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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恩汽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豪恩汽电”)于 2023 年 7 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盈
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26号文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为人民币39.7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14,9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836,509,150.61元。2023年6月29日,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
验字第900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
序                                计划投资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
号                                  总额
                                                  额
     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
1                                 15,885.00    15,885.00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518.00    12,518.00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
3                                  3,763.00     3,763.00
     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    计              40,166.00    40,166.00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
金为人民币43,484.92 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
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
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
格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的产品期
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经办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
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
协议等。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
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要,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取得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
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豪恩汽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豪恩汽电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