉兰将其持有

的盘古液压86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3.00%股权)转让予盘古有限,转让价格

为0.0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9年12月3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盘古液压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此次股权变更后,盘古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盘古有限              1,880.00                 94.00

   唐玲玲                120.00                   6.00

   合计                  2,000.00                 100.00

    3)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和资产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3-80
       盘古液压拟开展液压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但成立以后未实际开

展经营活动,无实际资产形成。

       盘古液压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已注销)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                           0.91

所有者权益          —                           0.8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14                       -1.16

备注                盘古液压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并表子公司,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
                    计师审计

       4)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2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自

2019年8月26日(成立之日)至2020年10月12日(注销之日),盘古液压在青岛

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

情况。

       2021年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

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及大数据管理系统,

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日(税务注销之日),未发现盘古液压有欠税情

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液压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唐玲玲持有盘古液压的原因和背景,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主要客户、供应商以及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与发行人
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2019年,发行人选择通过外部合作的方式,计划进一步加速液压产品的开发,

经协商盘古有限与唐玲玲共同设立盘古液压,专门从事液压元器件的研发与生产,

其中盘古有限持股95%,唐玲玲持股5%。

                                       3-81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唐玲玲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以及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

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三)发行人和供应商股东李发文、外部股东袁昌霞、发行人员工冯超共
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注册
资本缴纳情况、住所、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发
行人与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如有,补充披露相关
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
关系

       1、发行人和供应商股东李发文、外部股东袁昌霞、发行人员工冯超共同设
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缴纳情况、住所、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为了开拓上海业务,扩展液压产品市场,储备优秀

人才,发行人拟在上海设立子公司。李发文拥有多年液压产品的经营经验,同时

看好发行人在液压领域的布局和规划;而袁昌霞为李发文的朋友,基于信任和投

资关系,共同参与投资钛浩液压;冯超则为发行人的员工,负责发行人上海地区

客户润滑、液压产品的销售和维护。经协商,四方共同设立钛浩液压,具体情况

如下:

名称               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51HF7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茸江路120号1幢F区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21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经营范围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液压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自有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3-82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液压系统及元器件的设计与销售业务

                         盘古智能(57.00%)、李发文(15.00%)、袁昌霞(15.00%)、冯超
股东
                         (13.00%)

       根据钛浩液压的财务报表,钛浩液压的主营业务为主要从事液压系统及元器

件的设计与销售业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钛浩液压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1        盘古智能                       570.00                 114.00
2        李发文                         150.00                 30.00
3        袁昌霞                         150.00                 30.00
4        冯超                           130.00                 26.00

         合计                           1,000.00               200.00

       2、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2021年1-6月,钛浩液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06月30日

总资产                     181.98

净资产                     173.37

营业收入                   3.25

净利润                     -26.63
                           钛浩液压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并表子公司,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
备注                       会计师审计


       2021年1-6月,钛浩液压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
类别              单位名称                                          销售/采购
                                                                                 占比(%)
                                                                    金额(万元)

                  北京金力鼎恒科技有限公司                          0.44          13.54

主要客户          盘古智能                                          2.80          86.15

                  合计                                              3.25          100.00

                                                 3-83
             蔚烁液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25          29.70

             鼎湟液压机械(嘉兴)有限公司           0.64          15.28

             苏州钧和伺服科技有限公司               0.57          13.57
主要供应商
             上海巍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0.36          8.53

             迪玛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0.23          5.39

             合计                                   3.05          72.47

    3、发行人与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如有,补充
披露相关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之间的关系


    钛浩液压主要从事与发行人液压系统相关的贸易业务,2021年1-6月,发行

人存在与钛浩液压的内部业务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主体            交易对象            交易内容    2021年1-6月
发行人              钛浩液压            液压配件    2.80

    钛浩液压从2021年设立开始纳入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上述内部交易与资

金往来已做合并抵消处理。


   问题七、关于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拆借

    申报材料显示: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资金拆借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与第三方的资金拆借情

况。2019 年 5 月公司拟通过招拍挂购置一宗土地,但银行融资能力有限,公司

向供应商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品厂、山东博泉金服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及李金川(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进行资

金拆入,后因投资计划取消,公司分别于当月及次月归还拆借款,由于拆借期

间较短,故未支付拆借利息;


                                        3-84
    (三)2018 年和 2019 年因拆借对象存在临时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含通过

个人账户)存在对第三方拆出以及收回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除青岛福桐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经催收、尚未归还 78.85 万元外,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外部第

三方的资金拆借均已结清;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除少量二

手设备对外处置外,无其他重大资产及债务;无人员需安置。

    请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的原因、拆出和借入时间、相关款项

的实际用途、是否支付利息,以及利息的金额、计算依据、对报告期内业绩的

影响,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二)发行人拟通过招拍挂购置一宗土地后取消的原因,对应招拍挂土地

的具体情况和计划购置用途;发行人通过向供应商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

品厂、山东博泉金服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李金川借款的原因,是否存在借

款合同,对应的借款金额和还款金额、借还时间及还款时间;

    (三)逐笔列示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对第三方

拆出以及收回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及具体个人账户、第三方对象的账户信息,

通过个人账户向第三方拆出及收回资金的原因,时间和金额,利息金额及拆入

拆出利率的约定依据,第三方对象是否和发行人及关联方、发行人客户和供应

商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替关联方承担

成本、费用以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对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应

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长期未还的原因;

    (四)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注销的原因

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注销程序及债务处

置的合规性;注销前,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

人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


                                   3-85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

岗位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资金、业务往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

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六)发行人是否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及

本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是否

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

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的原因、拆出和借入时间、相关款项
的实际用途、是否支付利息,以及利息的金额、计算依据、对报告期内业绩的
影响,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1、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的原因、拆出和借入时间、相关款项的实
际用途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采用

拆借资金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拆借资金主要用于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包括日常

费用报销及零星采购等。

    2018-2020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的拆出和借入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资 金 流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方       向         时间        金额   时间        金额    时间        金额

                                       2019.06.2
                    -           -                  16.00   -           -
                                       1
李 昌
         拆出                          2019.08.0
健                  -           -                  50.00   -           -
                                       7

                    -           -      2019.09.0   50.00   -           -

                                        3-86
                                    6

               -           -        小计        116.00   -          -

               2020.03.1
        拆入               116.00   -           -        -          -
               7

                                    2019.03.1
李 彦   拆出   多笔        16.69                0.06     -          -
                                    3
升
        拆入   2020.12     7.82     多笔        8.92     -          -

               2020.05.0            2019.01.0            2018.01.
                           200.00               60.00               55.00
               6                    2                    30

               2020.08.3            2019.01.0            2018.02.
                           169.25               65.00               20.00
               1                    8                    05

               2020.12.3            2019.03.0            2018.02.
                           126.69               40.00               22.00
               0                    8                    08

                                    2019.03.1            2018.04.
               其他合计    73.02                80.00               100.00
                                    3                    27

                                    2019.04.2            2018.04.
               -           -                    50.00               25.00
                                    8                    09

                                    2019.04.3            2018.05.
               -           -                    50.00               65.00
                                    0                    09
        拆出
                                    2019.05.0            2018.07.
               -           -                    25.00               10.00
                                    7                    10

李 玉                               2019.05.1            2018.08.
               -           -                    20.00               20.00
兰                                  0                    31

                                    2019.05.3            2018.09.
               -           -                    61.00               20.00
                                    1                    19

                                    2019.06.0            2018.10.
               -           -                    20.00               20.00
                                    6                    08

                                    2019.11.1            2018.11.
               -           -                    60.00               35.00
                                    8                    30

               -           -        其他合计    113.28   其他合计   228.37

               小计        568.96   小计        644.28   小计       620.37

                                    2019.01.0            2018.01.
               多笔        10.87                30.00               20.00
                                    2                    02

                                    2019.01.0            2018.01.
        拆入   -           -                    30.00               20.00
                                    3                    30

                                    2019.01.0            2018.02.
               -           -                    18.00               20.00
                                    9                    05


                                        3-87
                                    2019.01.1            2018.02.
               -           -                    18.00               35.00
                                    0                    08

                                    2019.01.2            2018.04.
               -           -                    16.00               25.00
                                    5                    09

                                    2019.03.1            2018.04.
               -           -                    40.00               23.00
                                    3                    12

                                    2019.04.2            2018.08.
               -           -                    48.00               20.00
                                    8                    20

                                    2019.04.3            2018.09.
               -           -                    50.00               40.00
                                    0                    19

                                    2019.05.2            2018.10.
               -           -                    116.00              20.00
                                    8                    08

                                    2019.06.0            2018.11.
               -           -                    20.00               35.00
                                    6                    30

               -           -        其他合计    265.18   其他合计   434.52

               -           -        小计        651.18   小计       692.52

               2020.08.3
        拆出               183.53   -           -        -          -
               1

                                    2019.04.0
               -           -                    20.00    -          -
                                    1

                                    2019.07.0
               -           -                    19.90    -          -
                                    6
刘 合
俊                                  2019.10.1
        拆入   -           -                    15.00    -          -
                                    1

                                    2019.11.1
               -           -                    19.00    -          -
                                    1

               -           -        其他合计    109.63   -          -

               -           -        小计        183.53   -          -

               2020.08.3                                 2018.04.
                           53.08    多笔        30.02               61.76
               1                                         24

                                                         2018.04.
        拆出   其他合计    26.28    -           -                   46.00
                                                         24
邵 安          -           -        -           -        其他合计   54.00
仓
               小计        79.36    -           -        小计       161.76

                                                         2018.04.
               多笔        26.28    多笔        52.88               10.00
        拆入                                             09

               -           -        -           -        2018.09.   10.00

                                        3-88
                                                         03

               -           -        -           -        其他合计   19.88

               -           -        -           -        小计       39.88

               2020.08.3
        拆出               2.40     -           -        -          -
邵 安          1
美                                  2019.01.2
        拆入   -           -                    2.40     -          -
                                    8

               2020.08.3            2019.06.1
                           381.74               130.00   多笔       40.00
               1                    4

                                    2019.08.0
               -           -                    100.00   -          -
                                    7

                                    2019.08.2
               -           -                    50.00    -          -
                                    8

                                    2019.09.0
        拆出   -           -                    180.00   -          -
                                    6

                                    2019.09.2
               -           -                    50.00    -          -
                                    7
邵 胜
利                                  2019.10.1
               -           -                    50.00    -          -
                                    6

               其他合计    7.77     其他合计    99.52    -          -

               小计        389.51   小计        659.52   -          -

               2020.03.1            2019.08.0
                           591.83               150.00   -          -
               7                    7

                                    2019.09.1
        拆入                                    116.20
                                    2

               其他合计    4.95     其他合计    226.06

               小计        596.78   小计        492.26   -          -

               2020.08.3
                           83.27    多笔        8.24     多笔       8.68
               1
        拆出
朱 凤          其他合计    10.87    -           -        -          -
环             小计        94.14    -           -        -          -

               2020.12.3
        拆入               3.87     多笔        48.04    多笔       59.15
               0

   2021年1-6月发行人未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拆借。




                                        3-89
       2、是否支付利息以及利息的金额、计算依据、对报告期内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未约定利率、均未支付利息。

       假设按照自2015年10月24日以来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上

述资金拆借如收取利息费用,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年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利息金额      影响利润总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拆入资金         27.05         -27.05         -22.40%

2018 年度         拆出资金         1.74          1.74           1.44%

                  小计             -             -25.31         -20.96%

                  拆入资金         38.99         -38.99         -0.65%

2019 年度         拆出资金         14.06         14.06          0.24%

                  小计             -             -24.92         -0.42%

                  拆入资金         41.11         -41.11         -0.22%

2020 年度         拆出资金         21.99         21.99          0.12%

                  小计             -             -19.12         -0.10%

       由上表可见,若上述资金拆借收取利息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

       3、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资金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2020年公司引入外部资本、完善股权结构,并依托股改,依照《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

审批与关联方及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




                                          3-90
       (二)发行人拟通过招拍挂购置一宗土地后取消的原因,对应招拍挂土地
的具体情况和计划购置用途;发行人通过向供应商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
品厂、山东博泉金服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李金川借款的原因,是否存在借
款合同,对应的借款金额和还款金额、借还时间及还款时间

       1、发行人拟通过招拍挂购置一宗土地后取消的原因,对应招拍挂土地的具
体情况和计划购置用途


       2019年,发行人客户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盛创”)陷入经营困境,拟转让其持有的一宗土地,且中科盛创欠发行人货款

638.42万元(余额系截至2019年末数据,上述货款已于2020年内全额偿还),因

此公司原计划以应收账款抵消以及自筹资金的方式取得上述土地。后因实施过程

过于复杂等原因,发行人取消了受让中科盛创土地的计划。

       2、发行人通过向供应商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品厂、山东博泉金服企
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李金川借款的原因,是否存在借款合同,对应的借款金
额和还款金额、借还时间及还款时间


       鉴于存在上述土地受让的计划,发行人开展了资金筹集的工作。发行人在取

消上述土地购置计划后,分别于当月及次月及时归还了借款。

       由于单笔借款金额不高、借款期限较短,发行人与出借方未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及归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方                         借款金额        借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

珠海易致达科技有限公司         50.00           2019.05.27   50.00    2019.05.31

                               65.00           2019.05.27
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品厂                                100.00   2019.05.31
                               35.00           2019.05.28

李金川                         50.00           2019.05.28   50.00    2019.06.4

山东博泉金服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
                               30.00           2019.05.27   30.00    2019.05.31
司

合计                           230.00                       230.00



                                        3-91
    (三)逐笔列示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对第三方
拆出以及收回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及具体个人账户、第三方对象的账户信息,
通过个人账户向第三方拆出及收回资金的原因,时间和金额,利息金额及拆入
拆出利率的约定依据,第三方对象是否和发行人及关联方、发行人客户和供应
商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替关联方承担
成本、费用以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对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应
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长期未还的原因

    1、逐笔列示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对第三方拆出
以及收回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通过个人账户)对第三方资金拆借情况逐笔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流交易金
序号 第三方对象   身份及性质             资金账户                交易日期
                                                    向    额

(一)资金拆出及收回

                   发行人供应商,股东穿透          拆出    100.00 2019.03.06
    中科润美(青
                   为王晓波、联想控股股份
1   岛)材料科技有                        公司账户 收回    50.00   2019.03.19
                   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兰
    限公司
                   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              收回    50.00   2019.03.20

                                               拆出        100.00 2018.07.09
                 发行人供应商,实际控制
    宁波市三力机
2                人李玉兰参股 10%并担 公司账户 收回        50.00   2018.09.27
    械有限公司
                 任监事
                                               收回        50.00   2018.10.29

                                         个人账户 拆出     60.25   2018.12.19
    樊宇          实际控制人朋友
                                         公司账户 收回     60.25   2020.12.31

                                                    拆出   30.00   2018.12.28
    徐桂霞        樊宇配偶               公司账户
                                                    收回   30.00   2018.12.29

3                                                   拆出   50.00   2018.12.20

                                                    收回   60.25   2018.12.19
    青 岛 福 桐 国 际 樊宇、徐桂霞分别持股
                                           公司账户 拆出   238.85 2019.08.09
    贸易有限公司 60%和 40%的企业
                                                    收回   50.00   2019.04.08

                                                    收回   100.00 2019.08.14



                                       3-92
                                                  收回   40.00   2020.08.28

                                                  收回   10.00   2020.11.02

                                                  收回   10.00   2020.12.01

                                                  拆出   10.00   2018.02.06

                                                  拆出   107.17 2018.06.20

                                                  拆出   50.00   2018.07.13

                                                  收回   50.00   2018.02.6
    青岛泰科轨道                               收回      10.00   2018.05.28
                 实际控制人朋友持股的
4   车辆科技有限                      公司账户
                 企业                          收回      57.17   2018.06.29
    公司
                                                  收回   10.00   2018.07.31

                                                  收回   10.00   2018.10.09

                                                  收回   10.00   2018.10.09

                                                  收回   20.00   2019.01.02

                                                  拆出   50.00   2019.05.23
5   董燕蓉       实际控制人朋友        公司账户
                                                  收回   50.00   2019.12.25

                                       个人账户 拆出     5.00    2018.07.17
6   曾庆丽       实际控制人朋友
                                       公司账户 收回     5.00    2020.12.29

                                                  拆出   5.00    2018.05.25

                                                  拆出   10.00   2018.08.24

                                                  拆出   20.00   2018.09.04

                                                  拆出   7.24    2019.01.17

                                                 拆出    19.00   2019.04.30
                 实际控制人朋友,发行人
                 客户北京列御风行科技            拆出    14.00   2019.05.05
7   赵佳佳                              个人账户
                 有限公司持股 51%的股            拆出    6.76    2019.05.07
                 东
                                                 拆出    18.00   2019.09.27

                                                  拆出   12.40   2019.09.28

                                                  收回   30.00   2020.04.08

                                                  收回   30.00   2020.04.08

                                                  收回   52.40   2020.04.09

                 实际控制人朋友,发行人          拆出    30.00   2018.11.07
8   李敏                                个人账户
                 供应商南京润浩机电科            拆出    20.00   2018.11.30

                                     3-93
              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拆出   8.58    2018.12.07

                                                拆出   10.00   2019.04.04

                                                拆出   10.00   2019.04.30

                                                拆出   10.00   2019.07.05

                                                收回   15.00   2020.03.21

                                                收回   30.00   2020.03.21

                                                收回   43.58   2020.03.21

                                                拆出   19.00   2018.12.12

                                                拆出   11.00   2019.01.03
9    王晓丹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19.00   2020.04.12

                                                收回   11.00   2020.04.13

                                                拆出   19.00   2019.04.30
10   刘宇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19.00   2020.04.11

                                                拆出   18.25   2019.09.04

11   王沁涓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10.00   2020.04.23

                                                收回   8.25    2020.04.24

                                                拆出   6.00    2019.01.28

                                                拆出   10.00   2019.04.30

                                                收回   5.00    2020.04.12
12   胡建华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5.00    2020.04.13

                                                收回   5.00    2020.04.19

                                                收回   1.00    2020.04.22

                                                拆出   15.00   2019.09.11
13   田文军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15.00   2020.04.11

                                                拆出   10.00   2018.04.10
14   董礼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10.00   2020.04.22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未在 个人账户 拆出     6.00    2020.01.20
15   李华康
              发行人处任职           公司账户 收回     6.00    2020.12.31

                                                拆出   5.00    2018.07.04
16   曲维峰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5.00    2020.04.10

17   李秀秒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拆出     5.00    2018.01.31

                                  3-94
                                                       收回    5.00     2020.04.21

                     实际控制人朋友,持有发 个人账户 拆出      3.36     2019.06.21
18   成谦骞
                     行人 1.4%的自然人股东 公司账户 收回       3.36     2020.12.30

                                                       拆出    3.00     2018.09.30
19   隋晓影          实际控制人朋友         个人账户
                                                       收回    3.00     2020.04.20

(二)资金借入及归还

     珠 海 易 致 达 科 发行人供应商,成谦骞控          借入    50.00    2019.05.27
1                                             公司账户
     技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归还    50.00    2019.05.31

                                                       借入    65.00    2019.05.27
     宁波市奉化董
2    家 鹏 程 塑 料 制 发行人供应商         公司账户 借入      35.00    2019.05.28
     品厂
                                                       归还    100.00 2019.05.31

     山东博泉金服                               借入           30.00    2019.05.27
                  实际控制人朋友控制的
3    企业信息服务                      公司账户
                  企业                          归还           30.00    2019.05.31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朋友、持有发          借入      50.00    2019.05.28
                     行人私募基金股东青岛
4    李金川                                 公司账户
                     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归还      50.00    2019.06.04
                     合伙)7.14%出资份额

(三)其他资金往来

                                                       其他流
                                                              3.78      2018.10.11
                                                       入

                                                       其他流
                                                              2.79      2019.02.25
                                                       入

                                                       其他流
                                                              3.80      2019.04.01
                                                       入

                                                       其他流
                                                              3.37      2019.08.26
                                                       入
                     发行人客户青岛盘古嘉
1    王光辉          沃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 个人账户 其 他 流
                                                            2.00        2019.09.29
                     股 100%股东                   入

                                                       其他流
                                                              4.60      2019.09.29
                                                       入

                                                       其他流
                                                              10.00     2019.10.28
                                                       入

                                                       其他流
                                                              15.35     2020.04.10
                                                       出

                                                       其 他 流 15.00   2020.04.11

                                          3-95
                                                          出

                                                          其他流
                                                                 18.55      2019.11.29
                                                          入
       陈娜           王光辉配偶               个人账户
                                                          其他流
                                                                 18.55      2020.04.10
                                                          出

                                                          其他流
                                                                 1.73       2018.11.29
                                                          入
2      刘仝凯         实际控制人朋友           公司账户
                                                          其他流
                                                                 1.73       2018.12.05
                                                          出

       2、发行人及具体个人账户、第三方对象的账户信息


       (1)发行人及具体个人的账户信息

类别            发行人公司账号      所属银行     持有主体      性质         存续状态

                64010122000324480   农业银行     盘古智能      -            -

                236438726633        中国银行     盘古智能      -            -
公司账户
                802620200357787     青岛银行     盘古智能      -            -

                802620200377892     青岛银行     中科海润      -            -

                                                               发行人财务人 2019 年 3 月
                6228480240503388318 农业银行     朱凤环        员、实际控制
                                                               人邵安仓弟媳 注销
公司个人卡
                                                               实际控制人   2020 年 4 月
                6228480248010407075 农业银行     刘合俊
                                                               邵安仓母亲   注销

       (2)第三方对象的账户信息

序
   第三方对象                                  交易卡号或账号
号

1 中科润美(青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3121230****/80262020037****

2 宁波市三力机械有限公司                       6401012200032****

3 樊宇                                         622845024001039****

4 徐桂霞                                       621773060420****

5 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781614****/6905007880110000****

6 青岛泰科轨道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38100601040021648/80262020039****

7 董燕蓉                                       623669239000334****

8 曾庆丽                                       621785080000860****/622848003846259***

                                          3-96
                                        *

9 赵佳佳                                621485011403****/621486010153****

10 李敏                                 621485125327****

11 王晓丹                               436742001425121****

12 刘宇                                 621700001003353****

13 王沁涓                               621788080001508****

14 胡建华                               621700118001927****

15 田文军                               622208020001023****

16 董礼                                 621226020005352****

17 曲维峰                               621483129472****

18 李秀秒                               621226020012317****

19 李华康                               60405500120020****

                                        622846011800677****/621626300000038***
20 成谦骞
                                        *

21 隋晓影                               62290839778739****

22 珠海易致达科技有限公司               44400009101817014****

23 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品厂         20100008030****

24 山东博泉金服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4033158****

25 李金川                               622622160683****

26 王光辉                               622848024817889****

27 陈娜                                 622846024800041****

28 刘仝凯                               622848304861901****

    3、通过个人账户向第三方拆出及收回资金的原因,时间和金额,利息金额
及拆入拆出利率的约定依据


    2018、2019年公司凭借技术和产品质量的沉淀、抓住国内风电发展的机遇实

现了自身业绩的快速发展,并积累了一定结余资金。在此过程中,对于有借款需

求的实际控制人朋友,邵安仓先生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由于前期公司股权相对

集中以及不规范的资金管理意识,对于个人借款,一般通过公司两张个人卡(均

由公司实际控制及管理)借出,对于企业借款则一般通过公司账户借出。



                                      3-97
    通过个人账户向第三方拆出及收回资金的时间和金额详见本小题“1、逐笔列

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对第三方拆出以及收回的具体情

况”的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个人账户向第三方的拆借资金未约定利率,未收取、

支付利息费用。

    4、第三方对象是否和发行人及关联方、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替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以及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本题(三)、1中已逐笔列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

对第三方拆出以及收回的具体情况,其中第三方资金拆借对象涉及发行人股东、

客户、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主体的交易金额
序                                    关联主体
   第三方对象        关联交易主体                2021 年   2020     2019     2018
号                                    交易内容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中科润美(青     中科润美(青岛)
1   岛)材料科技有   材料科技有限公 采购油脂     106.17    278.27   120.34   135.09
    限公司           司

    宁波市三力机     宁波市三力机械   采购机加
2                                                2.17      5.53     37.87    111.21
    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工类

    珠海易致达科
                     珠海易致达科技   采购电气
3   技有限公司、成                               -         -        40.50    -
                     有限公司         类
    谦骞

    宁波市奉化董                      采购注塑
                     宁波市奉化董家
4   家鹏程塑料制                      类及外协   -         71.65    200.92   119.86
                     鹏程塑料制品厂
    品厂                              加工

                     南京润浩机电科   采购电气
5   李敏                                         -         -        462.50   116.29
                     技有限公司       类

                     青岛盘古嘉沃成
                                      销售润滑   144.66    150.33   15.83    -
                     套设备有限公司
6   王光辉、陈娜                      系统及配
                     山东易百通嘉沃   件         -         6.65     5.57     -
                     机械有限公司


                                        3-98
                 北京列御风行科
7   赵佳佳                        润滑配件   -     59.07   6.75   -
                 技有限公司

8   李金川       无关联交易主体   -          -     -       -      -

    以下对第三方拆借对象及其关联主体与发行人的购销交易进行说明:

    (1)中科润美(青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润美”)

    由青岛中科润美润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穿透为王晓波、联想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主要从事高性能润滑油

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发行人高端油脂的国产替代供应商。2019年3月因中

科润美存在临时资金需求,发行人向拆出100万元,并在当月收回。

    (2)宁波市三力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市三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三力”)成立于2005年9月16日,

由蒋琴娟、陈平强分别持股60%和3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玉兰参股10%,报告

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宁波三力采购机加工类原材料。2018年7月因宁波三力存在临

时资金需求,发行人向拆出100万元,并在当年9月和10月收回。

    (3)珠海易致达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品厂

    珠海易致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由成谦骞(持股发行人1.4%

股份)持股85%,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设计与销售;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

制品厂系发行人注塑件和外协供应商。2019年发行人拟受让陷入经营困难的中科

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故于2019年5月分别向珠海易致达科技

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董家鹏程塑料制品厂拆入50万元、100万元,后实施过程

过于复杂等原因,发行人取消了受让中科盛创土地的计划,并在当月分别归还。

    (4)李敏和南京润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润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润浩”)成立于2003年9月25

日,由李敏持股96.01%,主要从事过滤器、电磁阀等电气类产品的代理业务。2018

年、2019年发行人向南京润浩采购过滤器、电磁阀等合计金额分别为116.29万元

和462.50万元。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李敏相识,2018年、2019年李敏因资金需

                                      3-99
求等原因,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个人卡向其拆出58.58万元、30万元,李敏于2020

年3月归还完毕。

    (5)王光辉、陈娜和山东易百通嘉沃机械有限公司、青岛盘古嘉沃成套设

备有限公司

    山东易百通嘉沃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沃”)成立于2017年9月,

由王光辉、宋金山分别持股73%和27%,于2021年注销,青岛盘古嘉沃成套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沃”)成立于2019年12月,由王光辉持股100%。青岛

嘉沃主要从事工程机械领域的集中润滑系统及配件的贸易业务,系发行人授权经

销商。由于山东嘉沃原股东宋金山拟退出,王光辉拟将业务开展主体由山东嘉沃

调整至青岛嘉沃,在过渡期的2018年、2019年王光辉及配偶陈娜分别将3.78万元、

45.12万元样品及货款打入公司个人卡中,2020年4月发行人予以纠正,将上述款

项退回,改由青岛嘉沃公司账户打入。

    (6)赵佳佳和北京列御风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列御风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列御风行”)由赵佳佳持股51%,

主要从事风电后市场运维服务。2019年、2020年列御风行向发行人采购少量蓄能

器等润滑配件,采购金额分别为6.75万元和59.07万元。由于赵佳佳与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系朋友关系,2018年、2019年赵佳佳个人存在购房等资金需求时,实际

控制人通过公司个人卡分别向其拆出35万元、77.4万元,并于2020年4月收回。

    (7)李金川

    李金川主要从事个人投资,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的朋友。2019年5月

因发行人前述拟受让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的原因,发行人向

李金川拆入50万元,其后取消受让计划,于次月归还借款。2020年8月李金川得

知青松资本拟对外募集资金投资发行人,由于对发行人及青松资本的信任与认可,

李金川出资400万元认购青松资本管理的私募基金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占其7.14%出资份额。




                                  3-100
    上述发行人(含公司个人卡)与第三方对象的资金进出情形主要由于发行人、

第三方的资金周转需求等情形而发生,不存在发行人替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以

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020年公司股改后未再与第三方(尤其是存在客户、

供应商关系关系的第三方)新增发生资金拆借事项,发行人已完善相关资金管理

制度,严格审批与第三方的资金拆借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第三方对象和发行人及关联方、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发行人替关联方承担成本、

费用以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5、对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长期未还的
原因


    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桐贸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10-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07803659589

注册地址           青岛保税区北京路瑞泰写字楼 2066 号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股权结构           樊宇、徐桂霞分别持股 60%和 40%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
经营范围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福桐贸易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8.85万元,期末账

龄为1-2年,发行人已按10%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了7.89万元的坏账准备。

    上述应收款长期未归还主要系福桐贸易业务处于转型,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压

力,发行人已在积极催收。




                                        3-101
       (四)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注销的原因
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注销程序及债务处
置的合规性;注销前,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
人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

       1、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派精密”)于2019年1月23日注销,

注销前2018年处于停止经营状态,无实际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发生,锐派精密

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年末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235.27

净资产              235.27

备注                锐派精密 2018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注销的原因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
注销程序及债务处置的合规性


       (1)注销的原因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9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证

明青岛锐派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经查询青岛政府网站相关公示信息,注销前锐派精密于2015年3月17日受到

青岛住房中心处罚,除此之外,锐派精密无行政处罚记录。

       综上,锐派精密注销的原因系经营计划调整、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2)注销程序及债务处置的合规性



                                       3-102
    2018年12月7日,锐派精密清算组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青岛日

报》公告;

    2019年1月22日,锐派精密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青岛锐派;

    2019年1月22日,锐派精密出具《清算报告》,确认锐派精密债权债务已清

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201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

书》((即墨)登记内销字[2019]第002622号),核准锐派精密注销登记。

    综上,锐派精密的注销程序及债务处置合法合规。

    (3)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

    锐派精密除少量二手设备对外处置外,无其他重大资产及债务,无人员需安

置。

       3、注销前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
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的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


    锐派精密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注销前2018年锐派精密已无

实际经营,锐派精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资金、

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
岗位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资金、业务往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
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

键岗位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资金、

业务往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

排等情形。


                                    3-103
    (六)发行人是否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及
本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

情形。


   问题八、关于客户持股

    招股说明书披露:

    2020 年发行人五大客户三一重能的关联企业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投资发行人(持股 0.77%)外,发行人、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与相关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

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

    (一)相关客户持有发行人股份前后,发行人对其销售价格、信用期、销

售金额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是否与相关客户的股东、

董监高、员工等存在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二)有无其他客户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若有,请参照前述要求进行披

露。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3-104
       (一)相关客户持有发行人股份前后,发行人对其销售价格、信用期、销
售金额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是否与相关客户的股东、
董监高、员工等存在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1、相关客户持有发行人股份前后,发行人对其销售价格、信用期、销售金
额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三一重能抓住风电市场发展机遇,风电装机量得以快速发展。基于发

行人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以及快速交付优势,2020年1月起发行人开始向三一

重能供货,成为三一重能风机集中润滑系统的主要供应商,并取得三一重能颁发

的卓越质量奖。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湖南三一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穿透为上市公司三一重工持股80%)管理的私募投

资基金,主要围绕三一重工及三一集团的上游零部件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布局。

基于三一重能和发行人2020年产品合作基础、看好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以及三一

基金的投资逻辑,2020年12月三一基金投资发行人,并持股0.77%。

       三一基金投资发行人前后,发行人与三一重能交易情况对比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销售项目      销售金额     销售数 销 售 价 格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价格(元
              (万元)     量(套) (元/套)    (万元)    (套)     /套)

集中润滑系
              549.74       640.00   8,589.67     2,109.69    2,186.00   9,650.90
统

递进润滑系
              549.74       640.00   8,589.67     2,109.69    2,186.00   9,650.90
统

润滑配件及
              1.17         -        -            117.27      -          -
其他

润滑配件      1.17         -        -            22.31       -          -

劳务费用      -            -        -            94.96       -          -

合计          550.91       -        -            2,226.95    -          -

占当期销售                 -        -            6.40%       -          -
              3.22%
收入比例

       三一基金投资发行人前后对三一重能信用期未做调整,发行人对三一重能的

信用期均系验收合格后30天(后者主要以6个月付款期的三一金票支付,三一金

                                         3-105
票系指三一重工旗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发的支付类票据),未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三一重能机组以陆上风电为主,受2020年底补贴结束以及钢材等上游原材料

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机组的生产交付周期延长,对集中润滑系统的采购需求有

所放缓,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三一重能的销售金额相对2020年度有所下降;与

此同时,受下游风电平价上网的降本压力、机组招标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发行

人相应调整对三一重能的产品价格,集中润滑系统的平均销售价格较2020年同比

下降11%。

       综上,三一重能持有发行人股份前后,发行人对其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但受行业环境变化以及三一重能自身经营安排,发行人对三一重能的销售价格和

销售金额有所下降。

       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是否与相关客户的股东、董监高、员工等存在
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内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人员与三一重能的股东、董监高、人员等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二)有无其他客户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若有,请参照前述要求进行披
露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名册及其穿透情况,除三一重能的关联企业湖南三一智能

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三一基金并非为投资发

行人成立),不存在其他客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问题九、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申报材料显示:

       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类别         变化时间     变化前   变化后             变化原因

                                   邵安仓、李玉兰、   股改设立董事会、提高决策
董事人员     2020年10月   邵安仓
                                   路伟、隋晓、牛传   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106
类别         变化时间     变化前   变化后             变化原因
                                   勇、徐格宁、徐国   (包括引入一名外部投资
                                   君                 方提名董事以及三名独立
                                                      董事)

                                   邵安仓、李玉兰、
高级管理人
             2020年10月   邵安仓   路伟、李昌健、王   股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员
                                   刚

       请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变更的依据及其是

否充分;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发行人相关内控制

度是否健全。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审核问答》关于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相

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变更的依据及其是
否充分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发行人未设立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

       随着外部投资者的引入,发行人股东人数较多;而且,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

构,发行人在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时设立了董事会、扩充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

况如下:

       2020年10月23日,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盘古智能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选举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徐国君为公司

董事,其中牛传勇、徐格宁、徐国君为新增独立董事,李玉兰、路伟、隋晓为新

增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中,李玉兰为邵安仓妻子,路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为公司内部培养产生,隋晓为股东委派产生。
                                    3-107
    2020年10月23日,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盘古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聘任邵安仓为盘古智能总经理,聘任李昌健、王刚、李玉兰为盘古智能副

总经理,聘任路伟为盘古智能董事会秘书,聘任路伟为盘古智能财务总监,非董

事高管中,其中李昌健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刚公司运营管理人员,均为公司

内部培养产生。

    除上述变更外,报告期内,盘古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规定,“变

动后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自原股东委派或公司内部培养产生的,原则上

不构成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系盘古智能管理

运营中的正常人事调整,是为了规范公司治理增加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等

变更不构成重大变更。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发行人相关内控制
度是否健全

    1、盘古智能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构成。盘古智能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股东大会为盘古智能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和

监事会均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为盘古智能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监事会为盘古智能常设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一名,占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3-108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负责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3名,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发行人特定部门日常工作,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1名,负责发行人财务工作,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工作,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发行人设有人事部、财务部等多个独立的职能部门。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

治理机构,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

       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0年11月25日,盘古智能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的上述规则,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盘古智能已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1)股东大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2021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20 年 10   创立大会暨第一        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
1
          月23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监
          月25日       时股东大会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3-109
          2020 年 12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3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4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月23日         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2021 年 2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5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等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3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6                                              关于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等
          月15日         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 年 4      2021 年 第 四 次 临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7
          月15日         时股东大会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方案的议案等

          2021 年 5      2021 年 第 五 次 临   关于办理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8
          月26日         时股东大会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6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9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
          月10日         大会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2)董事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2021年6月30日,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                                              负责人报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总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3                                              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10日              三次临时会议
                                               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4
        日                四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5       2021 年 2 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调

                                                 3-110
        日                五次临时会议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议案、关于提
                                            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

                                            关于设立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21年2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6                                           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日                六次临时会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年3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7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日                七次临时会议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2021年5月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8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
        日                八次临时会议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5月20       第一届董事会第
9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
        日                九次临时会议
                                            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3)监事会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盘古智能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2021年6月30日,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                                            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5月20      第一届监事会第
3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日               三次临时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盘古智能历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问题十、关于分红及资金流水核查

       申报材料显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111
分红决议日期    分红基础                                  分红形式     分红金额

2019年1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余额      现金股利     210.00

2019年11月      截至2019年6月30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余额       现金股利     300.00

2020年3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余额      现金股利     1,300.00

2020年8月       截至2020年6月30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余额       现金股利     972.00

    请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

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争议;

    (二)实际控制人分红款的去向,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关联方、供应

商及管理方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商

业贿赂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结合分红

款去向并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关联方、供应商及管理

方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并按照《首发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54、资金流水核查”的规定逐条核查

并发表明确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
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争议


    《公司法》及发行人利润分配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相关文件       利润分配相关内容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
《公司法》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
《盘古润滑     《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使以下职权:(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技术有限公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作为公司法定

                                        3-112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4次股利分配,均在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完

成。股利分配行为根据当时的《公司法》和《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对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同时履行了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法律纠纷

或潜在争议。

    (二)实际控制人分红款的去向,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关联方、供应
商及管理方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商
业贿赂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1、实际控制人分红款的去向


    实际控制人邵安仓和李玉兰取得发行人分红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分红次数   分红收款时间   税后分红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向李玉兰转账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以及以个人名义向员工发放
                                                奖金,发行人已按权益性交易完整入
           第一次     2019.01.30     84.56      账,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问题二
                                                十四、关于财务内控”之(三)“2、
                                                实际控制人代发部分员工工资的原
                                                因及合理性、整改情况”的回复

                                                主要用于以个人名义向部分员工发
邵安仓                                          放奖金,发行人已按权益性交易完整
                                                入账,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问题
           第二次     2019.11.29     114.79
                                                二十四、关于财务内控”之(三)“2、
                                                实际控制人代发部分员工工资的原
                                                因及合理性、整改情况”的回复

                                                主要用于结清海纳瑞科、盘古有限、
           第三次     2020.03.12     497.43
                                                实际控制人和邵胜利四方往来款

           第四次     2020.08.20     338.24     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第一次     2019.01.30     49.84      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第二次     2019.11.29     65.38      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李玉兰
                                                主要用于结清海纳瑞科、盘古有限、
           第三次     2020.03.12     283.30
                                                实际控制人、李昌健和邵胜利五方往

                                       3-113
                                           来款

           第四次   2020.08.20   192.64    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关联方、供应商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是否存
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已说明情况外,实际控制人的分红款项的去向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

关联方、供应商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商业贿赂

的情形。


   问题十一、关于募投项目

    申报材料显示:

    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为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

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盘古润滑液压系

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润滑系统 28,500 套,其中生产

递进式润滑系统 20,000 套、单线式润滑系统 6,500 套、机车轮缘润滑系统 2000

套。

    请发行人:

    (一)结合目前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拟

投建项目市场发展前景等,说明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如何消化;

    (二)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募投项目用地获取进展情况,

相关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测算对业绩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并做充分的风险揭示。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3-114
       (一)结合目前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拟
投建项目市场发展前景等,说明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如何消化

       1、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润滑系统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润滑系统产能(台)      17,734             35,468      19,081        8,825

润滑系统产量(台)      16,129             33,581      17,297        7,611

润滑系统销量(台)      15,753             33,420      16,111        7,465

润滑系统产能利用率      90.95%             94.68%      90.65%        86.24%

润滑系统产销率          97.67%            99.52%       93.14%         98.08%
                        理论润滑系统套数测算公式=理论分配器&注油器珩磨孔数(即
备注                    3600/生产节拍*工位数*理论每年生产小时数)/平均每套润滑系
                        统对应分配器&注油器珩磨孔数

       由上表得出,发行人2020年度产能利用率达94.68%,2021年上半年产销率达

97.67%,产能已接近瓶颈。伴随着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产能将达

到饱和。发行人募投项目所建生产线为28,500套润滑系统,新增产能达发行人现

有产能的81%,项目达产后可有效缓解发行人产能利用率紧张的状态。

       2、集中润滑系统的市场发展前景


       风机集中润滑系统的市场发展主要受其下游风机整机制造商的发展趋势影

响,共同受国家对风电发展政策的影响。随着抢装潮的结束,预计2021年国内风

电新增装机容量较2020年将有所下降,但在国家“碳中和”、“绿色新能源”的政策

支持下,风电行业依然趋向于良性发展,基于中国风能协会CWEA的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的新增装机容量约为52GW,为历史新增装机高峰。基于2025年非化石能源

消纳占比21%的假设,“十四五”期间年均新增装机中枢有望上移至45GW。2021年

-2023年的风电新增装机容量预测约为42GW、40GW、42GW,国内风电市场下滑后

保持平稳发展。

         我国“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期间风电新增吊装容量及预测
                   (按照未来 5 年新增吊装将达到年均 45GW 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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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CWEA,中信证券研究部

    另一方面,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可再生

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推进能源生

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推动力量。节能减排、

环境保护等国家战略正不断推动着可再生能源产业革新,目前我国是全球风电装

机规模最大的国家,政府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

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

源消费量占比由18.0%增长至23.4%,清洁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比重持续增加。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

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在2030年之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

目标,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支持清洁能源领域的行业发展与技术突破,增加清洁

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结构比重,为公司生产的以降低机器能耗、增加设备运转效

率并应用在风电领域的集中润滑系统的市场空间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3、集中润滑系统的市场竞争情况


    目前发行人在风机集中润滑系统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在风力发电类集中润滑

系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产品开发能力,过硬的

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已经得到了风电领域内知名客户的认可,包括金风科技、

远景能源、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三一重能、运达股份等国内知名企业以及维斯

塔斯、西门子歌美飒、通用电气等国际知名企业,产品基本覆盖了多数国内外知

名风机设备制造商,证明了公司在风电集中润滑系统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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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发行人所处的集中润滑系统市场属于国内新兴行业,目前国内集中润滑

系统制造企业普遍规模偏小,我国自动化产业起步较晚,大多数企业的战略思路

为深耕一到两个应用领域,对其它领域集中润滑系统的设计研发能力和项目经验

不足。因此行业内企业普遍难以冲出固有市场,造成目前的细分化市场。国内拥

有核心技术、对设计能力、量产能力要求较高的高端集中润滑系统制造企业较少,

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已拥有相对成熟的集中润滑系统核心技术和

产品设计能力,进一步增加产能可增加发行人以下竞争优势:

    (1)发行人目前在国内风机集中润滑系统的市场占有率为40%左右,增加产

能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发行人在国内风机集中润滑系统市场的市场份额。发行人

在2021年开始批量对通用电气、西门子歌美飒、维斯塔斯等国际知名风机整机制

造厂商进行集中润滑系统供应,增加产能可进一步满足国际风机整机制造厂商对

发行人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

    (2)发行人所生产的集中润滑产品也开始涉及到除风电领域外如工程机械、

工业设备、轨道交通等领域,增加产能可满足发行人在继续巩固和增加风电集中

润滑系统的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拥有足够的产能满足其他领域的集中润滑系统产

品订单需求,可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如何消化


    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和预计收益的实现,发行人将具体采用

以下措施:

    (1)巩固并提升国内风电集中润滑系统市场份额

    在抢装潮结束后,各大风机厂商将会进一步降低风机零部件的采购成本,届

时,只有同时兼具风机制造厂商最为注重的产品可靠性、稳定性且产品价格具有

优势的集中润滑系统制造企业将会拥有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目前,发行人风机集中润滑系统所需的泵芯、分配器等核心零部件均由公司

通过自主研发自行生产,降低了集中润滑系统的生产成本。未来,公司将依托扩

产后的规模优势、工艺提升以及研发投入以顺应抢装潮后风机整机制造厂商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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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配件供应商的质量和价格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市场

竞争力,保证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产能的有效消化。

    (2)开拓海外风电集中润滑系统市场以及风电外领域的集中润滑系统业

务开发

    除继续巩固、提升国内风电集中润滑系统市场外,发行人还通过开拓海外风

电市场、非风电领域以及开发液压系统等措施,来稳定未来经营业绩。

    (二)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募投项目用地获取进展情况,
相关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测算对业绩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并做充分的风险揭示

    1、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满足风电市场发展的需要

    公司持续专注集中润滑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所生产的集中润

滑系统产品基本覆盖了国内外知名风机制造厂商,公司集中润滑系统产品的质量

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随着公司持续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国内及国

际客户,公司近几年业务量提升迅速,发行人2018-2020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6.24%、90.65%和94.68%,公司现有产能已接近瓶颈。随着公司的业务量不断增

加,公司设备生产能力已开始显现不足,只能基本满足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导

致产品交付周期延长,已严重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能瓶颈问题凸显。公

司需增加产能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供货能力,契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

    2020年受国内风机抢装潮的影响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52GW,刷新国内

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历史记录,预计抢装潮使得风电行业的后续市场受到一定程度

的影响,未来几年的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可能不及2020年度,但预计不会出现断崖

式下滑,我国风电行业会朝着去补贴模式继续健康发展,为了能更好的适应风电

行业抢装潮后的发展趋势,公司也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改善公司产品线生

产效率,使公司朝着规模化、高效化的方向持续发展,提高公司集中润滑产品生

                                  3-118
产质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满足风电市场的发展对其配套集中润滑产品的市场

需求。

    2)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风力发电的经济效益

    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稳定性对风电项目经济效益具有直接的影响,高效的润

滑不仅能降低重要部件的损耗,确保风力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还能降低风电企

业的综合运行成本,由于风力发电机组的各部位轴承润滑点多,如变桨轴承、偏

航轴承、主轴轴承、发电机轴承等,采用人工单点注油的方式对风电机组内润滑

点进行润滑操作难度较高、工作耗时长、操作危险性较高,且无法定时、定量的

对风电机组内需润滑点位进行润滑,可能最终导致风电机组轴承失效,风机使用

寿命缩短等不良影响。采用集中润滑系统可对风电机组内需润滑点位进行自动、

定时、定量的润滑剂供给,能有效的防止轴承失效,是合理可行的润滑方式。

    本项目开发生产的产品为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递进式润滑系统、单线式润

滑系统,能有效保证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转,延长风力发电机组的使用寿命,提高

风电企业的经济效益。

    3)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轨道运输能力和减少能源消耗

    随着我国轨道运输向重载和高速的方向发展,轮轨接触摩擦大幅增加,轮轨

磨耗造成钢轨、轮对的提早报废,国内外大量研究数据表明,在轮缘或轨道处给

予适当的润滑能够减少轮对的磨损,延长轮对和轨道的使用寿命。目前国内外大

部分轨道交通相关企业采用固体摩擦块进行润滑,此种装置较为简易,存在维护

周期短、效果不理想的状况。

    本项目研发生产的轮缘润滑系统安装于机车上,由压缩空气驱动,在机车运

行时将精确定量的润滑剂与压缩空气混合并在压缩空气的推动作用下,经喷嘴喷

射到机车轮缘上,该系统能够在克服车轮周围气流和高速风,确保了机车在高速

行驶状态下依然能够的到良好的润滑。可减少轮对的磨损,延长轮对和轨道的使

用寿命,同时能够有效提升轨道交通车辆的运输能力和减少能源消耗。

    (2)项目实施的合理性

                                 3-119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开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是解决我国能源紧缺、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

矛盾的必然选择。随着未来能源紧缺、环境保护压力的增大,各国对可再生能源

的需求持续增长。风能作为一种规模化、产业化的可再生能源,将在未来发挥更

加重要的作用,增长潜力巨大。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如《风

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关

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大力支持风电行业发展。

    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有着良好的风能资源条件、充足广阔的土地资源,较为

成熟的风电产业基础,有分布广泛和技术较为先进的电网以及未来电网进一步完

善的发展作为支撑,为大规模发展风电产业提供了坚实基础。未来一段时期内我

国的风电产业仍将快速发展,本项目作为风电机组配套零部件的建设符合未来能

源发展趋势,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发展。

    随着全球风电行业的蓬勃发展,风电设备的市场需求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业务来源可靠

    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

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企业形象,公司风电集中润滑系统已占据

国内风力发电机新装机市场份额的40%以上,基本覆盖了国内前十大风电整机厂

商。公司所生产风电集中润滑系统已可达到国际集中润滑系统的质量标准,已成

为维斯塔斯、西门子歌美飒、通用电气等国际知名风电公司的合作供应商,凭借

高质量的产品打入了海外风电集中润滑系统市场。

    本项目完成后,公司技术实力、业务水平、竞争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市

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3)公司具备规模化制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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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集中润滑系统的相关产品生产方面已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成功经验,建

立了完善的生产体系和品控管理制度,经过不断优化生产线和积累生产经验打造

了合格的生产管理团队,是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有利保障。

    2、募投项目用地获取进展情况


    发行人已于2021年6月取得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

的募投项目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鲁(2021)青   高新区科海路以
岛市高新区     北、科韵路以南、 工 业 用                2021.5.19
                                            33,333.50               出让
不动产权第     规划东 22 号线以 地                      2071.5.18
0023750 号     东、华贯路以西

    3、相关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


    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将进一步

扩大,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风电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状况等发

生变化导致市场增速低于预期,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

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润滑系统28,500套,较目前的年产35,000套集中润滑系统

产能提升81.42%,尽管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其集中润滑系统的国内市场份额,

大力开发国际风机集中润滑系统市场并积极拓展集中润滑系统应用领域,但由于

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如果未来公司面临

的因政策导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

开拓等方面未能达到预期,将可能导致部分产品滞销、生产设备闲置等情况的出

现,因此,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4、测算对业绩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做充分的风险揭示


    发行人的募投项目“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建设周

期为4年,固定资产投资为35,912.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固

定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固定资产折旧也将随之增加,根据公司的折旧政策,


                                           3-121
项目达产后每年将新增折旧费用1,785.60万元,将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如

果销售未达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条件变化及技术更

新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

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59元/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4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

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运营至产生营收需要

一定时间,公司在短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可

能下降。


   问题十二、关于劳务派遣

    申报材料显示:

    (一)发行人对一些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

形式,主要工作岗位为门卫保安、餐厅厨师等,其中 2020 年底存在劳务派遣用

工人数为 3 人。

    (二)报告期末,发行人与青岛鼎世通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世通)

在劳务派遣方面进行业务合作,并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但鼎世通提供劳务

派遣服务期间,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发行人与鼎世通已停止合作。

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与山东甘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

协议》,后者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请发行人说明: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人数,是否仅 2020 年存在 3 名劳务

派遣员工,具体的岗位分布、薪酬情况,发行人向不存在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

派遣公司鼎世通采购劳务的合法合规性,劳务派遣单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

人、劳务派遣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122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人数,是否仅 2020 年存在 3
名劳务派遣员工,具体的岗位分布、薪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年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如下:

项目                   2021年度(截至2021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年6月30日)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人) 5                     3          —            —

员工人数(人)         271                   257        193           139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1.85%                 1.17%      —            —

       截至2020年年末,发行人存在3名劳务派遣员工,具体的岗位分布、薪酬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岗位          薪酬(元/月)       备注

1         宋运成       门卫          2,800               —

2         王展建       厨师          5,000               —

3         刘承稳       基建看护      9,200               —

       截至2021年6月底,发行人存在5名劳务派遣员工,具体的岗位分布、薪酬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岗位            薪酬(元/月)          备注

1         王展建       厨师            5,000                  —

2         于尚功       门卫            2,800                  —

3         刘承稳       基建看护        9,200                  已于2021年7月离职

                                                              已于2021年7月转为
4         曹俭江       操作工          8,000
                                                              正式员工

5         尚福田       门卫            2,800                  已于2021年7月离职




                                     3-123
       (二)发行人向不存在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鼎世通采购劳务的合
法合规性


       发行人向不存在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鼎世通采购劳务,存在用工不

合规的情况,但发行人已在2021年2月全部整改完毕,发行人不存在因劳务派遣

相关事项受到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1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

发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7月2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22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

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处结

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不存在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采购

劳务,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2月,该等劳务派遣用工已全部

整改完毕,发行人用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劳务派遣单位与发行人及
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青岛鼎世通劳务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劳务派遣单位青岛鼎世通劳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志

荣,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潘志荣                     950.00                95.00

                                     3-124
周广林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青岛鼎世通劳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东甘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劳务派遣单位山东甘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李彦博(李彦博持有青岛华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

人),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青岛华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00.00                60.00

刘龙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山东甘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

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十三、关于专利无效

       申报材料显示:

       2021 年 3 月 31 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

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ZL201821709714.X)不符合专

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2021 年 4 月 16 日,专

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要求发行人在收到

通知之日起 1 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

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请发行人说明:




                                       3-125
    (一)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涉及该专利的产品销

售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如该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

响;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纠纷,如有,请说明处置情况

以及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补充提示风险;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过程,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的专利权归

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受让取得专利,则请说明转让方基本情况,专

利是否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研发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

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涉及该专利的产品销
售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如该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
响;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纠纷,如有,请说明处置情况
以及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补充提示风险

    1、案件进展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涉案专

利进行分析,并对涉案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021年7月13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转送文件通知书》,将无

效宣告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转送给发行人。2021年7月13日,专利

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合议庭决定于2021

年9月15日14时对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线上(远程)口头审理。

    2021年7月28日,发行人已委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对涉案专利进行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就请求人提起的实用新型

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任何裁定。

    针对该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发行人已持有替代性专利如下:

                                    3-126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主要技术方案
号

                                                      该专利所对应的产品为发行人单线式
        一种单线润滑                                  注油器,主要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统,
        系 统 润 滑 剂 供 ZL2017110763                和发行人 ZL201821709714.X 专利所对
1                                        2017.11.06
        给 装 置 及 输 出 73.7                        应的阀块式单线注油器在制造结构上
        控制方法                                      有部分差异,但使用功能基本相同,可
                                                      做替换处理

       2、涉及该专利的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如该专利被宣告无效对
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该被宣告无效专利(专利号:ZL201821709714.X)

的实物载体为单线式阀块分配器(对应401-104238-10B、401-104506-10B等规格),

仅系公司众多规格分配器中的部分类别。该等规格的分配器系公司于2019年开始

生产投入使用,主要应用在部分单线式集中润滑系统,少量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涉及该专利的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相关分配器销售数量(个)            3,142                4,649           543
占各期分配器总产量比例              4.61%                3.84%           0.74%
相关分配器的销售金额(万元)        192.48               284.80          33.26
发行人分配器总产量发行人全部
                                    17,122.52            34,813.16       18,985.50
销售收入
发行人全部销售收入                  192.48               284.80          33.26
占销售收入比例                      2.76%                2.01%           0.43%
                                    由于相关分配器一般不单独销售,相关分配器的销售单
备注                                价按照报告期综合毛利率 62.10%进行换算为 612.61 元
                                    /个

       假设该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较小,原因如下:

       (1)由上表可见,涉及该专利的分配器产销量占比较低,主要应用在部分

集中润滑系统中,可替换的其他类别分配器较多。假设涉及该专利的分配器对外


                                             3-127
销售的话,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的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33.26万元、

284.80万元、192.48万元,影响收入比例分别为0.43%、2.01%、2.76%,影响较

小。

    (2)根据专利相关法规,专利无效不属于专利权属纠纷,即使相关专利被

宣告无效,原专利权人不会因此丧失对该等技术的占有及使用的权利,不存在公

司无法销售特定类别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纠纷,如有,请说明处置情
况以及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补充提示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

未收到针对发行人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权属的异议或权利主张,发行人与研发人员、

第三方主体不存在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4、或有专利纠纷风险


    2021 年 3 月 31 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一种用于单线集中

润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ZL201821709714.X)不符合专

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求宣告该涉案专利无效。

    虽然该专利对应产品为发行人众多分配器的一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

小,但如果发行人的相关专利权被最终认定为无效,则发行人竞争对手也可以使

用该专利生产相关产品,发行人将存在所处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对发行人的行

业地位和未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128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过程,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的专利权归
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受让取得专利,则请说明转让方基本情况,专
利是否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研发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
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1、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技 术 名                                                                       应 用
序号                技术特征                                   来源    对应专利
         称                                                                             阶段

                    公司的PG203系列电动润滑泵采用高性能直流
                    电动机驱动,输出压力最大可达到35Mpa,其
         高 压 电
                    内部带有蜗轮蜗杆减速装置,最多可驱动3个            获得1项专利      已 批
         动 润 滑                                              自 主
1                   泵芯(柱塞)工作,泵体采用高强度塑料,强           ( ZL2018207     量 生
         泵 制 造                                              研发
                    度堪比优质碳素钢,能够更好的起到防腐保护           44730.6)        产
         技术
                    作用,可长时间在海水海风环境下保持正常工
                    作

                    泵芯采用柱塞式结构,其尺寸配合精度可达到
         泵 芯 的                                                                       已 批
                    微米级,泵芯的配合精度决定了电动润滑泵在   自 主
2        精 密 制                                                      非专利技术       量 生
                    工作时的输出压力,可保证电动润滑泵持续稳   研发
         造技术                                                                         产
                    定的输出高压力

                    递进式分配器采用优质易切钢作为制作原材
         分 配 器
                    料,其柱塞及阀体都经过精密加工及装配精度           获得1项专利      已 批
         的 精 密                                              自 主
3                   密封,表面采用先进的防腐工艺,使其能够在           ( ZL2017217     量 生
         制 造 技                                              研发
                    昼夜温差较大、海潮腐蚀等较极端的环境下持           78808.8)        产
         术
                    续稳定的保证集中润滑系统实现精确供油

                                                                       获得3项专利
                                                                       技        术
                    注油器采用优质碳钢作为制作原材料,其柱塞
         注 油 器                                                      ( ZL2017110
                    及阀体都经过精密加工及微米级装配精度,表                            已 批
         的 精 密                                              自 主   76373.7 、
4                   面采用先进的防腐工艺,使其能够在昼夜温差                            量 生
         制 造 技                                              研发    ZL201821362
                    较大、海潮腐蚀等较极端的环境下持续稳定的                            产
         术                                                            594.0     、
                    保证集中润滑系统实现精确供油
                                                                       ZL201821818
                                                                       997.1)

                                                                       获 得 10 项 软
                    智能润滑控制器根据集中润滑系统产品的特             件著作权(软
                    点所开发,按照通用工程技术标准设计制造。           著 登 字 第
         智 能 润
                    控制器采用工业级电子原件,能适应高低温,           2049557 号 、    已 批
         滑 控 制                                            自 主
5                   低气压、高海拔以及强振动等极端环境,控制           软著登字第       量 生
         系 统 技                                            研发
                    器核心可将设定好的控制参数保存在EEPROM             2049564 号 、    产
         术
                    (带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内,不需要后           软著登字第
                    备电源支持就可对参数进行长期可靠储存               2049571 号 、
                                                                       软著登字第

                                         3-129
                                                                    2049584 号 、
                                                                    软著登字第
                                                                    4773468 号 、
                                                                    软著登字第
                                                                    4779521 号 、
                                                                    软著登字第
                                                                    4781925 号 、
                                                                    软著登字第
                                                                    4786924 号 、
                                                                    软著登字第
                                                                    4787980 号 、
                                                                    软著登字第
                                                                    4794631号)

                                                                                    已 通
                                                                                    过 中
                   公司制造的机车轮缘油气润滑系统由电控装
                                                                                    车 青
                   置、供油气动泵、油箱、油气分配器、气源处
                                                                                    岛 四
                   理装置、喷油嘴以及管路和接头附件等构成。
      机 车   轮                                                                    方 机
                   气动泵在气压的驱动下输出油脂,在油气分配
      缘 油   气                                                    1项专利申请     车 车
                   器内混合和计量分配,后输送到喷油嘴。并由 自 主
6     润 滑   系                                                    ( 202110882    辆 股
                   喷油嘴喷到机车轮缘上。该系统电控装置同时 研发
      统 制   造                                                    855.1)         份 有
                   集成有高精度倾角加速度传感器或GPS模块;
      技术                                                                          限 公
                   可以实现时间模式、弯道模式等润滑模式以适
                                                                                    司 的
                   应不同的工况。此轮缘油气润滑系统可以显著
                                                                                    技 术
                   的减少轮缘和轨道的磨损和噪音
                                                                                    检 测
                                                                                    测试

                   公司采用精密加工技术和先进的检测设备所
      风 电   液   制造的风机液压站,其核心零部件包括阀块、         获得2项专利
      压 站   核   泵、蓄能器、轮毂锁、电磁阀、溢流阀、单向         ( ZL2015108    已 小
                                                            自 主
7     心 零   部   阀、顺序阀、截止阀、零泄漏减压阀等零部件         40063.2 、      批 量
                                                            研发
      件 制   造   之间的配合精度可达到μm(微米)级,即可          ZL201520958     生产
      技术         保证液压站零部件在工作时动作的流畅,也可         931.2)
                   保证内泄满足技术要求

                   公司自主开发了拥有振动试验台、胶管耐压测
                   试台、高低温试验箱、分配器、阀芯、安全阀、
                   注油器专用检测设备平台等集中润滑系统产
                   品检测平台,在公司的研发和工艺人员的操作
      检 测 技     下可以对集中润滑系统产品的规格、通用性、 自 主
8                                                                   -               -
      术           材料硬度、分配器和注油器的精度、耐受力、 研发
                   抗压强度等指标进行全方位的检测,极大的提
                   升了公司的产品质量,为公司的定制化集中润
                   滑系统的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提供了有力保
                   障

    发行人的主要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相关技术在产品应用过程中不断升

级和积累,并运用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中。



                                        3-130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的专利权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受让取
得专利,则请说明转让方基本情况,专利是否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
果,研发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

的专利权如下:

                                                               专 利   取得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发明人
                                                               权人    方式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置
                                 专 利   2013.11   ZL2013105   盘 古   原始   邵安仓、
1       及集中润滑系统以及回收
                                 发明    .08       50261.6     智能    取得   李昌健
        方法

        一种集中润滑系统的多密   专 利   2015.04   ZL2015101   盘 古   原始   邵安仓、
2
        封快速接头               发明    .23       95986.7     智能    取得   李昌健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液   专 利   2015.11   ZL2015108   盘 古   原始
3                                                                             李昌健
        压制动器及其加工方法     发明    .27       40063.2     智能    取得

        一种单线润滑系统润滑剂   专 利   2017.11   ZL2017110   盘 古   原始   李昌健、
4
        供给装置及输出控制方法   发明    .06       76373.7     智能    取得   邵安仓

                                                                              邵安仓、
                                 发 明   2020.07   ZL2020106   盘 古   原始
5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李昌健、
                                 专利    .13       68819.0     智能    取得
                                                                              范常春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置   实 用   2013.11   ZL2013207   盘 古   原始   邵安仓、
6
        及集中润滑系统           新型    .08       01960.1     智能    取得   李昌健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液   实 用   2015.11   ZL2015209   盘 古   原始
7                                                                             李昌健
        压制动器                 新型    .27       58931.2     智能    取得

        无气型润滑剂喷射润滑装   实 用   2016.12   ZL2016214   盘 古   原始   邵安仓、
8
        置                       新型    .28       52033.0     智能    取得   李昌健

        一种改进防堵型递进式润   实 用   2017.12   ZL2017217   盘 古   原始   李昌健、
9
        滑分配器                 新型    .19       78808.8     智能    取得   邵安仓

                                 实 用   2018.05   ZL2018207   盘 古   原始
10      一种润滑剂供给装置                                                    李昌健
                                 新型    .18       44730.6     智能    取得

                                 实 用   2018.08   ZL2018213   盘 古   原始   李昌健、
11      一种润滑剂计量装置
                                 新型    .23       62594.0     智能    取得   邵安仓

        一种桶装润滑脂电动补脂   实 用   2018.08   ZL2018213   盘 古   原始   李昌健、
12
        泵                       新型    .23       62595.5     智能    取得   邵安仓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18.10   ZL2018217   盘 古   原始   李昌健、
13      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
                                 新型    .22       09714.X     智能    取得   邵安仓
        量装置


                                         3-131
                                                               专 利   取得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发明人
                                                               权人    方式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18.11   ZL2018218   盘 古   原始   李昌健、
14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06       18997.1     智能    取得   邵安仓

                                                                              邵安仓、
        一种自动卸压润滑剂供给   实 用   2019.06   ZL2019209   盘 古   原始
15                                                                            李昌健、
        装置                     新型    .26       67179.6     智能    取得
                                                                              王成江

                                 实 用   2019.07   ZL2019212   盘 古   原始   邵安仓、
16      一种液压自动切换装置
                                 新型    .31       22806.X     智能    取得   李昌健

                                 实 用   2019.09   ZL2019215   盘 古   原始   邵安仓、
17      一种气动润滑剂泵
                                 新型    .20       70966.3     智能    取得   李昌健

                                                                              邵安仓、
        一种高粘度油脂液位指示   实 用   2019.09   ZL2019216   盘 古   原始
18                                                                            李昌健、
        装置                     新型    .26       15771.6     智能    取得
                                                                              王允步

                                                                              邵安仓、
                                 实 用   2020.05   ZL2020207   盘 古   原始
19      一种新型的润滑剂过滤器                                                李昌健、
                                 新型    .13       85493.5     智能    取得
                                                                              卢秀章

                                                                              邵安仓、
                                 实 用   2020.07   ZL2020213   盘 古   原始
20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李昌健、
                                 新型    .13       63693.8     智能    取得
                                                                              范常春

                                                               盘 古
                                                               智
                                                               能 、
                                                               中 国
                                                               船 舶          邵安仓、
                                 实 用   2020.09   ZL2020219   重 工   原始   张洪溢、
21      一种齿轮传动润滑结构
                                 新型    .07       29115.6     集 团   取得   李昌健、
                                                               海 装          范常春
                                                               风 电
                                                               股 份
                                                               有 限
                                                               公司

                                                                              邵安仓、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20.09   ZL2020219   盘 古   原始
22                                                                            李昌健、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11       80407.2     智能    取得
                                                                              刘立华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

未收到针对发行人专利权权属的异议或权利主张,发行人与研发人员、第三方主

体不存在专利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以及研发人员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专利均为研发人员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利用发行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履行发行
                                         3-132
人交办的工作中开发完成的;发行人的专利不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

研发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专利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专利权权属纠纷或潜

在纠纷。发行人的专利不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研发人员不存在违

反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


   问题二十四、关于财务内控

    根据申报材料:

    发行人存在使用公司出纳和实际控制人母亲的个人卡支付员工日常报销费

用的情形,金额分别为 796.22 万元、660.53 万元、17.19 万元,除此之外,两

张个人卡存在七天通知存款的转出和转回、发放 2018 年员工奖金 88.87 万元、

公司员工和外部人员借款及归还等情形。2020 年 4 月,以上两张个人卡已注销。

同时,发行人(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2020 年

末仍有对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拆借的 78.85 万元尚未收回。此外,报告

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实际控制人代发工资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1)以上两张个人卡的开卡时间、实际持有及管理人;相关资金进项情况,

包括汇入时间、汇入人、汇入金额及占比等;按支出类型(如员工报销、原材

料采购、员工借款、外部人员借款等)补充说明以上个人卡的资金流出情况,

是否均具有合理用途;相关资金拆借事项是否已完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2)报告期内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基本情况,包括拆借原因、拆入或

拆出时点、归还或收回时点、拆借利率;第三方拆借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持续存在资金拆借、实际控制人代发部分员工

工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整改情况;




                                   3-133
    (4)发行人通过个人卡进行日常资金支付、与第三方、关联方进行资金拆

借且报告期内持续存在以上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经过足够长的时间证明相关内控制度得到一致、有效运行。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结合发行人财务内控不规范的具体情

形、发生金额、频率、持续时间等,综合判断是否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并

构成重大违规违法、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

大不利影响;同时,请中介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财务内控不规范等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就相

关资金来源或去向、是否存在业绩虚构、财务内控整改的有效性、整改后能否

保证运行有效、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回复】

    (一)以上两张个人卡的开卡时间、实际持有及管理人;相关资金进项情
况,包括汇入时间、汇入人、汇入金额及占比等;按支出类型(如员工报销、
原材料采购、员工借款、外部人员借款等)补充说明以上个人卡的资金流出情
况,是否均具有合理用途;相关资金拆借事项是否已完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1、以上两张个人卡的开卡时间、实际持有及管理人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两张个人卡的情形,实际持有及管理人为发行人,

均由发行人财务人员保管,相关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个人卡账号         所属银行 持卡人    持卡人身份        开卡时间     注销时间

                                      发行人出纳、实际控
6228480240503388318 农业银行 朱凤环                      2012.07.11 2019 年 3 月
                                      制人邵安仓弟媳

                                      实际控制人邵安仓
6228480248010407075 农业银行 刘合俊                    2014.02.17 2020 年 4 月
                                      母亲

    2、相关资金进项情况,包括汇入时间、汇入人、汇入金额及占比等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的资金进项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134
                                                        2020 年 1-4
款项性质            打款人              汇入时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公司资金间接打入    5名                 121 笔次        -              626.22      1,090.14

向关联方借款        4名                 30 笔次         -              216.73      54.00

公司员工还款        5名                 8 笔次          8.00           21.32       -

外部人员还款        13 名               28 笔次         322.23         45.12       3.78

工资税筹进账        39 名公司员工       74 笔次         -              128.20      -

关联公司注销时      贾扩兰、孙满        2019.5.23、
                                                        -              91.90       -
设备处置款          雅                  2019.07.25

其他流入情形        -                   -               0.18           84.77       89.38

合计                -                   -               330.40         1,214.26    1,237.29

                    其他流入包括两张个人卡切换时资金划转 33.97 万元、归还业务经费、
备注
                    转账错误及退回等各类情形。

       (1)公司资金间接打入

       经穿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通过公司资金间接打入的方式取得资金

流入分别为1,090.14万元、632.02万元以及0万元,系公司个人卡主要资金来源。

其资金间接打入具体包括两种路径:1)由盘古智能或相关子公司账户将公司资

金先打款至李玉兰、邵胜利、李昌健等关联方,再由后者转入至个人卡;2)公

司账户提现后存入个人卡。具体资金流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转出至打款人                           打款人转入个人卡
打款人       2020 年 1-4                                2020 年 1-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月

邵安仓       -              33.34           -           -             33.34        -

李玉兰       -              255.00          569.00      -             255.00       567.14

邵胜利       -              150.00          142.00      -             129.69       142.00

李昌健       -              140.00          100.00      -             140.00       100.00

现金         -              53.19           281.00      -             53.19        281.00

刘千(注) -                15.00           -           -             15.00        -

合计         -              646.52          1,092.00    -             626.22       1,090.14


                                                3-135
备注        自发行人公司账户提现并交由公司财务人员刘千存入个人卡

       由于公司个人卡所属人员为朱凤环及刘合俊,均系实际控制人亲属,而非相

关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发行人出于形式合规角度的考虑,存在通过由工商登记股

东过渡周转的方式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卡中使用的情形,发行人上述操作并无主

观恶意行为。

       (2)资金拆借事项

       向关联方借款、公司员工还款、外部人员还款等个人卡中涉及的资金拆借事

项详见本问题之(一)“4、相关资金拆借事项是否已完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的回复。

       (3)工资税筹进账

       经核查,公司于2019年通过个人卡对公司部分薪酬较高员工进行了税收筹划,

即通过部分薪酬较低员工代领相关薪酬,公司发放工资后上述员工将相关薪酬转

入公司个人卡,再由公司通过个人卡支付给薪酬较高员工。按发生金额128.20

万元、减免税率10%(个人所得税率从45%减少至35%)测算,筹划方案带来税收

减免12.82万元,影响较小。

       3、按支出类型(如员工报销、原材料采购、员工借款、外部人员借款等)
补充说明以上个人卡的资金流出情况,是否均具有合理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的资金出项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0 年 1-4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费用报销                      17.19            660.53          796.22

公司员工奖金                      -                -               88.87

向关联方还款                      -                49.91           5.40

公司员工借款                      -                166.13          29.40

外部人员借款                      54.89            190.01          200.83

工资税筹转出                      -                128.20          -


                                       3-136
子公司代持款                      -                  -               18.60

其他流出情形                      -                  22.68           77.56

注销转回公司                      285.56             -               -

合计                              357.64             1,217.46        1,216.88

       (1)公司费用报销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涉及到公司费用报销金额分别为796.22万元、660.53

万元以及17.19万元,个人卡相关流出与费用报销的基本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具体内容             2020 年 1-4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办公费、差旅费、伙
管理费用                                2.17             291.00          316.38
                   食福利等
                   办公费、差旅费、运
销售费用                                0.77             205.25          222.69
                   输费用等
材料采购           配件、低值易耗品等   -                118.46          204.42
                   办公家具、空调、零
固定资产                                -                21.48           21.36
                   星设备等
其他情形           电费、租金等         14.24            24.33           31.38
合计                                    17.19            660.53          796.22


       公司个人卡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及零星采购已完整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公司员工奖金

       2018年(主要集中在1月和2月)公司通过个人卡向采购、生产及研发等部门

的员工发放奖金、补贴及奖励等,金额合计88.87万元,奖金金额已完整入账、

计入相应成本费用项目,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已于发放当期进行了相应的代扣

代缴。

       (3)资金拆借事项

       向关联方还款、公司员工借款、外部人员拆借等个人卡中涉及的资金拆借事

项详见本问题之(一)“4、相关资金拆借事项是否已完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的回复。



                                         3-137
     (4)工资税筹转出

     公司于2019年通过个人卡对公司部分薪酬较高员工进行了税收筹划,具体情

况详见本问题之(一)“2、相关资金进项情况,包括汇入时间、汇入人、汇入金

额及占比等”。

     (5)子公司代持款

     2018年,发行人个人卡向邵胜利打款6.00万元,由其作为名义持股人出资至

发行人子公司海纳瑞科;2018年,发行人个人卡向李彦升打款12.60万元,由其

作为名义持股人出资至发行人子公司中科海润。

     海纳瑞科和中科润滑相关代持事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问题一、关于股

份代持及历史沿革”之(一)“3、中科海润股权代持事宜”“4、海纳瑞科股权

代持事宜”的回复。

     4、相关资金拆借事项是否已完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报告期初(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个人卡全部注销前,发行人两张个人卡

中涉及资金拆借的进出汇总情况如下:

                 资金拆借流入                           资金拆借流出

序                                                      2020                  未结
     拆借对象    2020 年 1-4                            年     2019    2018
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额
                 月                                     1-4    年度    年度
                                                        月

(一)关联方借款及还款

1    刘合俊      -              183.53      -           -      -       -      183.53

2    朱凤环      -              30.80       54.00       -      -       5.40   79.40

3    邵胜利      -              -           -           -      49.91   -      -49.91

4    邵安美      -              2.40        -           -      -       -      2.40

     合计        -              216.73      54.00       -      49.91   5.40   215.42

(二)公司员工借款及还款

1    李昌健      -              -           -           -      16.00   -      -16.00

2    齐宝春      -              5.00        -           -      -       5.00   -


                                            3-138
3    邵见启    -           3.16    -       -       -        5.00     -1.84

4    刘合全    -           3.16    -       -       2.63     2.40     -1.87

                                                                     -132.5
5    冯超      -           -       -       -       122.50   10.00
                                                                     0

6    曹爽      8.00        5.00    -       -       20.00    -        -7.00

7    李祥强    -           5.00    -       -       5.00     5.00     -5.00

8    齐玉伟    -           -       -       -       -        2.00     -2.00

                                                                     -166.2
     合计      8.00        21.32   -       -       166.13   29.40
                                                                     1

(三)外部人员借款及还款

1    王光辉    -           26.57   3.78    30.35   -        -        -

2    陈娜      -           18.55   -       18.55   -        -        -

3    李敏      88.58       -       -       -       30.00    58.58    -

4    赵佳佳    112.40      -       -       -       77.40    35.00    -

5    王晓丹    30.00       -       -       -       11.00    19.00    -

6    刘宇      19.00       -       -       -       19.00    -        -

7    王沁涓    18.25       -       -       -       18.25    -        -

8    胡建华    16.00       -       -       -       16.00    -        -

9    田文军    15.00       -       -       -       15.00    -        -

10   董礼      10.00       -       -       -       -        10.00    -

11   曲维峰    5.00        -       -       -       -        5.00     -

12   李秀秒    5.00        -       -       -       -        5.00     -

13   隋晓影    3.00        -       -       -       -        3.00     -

14   樊宇      -           -       -       -       -        60.25    -60.25

15   曾庆丽    -           -       -       -       -        5.00     -5.00

16   成谦骞    -           -       -       -       3.36     -        -3.36

17   李华康    -           -       -       6.00    -        -        -6.00

     合计      322.23      45.12   3.78    54.89   190.01   200.83   -74.61

     截至2020年4月发行人个人卡完全注销前,资金拆借事项中,除个别外部人

员外,多数外部人员的资金拆借事项已清理完结,其他未完结的资金拆借事项清

理在2020年下半年陆续清理,清理过程如下:

                                   3-139
                  2020.04                                             2020.12
序号   拆借对象              清理时间       清理金额   清理方式
                  未结净额                                            期末余额

(一)关联方借款及还款

                                                       从公司账户归
1      刘合俊     183.53     2020.8.31      -183.53                   -
                                                       还

                                                       从公司账户归
2      朱凤环     79.40      2020.8.31      -79.40                    -
                                                       还

                                                       归还至公司账
3      邵胜利     -49.91     2020.8.31      49.91                     -
                                                       户

                                                       从公司账户归
4      邵安美     2.40       2020.8.31      -2.40                     -
                                                       还

       合计       215.42     -              -215.42

(二)公司员工借款及还款

                                                       归还至公司账
1      李昌健     -16.00     2020.8.31      16.00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3      邵见启     -1.84      2020.12.28     1.84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4      刘合全     -1.87      2020.12.28     1.87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5      冯超       -132.50    2020.12.29     132.50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6      曹爽       -7.00      2020.12.28     7.00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7      李祥强     -5.00      2020.12.30     5.00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8      齐玉伟     -2.00      2020.12.30     2.00                      -
                                                       户

       合计       -166.21    -              166.21

(三)外部人员借款及还款

                                                       实际控制人代
1      樊宇       -60.25     2020.12.31     60.25                     -
                                                       偿

                                                       归还至公司账
2      曾庆丽     -5.00      2020.12.29     5.00                      -
                                                       户

                                                       归还至公司账
3      成谦骞     -3.36      2020.12.30     3.36                      -
                                                       户

                                                       实际控制人代
4      李华康     -6.00      2020.12.31     6.00                      -
                                                       偿

                                         3-140
         合计   -74.61     -          74.6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个人卡中的资金拆借事项均已完结,不存在潜

在纠纷。

    (二)报告期内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基本情况,包括拆借原因、拆入
或拆出时点、归还或收回时点、拆借利率;第三方拆借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第三方拆借的原因、拆入或拆出时点、归还或收回时点等

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问题七、关于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拆借”之(三)

“1、逐笔列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含通过个人账户)存在对第三方拆出以及收

回的具体情况”的回复。

    第三方拆借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涉

及的(潜在)关联关系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问题七、关于关联交易及关联资

金拆借”之(三)“4、第三方对象是否和发行人及关联方、发行人客户和供应

商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替关联方承担成

本、费用以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的回复。

    (三)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持续存在资金拆借、实际控制人代发部分员
工工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整改情况

    1、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合理性及整改情况


    (1)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8月引入外部资本以及股改前,公司资本规模小、银行融资能力弱,

且前期资金规范意识不强,故存在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

转等。

    (2)整改情况

    2020年8月公司引入外部资本、进入股改后,一方面,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审批与关联方的新增资金拆借事项;另一方面,积极推


                                   3-141
动清理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未结算余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金不存在

被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事项已整改完毕。

    2、实际控制人代发部分员工工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整改情况


    (1)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公司发放两轮现金分红合计510万元,实际控制人邵安仓领取199.35

万元。为激励部分优秀员工,考虑到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间较晚、加上前期不规

范的资金财税意识等,邵安仓先生在公司已支付工资的基础上,分别以银行转账

及现金方式向公司18名员工发放奖金合计125.57万元。

    (2)整改情况

    ①公司已将该事项已视同权益性交易,并在2019年确认了相应的成本费用及

资本公积;②相关员工已做个税补缴申报;③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已

出具承诺函,将严格遵守公司薪酬及资金管理制度,不通过个人或其他账户向公

司员工发放奖金及工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代发部分员工工资事

项已整改完毕。

    (四)发行人通过个人卡进行日常资金支付、与第三方、关联方进行资金
拆借且报告期内持续存在以上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
全,是否经过足够长的时间证明相关内控制度得到一致、有效运行


    2020年8月股改基准日前,出于方便打款以及前期不规范的资金管理意识等

原因,发行人存在通过个人卡进行日常资金支付、与第三方、关联方进行资金拆

借的情形。

    上述公司个人卡已于2020年4月全部注销,余额转回公司账户,注销后公司

不再通过使用个人银行卡进行款项的收支。截至2021年6月发行人提交IPO申报材

料时,公司已规范运行12个月。2020年1月后公司不再发生对关联方和第三方的

新增资金拆借事项,仅为清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青岛福桐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尚未归还78.85万元外,公司相关资金拆借均已结清。

                                 3-142
    2020年公司引入外部资本、完善股权结构,并依托股改,依照《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与关联方及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上述

整改措施实施之后,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履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

了公司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与规范性,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发生个人卡及

资金拆借行为,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中兴华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中

兴华核字(2021)第03003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盘古智能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并已经过合理时间证明相关内

控制度得到了一致、有效的运行。




                                  3-143
                   第二部分      2021 年上半年更新事项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4月15日,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及

上市有关的决议内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截至2021年6月30日,仍处于

有效期。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

本次发行及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司法》《管

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5990216913

法定代表人           邵安仓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注册资本             11,143.4205万元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23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
                     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
                     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
                     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泵及
经营范围
                     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
                     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
                     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144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仍具有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发行人2021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

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一元,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发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票面金额。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2021年,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同时,

发行人已委托国金证券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于2021年签订了承销协议。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

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文件,发行人

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根据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项之规定。

                                  3-145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

第030722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030722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分别为40.29万元、4,915.07

万元、15,778.07万元、6,986.52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据此,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

    4、根据中兴华出具的030722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兴华已就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722号审计报告。据此,本

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于2020年10月

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发行人依法建立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立了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

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流部、采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722号审计报告与发行人的相

关资料,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146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核字(2021)第030051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发行人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

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

纳,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地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等资产,各项资产不存在产权权属瑕疵或纠纷,发行人资产完整;发行人的业务

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据此,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

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

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147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的资料,最近3年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

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发行前,发行人

股本总额为11,143.4205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据

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

2.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的规定




                                  3-148
    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本次上市采取第(一)项标准。根据030722号审

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除需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外,已符合新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证券部,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目前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3-149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更。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


      2021年上半年,盘古智能的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1-6月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7,082.20                       99.76

其他业务收入             40.33                           0.24

营业收入合计             17,122.52                       100.00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资质许可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质证书,截至2021年6月30日,盘古智能已获取的资

质许可如下:

 编                              编号/批
      证照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持有人
 号                              准号

                                                          青岛市科学技术
                                            2020.12.01
      高新技术企                 GR202037                 局、青岛市财政
 1                 /                        -2023.11.3                     盘古智能
      业证书                     100436                   局、国家税务总
                                            0
                                                          局青岛市税务局


                                        3-150
        海关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   3702960B
    2   位注册登记                             长期         青岛大港         盘古智能
                       收发货人     SE
        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
    3   营者备案登     /            04680087   长期                          盘古智能
                                                            备案登记机关
        记表

        (四)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中兴华出具的030722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经营

活动。

        (五)持续经营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

日,盘古智能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         实际控制人                     邵安仓、李玉兰

2         控股股东                       邵安仓、李玉兰

3         持有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李昌健、松岭投资

          控制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
4                                        李美英
          然人或企业

                                         (1)盘古汕头

                                         (2)盘古液压(已注销)

                                         (3)中科海润
5         子公司(含孙公司)
                                         (4)精益创伟

                                         (5)海纳瑞科(已注销)

                                         (6)钛浩液压


                                           3-151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瑞恩机械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2)开天投资
6
       响的其他企业                  (3)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4)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或控制5.00%以上表决权自
7      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响的其他企业                  (有限合伙)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2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24)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7)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9)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7)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1)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43)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4)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6)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9)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3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51)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3)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7)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0)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1)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2)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3)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4)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徐国君、齐宝春、张玉静、修振飞、李昌健、王刚

                                      (1)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3)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9      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   (4)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5)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隋晓任法定代
                                      表人兼董事长)

                                      (6)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隋晓任董事)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的企
10                                    无
       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企业
11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   无
       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3-154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企业

12       其他关联方                       无

       盘古智能2021年上半年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持有或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自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新增)


       1)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W15AL6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8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8 年 2 月 5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3%)、李 美
                      英(9.17%)、尹静(7.29%)、万梅香(4.17%)、隋晓(4.17%)、
                      刘继胜(4.17%)、安然(3.13%)、李高华(3.13%)、沙 洪 山
                      (3.13%)、李峰(2.71%)、沈敏虎(2.50%)、王丽娟(2.29%)、
合伙人                方辉(2.08%)、高欣(2.08%)、方军(2.08%)、王绍艾(2.08%)、
                      周晓坤(2.08%)、江鹏(2.08%)、史晓琳(2.08%)、万永光(2.08%)、
                      王理功(2.08%)、刘红雷(2.08%)、李卫东(2.08%)、臧治(2.08%)、
                      毛晓燕(2.08%)、杨永红(2.08%)、隋怡豪(2.08%)、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8%)

       2)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松鳌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942XH30H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云路 327 号办
主要经营场所
                   公大楼 317 房间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99.00%)、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
合伙人
                   公司(1.00%)

       3)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W0N4N89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7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8 年 2 月 5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6%)、任祥华
合伙人             (13.51%)、刘继胜(8.11%)、隋晓(8.11%)、青 岛 青 松 创 业 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5.41%)

       4)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BWX8XH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2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8 年 6 月 17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肖帮
                   (8.20%)、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0%)、吕 大
                   晓(6.00%)、金辉文(4.20%)、武克勤(4.00%)、曲    春   玲
合伙人             (4.00%)、逄宗玉(4.00%)、李玉兰(4.00%)、高祖浩(4.00%)、
                   路伟(2.00%)、江鹏(2.00%)、刘小玲(2.00%)、万    永   光
                   (2.00%)、刘晓阳(2.00%)、曹宝庆(2.00%)、青岛青松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2.00%)

       5)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WEH8X56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8 年 3 月 3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隋晓(36.36%)、张凯(13.64%)、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合伙人             司(13.64%)、贺峰(9.09%)、李慕天(9.09%)、XINGCAI SUN(9.09%)、
                   武克勤(9.09%)

       6)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7
       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WF9HX6A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8 年 3 月 17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刘宏(99.0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99%)

       7)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DARX7R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9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8 年 6 月 23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9.00%)、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
合伙人
                   团有限公司(1.00%)

       8)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3-158
名称               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C74J2A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8 年 6 月 22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青岛鼎
合伙人             信产投产业运营有限公司(18.18%)、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1.82%)

       9)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CA4F8F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8 年 6 月 22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1.25%)、刘红雷(6.88%)、
                   江鹏(3.13%)、叶景花(3.13%)、武克勤(3.13%)、曹 宝 庆
合伙人
                   (3.13%)、尹莹(3.13%)、曲春玲(3.13%)、青岛青松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3.13%)

       10)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9
       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AXBR2Q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8 年 6 月 1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45%)、武克勤
                   (8.51%)、曲春玲(8.51%)、孙冬梅(8.51%)、万永光(4.26%)、
合伙人
                   刘晓阳(4.26%)、刘小玲(4.26%)、曹宝庆(4.26%)、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6%)

       11)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C6UE4P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8 年 06 月 21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7.78%)、奉美艳(5.56%)、
合伙人             栾菁茹(5.56%)、王盈盈(5.56%)、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5.56%)


                                          3-160
       12)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李美英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

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U09GD2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美英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40 年 8 月 31 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张水波(50.00%)、李美英(50.00%)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新增)


       1)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董事隋晓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企业,其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3WDHTJ97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晓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云路327号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5月25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经营范围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161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6.00%)、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
股东
                     公司(34.00%)

       2)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

       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系董事隋晓担任董事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671757768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玉城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仕元路1号

注册资本             3,700.00万元

营业期限             2008年2月1日至长期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经营范围
                     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发可经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
                     可证经营)。

                     孙玉城(41.35%)、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2%)、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2.16%)、上 海津晟新 材料科 技有限 公司
股东                 (11.3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1%)、
                     赵胜男(4.05%)、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
                     青岛佑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3%)、马海岩(1.62%)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2021年上半年,除上述新增关联方外,

盘古智能其余关联方未发生变更。

       2、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结合中兴华出具的030722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在2021年上半年新增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2021年上半年,盘古智能偶发性关联交易新增如

下:

       1)担保合同



                                          3-162
       2021年3月18日,邵安仓、李玉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

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120210000257),邵安仓、李玉兰以

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与盘古智能

于2021年3月18日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4010420210000037)

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整)、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

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经常性关联交易


       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2021年上半年,盘古智能不存在

经常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盘古智

能的关联方往来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往来款项           2021.06.30

1           瑞恩机械         预付款项           1.03

       (二)同业竞争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

如下:




                                        3-163
                                                                                 取    他
         土地使用权                                                       权利   得    项
序号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类型
         证号                                                             人     方    权
                                                                                 式    利
                        高新区规划
         鲁(2020)青   东 22 号线
         岛市高新区     以东、科韵                  2070 年 6 月   工业   盘古   出    抵
1                                      33,333.2
         不 动 产 权    路以南、华                  23 日          用地   智能   让    押
         0014568 号     贯路以西、
                        科海路以北
                        高新区科海
         鲁(2021)青   路以北、科
         岛市高新区     韵路以南、                  2071 年 5 月   工业   盘古   出
2                                      33,333.5                                        无
         不动产权第     规 划 东 22                 18 日          用地   智能   让
         0023750 号     号线以东、
                        华贯路以西

       盘古智能募投项目用地为编号为鲁(2021)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23750

号的地块上。

       (二)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处房屋所有权,具体如下:

序                                                                    权利   取得     他 项
       房地产权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
号                                                                    人     方式     权利

       鲁(2021)青岛市高
                                                                      盘古
1      新区不动产权第          高新区科海路 77 号    44,964.69               自建     无
                                                                      智能
       0023117 号

       2、租赁房产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如下:

       (1)2017年5月15日,盘古有限与青岛高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科

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孵化协议书》(合同编号:ZZGC[2017]006号),约定青岛高

新区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高新区锦业路1号的蓝贝创新园智造工场D5-2租

赁予盘古有限,建筑面积约1,650.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2021

年7月14日,第一年租金为127,500.00元,第二年租金为172,500.00元,第三年

租金为229,500.00元,第四年租金为198,000.00元。

                                            3-164
       (2)2021年4月1日,盘古智能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约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的中创大厦

16层1602室租赁予盘古智能,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

至2024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295,650.00元。

       (3)2021年3月1日,钛浩液压与上海赛知液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

赁协议书》,约定上海赛知液压技术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松江区文翔路3788弄龙

湖湖畔商务中心16号16层1604室租赁予钛浩液压,建筑面积为177.92平方米,租

赁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租金为每月5,000.00元。

       (三)商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标权如下:

                                  核定
                        注 册
序号    商标                      使用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10429     第 7     盘古智
1                                                    2013.05.21-2023.05.20      受让取得
                        139       类       能


                        31009     第 4     盘古智
2                                                    2019.04.14-2029.04.13      原始取得
                        458       类       能

       (四)专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如下: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
                                   专 利    2013.11.0    ZL2013105
1              收装置及集中润滑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8            50261.6
               系统以及回收方法

               一种集中润滑系统    专 利    2015.04.2    ZL2015101
2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的多密封快速接头    发明     3            95986.7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
                                   专 利    2015.11.2    ZL2015108
3              盘式液压制动器及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7            40063.2
               其加工方法




                                             3-165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一种单线润滑系统
                          专 利   2017.11.0   ZL2017110
4      润滑剂供给装置及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6           76373.7
       输出控制方法

                          发 明   2020.07.1   ZL2020106
5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专利    3           68819.0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
                          实 用   2013.11.0   ZL2013207
6      收装置及集中润滑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8           01960.1
       系统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   实 用   2015.11.2   ZL2015209
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盘式液压制动器     新型    7           58931.2

       无气型润滑剂喷射   实 用   2016.12.2   ZL2016214
8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润滑装置           新型    8           52033.0

       一种改进防堵型递   实 用   2017.12.1   ZL2017217
9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进式润滑分配器     新型    9           78808.8

       一种润滑剂供给装   实 用   2018.05.1   ZL2018207
10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8           44730.6

       一种润滑剂计量装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1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3           62594.0

       一种桶装润滑脂电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2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动补脂泵           新型    3           62595.5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
       润滑系统的计量装   实 用   2018.10.2   ZL2018217
1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置及润滑剂计量装   新型    2           09714.X
       置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
                          实 用   2018.11.0   ZL2018218
14     润滑系统润滑剂供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6           18997.1
       给装置

       一种自动卸压润滑   实 用   2019.06.2   ZL2019209
15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剂供给装置         新型    6           67179.6

       一种液压自动切换   实 用   2019.07.3   ZL2019212
1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1           22806.X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5
17     一种气动润滑剂泵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0           70966.3

       一种高粘度油脂液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6
18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位指示装置         新型    6           15771.6

       一种新型的润滑剂   实 用   2020.05.1   ZL2020207
19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过滤器             新型    3           85493.5




                                  3-166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实 用   2020.07.1   ZL2020213
20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63693.8

                                                               盘 古 智
                                                               能、中国
            一种齿轮传动润滑   实 用   2020.09.0   ZL2020219   船舶重工
21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7           29115.6     集团海装
                                                               风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
                               实 用   2020.09.1   ZL2020219
22          润滑系统润滑剂供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1           80407.2
            给装置

       1、无效宣告请求

       (1)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

ZL201821709714.X,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2021年4月16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要求发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案件进展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涉案专

利进行分析,并对涉案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021年7月13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转送文件通知书》,将无

效宣告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转送给发行人。2021年7月13日,专利

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合议庭决定于2021

年9月15日14时对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线上(远程)口头审理。

       2021年7月28日,发行人已委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对涉案专利进行回复。


                                       3-167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就请求人提起的实用新型

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任何裁定。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玻璃制造设备集
                     2017SR   2015.10   软著登字第   2015.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   中润滑控制系统
                     464273   .10       2049557号    .20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变
                     2017SR   2016.06   软著登字第   2016.06    全 部   盘 古   原始
2   桨齿面定点润滑
                     464280   .07       2049564号    .21        权利    智能    取得
    控制系统V1.0

    集中润滑系统的
                     2017SR   2014.05   软著登字第   2014.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3   电动润滑泵控制
                     464287   .16       2049571号    .26        权利    智能    取得
    软件

    风力发电机组液
                     2017SR   2015.08   软著登字第   2015.08    全 部   盘 古   原始
4   压站控制系统
                     464300   .15       2049584号    .29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偏   2019SR
                              2019.10   软著登字第   2019.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5   航刹车液压检测   135271
                              .11       4773468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1

    新能源风力发电   2019SR
                              2018.11   软著登字第   2018.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6   机润滑检测系统   135876
                              .04       4779521号    .07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7   滑安全运行管理   136116
                              .20       4781925号    .23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8

    发电机组润滑集   2019SR
                              2017.12   软著登字第   2017.12    全 部   盘 古   原始
8   成一体管理系统   136616
                              .05       4786924号    .12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7

    风力发电机润滑   2019SR
                              2018.05   软著登字第   2018.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9   零部件清洁度检   136722
                              .09       4787980号    .13        权利    智能    取得
    测系统V1.0       3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0 滑冷却控制系统    137387
                              .01       4794631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3-168
       (六)子公司与分公司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盘古智

能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盘古汕头                       100.00                        100.00

2         盘古液压(已注销)             2,000.00                      94.00

3         中科海润                       1,000.00                      100.00

4         精益创伟                       50.00                         100.00

5         海纳瑞科(已注销)             100.00                        100.00

6         钛浩液压                       1,000.00                      57.0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或者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

年6月30日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标的超过500.00万元,或

合同标的虽不足500.00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

有重大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重大

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金额(万
序号    客户名称               标的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元)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   自动润滑系统及    长期框架
1                                                           2021-03-22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配件              协议

                               自动润滑系统及    年度框架
2       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2021-01-05    正在履行
                               配件              协议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   自动润滑系统、    长期框架
3                                                           2021-01-01    正在履行
        公司                   液压系统及配件    协议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   自动润滑系统及    1,914.87
4                                                           2021-06-28    正在履行
        公司                   配件              万元



                                       3-169
    2、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重大采购合同。

    3、对外担保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和中兴华出具的030722号审计报告,2021年上半年,盘

古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盘古智能及其子公司

未提供对外担保。

    4、借款合同


   2021年3月18日,盘古智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签

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盘古润滑液压系统

青岛智造中心”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五年。

    5、承销协议与保荐协议


   2021年,发行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保荐协议》,

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及保荐人。

    (二)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

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公司章程未发生变更。




                                 3-170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
运作
       (一)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1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20 年 10   创立大会暨第一        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
1
          月23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监
          月25日       时股东大会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2020 年 12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3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4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月23日       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2021 年 2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5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等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3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6                                            关于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等
          月15日       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 年 4    2021 年 第 四 次 临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7
          月15日       时股东大会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方案的议案等

          2021 年 5    2021 年 第 五 次 临   关于办理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8
          月26日       时股东大会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6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9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
          月10日       大会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二)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1年6月30日,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3-171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                                          负责人报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总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3                                          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10日             三次临时会议
                                           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4
         日               四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调
         2021 年 2 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议案、关于提
5
         日               五次临时会议     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

                                           关于设立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21年2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6                                          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日               六次临时会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年3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7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日               七次临时会议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2021年5月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8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
         日               八次临时会议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5月20      第一届董事会第
9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
         日               九次临时会议
                                           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三)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1年6月30日,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1                          第一次临时会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
          23日
                           议

                                             3-172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第二次临时会    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0日
                          议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5月20
3                         第三次临时会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日
                          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率和税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率、

税种具体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17%、16%、13%、6%的税率计算销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增值税
                           应税劳务             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
                                                政策,退税率为17%、16%、15%、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二)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

优惠如下:




                                            3-173
    1、增值税

    (1)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和《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

件的规定,2021年1-6月,盘古智能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政策,出口的主要产品适用13%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

税务局核发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100436)。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

号)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优

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

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

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根据需要提供。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

优惠力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

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自2021年起,盘古智能符合加计扣除范围

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从当年度的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200%的成本在税前摊销。

    (3)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海纳瑞科自获利年度2017


                                  3-174
年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

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

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类别

1        2020年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补助           2.67                   直接计入确认

         青岛高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省级特
2                                                 50.00                  直接计入确认
         色载体专项资金补贴

3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补贴               30.00                  直接计入确认

4        四上企业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奖励         30.00                  直接计入确认

5        12月吸纳就业补贴                         0.70                   直接计入确认

         合计                                     —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在相关网站检索以及属地环保部门访谈确认,自2021年1月1日以

来,盘古智能不存在环保事故、环保投诉、环保处罚与环保争议事项。




                                          3-175
    (二)产品质量


    2021年7月20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盘古智能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7月21日,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盘古汕头无违法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021年7月20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中科海润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7月20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在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的一般程

序行政处罚台账中,未发现精益创伟在崂山区的违法违规记录。

    2021年7月16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合规证明》,确认:

自2021年2月24日(成立日期)至2021年6月30日,未发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安全生产


    2021年7月20日,盘古智能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出具《证明》,确认: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6日,

盘古智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四)税务


    2021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

证明》,证明:盘古智能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能根据法律法规正确确定税种、税

率,正确核算税额,依法申报并按时缴纳盘古智能应缴纳与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没有任何偷税、漏税和欠税等情形;盘古智能未因纳税问题而受到过任何税务主




                                  3-176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无有关税务

的争议;亦不存在因本证明出具日之前的事宜而需要补缴税款或被处罚的情形。

    2021年7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河浦税务分局出具《无

欠税证明》(汕税河浦 无欠税证[2021]1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6日,未发现盘古汕头有欠税情形。

    2021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出具《无欠税证明》(青高一税 无欠税证[2021]77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

管信息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7日,未发现中科海润有欠税情形。

    2021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崂一税 无欠税证[2021]228号)以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7日,未发现精

益创伟有欠税情形。

    2021年7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无欠

税证明》(沪税松一 无欠税证[2021]214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系统,自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未发现钛浩液压有欠税情形。

    (五)社会保险

    2021年7月2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22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

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处结

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2021年7月2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22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

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

                                  3-177
在尚未处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22日,依法

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现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2021年7月19日,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精益创伟正常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无因违反

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21年7月20日,崂山区医疗保

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精益创伟正常缴费,无欠

费记录。

    2021年7月29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7月29日,钛浩液压无处罚记录。

    (六)住房公积金


    2021年7月1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的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7月1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的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7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精益创伟按时逐月为单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未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1年7月16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情况证明》,确认:自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钛浩液压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

常缴存状态,无有行政处罚记录。




                                  3-17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生变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更。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00%以上(含5.00%)的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以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

岛市税务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等网站,截至2021年6月30日,

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出具的承诺以及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讨论,审阅了《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相关内容已审阅。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及其他

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3-179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

公开发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发行人本次发行注

册尚待中国证监会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3-180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曙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2021 年     月   日


                                 3-181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公司”或“盘古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 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盘

古智能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已据此出具了《关于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

告》、《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法律意见书》《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1〕01118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二)》”),本所

律师对《审核问询函(二)》中发行人律师需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北京

                                    3-1
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

须与原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改

的内容仍然有效,原法律意见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及第一部分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的内

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仅限于盘古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验的基础上,现依法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2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回复

     问题二、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

       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一)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为 7 只青松基金、海创汇能、劲邦

投资以及三一基金等 10 位股东主体,新增股东中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

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 7 家股东均系青松资本发起并

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其中 8 个股东于 2020 年成立,其中松岭投资、松喆投资

等 5 个股东仅投资发行人。具体如下:


        新 增                入股方   入 股    资金来
时间            备案时间                                入股价格     定价依据
        股东                 式       原因     源


        松 岭                                                        按照 2019 年未经审
                2020.07.17
        投资                                                         计财务数据协商确
                                      引 入
2020                                           自有或   38.19 元/    定,投后估值 9.28
        松 喆                         外 部
年 8            2020.06.17   增资              自筹资   元注册资     亿元(相当于 2019
        投资                          投 资
月                                             金       本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
                                      者
        松 浩                                                        性损益后净利润的
                2020.07.22
        投资                                                         14.11 倍)


        松 鸿                                           12.58 元/    按照截至 2020 年 6
                2020.10.27
        投资                                            元注册资     月 30 日未经审计财
                                      引 入
2020                                           自有或   本(向前复   务数据协商确定,估
        劲 邦
                2020.06.08   股权转   外 部
年 9                                           自筹资   权后价格     值 13.60 亿 元( 按
        投资
                             让       投 资
月                                             金       55.98 元/    2020 年 1-6 月净利润
                                      者
        海 创                                           元注册资     年化计算,本次估值
                2019.04.16
        汇能                                            本)         倍数为 10.82 倍)



                                             3-3
        新 增                入股方   入 股    资金来
时间            备案时间                                入股价格     定价依据
        股东                 式       原因     源


        松 华
                2020.10.29
        投资
                                                                     按照 2020 年预估财
        三 一                                           17.58 元/    务数据协商确定,投
                2018.06.20            引 入
2020    基金                                   自有或   股(向前复   后 估 值 19.59 亿 元
                                      外 部
年 12                        增资              自筹资   权后价格     (相当于 2020 年经
        松 智                         投 资
月              2020.12.28                     金       78.23 元/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
        投资                          者
                                                        股)         益后净利润的 12.37

                                                                     倍)
        松 岩
                2020.10.26
        投资



       (二)2020 年 8 月,发行人与松喆投资、松浩投资、松岭投资等三个青松

资本管理的私募基金协商确定的估值为 9.28 亿元,主要系发行人与青松资本在

2020 年初基于 2019 年发行人经营业绩协商确定估值(相当于 2019 年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 14.11 倍),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青松资本的募

集资金以及私募基金的工商登记、协会备案等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个别基金(如

松岭投资)延迟至 2020 年 7 月才完成入股前的准备,8 月正式投资入股发行人;

       (三)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未回答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岗位和入职年限

等信息;

       (四)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股东信息专项核查的内容不符合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的

规定,且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内容较为简单;

       (五)根据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声明与承诺,新增股东对外投资的企业

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3-4
    请发行人:

    (一)说明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中 8 个股东于 2020 年成立,

其中松岭投资、松喆投资等 5 个股东仅投资发行人的原因,是否专门为投资发

行人而设立,并逐一说明穿透后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背景和入股过程、原因,

是否涉及违法违规入股或股份代持、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二)说明松岭投资、松喆投资和松浩投资成立时间晚于协商确定估值的

原因和合理性,三家股东的筹备和成立过程,2020 年 8 月和 9 月估值相差 4.32

亿的原因和合理性,按照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估计 2020 年 8 月

入股价格的 P/E 值,是否存在需要进行股份支付调整的情形;

    (三)逐一说明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其对外投资的企业

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

安排,相关交易的定价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四)补充说明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岗位和入职年限,股权激励的份

额和对应的员工贡献度是否匹配。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

    (一)根据《指引》的规定,补充完善并提交股东信息专项核查报告;

    (二)除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声明与承诺外,关于“新增股东对外投资

的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资

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的具体核查过程,

资金流水或其他利益往来的具体核查证据和核查比例;

    (三)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结论。

    【回复】

    (一)根据《指引》的规定,补充完善并提交股东信息专项核查报告




                                     3-5
    本所律师已根据《指引》的规定,补充完善并提交股东信息专项核查报告(详

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

专项核查报告》”)。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股份代持事宜


    发行人设立初期,邵胜利(邵安仓的弟弟)代邵安仓持有发行人股权,朱凤

环(邵胜利的妻子)代李玉兰持有发行人股权。截至 2016 年 4 月,该等股权代

持已通过股权转让方式予以还原且在监管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不存在纠纷与潜在

纠纷。

    2、申报前 12 个月内突击入股事宜

    (1)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备案资料、公司章程、增资协议、增资缴纳凭证、股权转让协

议、股权转让支付凭证等,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

情况如下:

    2020 年 7 月,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浩投资通过增资方式成为发行人的

股东。

    2020 年 8 月,松鸿投资、劲邦投资、海创汇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成为发行

人的股东。

    2020 年 12 月,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智投资、松岩投资通过增资方式成

为发行人的股东。

    (2)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


    根据新股东的股东(出资人)、董监高(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新股东、

发行人董监高的声明与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新股东中除松岭投资、松喆投资、


                                      3-6
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因属于同一基金管理人青

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发行人董事隋

晓(新股东提名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外,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与发

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不存

在股份代持情形。

    (3)申报前 12 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新增的股东,是否
按照《监管新规》第三项规定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在申报前 6 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新股东,是否
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进行锁定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方式

新增的股东已于 2021 年 2 月就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票的锁定减持事项,

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票,在如下期限全部届满前不转让: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且

    (2)自该等股票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申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处受让股份的新股东,无需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进行锁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入股股东已按照《监管新规》

进行了锁定。

    3、历次入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备案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支付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发行人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入股时间   新增股东   入股方   入股原因     入股价格   定价依据   价款支
                      式                                          付方式


                                      3-7
2015年3月    邵胜利     同比例   增加注册     1.00 元 / 元 注 册   根据盘古有    转账
                        增资     资本         资本                 限账面净资
             朱凤环                                                产值定价

2016年4月    邵安仓     股权转   解除股权     零对价               —            —
                        让       代持
             李玉兰

2018年6月    李昌健     股权转   股权激励     1.00 元 / 元 注 册   业务起步      转账
                        让                    资本                 期,各方协
                                                                   商确定
             齐宝春              股权激励     1.00 元 / 元 注 册                 转账
                                              资本

             邵胜利              兄弟之间     1.00 元 / 元 注 册                 转账
                                 股权转让     资本

             成谦骞              朋友投资     1.00 元 / 元 注 册                 其他
                                              资本

2019年10月   路伟       股权转   引入财务     3.00 元 / 元 注 册   基于激励性    转账
                        让       总监         资本                 质,入股价
                                                                   格由各方协
                                                                   商确定

2019年11月   开天投资   增资     股权激励     3.00 元 / 元 注 册   基于激励性    转账
                                              资本                 质,入股价
                                                                   格由各方协
                                                                   商确定

2020年8月    松岭投资   增资     引入外部     38.19元/元注册       协商确定,    转账
                                 投资者       资本                 投后估值
             松喆投资                                              9.28亿元      转账

             松浩投资                                                            转账

2020年8月    全体股东   资本公   —           —                   —            累计增
                        积转增                                                   资溢价
                        股本

2020年9月    松鸿投资   股权转   引入外部     12.58元/元注册       协商确定,    转账
                        让       投资者       资本(向前复权       估 值 13.60
             劲邦投资                         后价格55.98元/       亿元          转账

             海创汇能                         元注册资本)                       转账

2020年12月   松华投资   增资     引入外部     17.58元/股(向       协商确定,    转账
                                 投资者       前复权后价格         投后估值
             三一基金                         78.23元/股)         19.59亿元     转账

             松智投资                                                            转账

             松岩投资                                                            转账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入股中,入股股东不存在股权架构为两层

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入股股东不存在入股价格异常

                                        3-8
的情况。

    4、股东适格事宜


    根据发行人的备案资料,发行人有 18 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7 名,企业

股东 11 名。企业股东中,开天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

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三一基金、海创汇能、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劲

邦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且已全部纳入监管。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

核查报告》附件“盘古智能非自然人股东股权结构”中的间接股东悦达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云博产业有限公司、香港惠兴信发展

有限公司、中国青海年发展基金会、香港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

资有限公司等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均低于发行人 0.01%股份(详见《青岛盘

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报告》附件“盘古智能非自然人

股东股权结构”,间接持有发行人 10 万股股份对应的持股比例为 0.09%),持股

比例较少,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其所在的私募基金入股发行人的价

格不存在明显异常,可将该等股东视为“最终持有人”;发行人的股东具备法律、

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

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

人股东未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发行人的股东具有适格性。

    5、专项承诺事宜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6 月就发行人股东相关情形出具专项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为邵安仓、李玉兰、李昌健、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齐宝春、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邵胜利、成谦骞、青岛

                                   3-9
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路伟、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创汇能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新

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

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况

    (1)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直接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股东声明等,发行人 7

名直接自然人股东不属于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 10 年的工作人员。


    根据开天投资的备案资料及员工的劳动合同等,开天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

开天投资各合伙人不属于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


    根据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三一基金、海

创汇能、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劲邦投资的备案资料、公司章程、股东与出资人

合法合规的说明、自然人投资人合法合规的说明等,除松智投资有限合伙人祁艳

女士属于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外,其他投资人不属于离开证监会

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


    根据祁艳女士的访谈确认、离职、职务等证明文件,祁艳女士于 2011 年 6

月入职青岛证监局,先后在上市处和稽查处工作,担任副主任科员(副科级),


                                    3-10
2018 年 7 月离职,系截至发行人申报时离开证监会系统(证监会派出机构)未

满十年的工作人员。

    (2)存在离职人员入股但不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离职人员基本信息、入
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入股资金来源等;离职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当入
股情形的承诺


    1)基本信息及入股情况


    根据祁艳女士的访谈确认、离职、职务、出资等证明文件,祁艳女士基本信

息及入股情况如下:


基本信息     祁艳(身份证号:1304291986********)

             (1)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

             (2)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3)2011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工作经历
             (4)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深圳市金麦粒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财
             务总监及合规总监

             (5)2020年10月至今,任山东森嵘律师事务所律师

             认可松智投资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良好声誉与优异业
入股原因
             绩,而参与认购松智投资;因松智投资投资发行人从而间接投资发行人

             2020年12月,松智投资以17.58元/股的价格认购发行人增发股份,定价依据
入股价格及
             为松智投资、松华投资、松岩投资、三一基金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人投后
定价依据
             估值19.59亿元,高于同年7月份发行人上一轮13.60亿元估值

入股资金来
             主要为个人工作收入
源

    2)离职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承诺


    2021 年 6 月 6 日,祁艳女士出具《关于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承诺》,具体

如下:


    “本人祁艳(身份证号:1304291986********),于 2018 年 7 月从中国证监

会青岛证监局离职,于 2020 年 12 月认缴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松智创投”)100 万元财产份额,因松智创投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

                                       3-11
造股份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离开证监会

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


    本人是因为管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良好声誉与优异业绩

才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松智创投,本人不参与松智创投的日常经营,也未影响管

理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的决定,本人在被动间接投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不存在利

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

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当入股情形。”经核查,除松智

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祁艳外,发行人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

员入股的情形。祁艳虽然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但不存在利用原职务影

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

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当入股情形。


    若本人声明事项与事实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离职人员是否存在入股发行人的重大媒体质疑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百 度 ( https://www.baidu.com/ )、 谷 歌

(https://www.google.cn/)、必应(https://www.bing.com/?mkt=zh-CN)等网

站,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不存在媒体关于离职人员祁艳女士入股发行人的

重大质疑。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自然人股东除祁艳女士属于离开证

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外,不存在其他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

员的情形。祁艳女士不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

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当

入股情形。不存在媒体关于离职人员祁艳女士入股发行人的重大质疑。




                                   3-12
       7、持股比例较少股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


       《监管新规》《2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持股较少可结合持股数量、比例等

因素综合判断。原则上,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少于 10 万股或持股比

例低于 0.01%的,可认定为持股较少。


       经本所律师核查,附件“盘古智能非自然人股东股权结构”中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比例低于发行人 0.01%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 10 万股股份对应的持股比

例为 0.09%)的间接股东,持股比例较少,其所在的私募基金入股发行人的价格

不存在明显异常,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


       (二)除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声明与承诺外,关于“新增股东对外投资的

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资金

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的具体核查过程,资

金流水或其他利益往来的具体核查证据和核查比例

       截至2021年6月,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智投资仅投资了盘古

智能。劲邦投资、海创汇能、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岩投资、松浩投资除投资

盘古智能外,还投资了其他企业。

       对该等事宜,除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声明与承诺外,劲邦投资、海创汇能、

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岩投资、松浩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出具了确认函,本所

律师对劲邦投资、海创汇能、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岩投资、松浩投资对外投

资的部分企业进行访谈,相关企业未提供资金流水。确认函与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1、劲邦投资


       劲邦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访谈及确认函出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访谈情况   确认函出具情况

1         深圳芯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已出具

2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已出具



                                         3-13
3         山东道合药业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4         北京人和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5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

7         山东帅克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8         北京斯年智驾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9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0        青岛迈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

比例                                            80.00%     80.00%
备注      “—”代表“未访谈”或“未出具确认函”

       2、海创汇能


       海创汇能对外投资的企业访谈及确认函出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访谈情况   确认函出具情况

1         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

3         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4         青岛智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5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         已出具

6         青岛迈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

7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比例                                            85.71%     71.43%

       3、松华投资

       松华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访谈及确认函出具情况如下:


                                         3-14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访谈情况   确认函出具情况

1         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已访谈     已出具
          限合伙)

2         青岛晨非食品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3         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4         北京中飞艾维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比例                                              100.00%    100.00%

       4、三一基金


       三一基金对外投资的企业访谈及确认函出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访谈情况   确认函出具情况

1         长沙优力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2         通用微(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3         南京埃科法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已出具

4         卓品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5         湖南方恒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6         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7         邦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8         万鑫精工(湖南)有限公司                —         已出具

9         深圳硅山技术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0        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1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2        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3        深圳市微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3-15
14        深圳市志奋领科技有限公司                —         已出具

15        重庆七腾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6        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已出具

17        深圳市智佳能自动化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18        山东宇航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已出具

19        艾斯迪远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20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比例                                              75.00%     100.00%

       5、松岩投资


       松岩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访谈及确认函出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访谈情况   确认函出具情况

1         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2         巩义市泛锐熠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3         青岛靖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访谈     已出具

比例                                              100.00%    100.00%

       6、松浩投资


       松浩投资通过投资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了青岛

新正锂业有限公司,松浩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访谈及确认函出具情况如下:


序号      间接投资企业名称                        访谈情况   确认函出具情况

1         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                    —         已出具

比例                                              0.00%      100.00%

       根据劲邦投资、海创汇能、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岩投资、松浩投资对外

投资的企业的访谈,以及劲邦投资、海创汇能、松华投资、三一基金、松岩投资、


                                           3-16
松浩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出具的确认函,本所律师认为,自2020年6月以来,除

三一基金对外投资的企业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

大供应商易福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三一基金对外投资的企业万鑫精工(湖

南)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有日

常业务往来外,新增股东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

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不存在资金拆借与担保行为,不存在利益输

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智投资、松鸿投资4个股东系仅投资发行人,其中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智投资3个股东系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主要与私

募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青松资本的募资管理等相关,具有合理性;2020年青松资

本通过7个私募基金投资发行人,主要与发行人融资需求节点、私募资金出资人

成分等相关;经核查,穿透后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不存在涉及违法违规入股或股

份代持、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和松浩投资3个股东成立时间晚于协商确定估值的时间,

是根据基金募集设立、资金到位情况和盘古智能资金到账需求情况来安排的,符

合私募基金投资的常规操作,具有合理性;经核查,发行人和青松资本相关人员

于2019年12月协商投资事宜,2020年2月确定投资估值与投资比例(根据2019年

发行人经营业绩协商发行人投资估值),后因疫情影响,青松资本于2020年8月

第一轮投资入股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营收快速增长,经与外部投资方协

商后确认发行人估值为13.60亿元,较上一轮9.28亿元的估值增长较多,系基于

对发行人上半年快速发展的认可,具有合理性;盘古智能本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

目的并非为换取职工或者松鸿投资、劲邦投资、海创汇能提供的商品或劳务,无

需要进行股份支付。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智投资4个股东仅投资了盘古智能,无

对外投资。松浩投资、松华投资、松岩投资、劲邦投资、海创汇能、三一基金6

个股东除投资盘古智能外,还存在对外投资情况。经核查,自2020年6月以来,

三一基金对外投资的企业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


                                  3-17
大供应商中的易福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三一基金对外投资的企业万鑫精工

(湖南)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的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益阳分

公司有日常业务往来,相关交易的定价具有公允性。除此之外,上述6个股东对

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

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

    经查阅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岗位和入职年限设置,股权激励的份额和对

应的员工贡献度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3-18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曙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2021 年     月   日


                                 3-19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公司”或“盘古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

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

盘古智能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已据此出具了《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

报告》《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法律意见书》《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合称“原法律意

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

                                    2
核函〔2021〕011361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本所律师对《意

见落实函》中发行人律师需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或“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须与原法律意见

书一并使用,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

原法律意见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及第一部分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的内

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仅限于盘古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验的基础上,现依法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
                                正文

   问题六、关于股份锁定

    根据审核问询回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弟弟邵胜利、邵安仓姐姐邵

安美分别持有发行人 1.48%、0.20%的股份。

    请发行人说明:

    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东所持的股份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股份锁定期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8条规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转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所持股份应比照该股东本人进行锁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邵安仓姐姐邵安美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开天投资间接持有发

行人0.20%股份,邵安仓弟弟邵胜利直接持有发行人1.48%股份。开天投资与邵胜

利关于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票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2021年2月22日,开天投资出具《关于锁定减持的承诺》,承诺:“一、本

单位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二、

本单位拟减持首发前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邵安美作为开天投

资的有限合伙人,开天投资所作出的承诺对邵安美同样具有约束力,即邵安美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021 年 12 月 13 日,邵胜利出具《关于锁定减持的承诺》,承诺:“一、

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二、
                                   4
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安仓姐姐邵安美通过员工持股平

台开天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20%股份、邵安仓弟弟邵胜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1.48%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股份锁定期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5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曙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2021 年     月   日


                                  6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公司”或“盘古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 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盘

古智能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已据此出具了《关于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

告》和《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2021

年下半年”)原法律意见书需更新的内容,出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

见书(四)》(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须与原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

                                   3-3-1-1
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原法律意见

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及第一部分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的内

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仅限于盘古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验的基

础上,现依法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3-1-2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4月15日,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及

上市有关的决议内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处于

有效期。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

本次发行及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司法》《管

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5990216913

法定代表人          邵安仓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注册资本            11,143.4205万元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23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
                    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
                    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
                    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泵及
经营范围
                    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
                    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
                    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3-1-3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仍具有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发行人2021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

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一元,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发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票面金额。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2021年,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同时,

发行人已委托国金证券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于2021年签订了承销协议。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

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文件,发行人

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根据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项之规定。

                                  3-3-1-4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2)

第030029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030029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分别为4,915.07万元、15,778.07万元、

12,085.38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

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根据中兴华出具的030029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兴华已就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029号审计报告。据此,本

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于2020年10月

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发行人依法建立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立了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

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流部、采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029号审计报告与发行人的相

关资料,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3-3-1-5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06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发行人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

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

纳,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地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等资产,各项资产不存在产权权属瑕疵或纠纷,发行人资产完整;发行人的业务

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据此,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

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

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3-1-6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的资料,最近3年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

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发行前,发行人

股本总额为11,143.4205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据

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

2.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的规定




                                 3-3-1-7
    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本次上市采取第(一)项标准。根据030029号审

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除需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外,已符合新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更。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


    2021年,盘古智能的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1年

                                 3-3-1-8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2,586.84                       99.77

其他业务收入             76.16                           0.23

营业收入合计             32,663.00                       100.00

      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资质许可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质证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已获取的资

质许可如下:

 编                              编号/批
      证照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持有人
 号                              准号

                                                          青岛市科学技术
                                            2020.12.01
      高新技术企                 GR202037                 局、青岛市财政
 1                 /                        -2023.11.3                     盘古智能
      业证书                     100436                   局、国家税务总
                                            0
                                                          局青岛市税务局

      海关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    3702960B
 2    位注册登记                            长期          青岛大港         盘古智能
                   收发货人      SE
      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
 3    营者备案登   /             04680087   长期                           盘古智能
                                                          备案登记机关
      记表

      (四)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中兴华出具的03002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经营

活动。

      (五)持续经营


      2021年,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3-3-1-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

日,盘古智能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        实际控制人                    邵安仓、李玉兰

2        控股股东                      邵安仓、李玉兰

3        持有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李昌健、松岭投资

         控制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
4                                      李美英
         然人或企业

                                       (1)盘古汕头

                                       (2)盘古液压(已注销)

                                       (3)中科海润
5        子公司(含孙公司)
                                       (4)精益创伟

                                       (5)海纳瑞科(已注销)

                                       (6)钛浩液压

                                       (1)瑞恩机械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2)开天投资
6
         响的其他企业                  (3)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4)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或控制5.00%以上表决权自
7        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5)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响的其他企业
                                       (6)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1-10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0)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7)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9)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1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36)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7)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1)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43)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4)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6)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9)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3)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7)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0)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1)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3-1-12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伙)

                      (62)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3)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4)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5)青岛松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6)青岛松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7)青岛松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8)青岛松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9)青岛松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0)青岛松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1)青岛松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2)青岛松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3)青岛松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4)青岛松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5)青岛松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6)青岛松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7)青岛松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8)青岛松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3-1-13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伙)

                                        (79)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0)青岛松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1)平度市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徐国君、齐宝春、张玉静、修振飞、李昌健、王刚

                                        (1)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3)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4)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        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
                                        (5)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隋晓任法定代
         其他企业
                                        表人兼董事长)

                                        (6)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隋晓任董事)

                                        (7)蓝分子(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隋晓任
                                        监事)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的企
10                                      无
         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企业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
11                                      无
         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

12       其他关联方                     无

       盘古智能2021年下半年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持有或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自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新增)


       1)青岛松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GT1L1G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7 月 16 日至 2028 年 7 月 14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青岛动车小镇
                   锐安投资有限公司(16.67%)、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0%)、宁波众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
                   奉美艳(6.67%)、黄茜(5.00%)、逄宗玉(3.33%)、李艳(3.33%)、
合伙人
                   王盈盈(3.33%)、武克勤(3.33%)、栾菁茹(3.33%)、曹宝庆(2.50%)、
                   周芳(2.00%)、吕秀美(1.67%)、卞润泽(1.67%)、曲春玲(1.67%)、
                   石敏(1.67%)、马秀臻(1.67%)、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7)、青岛鸿基汇创经济服务有限公司(1.67%)

       2)青岛松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KTL41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8 年 7 月 27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73%)、张美欣(5.41%)、
                   曲春玲(5.41%)、武克勤(5.41%)、李卫东(4.05%)、安然(4.05%)、
                   姜慧(4.05%)、吕秀美(2.70%)、王杰(2.70%)、李玉兰(2.70%)、
合伙人
                   王理功(2.70%)、张婧(2.70%)、刘炎邦(2.70%)、石敏(2.70%)、
                   李慧(2.70%)、霍逢光(2.70%)、刘晓阳(2.70%)、曹宝庆(2.70%)、
                   徐晶晶(2.70%)、谭丽丽(2.70%)、张淑淇(2.70%)、青岛佑昌

                                        3-3-1-15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1.35%)

       3)青岛松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R5AB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6%)、张美欣(9.52%)、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57%)、李婧(5.71%)、苏莉
合伙人
                   (4.76%)、逢宗玉(4.76%)、魏建坤(4.76%)、逢蕊嘉(4.76%)、
                   赵振德(4.76%)、徐志荣(4.76%)、李玉兰(4.76%)

       4)青岛松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TPNQ2N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

经营范围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合伙人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82%)、青 岛 鼎 信 松

                                        3-3-1-16
                   汶创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9.85%)、逄宗玉(5.97%)、武克勤(5.91%)、
                   曲春玲(5.97%)、张淑淇(4.48%)、徐志荣(2.99%)、曹宝庆(2.99%)、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99%)

       5)青岛松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TLTU2T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9 月 3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98.08%)、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合伙人
                   公司(1.31%)、黄茜(0.61%)

       6)青岛松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U4JE7K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3-1-17
                   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6%)、张美欣(9.52%)、
                   青岛靑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57%)、李婧(5.71%)、苏莉
合伙人
                   (4.76%)、逢宗玉(4.76%)、魏建坤(4.76%)、逢蕊嘉(4.76%)、
                   赵振德(4.76%)、徐志荣(4.76%)、李玉兰(4.76%)

       7)青岛松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4XTW85E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二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8 年 9 月 14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农投供销有限公司(96.15%)、青岛靑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合伙人
                   司(3.85)

       8)青岛松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58RFF3E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3-3-1-18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杭州启中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33%)、青岛德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合伙人
                   (6.67%)、曲春玲(2.67%)、郝靑云(2.00%)、武克勤(1.33%)、
                   刘晓翠(1.07%)、青岛靑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93%)

       9)青岛松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DJAWF94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一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3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86%%)、平度市汇泽
合伙人             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青岛鼎信峰创业咨
                   询管理有限公司(12.50%)、青岛靑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3%)

       10)青岛松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D2F6797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3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9 日

                                         3-3-1-19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鼎信晨非创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9.00%)、青岛靑松创业投资
合伙人
                   集团有限公司(1.00%)

       11)青岛松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EG5G99Q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9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刘宏(13.33%)、西安金昱台碳减排科技有限公司(13.33%)、郝靑
                   云(10.67%)、郭胜业(8.00%)、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8.00%)、漆勇(6.67%)、李峰(6.67%)、杭州启
                   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3%)、北京金仕盛企业管理
合伙人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00%)、李雨生(2.67%)、吕大晓(2.67%)、
                   沙洪山(2.67%)、孙建秋(2.67%)、青岛城阳夏庄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2.67%)、于斌(1.33%)、李婧(1.33%)、徐兆龙(1.33%)、
                   魏建坤(1.33%)、赵金伟(1.33%)、赵振德(1.33%)、王丽娟(1.33%)、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3%)

       12)青岛松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F1DJC3W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1-20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四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73%)、青岛靑松创
合伙人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5%)

       13)青岛松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F1GDPX2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西安路 8 号 C 区 17 号楼 316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48%)、青岛松
                   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8%)、曹学良(9.85%)、
                   崔进光(9.85%)、吕大晓(4.93%)、青岛鼎信萨创业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4.93%)、李峰(2.76%)、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伙人             (2.56%)、栾春杰(2.46%)、肖帮(1.53%)、李娜(1.48%)、武
                   克勤(1.48%)、曲春玲(0.99%)、王丽娟(0.99%)、刘晓翠(0.79%)、
                   方辉(0.74%)、赵新芳(0.49%)、彭美华(0.49%)、龙亚昆(0.49%)、
                   马凤林(0.49%)、王振铎(0.49%)、刘小玲(0.49%)、赵振德(0.49%)、
                   于宁远(0.49%)、万梅香(0.49%)、徐晓东(0.49%)、张淑淇(0.49%)

       14)青岛松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3-3-1-21
名称               青岛松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DK3RE5T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9.00%)、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
合伙人
                   有限公司(1.00%)

       15)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E8RJN94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62%)、青岛青松创业
合伙人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38%)

       16)青岛松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3-3-1-22
名称               青岛松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F1DM12F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启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62%)、青岛青松创业
合伙人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38%)

       17)平度市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度市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占股 15.75%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平度市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550B05J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孟范涛

公司类型           其他责任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7号上品广场1号楼2层青年创
住所
                   业中心B3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1月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经营范围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度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5.00%)、靑岛平度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2.50%)、平度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9.50%)、平度市农
股东
                   旅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25%)、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15.75%)




                                         3-3-1-23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新增)


       1)蓝分子(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蓝分子(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董事隋晓担任监事的企业,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蓝分子(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3PJU2E8R

法定代表人姓名     XINGCAI SU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灵山镇灵泽路10号

注册资本           4,638.34万美元

营业期限           2019年4月16日至长期

                   研发、生产、销售幽门螺旋杆菌诊断试剂(依据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
                   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范围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BLUGENE DIAGNOSTICS, LLC(100.00%)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2021年下半年,除上述新增关联方外,

盘古智能其余关联方未发生变更。

       2、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结合中兴华出具的030029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

核查,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在2021

年下半年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3-3-1-2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

体如下:

                                                                                   取    他
         土地使用权                                                         权利   得    项
序号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类型
         证号                                                               人     方    权
                                                                                   式    利
                        高新区规划
         鲁(2020)青   东 22 号线
         岛市高新区     以东、科韵                    2070 年 6 月   工业   盘古   出
1                                      33,333.2                                          无
         不 动 产 权    路以南、华                    23 日          用地   智能   让
         0014568 号     贯路以西、
                        科海路以北
                        高新区科海
         鲁(2021)青   路以北、科
         岛市高新区     韵路以南、                    2071 年 5 月   工业   盘古   出
2                                      33,333.5                                          无
         不动产权第     规 划 东 22                   18 日          用地   智能   让
         0023750 号     号线以东、
                        华贯路以西

       盘古智能募投项目用地为编号为鲁(2021)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23750

号的地块上。

       (二)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处房屋所有权,具体如

下:

序                                                                      权利   取得     他 项
       房地产权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
号                                                                      人     方式     权利

       鲁(2021)青岛市高
                                                                        盘古
1      新区不动产权第          高新区科海路 77 号      44,964.69               自建     无
                                                                        智能
       0023117 号

       2、租赁房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如下:


                                           3-3-1-25
       (1)2021年4月1日,盘古智能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约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的中创大厦

16层1602室租赁予盘古智能,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

至2024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295,650.00元。

       (2)2021年3月1日,钛浩液压与上海赛知液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

赁协议书》,约定上海赛知液压技术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松江区文翔路3788弄龙

湖湖畔商务中心16号16层1604室租赁予钛浩液压,建筑面积为177.92平方米,租

赁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租金为每月5,000.00元。

       (三)商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标权如下:

                                核定
                      注 册
序号    商标                    使用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10429     第 7     盘古智
1                                                    2013.05.21-2023.05.20      受让取得
                      139       类       能


                      31009     第 4     盘古智
2                                                    2019.04.14-2029.04.13      原始取得
                      458       类       能

       (四)专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如下:

序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号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置
                                 专 利    2013.11.0      ZL2013105
1      及集中润滑系统以及回收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8              50261.6
       方法

       一种集中润滑系统的多密    专 利    2015.04.2      ZL2015101
2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封快速接头                发明     3              95986.7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液    专 利    2015.11.2      ZL2015108
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压制动器及其加工方法      发明     7              40063.2

       一种单线润滑系统润滑剂    专 利    2017.11.0      ZL2017110
4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供给装置及输出控制方法    发明     6              76373.7

                                          3-3-1-26
序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号

                              发 明   2020.07.1   ZL2020106
5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专利    3           68819.0

     一种固定式轨道润滑系统   发 明   2020.11.0   ZL2020112
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及其控制方法             专利    3           09356.8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置   实 用   2013.11.0   ZL2013207
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及集中润滑系统           新型    8           01960.1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液   实 用   2015.11.2   ZL2015209
8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压制动器                 新型    7           58931.2

     无气型润滑剂喷射润滑装   实 用   2016.12.2   ZL2016214
9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8           52033.0

     一种改进防堵型递进式润   实 用   2017.12.1   ZL2017217
10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滑分配器                 新型    9           78808.8

                              实 用   2018.05.1   ZL2018207
11   一种润滑剂供给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8           44730.6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2   一种润滑剂计量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62594.0

     一种桶装润滑脂电动补脂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泵                       新型    3           62595.5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18.10.2   ZL2018217
14   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2           09714.X
     量装置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18.11.0   ZL2018218
15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6           18997.1

     一种自动卸压润滑剂供给   实 用   2019.06.2   ZL2019209
1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6           67179.6

                              实 用   2019.07.3   ZL2019212
17   一种液压自动切换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1           22806.X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5
18   一种气动润滑剂泵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0           70966.3

     一种高粘度油脂液位指示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6
19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6           15771.6

                              实 用   2020.05.1   ZL2020207
20   一种新型的润滑剂过滤器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85493.5

                              实 用   2020.07.1   ZL2020213
21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63693.8

                              实 用   2020.09.0   ZL2020219   盘 古 智
22   一种齿轮传动润滑结构                                                原始取得
                              新型    7           29115.6     能、中国

                                      3-3-1-27
序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号
                                                              船舶重工
                                                              集团海装
                                                              风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20.09.1   ZL2020219
2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1           80407.2

     一种输送油脂的三通电磁   实 用   2020.11.0   ZL2020225
24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阀                       新型    3           04034.8

                              实 用   2020.11.0   ZL2020225
25   一种固定式轨道润滑系统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06026.7

     一种大容量单线集中润滑   实 用   2020.11.2   ZL2020227
2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系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7           98999.2

     一种用于双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20.11.2   ZL2020227
2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7           99001.0

     1、无效宣告请求

     (1)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

ZL201821709714.X,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2021年4月16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要求发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案件进展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涉案专

利进行分析,并对涉案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021年7月13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转送文件通知书》,将无

效宣告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转送给发行人。2021年7月13日,专利



                                      3-3-1-28
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合议庭决定于2021

年9月15日14时对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线上(远程)口头审理。

    2021年7月28日,发行人已委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对涉案专利进行回复。

    2021年10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

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340号)》,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发行人对前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340号)》不服,已在法定

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玻璃制造设备集
                     2017SR   2015.10     软著登字第   2015.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   中润滑控制系统
                     464273   .10         2049557号    .20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变
                     2017SR   2016.06     软著登字第   2016.06    全 部   盘 古   原始
2   桨齿面定点润滑
                     464280   .07         2049564号    .21        权利    智能    取得
    控制系统V1.0

    集中润滑系统的
                     2017SR   2014.05     软著登字第   2014.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3   电动润滑泵控制
                     464287   .16         2049571号    .26        权利    智能    取得
    软件

    风力发电机组液
                     2017SR   2015.08     软著登字第   2015.08    全 部   盘 古   原始
4   压站控制系统
                     464300   .15         2049584号    .29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偏   2019SR
                              2019.10     软著登字第   2019.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5   航刹车液压检测   135271
                              .11         4773468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1

    新能源风力发电   2019SR
                              2018.11     软著登字第   2018.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6   机润滑检测系统   135876
                              .04         4779521号    .07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7   滑安全运行管理   136116
                              .20         4781925号    .23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8

    发电机组润滑集   2019SR   2017.12     软著登字第   2017.12    全 部   盘 古   原始
8
    成一体管理系统   136616   .05         4786924号    .12        权利    智能    取得


                                        3-3-1-29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V1.0              7



    风力发电机润滑   2019SR
                               2018.05     软著登字第   2018.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9   零部件清洁度检   136722
                               .09         4787980号    .13        权利     智能    取得
    测系统V1.0       3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0 滑冷却控制系统    137387
                               .01         4794631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六)子公司与分公司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古智

能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盘古汕头                          100.00                         100.00

2         盘古液压(已注销)                2,000.00                       94.00

3         中科海润                          1,000.00                       100.00

4         精益创伟                          50.00                          100.00

5         海纳瑞科(已注销)                100.00                         100.00

6         钛浩液压                          1,000.00                       57.0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或者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标的超过500.00万元,或

合同标的虽不足500.00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

有重大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新增重大

合同如下:




                                         3-3-1-30
       1、销售合同


                                                  金额(万
序号    客户名称                标的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元)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                      长期框架
1                               润滑脂、液压站               2021.11.09     正在履行
        公司                                      协议

                                自动润滑系统及    年度框架
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27     正在履行
                                配件              协议

       2、采购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金额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1       上海耕能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协议    2021.12.13         正在履行

       3、对外担保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和中兴华出具的030029号审计报告,2021年下半年,盘

古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

       4、工程合同


序     委 托                                           合同金额                  履行
               受托方       合同内容                                签署日期
号     方                                              (万元)                  情况

                            建造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
       发 行   青岛铭道装                                           2021.12.0    正在
1                           智造中心项目5#楼室内装饰   790.00
       人      饰有限公司                                           8            履行
                            工程

       (二)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

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公司章程未发生变更。



                                       3-3-1-3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
运作
       (一)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20 年 10   创立大会暨第一        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
1
          月23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监
          月25日       时股东大会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2020 年 12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3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4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月23日       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2021 年 2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5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等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3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6                                            关于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等
          月15日       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 年 4    2021 年 第 四 次 临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7
          月15日       时股东大会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方案的议案等

          2021 年 5    2021 年 第 五 次 临   关于办理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8
          月26日       时股东大会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6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9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
          月10日       大会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2021 年 9    2021 年 第 六 次 临
10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月20日       时股东大会




                                             3-3-1-32
       (二)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                                          负责人报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总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3                                          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10日             三次临时会议
                                           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4
         日               四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调
         2021 年 2 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议案、关于提
5
         日               五次临时会议     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

                                           关于设立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21年2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6                                          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日               六次临时会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年3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7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日               七次临时会议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2021年5月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8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
         日               八次临时会议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5月20      第一届董事会第
9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
         日               九次临时会议
                                           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1 年 9 月 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制订
10
         日               十次临时会议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1月1      第一届董事会第
11                                         关于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日               十一次临时会议


                                           3-3-1-33
       (三)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1年12月31日,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                                            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5月20      第一届监事会第
3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日               三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9 月 5   第一届监事会第
4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日               四次临时会议

          2021年11月1      第一届监事会第
5                                            关于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日               五次临时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率和税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率、

税种具体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17%、16%、13%、6%的税率计算销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增值税
                            应税劳务             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
                                                 政策,退税率为17%、16%、15%、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3-3-1-34
    (二)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

优惠如下:

    1、增值税

    (1)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和《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

件的规定,2021年7-12月,盘古智能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政策,出口的主要产品适用13%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

税务局核发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100436)。根据《企

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至2022年盘古智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

号)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优

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

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

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根据需要提供。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

优惠力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

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自2021年起,盘古智能符合加计扣除范围


                                  3-3-1-35
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从当年度的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200%的成本在税前摊销。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

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7-12月,中科海润、盘古

汕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条件,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

       (三)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

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类别

         青岛高新区2021年度第三十八批产业
1                                             1,260.00                直接计入确认
         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资金)

         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资金、2021
2                                             250.00                  直接计入确认
         年第三批)

         2020年度创新创业政策奖励资金(区级
3                                             58.48                   直接计入确认
         资金)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省级特色载体专项
4                                             52.50                   直接计入确认
         资金

         2021年壮大资本市场补助项目(市级资
5                                             50.00                   直接计入确认
         金)

6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助资金     15.00                   直接计入确认

         2021年青岛国际软博会场地费、搭建费
7                                             3.60                    直接计入确认
         补贴

8        2021市级知识产权补助                 2.00                    直接计入确认

                                       3-3-1-36
      合计                            1,691.58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在相关网站检索以及属地环保部门访谈确认,自2021年7月1日以

来,盘古智能不存在环保事故、环保投诉、环保处罚与环保争议事项。

    (二)产品质量


    2022年1月7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查询记录单》,确认:自2021

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

政处罚记录信息,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记录信息。

    2022年1月1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2年1月6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自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台账中,未发现精益创伟在崂山区的违法违规记录。

    2022年1月4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合规证明》,确认:自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

罚记录。

    (三)安全生产


    2021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出具《证明》,确认: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盘古智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3-3-1-37
    (四)税务


    2022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出具《无欠税证明》(青高二税 无欠税证[2022]1号),证明:经查询税收征管

信息系统,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欠税情形。

    2022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河浦税务分局出具《无

欠税证明》(汕税河浦 无欠税证[2022]2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盘古汕头有欠税情形。

    2022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高税 无欠税证[2022]3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中科海润有欠税情形。

    2022年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中韩税务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崂中税 无欠税证[2022]2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精益创伟有欠税情形。

    2022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无欠税

证明》(沪税松一 无欠税证[2022]6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系统,自2021

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钛浩液压有欠税情形。

    (五)社会保险


    2022年1月14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

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处结

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2022年1月14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

                                 3-3-1-38
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尚未处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22日,依法

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现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2022年1月11日,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精益创伟正常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无因违

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22年1月11日,崂山区医疗

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精益创伟无因欠缴医

疗保险费而产生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2年1月6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钛浩液压无处罚记录。

    (六)住房公积金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2年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精益创伟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2年1月11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情况证明》,确认: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钛浩液压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

正常缴存状态,无有行政处罚记录。

                                   3-3-1-39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生变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更。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00%以上(含5.00%)的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以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

岛市税务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等网站,除下列诉讼外,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件。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2 年 1 月 24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1)鲁 0214 诉前调 19320 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锦城基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 2:盘古智能
         第三人:青岛鼎世通劳务有限公司
         (1)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工程 4,246,712.24 元;
         (2)告 1 向原告支付以 4,246,712.24 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
原告
         计算,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请求
         (3)被告 2 对被告 1 上述应支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4)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3-1-40
       2、买卖合同纠纷

       2022 年 2 月 7 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1)鲁 0213 民初 6204 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中鲁汇通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1:青岛瑞鸿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2:宋振玲
人       被告 3:潘仁泉
         被告 4: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5:盘古智能
         (1)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3,765,583.14 元;
         (2)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696,546.41 元;
         (3)被告 1 向原告支付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 4,462,129.28 元为本金,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计算,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的利息为
原告     288,551 元);
请求     (4)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63,102 元;
         (以上 1-4 项请求金额暂合计为:5,213,782.55 元)
         (5)被告 2、被告 3 对上述 1-4 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被告 4、被告 5 对上述 1-4 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五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出具的承诺以及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的讨论,审阅了《招股说明书(注

册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与补充法律意见

书相关内容已审阅。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的书面承诺和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3-3-1-41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

公开发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

稿)》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尚待中国证

监会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3-3-1-4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曙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年     月   日


                                3-3-1-43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5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公司”或“盘古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

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

盘古智能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已据此出具了《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

报告》《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法律意见书》与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2022

年上半年”)原法律意见书需更新的内容,出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

见书(五)》(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须与原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

                                   3-3-1-1
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原法律意见

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及第一部分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的内

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仅限于盘古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验的基

础上,现依法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3-1-2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4月15日,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及

上市有关的决议内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处于

有效期。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

本次发行及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有关股票的上市交易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司法》《管

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5990216913

法定代表人          邵安仓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注册资本            11,143.4205万元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23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
                    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
                    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
经营范围
                    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泵及
                    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
                    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
                    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

                                         3-3-1-3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仍具有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发行人2021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

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一元,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发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票面金额。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2021年,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同时,

发行人已委托国金证券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于2021年签订了承销协议。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

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文件,发行人

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根据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3-3-1-4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项之规定。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2)

第030523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030523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分别为4,915.07万元、

15,778.07万元、12,085.38万元、4,117.98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据

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项之规定。

    4、根据中兴华出具的030523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兴华已就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523号审计报告。据此,本

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于2020年10月

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发行人依法建立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立了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

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流部、采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3-1-5
    (1)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523号审计报告与发行人的相

关资料,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77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在2019年至2022年6月期间,发行人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

纳,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地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等资产,各项资产不存在产权权属瑕疵或纠纷,发行人资产完整;发行人的业务

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据此,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

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



                                  3-3-1-6
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的资料,最近3年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

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发行前,发行人

股本总额为11,143.4205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据

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3-1-7
    (3)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

2.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本次上市采取第(一)项标准。根据030523号审

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除需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外,已符合新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更。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3-3-1-8
      (二)主营业务


      2022年上半年,盘古智能的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3,280.45                       99.72

其他业务收入             37.83                           0.28

营业收入合计             13,318.28                       100.00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资质许可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质证书,截至2022年6月30日,盘古智能已获取的资

质许可如下:

 编                              编号/批
      证照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持有人
 号                              准号

                                                          青岛市科学技术
                                            2020.12.01
      高新技术企                 GR202037                 局、青岛市财政
 1                 /                        -2023.11.3                     盘古智能
      业证书                     100436                   局、国家税务总
                                            0
                                                          局青岛市税务局

      海关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    3702960B
 2    位注册登记                            长期          青岛大港         盘古智能
                   收发货人      SE
      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
 3    营者备案登   /             04680087   长期                           盘古智能
                                                          备案登记机关
      记表

      (四)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中兴华出具的03052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经营

活动。

      (五)持续经营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3-3-1-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

日,盘古智能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        实际控制人                    邵安仓、李玉兰

2        控股股东                      邵安仓、李玉兰

3        持有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李昌健、松岭投资

         控制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
4                                      李美英
         然人或企业

                                       (1)盘古汕头

                                       (2)盘古液压(已注销)

                                       (3)中科海润
5        子公司(含孙公司)
                                       (4)精益创伟

                                       (5)海纳瑞科(已注销)

                                       (6)钛浩液压

                                       (1)瑞恩机械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2)开天投资
6
         响的其他企业                  (3)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4)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或控制5.00%以上表决权自
7        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5)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响的其他企业
                                       (6)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1-10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0)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7)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9)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1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36)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7)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1)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43)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4)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6)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9)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3)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7)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0)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1)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3-1-12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62)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3)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4)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5)青岛松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6)青岛松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7)青岛松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8)青岛松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9)青岛松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0)青岛松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1)青岛松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2)青岛松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3)青岛松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4)青岛松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5)青岛松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6)青岛松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7)青岛松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8)青岛松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3-1-13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79)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0)青岛松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1)平度市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青岛松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3)青岛松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4)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85)青岛松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6)山东高速(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青岛松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宁、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徐国君、齐宝春、张玉静、修振飞、李昌健、王刚

                                      (1)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3)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4)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9      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   (5)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隋晓任法定代
       其他企业                       表人兼董事长)

                                      (6)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隋晓任董事)

                                      (7)蓝分子(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隋晓任
                                      监事)

                                      (8)青岛青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的企
10                                    无
       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企业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
11                                    无
       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

12     其他关联方                     无


                                       3-3-1-14
       盘古智能2022年上半年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持有或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自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新增)


       1)青岛松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KQHFM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7 年 3 月 14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358%)、谭常明(14.9254%)、
                   吕大晓(7.4627%)、张雪梅(4.4776%)、栾春杰(4.4776%)、于
                   斌(4.4776%)、邱学敏(4.4776%)、李鸿勋(4.4776%)、尹静(2.9851%)、
                   周晓坤(2.9851%)、武克勤(2.9851%)、毛芷超(2.9851%)、苗
                   永恒(2.9851%)、关钲禺(2.9851%)、魏德元(2.9851%)、姜慧
合伙人             (2.3881%)、刘晓翠(2.2388%)、孙建霞(1.4925%)、李志勇(1.4925%)、
                   周虹(1.4925%)、肖帮(1.4925%)、刘晓阳(1.4925%)、李闻广
                   (1.4925%)、张美欣(1.4925%)、赵新芳(1.4925%)、冯曦瑶(1.4925%)、
                   李娜(1.4925%)、李婧(1.4925%)、曲春玲(1.4925%)、孔祥心
                   (1.4925%)、谭叔仙(1.4925%)、张淑淇(1.4925%)、王绍艾(1.4925%)、
                   万永光(1.4925%)、山东日增投资有限公司(1.4925%)

       2)青岛松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JE0F17B


                                        3-3-1-15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西安路 8 号 C 区 17 号楼 402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3 月 14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085%)、闫勇(28.1690%)、
合伙人             王国利(28.1690%)、青 岛 鼎 信 松 科 创 业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8.1690%)、万骁乐(14.0845%)

       3)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

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GD3724E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27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32 年 1 月 25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吴欣(99.00%)

       4)青岛松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HRP2545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1-16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2 户三层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9 年 1 月 24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00%)、孙建秋(20.00%)、霍
合伙人             逢光(15.00%)、于斌(10.00%)、方辉(10.00%)、方军(10.00%)、
                   冯曦瑶(10.00%)

       5)山东高速(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00%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山东高速(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7F4J234C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洪源

公司类型           其他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8号楼2001户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2月1月17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经营范围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高速青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9.00%)、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
股东
                   有限公司(30.00%)、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1.00%)

       6)青岛松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松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BPCF137G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1-17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青岛路 279 号 605 户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20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7 年 6 月 17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3333%)、王建纲(16.6667%)、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67%)、青岛
                   青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6667%)、青岛鼎信昆宇创业咨询管理
合伙人
                   有限公司(16.6667%)、于斌(6.6667%)、吕岳川(6.6667%)、邱
                   学敏(5.0000%)、孔祥心(1.6667%)、葛晓昌(1.6667%)、沙洪
                   山(1.6667%)、陆奕含(1.6667%)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


       1)青岛青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青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隋晓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青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7G1NM45F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晓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4号楼6-1户二层210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2月1月5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隋晓(100.00%)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2022年上半年,除上述新增关联方外,

盘古智能其余关联方未发生变更。




                                        3-3-1-18
       2、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结合中兴华出具的030523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

核查,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在2022

年上半年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

如下:

                                                                               取   他
         土地使用权                                                     权利   得   项
序号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类型
         证号                                                           人     方   权
                                                                               式   利
                        高新区规划
         鲁(2020)青   东 22 号线
         岛市高新区     以东、科韵                2070 年 6 月   工业   盘古   出
1                                   33,333.20                                       无
         不 动 产 权    路以南、华                23 日          用地   智能   让
         0014568 号     贯路以西、
                        科海路以北
                        高新区科海
         鲁(2021)青   路以北、科
         岛市高新区     韵路以南、                2071 年 5 月   工业   盘古   出
2                                   33,333.50                                       无
         不动产权第     规 划 东 22               18 日          用地   智能   让
         0023750 号     号线以东、
                        华贯路以西

       盘古智能募投项目用地为编号为鲁(2021)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23750

号的地块上。

       (二)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处房屋所有权,具体如下:


                                       3-3-1-19
序                                                                      权利   取得    他 项
       房地产权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
号                                                                      人     方式    权利

       鲁(2021)青岛市高
                                                                        盘古
1      新区不动产权第       高新区科海路 77 号         44,964.69               自建    无
                                                                        智能
       0023117 号

       2、租赁房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如下:

       (1)2021年4月1日,盘古智能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约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的中创大厦

16层1602室租赁予盘古智能,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

至2024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295,650.00元。

       (2)2021年3月1日,钛浩液压与上海赛知液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

赁协议书》,约定上海赛知液压技术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松江区文翔路3788弄龙

湖湖畔商务中心16号16层1604室租赁予钛浩液压,建筑面积为177.92平方米,租

赁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租金为每月5,000.00元。

       (三)商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标权如下:

                               核定
                       注 册
序号    商标                   使用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10429   第 7       盘古智
1                                                     2013.05.21-2023.05.20        受让取得
                       139     类         能


                       31009   第 4       盘古智
2                                                     2019.04.14-2029.04.13        原始取得
                       458     类         能

       (四)专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如下:

序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号


                                           3-3-1-20
序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号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置
                              专 利   2013.11.0   ZL2013105
1    及集中润滑系统以及回收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发明    8           50261.6
     方法

     一种集中润滑系统的多密   专 利   2015.04.2   ZL2015101
2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封快速接头               发明    3           95986.7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液   专 利   2015.11.2   ZL2015108
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压制动器及其加工方法     发明    7           40063.2

     一种单线润滑系统润滑剂   专 利   2017.11.0   ZL2017110
4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供给装置及输出控制方法   发明    6           76373.7

                              发 明   2020.07.1   ZL2020106
5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专利    3           68819.0

     一种固定式轨道润滑系统   发 明   2020.11.0   ZL2020112
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及其控制方法             专利    3           09356.8

     一种废油脂主动回收装置   实 用   2013.11.0   ZL2013207
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及集中润滑系统           新型    8           01960.1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盘式液   实 用   2015.11.2   ZL2015209
8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压制动器                 新型    7           58931.2

     无气型润滑剂喷射润滑装   实 用   2016.12.2   ZL2016214
9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8           52033.0

     一种改进防堵型递进式润   实 用   2017.12.1   ZL2017217
10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滑分配器                 新型    9           78808.8

                              实 用   2018.05.1   ZL2018207
11   一种润滑剂供给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8           44730.6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2   一种润滑剂计量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62594.0

     一种桶装润滑脂电动补脂   实 用   2018.08.2   ZL2018213
1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泵                       新型    3           62595.5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18.10.2   ZL2018217
14   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2           09714.X
     量装置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18.11.0   ZL2018218
15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6           18997.1

     一种自动卸压润滑剂供给   实 用   2019.06.2   ZL2019209
1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6           67179.6

                              实 用   2019.07.3   ZL2019212
17   一种液压自动切换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1           22806.X



                                      3-3-1-21
序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号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5
18   一种气动润滑剂泵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0           70966.3

     一种高粘度油脂液位指示   实 用   2019.09.2   ZL2019216
19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6           15771.6

                              实 用   2020.05.1   ZL2020207
20   一种新型的润滑剂过滤器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85493.5

                              实 用   2020.07.1   ZL2020213
21   一种自动润滑装置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63693.8

                                                              盘 古 智
                                                              能、中国
                              实 用   2020.09.0   ZL2020219   船舶重工
22   一种齿轮传动润滑结构                                                原始取得
                              新型    7           29115.6     集团海装
                                                              风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20.09.1   ZL2020219
23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1           80407.2

     一种输送油脂的三通电磁   实 用   2020.11.0   ZL2020225
24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阀                       新型    3           04034.8

                              实 用   2020.11.0   ZL2020225
25   一种固定式轨道润滑系统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3           06026.7

     一种大容量单线集中润滑   实 用   2020.11.2   ZL2020227
26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系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7           98999.2

     一种用于双线集中润滑系   实 用   2020.11.2   ZL2020227
27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统润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7           99001.0

                              实 用   2021.07.3   ZL2021217
28   一种单气缸润滑剂泵站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0           70355.0

                              实 用   2021.08.3   ZL2021220
29   一种电动润滑泵站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1           78709.1

                              实 用   2021.08.3   ZL2021220
30   一种柱塞式液压一体泵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新型    1           79277.6

     一种用于深水作业装备压   实 用   2021.09.   ZL2021221
31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力连续可调润滑系统       新型    08          69870.X

     一种双气缸润滑剂泵站油   实 用   2021.09.1   ZL2021222
32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位内置升降装置           新型    7           55792.5




                                      3-3-1-22
    1、无效宣告请求

    (1)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

ZL201821709714.X,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2021年4月16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要求发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案件进展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涉案专

利进行分析,并对涉案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021年7月13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转送文件通知书》,将无

效宣告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转送给发行人。2021年7月13日,专利

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合议庭决定于2021

年9月15日14时对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线上(远程)口头审理。

    2021年7月28日,发行人已委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对涉案专利进行回复。

    2021年10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

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340号)》,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发行人对前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340号)》不服,已在法定

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2022年2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出具《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京73行初3355号),决定立案受理。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3-3-1-23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玻璃制造设备集
                     2017SR    2015.10     软著登字第   2015.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   中润滑控制系统
                     464273    .10         2049557号    .20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变
                     2017SR    2016.06     软著登字第   2016.06    全 部    盘 古   原始
2   桨齿面定点润滑
                     464280    .07         2049564号    .21        权利     智能    取得
    控制系统V1.0

    集中润滑系统的
                     2017SR    2014.05     软著登字第   2014.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3   电动润滑泵控制
                     464287    .16         2049571号    .26        权利     智能    取得
    软件

    风力发电机组液
                     2017SR    2015.08     软著登字第   2015.08    全 部    盘 古   原始
4   压站控制系统
                     464300    .15         2049584号    .29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偏   2019SR
                               2019.10     软著登字第   2019.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5   航刹车液压检测   135271
                               .11         4773468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1

    新能源风力发电   2019SR
                               2018.11     软著登字第   2018.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6   机润滑检测系统   135876
                               .04         4779521号    .07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7   滑安全运行管理   136116
                               .20         4781925号    .23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8

    发电机组润滑集   2019SR
                               2017.12     软著登字第   2017.12    全 部    盘 古   原始
8   成一体管理系统   136616
                               .05         4786924号    .12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7

    风力发电机润滑   2019SR
                               2018.05     软著登字第   2018.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9   零部件清洁度检   136722
                               .09         4787980号    .13        权利     智能    取得
    测系统V1.0       3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0 滑冷却控制系统    137387
                               .01         4794631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六)子公司与分公司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盘古智

能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盘古汕头                          100.00                         100.00

2         盘古液压(已注销)                2,000.00                       94.00

                                         3-3-1-24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3         中科海润                       1,000.00                        100.00

4         精益创伟                       50.00                           100.00

5         海纳瑞科(已注销)             100.00                          100.00

6         钛浩液压                       1,000.00                        57.0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或者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标的超过500.00万元,或

合同标的虽不足500.00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

有重大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重大

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金额(万
序号    客户名称               标的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元)

                                                 2022 年 采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   自动润滑系统及                 2022年3月9
1                                                购框架协                    正在履行
        公司                   配件                           日
                                                 议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                                  2022 年 5 月
2                              自动润滑系统      1,156.80                    正在履行
        公司                                                  19日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                                  2022 年 5 月
3                              自动润滑系统      900.00                      正在履行
        公司                                                  23日

       2、对外担保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和中兴华出具的030523号审计报告,2022年上半年,盘

古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

       (二)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3-3-1-25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

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公司章程未发生变更。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
运作
       (一)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2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20年10月     创立大会暨第一        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
1
         23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年11月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监
         25日           时股东大会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2020年12月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3
         18日           时股东大会            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4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23日           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2021 年 2 月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5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等
         18日           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6                                             关于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等
         15日           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第 四 次 临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7
         15日           时股东大会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方案的议案等

                                              3-3-1-26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第 五 次 临   关于办理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8
         26日             时股东大会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6 月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9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
         10日             大会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2021 年 9 月     2021 年 第 六 次 临
10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20日             时股东大会

         2022年3月9       2021 年 度 股 东 大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11
         日               会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二)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2年6月30日,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                                               负责人报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总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3                                               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10日              三次临时会议
                                                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4
         日                四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调
         2021 年 2 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议案、关于提
5
         日                五次临时会议         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

                                                关于设立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21年2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6                                               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日                六次临时会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年3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7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日                七次临时会议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8        2021年5月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办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3-3-1-27
         日                八次临时会议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5月20       第一届董事会第
9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
         日                九次临时会议
                                             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1 年 9 月 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制订
10
         日                十次临时会议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1月1       第一届董事会第
11                                           关于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日                十一次临时会议

         2022年2月1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12
         日                十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三)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至2022年6月30日,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                                             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5月20       第一届监事会第
3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日                三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9 月 5    第一届监事会第
4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日                四次临时会议

          2021年11月1       第一届监事会第
5                                             关于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日                五次临时会议

          2022年2月18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6
          日                六次临时会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3-3-1-28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率和税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率、

税种具体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17%、16%、13%、6%的税率计算销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增值税
                        应税劳务             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
                                             政策,退税率为17%、16%、15%、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二)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

优惠如下:

       1、增值税

       (1)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和《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

件的规定,2022年1-6月,盘古智能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政策,出口的主要产品适用13%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

税务局核发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100436)。根据《企

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至2022年盘古智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3-3-1-29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

号)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优

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

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

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根据需要提供。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

优惠力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

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自2021年起,盘古智能符合加计扣除范围

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从当年度的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200%的成本在税前摊销。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

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

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6月,中科海润、盘古汕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条件,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

    (三)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

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3-3-1-30
                                                        2022 年 1 月
序号     项目                                           至 2022 年 6   类别
                                                        月

1        2022年第十八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资金)     4.80           直接计入确认

2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10.00          直接计入确认

         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在库企业技术创
3                                                       20.00          直接计入确认
         新项目

4        2021年度青岛市制造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       50.00          直接计入确认

5        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                 50.00          直接计入确认

6        2021年度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                   20.21          直接计入确认

7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84.99          直接计入确认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在相关网站检索以及属地环保部门访谈确认,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盘古智能不存在环保事故、环保投诉、环保处罚与环保争议事

项。

       (二)产品质量


       2022年8月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查询记录单》,确认:自2022

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

政处罚记录信息,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记录信息。

       2022年8月11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中科海润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2年7月27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的一般程

序行政处罚台账中,未发现精益创伟在崂山区的违法违规记录。



                                        3-3-1-31
    2022年7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合规证明》(编号:

27000020227000109),确认: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上海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钛浩液压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安全生产


    2022年7月27日,盘古智能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部出具《证明》,确认: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盘古智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四)税务


    2022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出具《无欠税证明》(青高二税 无欠税证[2022]19号),证明:经查询税收征

管信息系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欠税情形。

    2022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河浦税务分局出具《无欠

税证明》(汕税河浦 无欠税证[2022]10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盘古汕头有欠税情形。

    2022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高税 无欠税证[2022]50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中科海润有欠税情形。

    2022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中韩税务所出具《无欠税

证明》(青崂中税 无欠税证[2022]43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精益创伟有欠税情形。

    2022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无欠

税证明》(沪税松一 无欠税证[2022]510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系统,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钛浩液压有欠税情形。




                                 3-3-1-32
    (五)社会保险


    2022年8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

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处结

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022年8月5日,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出具《证明》,

确认:盘古智能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没有因违反医疗保障政策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2年8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

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处结

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022年8月5日,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出具《证明》,

确认:中科海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没有因违反医疗保障政策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2年7月29日,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精益创伟正常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无因违反

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22年8月2日,崂山区医疗保障

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精益创伟无因欠缴医疗保险

费而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2022年8月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经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比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钛浩液压无处罚

记录。




                                  3-3-1-33
    (六)住房公积金


    2022年7月27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

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

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2年7月27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

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

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2年8月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精益创伟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

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2年7月28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情况证明》,确认:自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钛浩液压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

常缴存状态,未有行政处罚记录。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生变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更。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00%以上(含5.00%)的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以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3-3-1-34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

岛市税务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等网站,除下列诉讼外,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件。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2 年 1 月 24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1)鲁 0214 诉前调 19320 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锦城基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 2:盘古智能
         第三人:青岛鼎世通劳务有限公司
         (1)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工程 4,246,712.24 元;
         (2)被告 1 向原告支付以 4,246,712.24 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
原告
         准计算,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请求
         (3)被告 2 对被告 1 上述应支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4)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2 年 7 月 7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2)
鲁 0214 民初 7792 号),裁定驳回原告青岛锦城基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2、买卖合同纠纷

       2022 年 2 月 7 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1)鲁 0213 民初 6204 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中鲁汇通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1:青岛瑞鸿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2:宋振玲
人       被告 3:潘仁泉
         被告 4: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5:盘古智能


                                          3-3-1-35
         (1)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3,765,583.14 元;
         (2)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696,546.41 元;
         (3)被告 1 向原告支付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 4,462,129.28 元为本金,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计算,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的利息为
原告     288,551 元);
请求     (4)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63,102 元;
         (以上 1-4 项请求金额暂合计为:5,213,782.55 元)
         (5)被告 2、被告 3 对上述 1-4 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被告 4、被告 5 对上述 1-4 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五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原告已撤销对发行人的起诉。发行人向青岛市李沧区人

民法院申请查阅本案卷宗,法院认为发行人申请时已非本案当事人,不予查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2021)鲁0214诉前调21599号

       2022年2月24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应

诉通知书》(案号:(2021)鲁0214诉前调21599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名意电暖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 2:盘古智能
         被告 3:青岛东方鼎峰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1)被告 3 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929,157.09 元;
         (2)被告 3 向原告支付以 3,929,157.09 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
原告
         准计算,自起诉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请求
         (3)被告 1、2 对被告 3 上述应支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4)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2年9月1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鲁0214

诉前调21599号),裁定准许青岛名意电暖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2022)鲁0214民初7429号




                                         3-3-1-36
       2022年5月1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应

诉通知书》(案号:(2022)鲁0214民初7429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     原告: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盘古智能
         (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32,791,649.56 元及利息(以 32,791,649.56 元
         为本金,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原告
         价利率(LP)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请求
         (2)原告就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其施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

       (3)(2022)鲁0214民初11553号

       2022年7月1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应

诉通知书》(案号:(2022)鲁0214诉前调5777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 2:盘古智能
原告     (1)被告支付工程款 16,682,025.7 元;
请求     (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022 年 8 月 9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

鲁 0214 民初 11553 号),裁定准许原告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出具的承诺以及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的讨论,审阅了《招股说明书(注

册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与补充法律意见

书相关内容已审阅。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3-1-37
的书面承诺和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

公开发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

稿)》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尚待中国证

监会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3-3-1-38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年     月   日




                                3-3-1-39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GLO2021SH(法)字第 0485-1-6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

行人”、“公司”或“盘古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

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的编报规则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盘古智能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并已据此出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

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

书之前出具的《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与补充法律意见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

“2022 年下半年”)原法律意见书需更新的内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3-1-2
(六)。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须与原法律意见

书一并使用,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修改的内容仍然有

效,原法律意见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六)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及第一部分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的

内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仅限于盘古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查

验的基础上,现依法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3-3-1-3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4月15日,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及

上市有关的决议内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处

于有效期。

       2023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的议案》。

       2023年3月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的议案》,本次发行的

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到期之日起,分别延长2年和24个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

本次发行及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有关股票的上市交易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司法》

《首发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5990216913

法定代表人         邵安仓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注册资本           11,143.4205万元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23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3-3-1-4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
                 备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
                 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铁路机车车辆
                 配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海上风
                 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仍具有本次发行及上

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

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发行人2021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

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一元,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票

面金额。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

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

条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2021年,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同时,

发行人已委托国金证券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于2021年签订了承销协议。据


                                  3-3-1-5
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

股票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文件,发行人

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

织机构。根据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

议,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第

030002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030002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分别为15,778.07万元、12,085.38万元、

9,957.40万元。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根据中兴华出具的030002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兴华已就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002号审计报告。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据此,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于2020年10月

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发行人依法建立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立了润滑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

                                3-3-1-6
财务部、液压研发部、仓储物流部、采购部、计划部、人事部、审计部等部门,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030002号审计报告与发行人的相

关资料,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

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中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核字(2023)第030006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发行人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

二款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

纳,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地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等资产,各项资产不存在产权权属瑕疵或纠纷,发行人资产完整;发行人的

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

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

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2年实际控制


                                3-3-1-7
人没有发生变更。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

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

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

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本所

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邵安仓、李玉兰夫妇的资料,最近3年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

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

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

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1、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1 条

的规定




                                 3-3-1-8
   (1)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发行前,发行人

股本总额为11,143.4205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

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

2.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资料,发行人本次上市采取第(一)项标准。根据030002号

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据

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上市符合《上市规则》2.1.2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除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注册,有关股票的上市交易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外,已符合新股发行与

上市的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

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3-1-9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2月11日,开天投资的合伙人发生变更,具体情况

如下:

     根据开天投资的备案资料,开天投资财产份额变更如下:

     2023 年 2 月 11 日,修振飞与李玉兰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修

振飞将其持有的开天投资 3.00 万元实缴出资额(0.9091%财产份额)转让给李

玉兰,转让价款为 16.9644 万元。

     2023 年 2 月 11 日,开天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述

变更。

     2023 年 2 月 11 日,根据上述合伙人会议,开天投资对《合伙协议》作出

相应修改。

     根据支付凭证,李玉兰已向修振飞足额支付了财产份额转让款。

     根据税收完税证明,截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修振飞已向国家税务总局青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2023 年 2 月 20 日,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开天投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PHRLD16)。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开天投资此次财产份额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符合开天投资合伙协议。

     此次财产份额变更后,开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元)             (%)

 1           邵安仓      普通合伙人              10.00            3.0303

 2           李玉兰      有限合伙人              139.20           42.1818

 3           李宗业      有限合伙人              30.00            9.0909

                                      3-3-1-10
4      冯超     有限合伙人              16.00    4.8485

5      徐凯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6      邵安美   有限合伙人              15.00    4.5455

7      王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8      张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9      张良亮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0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0.00    3.0303

11     泮兴     有限合伙人              5.40     1.6364

12     李明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3     曹爽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4     李琳琳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5     董立庆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6     张玉静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7     荆淑敏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8     李晓霞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19     李祥强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0     于君     有限合伙人              5.00     1.5152

21     朱继昌   有限合伙人              4.80     1.4545

22     牛加涛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3     刘稳     有限合伙人              2.00     0.6061

24     纪善波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5     范晓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6     郑淑娟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7     卢凤莲   有限合伙人              1.00     0.3030

28     吴倩雯   有限合伙人              0.60     0.1818

29     邓飞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0     贾雪华   有限合伙人              0.40     0.1212

31     刘立华   有限合伙人              0.20     0.0606

总计                                    330.00   100.00




                             3-3-1-11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更。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


      2022年度,盘古智能的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4,258.43                       99.75

其他业务收入              84.83                           0.25

营业收入合计              34,343.26                       100.00

      2022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资质许可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质证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已获取的

资质许可如下:

 编                              编号/批
      证照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持有人
 号                              准号

                                                           青岛市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企                 GR202037   2020.12.01-    局、青岛市财政
 1                 /                                                        盘古智能
      业证书                     100436     2023.11.30     局、国家税务总
                                                           局青岛市税务局

      海关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    3702960B
 2    位注册登记                            长期           青岛大港         盘古智能
                   收发货人      SE
      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
 3                 /             04680087   长期                            盘古智能
      营者备案登                                           备案登记机关

                                        3-3-1-12
       记表

       注: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修改,删去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的规定。

       (四)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中兴华出具的030002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经

营活动。

       (五)持续经营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

31日,盘古智能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1        实际控制人                    邵安仓、李玉兰

2        控股股东                      邵安仓、李玉兰

3        持有5.00%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李昌健、松岭投资

         控制5.00%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自
4                                      李美英
         然人或企业

                                       (1)盘古汕头

                                       (2)盘古液压(已注销)

                                       (3)中科海润
5        子公司(含孙公司)
                                       (4)精益创伟

                                       (5)海纳瑞科(已注销)

                                       (6)钛浩液压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1)瑞恩机械
6
         响的其他企业                  (2)开天投资

                                       3-3-1-13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3)青岛聚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4)青岛锐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青岛松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青松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青岛松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青岛松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深圳松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青岛海都青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青岛松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深圳松嘉财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青岛松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青岛青松财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青岛松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或控制5.00%以上表决权自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      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    (有限合伙)
       响的其他企业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青岛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深圳松嘉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青岛松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青岛松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青岛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松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青岛松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青岛松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青岛松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14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26)青岛和融创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7)青岛松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青岛动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9)深圳松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青岛青松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青岛松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青岛松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青岛汇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7)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青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上海松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青岛松源壹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1)青岛松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青岛阳辰工贸有限公司

                      (43)青岛绿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4)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青岛泰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6)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9)青岛松华经济开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青岛松岩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3-1-15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53)青岛松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青岛松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青岛松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7)青岛松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青岛松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0)青岛松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1)青岛松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2)青岛松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3)青岛松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4)青岛晨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5)青岛松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6)青岛松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7)青岛松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8)青岛松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9)青岛松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0)青岛松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1)青岛松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2)青岛松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3)青岛松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3-1-16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74)青岛松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5)青岛松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6)青岛松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7)青岛松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8)青岛松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9)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0)青岛松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1)平度市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青岛松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3)青岛松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4)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85)青岛松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6)山东高速(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青岛松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8)青岛松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9)青岛松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0)青岛松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1)青岛松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2)青岛松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3)青岛松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3-1-17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伙)

                                      (94)青岛松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5)青岛松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6)青岛松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邵安仓、李玉兰、路伟、隋晓、牛传勇、徐格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宁、徐国君、齐宝春、张玉静、修振飞、于君李
                                      昌健、王刚

                                      (1)青岛晶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3)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股份有限公司

                                      (4)青岛市市北区佰艺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9        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   (5)青岛松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隋晓任法定代
         的其他企业                   表人兼董事长)

                                      (6)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隋晓任董事)

                                      (7)蓝分子(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隋晓任
                                      监事)

                                      (8)青岛青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的企
10                                    无
         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盘古智能企业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
11                                    无
         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

12       其他关联方                   无

       2022年下半年,盘古智能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持有或控制 5.00%以上表决权自然人或企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新增)


       1)青岛松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3-3-1-18
名称               青岛松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C1PAM97N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13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1 月 7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97%)、青岛鼎
合伙人             信松霖创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6.39%)、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1.64%)

       2)青岛松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BWW3TH2F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11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9 年 9 月 5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9%)、青岛
                   鼎信松创创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9.23%)、王建纲(19.23%)、
合伙人             于斌( 5.77% )、黄蕴碧( 3.85%)、 于宁远(1.92%)、杨小 梅
                   ( 1.92% ) 、 孔 祥 心 ( 1.92% ) 、 魏 德 元 ( 1.92% ) 、 刘 晓 阳
                   (1.92%)、山东日增投资有限公司(1.92%)、青岛青松创业投资


                                         3-3-1-19
                   集团有限公司(1.92%)、隋晨(1.92%)、冯曦瑶(1.92%)、李仁
                   华(1.92%)

       3)青岛松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C105TM8C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12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98.77%)、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合伙人
                   限公司(1.23%)

       4)青岛松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如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BXRT5H4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09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7 年 8 月 25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经营范围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3-3-1-20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1%)、青岛
                   鼎信松如创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3.81%)、王建纲(11.90%)、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90%)、刘晓
合伙人
                   阳 ( 2.38% ) 、 张 淑 淇 ( 2.38% ) 、 刘 晓 翠 ( 2.38% ) 、 万 永 光
                   (2.38%)、谭淑仙(2.38%)、山东日增投资有限公司(2.38%)、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8%)

       5)青岛松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C1CFP56R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11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1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8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88%)、刘继胜
                   (9.38%)、孙建秋(6.25%)、隋晨(6.25%)、洪爽(3.13%)、
                   范文媛(3.13%)、王政杰(3.13%)、史爱华(3.13%)、刘文辉
合伙人
                   (3.13%)、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3%)、青岛瑞明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 3.13% ) 、 尹 忠 群 ( 3.13% ) 、 田 建 会
                   (3.13%)、刘晓翠(3.13%)

       6)青岛松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C3257A27



                                         3-3-1-21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青岛路 279 号 808 户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52%)、青岛
合伙人             鼎信产投产业运营有限公司(32.26%)、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3.23%)

       7)青岛松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BWAA7N0R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09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7 年 8 月 1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青岛松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王
                   建 纲 ( 16.67% ) 、 邵 鹏 ( 13.33% ) 、 于 斌 ( 10.00% ) 、 张 济 民
合伙人
                   ( 5.00% ) 、 周 虹 ( 3.33% ) 、 青 岛 青 松 创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67%)

       8)青岛松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22
       青岛松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C0H7LL6J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12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27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9 月 23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王建纲(58.82%)、隋晨(8.82%)、谭淑仙(7.06%)、杨晓梅
合伙人             (5.88%)、葛晓昌(5.88%)、孔祥心(5.88%)、青岛青松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4.71%)、于迎(2.94%)

       9)青岛松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李美英实际控制的青岛青

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松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BY3CAP5Q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主要经营场所
                   层 110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7 年 8 月 25 日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 589 号 4 号楼 6-1 户一
经营范围
                   层 110

                   北京旭普科技有限公司(86.96%)、隋晨(8.70%)、青岛青松创业
合伙人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35%)



                                        3-3-1-23
       根据盘古智能关联方出具的书面说明,2022年下半年,除上述新增关联方

外,盘古智能其余关联方未发生变更。

       2、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结合中兴华出具的030002号审计报告,经本所律

师核查,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2年下半年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

体如下:

                                                                               取   他
         土地使用权                                                     权利   得   项
序号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类型
         证号                                                           人     方   权
                                                                               式   利
                         高新区规划
         鲁 ( 2020 )   东 22 号线
         青岛市高新      以东、科韵                  2070 年 6   工业   盘古   出
1                                      33,333.20                                    无
         区不动产权      路以南、华                  月 23 日    用地   智能   让
         0014568 号      贯路以西、
                         科海路以北
                         高新区科海
         鲁 ( 2021 )
                         路以北、科
         青岛市高新
                         韵路以南、                  2071 年 5   工业   盘古   出
2        区不动产权                    33,333.50                                    无
                         规 划 东 22                 月 18 日    用地   智能   让
         第 0023750
                         号线以东、
         号
                         华贯路以西

       盘古智能募投项目用地为编号为鲁( 2021 )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0023750号的地块。




                                          3-3-1-24
       (二)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处房屋所有权,具体如

下:

序                                                建 筑 面 积   权利     取得   他 项
       房地产权证号         座落
号                                                (㎡)        人       方式   权利

       鲁(2021)青岛市高
                                                                盘古
1      新区不动产权第       高新区科海路 77 号    44,964.69              自建   无
                                                                智能
       0023117 号

       2、租赁房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如下:

       2021年4月1日,盘古智能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的中创大厦16层

1602室租赁予盘古智能,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

2024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295,650.00元。

       (三)商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标权如下:

       1、盘古智能

                                   核 定 使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用类别


                                                          2013.05.21-
1                      10429139    第7类      盘古智能                    受让取得
                                                          2023.05.20


                                                          2019.04.14-
2                      31009458    第4类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2029.04.13

                                                          2022.12.21-
3                      63825080    第7类      盘古智能                    原始取得
                                                          2032.12.20


       2、中科海润

                                       3-3-1-25
                                 核定
                        注 册
序号    商标                     使用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65333    第 7    中科海
1                                                   2022.12.07 -2032.12.06     原始取得
                        560      类      润

                        65333    第 4    中科海
2                                                   2022.12.07-2032.12.06      原始取得
                        570      类      润

                        65336    第 4    中科海
3                                                   2022.12.07-2032.12.06      原始取得
                        105      类      润

                        65347    第 7    中科海
4                                                   2022.12.07-2032.12.06      原始取得
                        455      类      润

       (四)专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如下:

                                                                                    专 利
序                                                                           取得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权 期
号                                                                           方式
                                                                                    限

       一种废油脂主动
       回收装置及集中   专利                 ZL2013105502                    原始
1                               2013.11.08                    盘古智能
       润滑系统以及回   发明                 61.6                            取得
       收方法

       一种集中润滑系
                        专利                 ZL2015101959                    原始
2      统的多密封快速           2015.04.23                    盘古智能
                        发明                 86.7                            取得
       接头

       一种风力发电机                                                               专 利
                        专利                 ZL2015108400                    原始
3      组盘式液压制动           2015.11.27                    盘古智能
                        发明                 63.2                            取得   权 期
       器及其加工方法                                                               限 为
       无气型润滑剂喷                                                               20
                        专利                 ZL2016112328                    原始   年 ,
4      射润滑装置及控           2016.12.28                    盘古智能
                        发明                 33.6                            取得   自 申
       制方法
                                                                                    请 日
       一种单线润滑系                                                               起算
       统润滑剂供给装   专利                 ZL2017110763                    原始
5                               2017.11.06                    盘古智能
       置及输出控制方   发明                 73.7                            取得
       法

       一种自动润滑装   发明                 ZL2020106688                    原始
6                               2020.07.13                    盘古智能
       置               专利                 19.0                            取得

       一种固定式轨道   发明                 ZL2020112093                    原始
7                               2020.11.03                    盘古智能
       润滑系统及其控   专利                 56.8                            取得


                                         3-3-1-26
                                                                           专 利
序                                                                  取得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权 期
号                                                                  方式
                                                                           限
     制方法



     一种废油脂主动
                      实用                ZL2013207019              原始
8    回收装置及集中          2013.11.08                  盘古智能
                      新型                60.1                      取得
     润滑系统

     一种风力发电机
                      实用                ZL2015209589              原始
9    组盘式液压制动          2015.11.27                  盘古智能
                      新型                31.2                      取得
     器

     无气型润滑剂喷   实用                ZL2016214520              原始
10                           2016.12.28                  盘古智能
     射润滑装置       新型                33.0                      取得

     一种改进防堵型
                      实用                ZL2017217788              原始
11   递进式润滑分配          2017.12.19                  盘古智能
                      新型                08.8                      取得
     器

     一种润滑剂供给   实用                ZL2018207447              原始
12                           2018.05.18                  盘古智能
     装置             新型                30.6                      取得

     一种润滑剂计量   实用                ZL2018213625              原始
13                           2018.08.23                  盘古智能
     装置             新型                94.0                      取得   专 利
                                                                           权 期
     一种桶装润滑脂   实用                ZL2018213625              原始   限 为
14                           2018.08.23                  盘古智能
     电动补脂泵       新型                95.5                      取得   10
     一种用于单线集                                                        年 ,
     中润滑系统的计   实用                ZL2018217097              原始   自 申
15                           2018.10.22                  盘古智能          请 日
     量装置及润滑剂   新型                14.X                      取得
     计量装置                                                              起算

     一种用于单线集
                      实用                ZL2018218189              原始
16   中润滑系统润滑          2018.11.06                  盘古智能
                      新型                97.1                      取得
     剂供给装置

     一种自动卸压润   实用                ZL2019209671              原始
17                           2019.06.26                  盘古智能
     滑剂供给装置     新型                79.6                      取得

     一种液压自动切   实用                ZL2019212228              原始
18                           2019.07.31                  盘古智能
     换装置           新型                06.X                      取得

     一种气动润滑剂   实用                ZL2019215709              原始
19                           2019.09.20                  盘古智能
     泵               新型                66.3                      取得

     一种高粘度油脂   实用                ZL2019216157              原始
20                           2019.09.26                  盘古智能
     液位指示装置     新型                71.6                      取得

     一种新型的润滑   实用                ZL2020207854              原始
21                           2020.05.13                  盘古智能
     剂过滤器         新型                93.5                      取得




                                      3-3-1-27
                                                                             专 利
序                                                                    取得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权 期
号                                                                    方式
                                                                             限

     一种自动润滑装   实用                ZL2020213636                原始
22                           2020.07.13                  盘古智能
     置               新型                93.8                        取得

                                                         盘古智能、
                                                         中国船舶重
     一种齿轮传动润   实用                ZL2020219291                原始
23                           2020.09.07                  工集团海装
     滑结构           新型                15.6                        取得
                                                         风电股份有
                                                         限公司

     一种用于单线集
                      实用                ZL2020219804                原始
24   中润滑系统润滑          2020.09.11                  盘古智能
                      新型                07.2                        取得
     剂供给装置

     一种输送油脂的   实用                ZL2020225040                原始
25                           2020.11.03                  盘古智能
     三通电磁阀       新型                34.8                        取得

     一种固定式轨道   实用                ZL2020225060                原始
26                           2020.11.03                  盘古智能
     润滑系统         新型                26.7                        取得

     一种大容量单线
                      实用                ZL2020227989                原始
27   集中润滑系统润          2020.11.27                  盘古智能
                      新型                99.2                        取得
     滑剂供给装置

     一种用于双线集
                      实用                ZL2020227990                原始
28   中润滑系统润滑          2020.11.27                  盘古智能
                      新型                01.0                        取得
     剂供给装置

     一种单气缸润滑   实用                ZL2021217703                原始
29                           2021.07.30                  盘古智能
     剂泵站           新型                55.0                        取得

     一种电动润滑泵   实用                ZL2021220787                原始
30                           2021.08.31                  盘古智能
     站               新型                09.1                        取得

     一种柱塞式液压   实用                ZL2021220792                原始
31                           2021.08.31                  盘古智能
     一体泵           新型                77.6                        取得

     一种用于深水作
                      实用   2021.09.0   ZL2021221698                原始
32   业装备压力连续                                      盘古智能
                      新型   8            70.X                        取得
     可调润滑系统

     一种双气缸润滑
                      实用                ZL2021222557                原始
33   剂泵站油位内置          2021.09.17                  盘古智能
                      新型                92.5                        取得
     升降装置

     阀类气密性检测   实用                ZL2022209227                原始
34                           2022.04.20                  盘古智能
     装置             新型                20.3                        取得

     液动多线集中润   实用                ZL2022209227                原始
35                           2022.04.20                  盘古智能
     滑泵             新型                45.3                        取得

     往复真空抽油泵   实用                ZL2022210348                原始
36                           2022.04.30                  盘古智能
     装置             新型                81.5                        取得

                                      3-3-1-28
                                                                             专 利
序                                                                    取得
     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权 期
号                                                                    方式
                                                                             限

     活塞式蓄能器及
                      实用                ZL2022210348                原始
37   液压油缸密封耐          2022.04.30                  盘古智能
                      新型                98.0                        取得
     久试验台

     一种风电齿轮箱
                      实用                ZL2022211814                原始
38   润滑智能温度流          2022.05.17                  盘古智能
                      新型                14.5                        取得
     量控制装置

     一种风电齿轮箱
                      实用                ZL2022211814                原始
39   润滑冷却智能系          2022.05.17                  盘古智能
                      新型                20.0                        取得
     统

     一种用于润滑计
     量的卵形齿轮测   实用                ZL2022212556                原始
40                           2022.05.24                  盘古智能
     量、修形及计量   新型                16.X                        取得
     装置

     一种用于风力发
                      实用                ZL2022222564                原始
41   电机组的液压变          2022.08.26                  盘古智能
                      新型                78.3                        取得
     桨机构

     一种设置有蓄能
                      实用                ZL2022223029                原始
42   器的闭式回路液          2022.08.31                  盘古智能
                      新型                65.9                        取得
     压变桨系统

                                                         盘古智能、
     一种使用等截面                                      埃斯倍风电
                      实用                ZL2022224173                原始
43   油缸的闭式回路          2022.09.13                  科技(青
                      新型                46.4                        取得
     液压变桨系统                                        岛)有限公
                                                         司

     1、无效宣告请求

     (1)ZL201821709714.X 专利无效宣告案件


     1)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林肯润滑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用于单线集中润滑系统的计量装置及润滑剂计量装置,专利号:

ZL201821709714.X,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3-3-1-29
   2021年4月16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

书》,要求发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案件进展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已委托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涉案专

利进行分析,并对涉案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2021年7月13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转送文件通知书》,将无

效宣告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转送给发行人。2021年7月13日,专利

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合议庭决定于

2021年9月15日14时对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线上(远程)口头审理。

   2021年7月28日,发行人已委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对涉案专利进行回复。

   2021年10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

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340号)》,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发行人对前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340号)》不服,已在法定

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2022年2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出具《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京73行初3355号),决定立案受

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尚未作出任何判决。

    (2)ZL201721778808.8 专利无效宣告案件

   1)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3日,沈川林(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认为发行人实用新型(名称:一种改进防堵型递进

式润滑分配器,专利号:ZL201721778808.8,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符合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2022年9月13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

书》,要求发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



                                3-3-1-30
    2)案件进展


    2022年10月12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

通知书》,合议庭决定于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对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

行远程口头审理。

    2022年11月1日,发行人已委托李昌健,对涉案专利进行了回复。

    2023年1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无效宣告

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9742号)》,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根据《专利法》第

46条第2款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行政诉

讼材料。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

下: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玻璃制造设备集
                     2017SR   2015.10     软著登字第   2015.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   中润滑控制系统
                     464273   .10         2049557号    .20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变
                     2017SR   2016.06     软著登字第   2016.06    全 部   盘 古   原始
2   桨齿面定点润滑
                     464280   .07         2049564号    .21        权利    智能    取得
    控制系统V1.0

    集中润滑系统的
                     2017SR   2014.05     软著登字第   2014.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3   电动润滑泵控制
                     464287   .16         2049571号    .26        权利    智能    取得
    软件

    风力发电机组液
                     2017SR   2015.08     软著登字第   2015.08    全 部   盘 古   原始
4   压站控制系统
                     464300   .15         2049584号    .29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风力发电机组偏   2019SR
                              2019.10     软著登字第   2019.10    全 部   盘 古   原始
5   航刹车液压检测   135271
                              .11         4773468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1


                                        3-3-1-31
序                             开 发完                  首 次 发   权 利   专 利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成日期                   表日期     范围    权人    方式

    新能源风力发电   2019SR
                               2018.11     软著登字第   2018.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6   机润滑检测系统   135876
                               .04         4779521号    .07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7   滑安全运行管理   136116
                               .20         4781925号    .23        权利    智能    取得
    系统V1.0         8

    发电机组润滑集   2019SR
                               2017.12     软著登字第   2017.12    全 部   盘 古   原始
8   成一体管理系统   136616
                               .05         4786924号    .12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7

    风力发电机润滑   2019SR
                               2018.05     软著登字第   2018.05    全 部   盘 古   原始
9   零部件清洁度检   136722
                               .09         4787980号    .13        权利    智能    取得
    测系统V1.0       3

   风力发电机组润    2019SR
                               2019.11     软著登字第   2019.11    全 部   盘 古   原始
10 滑冷却控制系统    137387
                               .01         4794631号    .18        权利    智能    取得
   V1.0              4

       (六)子公司与分公司


       根据盘古智能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古

智能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盘古汕头                   100.00                            100.00

2         盘古液压(已注销)         2,000.00                          94.00

3         中科海润                   1,000.00                          100.00

4         精益创伟                   50.00                             100.00

5         海纳瑞科(已注销)         100.00                            100.00

6         钛浩液压                   1,000.00                          57.00

       根据钛浩液压提供的资料,2023 年 2 月,钛浩液压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

注字[2016]253 号)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

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

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


                                         3-3-1-32
《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

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

材料。

       2022 年 12 月 30 日,盘古智能、李发文、袁昌霞、冯超签署《简易注销全

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钛浩液压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不存在未结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

(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并向上海市松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钛浩液压简易注销登记。

       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5 日,钛浩液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

       2023 年 2 月 21 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

(NO.27000003202302210034),核准钛浩液压注销登记。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钛浩液压的注销符合《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

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 号)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或者自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标的超过500.00万

元,或合同标的虽不足500.00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2022年下半年,发行

人新增重大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金额(万
序号     客户名称             标的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元)



                                     3-3-1-33
                                                                  2022年12月
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自动润滑系统        框架协议                正在履行
                                                                  22日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                                     2022年12月
2                                  自动润滑系统        1,192.91                正在履行
         有限责任公司                                             20日

       2、对外担保


       根据盘古智能的说明和中兴华出具的030002号审计报告,2022年下半年,

盘古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

       (二)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

购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公司章程未发生变更。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
范运作
       (一)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2022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
                                            作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古智能股份
         2020 年 10   创立大会暨第一
1                                           有限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青岛盘
         月23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
                                            古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
                                            等

         2020 年 11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2
         月25日       时股东大会            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


                                            3-3-1-34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2020 年 12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3
         月18日          时股东大会            议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4                                              案、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
         23日            时股东大会
                                               究中心的议案等

         2021 年 2 月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5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等
         18日            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6                                              关于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等
         15日            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第 四 次 临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
7
         15日            时股东大会            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利
                                               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第 五 次 临   关于办理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
         26日            时股东大会            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6 月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9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10日            大会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2021 年 9 月    2021 年 第 六 次 临
10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20日            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度 股 东 大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11
         9日             会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2022 年 10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12                                             关于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月10日          时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2022年12月31日,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                                              负责人报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案等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                                              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

3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3-3-1-35
         10日             三次临时会议      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开展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建立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究中心
4
         日               四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调
         2021 年 2 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议案、关于提
5
         日               五次临时会议      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

                                            关于设立上海钛浩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21年2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6                                           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日               六次临时会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2021年3月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7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日               七次临时会议
                                            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办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2021年5月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8                                           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
         日               八次临时会议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5月20      第一届董事会第
9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
         日               九次临时会议
                                            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1 年 9 月 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制订
10
         日               十次临时会议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1月1      第一届董事会第
11                                          关于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日               十一次临时会议

         2022年2月1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12
         日               十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2022年9月20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设立盘古智能欧洲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13
         日               十三次临时会议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三)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至2022年12月31日,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审议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
          23日             一次临时会议

2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3-3-1-36
          10日             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5月20      第一届监事会第
3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日               三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9 月 5   第一届监事会第
4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日               四次临时会议

          2021年11月1      第一届监事会第
5                                            关于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日               五次临时会议

          2022年2月18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6
          日               六次临时会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2022年9月20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关于设立盘古智能欧洲有限公司的议案、关
7
          日               七次临时会议      于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2023年1月,修振飞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监事职务;2023年1月16日,发行

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于君为发行人职工监事,任期为自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所律师认为,职工监事的变更系发行人管理运营中的正常人事调整,该

等变更不构成重大变更,不会对盘古智能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率和税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

率、税种具体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17%、16%、13%、6%的税率计算销
                                           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销售货物或提供
增值税                                     的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享受“免、
                            应税劳务
                                           抵、退”政策,退税率为17%、16%、15%、
                                           13%

                                            3-3-1-37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二)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

收优惠如下: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2]39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的规定,2022年7-12月,盘古

智能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出口的主要产品适用13%

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

税务局核发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100436) 。 根 据

《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至2022年盘古智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

23号)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原备案资料全部

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根据需要提供。




                                       3-3-1-38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

用优惠力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

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自2021年起,盘古智能符合加计扣除

范围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从当年度

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200%的成本在税前

摊销。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

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7-12月,中科海润、盘古汕头符合小

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条件,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

       (三)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

政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7 月
序号     项目                                     至2022年12     类别
                                                  月

1        青岛高新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   152.12         直接计入确认

2        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市级)                 130.00         直接计入确认


                                     3-3-1-39
3        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区级)               30.00        直接计入确认

4        2021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2.50         直接计入确认

5        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审委通过补助)   100.00       直接计入确认

6        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                     60.00        直接计入确认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在相关网站检索以及属地环保部门访谈确认,自2022年7月1日

以来,盘古智能不存在环保事故、环保投诉、环保处罚与环保争议事项。

    (二)产品质量


    2023年1月12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查询记录单》,确认:自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

规的行政处罚记录信息,未发现盘古智能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记录信息。

    2023年3月2日,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盘古汕头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

行为。

    2023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3年1月5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的一般

程序行政处罚台账中,未发现精益创伟在崂山区的违法违规记录。

    2023年1月5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合规证明》(编号:

27000020231000002),确认: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上海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钛浩液压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


                                     3-3-1-40
    (三)安全生产


   2023年1月9日,盘古智能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部出具《证明》,确认:自2022年7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四)税务


   2023年1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出具《无欠税证明》(青高二税 无欠税证[2023]2号),证明:经查询税收征

管信息系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盘古智能有欠税情形。

   2023年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河浦税务分局出具《无

欠税证明》(汕税河浦 无欠税[2023]3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盘古汕头有欠税情形。

   2023年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高税 无欠税证[2023]1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未发现中科海润有欠税情形。

   2023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中韩税务所出具《无欠

税证明》(青崂中税 无欠税证[2023]2号),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精益创伟有欠税情形。

   2022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

(沪税松十三 税企清[2022]3612号),确认: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钛浩

液压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五)社会保险


   2023年1月2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

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未发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3-3-1-41
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尚未处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023年1月17日,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

出具《证明》,确认:盘古智能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没有因违反

医疗保障政策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3年1月2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

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未发现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尚未处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023年1月17日,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

出具《证明》,确认:中科海润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没有因违反

医疗保障政策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3年1月6日,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精益创伟正常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无因违

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23年1月9日,崂山区医疗

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精益创伟无

因欠缴医疗保险费而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2023年1月9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经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比对,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钛浩液压无处

罚记录。

    (六)住房公积金


   2023年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盘古智能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

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3-1-42
     2023年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阳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科海润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

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9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出具《证明》,确

认: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精益创伟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

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3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情况证明》,确认:自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钛浩液压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

正常缴存状态,未有行政处罚记录。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生变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22年下半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更。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00%以上(含5.00%)的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以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    信      用     中     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市 场 监 管 行 政 处 罚 文 书 网

( http://cfws.samr.gov.cn )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青 岛 市 税 务 局

(http://qingdao.chinatax.gov.cn)等网站,除下列诉讼外,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3-1-43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2022)鲁0214诉前调11179号

       2022年8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鲁0214诉前调11179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山东海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1:盘古智能
人
         被告 2: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1)被告 1、被告 2 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28,163.84 元;
原告
         (2)被告 1、被告 2 向原告偿付资金占用费 4,708.61 元;
请求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等由被告 1、被告 2 承担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任何判决,

本案仍在审理中。

       (2)(2022)鲁0214诉前调16622号

       2022年11月15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鲁0214诉前调16622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中冶地勘岩石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当 事
         被告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 2:盘古智能

         (1)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6,200.00 元及逾期利息;
原 告
         (2)被告 2 承担连带责任;
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 1、被告 2 承担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任何判决,

本案仍在审理中。




                                        3-3-1-44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2022)鲁0214民初7429号

       2022年5月1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和

《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鲁0214民初7429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     原告: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盘古智能

         (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32,791,649.56 元及利息(以 32,791,649.56 元
         为本金,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原告     价利率(LP)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请求
         (2)原告就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其施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任何判决,

本案仍在审理中。

       (2)(2022)鲁 0214 民初 6447 号

       2022 年 7 月 21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盘古智能出具《开庭传票》

和《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鲁 0214 民初 6447 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旭顺工贸有限公司

当事     被告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人       被告 2:盘古智能

         第三人:青岛鼎世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被告中国化学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32,202.00 元;

         (2)被告中国化学公司向原告支付以 232,202.00 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原告     (LPR)标准计算,自起诉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请求
         (3)被告盘古公司对被告中国化学公司上述应支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上述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2 年 9 月 15 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案号:

(2022)鲁 0214 民初 6447 号),裁定驳回青岛旭顺工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3-3-1-45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承诺以及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的讨论,审阅了《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与补充法

律意见书相关内容已审阅。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及其他

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

发行及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有关条

件,其股票公开发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招股

说明书(注册稿)》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有关股票

的上市交易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及签字律师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3-3-1-4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李良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媛媛




                                                         年     月   日




                                3-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