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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6-19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
恩汽电”、“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2023 年 6 月 1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C39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4.26 倍。本次
发行价格 39.7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
市盈率为 42.7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T-4 日)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4.26 倍,超出幅度为 24.64%;低于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7.42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
策。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026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300 万股,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
                                      1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
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
格高于 45.6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5.60 元/股,且申购数量
低于 7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5.6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700 万股,申购时间为 13:14:33:624 的配售对象部分剔除。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 44,48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4,399,820 万股的
1.01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
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9.7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4、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
行账户。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
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

                                     2
   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1.106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8.74%。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1.10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74%。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43.894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9.7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6.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2.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4.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9.7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豪恩汽电
   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6月14日(T-
   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26倍。
        (2)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
                          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倍)-扣非    率(倍)-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2 年)    后(2022 年)
002920.SZ    德赛西威    136.32      2.1323          1.8672         63.93            73.01
002906.SZ    华阳集团     31.27      0.7988          0.7478         39.15            41.82
600699.SH    均胜电子     17.21      0.2881          0.2298         59.74            74.89
002813.SZ    路畅科技     35.12      0.0274          -0.0607       1,281.75            -
            平均值(不含路畅科技和均胜电子)                        51.54            57.42
                                                3
   资料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T-4 日)(GMT+8)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均胜电子、路畅科技市盈率为异常值,因此未将上述数据纳入市盈率均值的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2.7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6月14日(T-4日)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平均扣非后静
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第一、产品及技术研发优势
    ①较强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
    发行人市场开拓及产品开发采用项目管理模式,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
产品设计、研发与生产。发行人拥有专业的项目前期开发团队,能够根据客户早
期需求,与客户同步开发前装汽车电子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早期技术支持。发行
人与客户同步开展设计开发,既能帮客户节约设计开发成本,又能有效避免前期
设计和实际生产之间的冲突,保证了新产品订单的转化效率和合作效率,有效提
升了客户粘性。同步设计开发能力是目前汽车整车厂商评定供应商实力的重要依
据,也是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65 项,拥有各类国内专利 204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
新型专利 108 项,外观设计专利 73 项。
    ②高标准的软件开发体系
    发行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提升软件开发能力、软件质量和软件研发投入,并
根据依照行业内先进的开发体系标准,综合客户需求和自身产品质量提升情况,
建立了高标准的软件开发体系。发行人于 2015 年通过 CMMI Level 3(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认证;于 2019、2020 年分别两次通过德国大众 ASPICE
(Automotive Software Process Improvement and Capacity Determination)准入审
核;2021 年,发行人的福特项目通过 ASPICE CL2 级别认证。高标准的软件开
发体系有力的保证了发行人软件开发的质量和效率,使得公司软件开发得到了客
                                              4
户认可。
    ③覆盖产品的全面仿真模拟设计能力
    公司具有全面的仿真模拟设计能力,包括热学仿真、力学仿真、光学场景仿
真、模流仿真、三维公差分析、超声波振动态仿真等,该等仿真模拟设计能力能
在实际产品生产前大规模测试不同设计方案、比较不同方案的优劣并采用具有优
化的热力结构优化与材料选型、优化的力学结构强度方案、优化的模具设计与成
型参数、精准的结构和尺寸设计以及较高的雷达反馈及成像效果方案等设计方案。
    公司目前在图像质量优化、相机标定、目标检测、视觉行为分析、视觉测量、
视觉定位导航、多传感器融合等核心技术方向上均实现自主研发,相关性能指标
在开源数据库台架测试和实际车载场景应用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全景融合泊车
系统在开放环境测试泊车成功率能够满足国内一线整车厂性能要求,基于多传感
器融合的自主定位导航系统在弱纹理、光照巨变等极端场景下可实现精准的定位,
场景识别成功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未来,随着视觉传感分辨率的提升和域控制
器的算力提升,公司将实现精度更高的 3D 目标检测,远距离的微小目标识别等,
将视觉感知技术及多传感器融合技术应用从低速泊车域向境更开放、车速更高的
驾驶场景延伸。
    ④领先的测试验证能力
    公司拥有业内领先的测试实验室,该实验室于 2017 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L10193)并获得
了大众、吉利、长城、比亚迪、通用五菱、东风小康等客户的“供应商实验室/资
质认可书”。公司实验室可以从事包括高/低温实验、恒温恒湿/温湿度交变/温湿
度循环实验、温度冲击实验、盐雾实验、防水/防尘实验以及整车气候模拟实验等
环境可靠性实验;可以从事正弦扫频振动试验、共振点搜索与定频耐久试验、随
机振动试验、三综合温湿度振动试验等机械可靠性实验;可以从事反向电压/过
电压实验、供电电压缓降/缓升/瞬时下降/骤降复位实验等电气性能试验,并可从
事 EMC(ESD、BCI、ISO7637、CE 等)实验。公司实验室具有全面的实验能力,
配备有较多的先进实验设备,有力的提升了公司产品验证测试能力,为确保公司
交付产品能够在各方面满足并优于客户需求奠定基础。
    ⑤产品研发优势
                                   5
    随着公司产品探测精度、传输速率、稳定性、信号处理分析能力以及兼容性
的提升,各品类产品不再是单独孤立的产品,通过创新融合多项核心技术,公司
已可以将 12 颗雷达、4 个全景摄像头和 1 个 ECU 单元组合集成为一套 APS(自
动泊车系统),并实现自动泊车等基础自动驾驶功能,该 APS 系统已量产交付。
    公司开发的车载智能舱内监控系统(VIMS)由传感器与智能控制器构成,
可实现疲劳驾驶监控功能和舱内智能识别功能。该系统采用深度学习算法技术及
人工智能嵌入式优化技术,并通过具有数据加扰及 3D 人脸模型自动生成工具,
加强算法训练优化,有效提高识别率、准确度等性能指标,适应更多的复杂场景,
具有适用性强、可维护性高、识别率高、资源开销小等诸多优势,目前已成功应
用于疲劳驾驶监控、分心监控、危险驾驶监控、智能交互等功能,提高驾驶安全
性及个人体验,并已成功搭载量产。
    毫米波雷达相比于超声波雷达有着探测视野更广、穿透雾、烟、灰尘的能力
更强、精度更高等优势,是车用雷达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公司已在自主研发毫
米波雷达产品,并已实现对下游客户的量产供货,该产品可以实现基于毫米波雷
达的 BSD(盲点监测系统)、DOW(开门提醒)、RCTA(后方横向倒车预警)、
RCW(后方碰撞预警)、LCA(变道辅助预警)等功能。
    电子后视镜(CMS,camera-monitor system)是一种基于摄像头和显示器的
产品组合,增强驾驶员对车辆周围及侧后方的视觉感知。作为间接视野装置领域
的颠覆产品,其利用摄像头采集传统后视镜视野内的路况,在车内监视器上显示,
相比于传统的后视镜,不仅可以有效扩展司机视野,提升恶劣环境下的后视效果,
规避视野盲区,还能降低车辆的空气阻力,增加整车造型设计的未来感。对于电
子后视镜这一新兴产品,发行人具有前瞻性地于前期做了大量的项目预研工作,
投入了众多的研发资金和研发人员,并已获得国内部分一线整车厂的定点项目。
该产品相关的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 GB 15084(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
要求)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发布,并于 2023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发行人亦
是该标准的支持单位之一。
    第二、国内外知名的客户资源优势
    国内外各大知名整车厂的行业经验丰富、资金实力雄厚,并掌握了主要的汽
车电子产业链,整车厂商对汽车电子的安全性要求极高,行业具有 TS16969、
                                     6
ISO26262、AECQ100 等多种认证标准,认证周期较长,供应商进入整车厂配套
体系平均需要 2-3 年的认证周期,一旦通过汽车整车厂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双方
将会保持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销关系不会轻易发生变化,上述原因均导致
了汽车电子行业供应链的壁垒较高,普通供应商难以进入行业及整车厂供应链体
系。
    发行人经过长期行业深耕及沉淀,已经进入了众多国内外汽车整车厂的供应
商体系,与日产、大众、PSA 全球、吉利、福特、铃木和现代起亚等国内外汽车
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凭借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客户
的高度认可,发行人在汽车行业和供应链体系内具有较大优势。
    第三、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优势
    汽车电子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很大程度上对汽车整车制造的声誉造成重大
影响,因此,汽车整车制造商对汽车电子供应商的要求较为严格。供应商需要在
研发能力、自动化水平、产品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一系列较为复杂的实验和认证
程序才能最终获得认定,该认证过程可能长达 1 至 3 年。
    公司按照国家、行业和客户的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全流程质量
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过程控制管理流程,通过了 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认证、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或资质。对于上游供应商,公司实施严格的合格供应商
认定及管理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保证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按照制造过程稽核控制程序,实施严格的内部工艺审核和管
理评审,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与技术,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此外,公司制定了
完善的成品及出货检验控制程序,保证出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
产品质量优势明显,能够为下游整车厂商提供优质、及时的配套服务,与主要客
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得到了下游整车厂商的一致认可。
    第四、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便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
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4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一支
282 人的研发队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30.32%,有效满足客户在不同智能驾驶
感知系统的多元化需求。
                                    7
    同时,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管理、销售等人员团队。公司设立了 6 个员工
持股平台,约 23%的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人员主要包括
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各部门骨干,因此公司形成了能吸引人才、留住人
才并令其施展才干的企业平台。上述团队均长期从事汽车感知系统行业工作,在
经营、生产、服务、研发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金融时报(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39.78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40.3700 元/股。任
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
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新股 2,3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39.78 元/股,发行
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91,494.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7,843.08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3,650.92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
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
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8
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0,166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9.78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91,494.00 万元,高于前
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9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4、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10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
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
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
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6 月 12 日(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 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招
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
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
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
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11
发行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