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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古智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06-19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智能”或“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
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公
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下属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
机制。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
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涵盖了公司章程修订、董事监事高管选拔、议事规则及担保
制度制定等事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记录完整
规范,股东勤勉尽责。股东大会自建立以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公司各项
职责,规范运行。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构成、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决议涵盖了董事选拔,议事规则及制度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历次董事会会议均由全体董事亲自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会
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对权力义务勤勉尽责。董事会自建立以来,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
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构成、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会
审议通过的决议涵盖了监事选拔,议事规则及制度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行。
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对权力义务勤勉尽责。董事会自建立以来,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均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与行使权力。独立董事具有的丰富专业知识以及认真
尽责的职业道德在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生产经营决策和治理结构
规范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经营决策科学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
宜。

    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
细则》的相关规定,筹备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
公司的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现行有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报告期末,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
        战略委员会           邵安仓                邵安仓、隋晓、路伟
        审计委员会           徐国君              徐国君、牛传勇、李玉兰
        提名委员会           牛传勇              牛传勇、徐国君、邵安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徐格宁              徐格宁、徐国君、李玉兰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之签字盖章
页)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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