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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乖宝宠物: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2023-07-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七月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招股意向书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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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项目组成员.........................................................................................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4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3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2
      七、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要经营状况....................................................... 29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与备案的核查情况................... 29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32
      十、保荐人关于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是否存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行
      为的核查............................................................................................................... 32
      十一、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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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项目组成员

    (一)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授权本次证券发行项目负责具体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凤华女士
和孙喜运先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陈凤华女士,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金融学硕士,保荐
代表人,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编号:S0740720090001。曾主持或参与过华仁药业
(300100.SZ)、海利尔(603639.SH)、中际旭创(300308.SZ)、蔚蓝生物
(603739.SH)、日辰股份(603755.SH)、联科科技(001207.SZ)等多家企业改制、
辅导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以及金岭矿业(000655.SZ)重大资产重组、博
汇纸业(600966.SH)、中际旭创(300308.SZ)、新凤鸣(603225.SH)、蔚蓝
生物(603739.SH)再融资等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多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孙喜运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经济学硕士,保荐
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编号:S0740720110004。作为主
要项目人员先后参与了日辰股份(603755.SH)、联科科技(001207.SZ)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及新凤鸣(603225.SH)、蔚蓝生物(603739.SH)非
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同时参与伊莱特、正海科技等多家企业改制、辅导
工作,与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裴康征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经济学硕士。自 2016
年起一直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作为主要项目人员先后参与了雄程海洋 IPO 项
目、富兰克 IPO 项目等多个 IPO 项目辅导、改制工作,天邦股份要约收购项目
及多家新三板公司挂牌、定增项目,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三)本次证券发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 王作维、栗涵、孟维朋、刘金、徐柏青、张朋、宋立义、
钱程、杜晓晗、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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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mbol Pet Group Co., Ltd.

    住     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路 8 号

    注册资本:36,00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华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26 日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日期:2020 年 8 月 3 日

    邮编:252000

    电话:0635-7076058

    传真:0635-7076058

    电子邮箱:ir@gambolpet.com

    互联网址:http://www.gambolpet.com

    经营范围:宠物食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保荐人或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本保荐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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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1、2021 年 7 月 2 日,本保荐人召开了立项会议,审核同意乖宝宠物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立项。

    2、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9 月 27 日,本保荐人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质控部组
织了对项目的现场核查与工作底稿核查,对申报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对工作底稿
进行初步验收,核查过程中与项目组进行了充分沟通,项目组根据质控反馈意见
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及工作底稿后,质控部审核人员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乖
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质量控制
报告》(质控股 2021 年 33 号)及《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工作底稿验收意见》(底稿验收股 2021 年 33 号)。

    3、项目组根据质控审核意见对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证券发
行审核部审核。项目组根据证券发行审核部审核意见对全套申报材料进一步修改
完善,经内核负责人同意后,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召开内核会议。

    4、2021 年 11 月 10 日,本保荐人召开内核会议。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讨论
并审核,保荐代表人对履行保荐职责做出了工作说明,项目小组成员参加内核会
议,陈述并回答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5、项目经内核小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内核小组成员根据项目情况做出独立
判断,并采取记名书面表决的方式,对是否同意推荐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发表意见。

    6、证券发行审核部综合内核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参会内核小组成员的意见形
成内核意见。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全套材料,并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证券发行审核部审核后,将内核意见回复、修改后的材料等发送参会的内核委员
确认。经内核委员确认,本保荐人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出具核准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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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向监管机构正式上报文件。

    (二)内部审核结果

    经全体参会委员投票表决,本保荐人内核委员会同意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对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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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作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本保荐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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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作为乖宝宠物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中泰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
作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并经内核会议审议通过,
认为乖宝宠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对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发行人持续发展。因此,中泰证券同意作
为保荐人推荐乖宝宠物本次发行并上市。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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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本保荐人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目前有
12 名董事,其中 4 名为发行人选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行人设 3 名
监事,其中 1 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

    根据本保荐人的核查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835-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律师出具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
务所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
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623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134,744.42 万元、147,203.29 万元和 175,899.6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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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经营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在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8.81%、8.72%和
16.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94.02
万元、12,290.71 万元和 26,105.94 万元。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本保荐人审慎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并核查发行人的
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重大购销合同、纳税资料等文件。同时走访了工
商、税务、质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核查了上述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
件,并检索了相关部门网站的公示信息。保荐人核查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
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四)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人依据《注册管理办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符合第十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
尽职调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设立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资料、《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及有关评估
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历次“三会”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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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前身山东聊城依戈尔食品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2020 年 8 月 3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从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条的规定。

    (二)符合第十一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进行
了尽职调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重要会计
科目明细账、财务制度、重大合同、银行对账单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
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以上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符合第十二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资产权属和独立
性进行了尽职调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组织结构图、
业务流程、资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合同、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董事会会议文
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简历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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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
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
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
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
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
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以上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符合第十三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了尽职调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
政策,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批复文件、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最近 3 年内,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以上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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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下述风险因素归类描述,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
排序,该排序并不表明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创新风险

    公司生产的宠物食品属于快速消费品,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要巩固和进一
步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公司需要持续对行业及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进
行深度跟踪和快速响应,及时调整产品研发方向、创新销售、营销模式,及时将
产品研发创新和销售、营销模式创新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提升,满足客户实际需求。
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成果未达预期,或者销售、营销模式未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新
趋势,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优势下降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
力和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技术水平是保证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基础。一直以来,为切
实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新产品工艺的研发方面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
公司需要准确把握消费者偏好、及时跟进行业发展的动态趋势和生产工艺变革,
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我国宠物食品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激烈的市
场竞争中,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决策失误,不能继续保持技术创新和工艺改
进,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或者新技术无法实现产
业化,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2)核心技术泄密和人才流失的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在行业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自主研发产品
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拥有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公司新产
品工艺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也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而稳定的核心技术研发团
队是推动产品工艺不断创新的基石,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源动力。

    公司已与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但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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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向外泄密或技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
时,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公司面对的人才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公司存
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3、经营风险

    (1)海外市场拓展不利的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8.17%、47.88%、39.65%,海外市场的需求变化对公司业
务发展存在重大影响。公司采取 OEM/ODM 模式为海外客户生产宠物食品,对
劳动力资源需求量大,同类厂商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
的推进和产业布局的深度整合,泰国、越南等新兴经济体可能会凭借其低廉的人
力成本在宠物食品市场的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对公司海外市场需求造成一定
程度的冲击,公司的海外业务存在海外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相对于主要
竞争对手,公司 OEM/ODM 业务进入部分海外市场的时间较晚,市场占有率较
低,面临市场开拓不利的风险。

    (2)海外经营风险

    伴随公司业务不断向海外延伸,深度开拓海外市场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方
向。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整合国际优势资源,把握全球宠物食品行业的发展动
态,紧跟下游客户的业务需求,公司先后设立了乖宝泰国、乖宝美国、美国鲜纯
宠物,在境外开展宠物食品的生产经营。其中,乖宝美国目前除持有美国鲜纯宠
物的股权外,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2021 年美国鲜纯宠物收购了雀巢集团下属
宠物食品品牌 Waggin' Train,在境外以 Waggin' Train 为自有品牌开展宠物食品销
售业务。

    公司主要在境内经营,境外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相对不足,海外经营人才尚需
进一步补充。未来如果出现汇兑限制、东道国政府征收、战争及政治暴乱等情形
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投资损失。因此,全球政治环境、经济政策、竞争格局、军事
冲突以及突发事件等因素对公司的海外经营具有深远影响。同时考虑到国内外在
经商环境、法律体系及企业文化等领域存在的诸多差异,公司面临由于海外经营
经验欠缺、人才储备不足及境外经营环境恶化而导致的海外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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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随着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日趋重视、对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以及权益保护意
识增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公司主营业务为宠物食
品的生产和销售,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若公司因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和标
准未得到严格执行、生产和检测流程操作不当或因上游供应商未能完全按照法
律、行业规定及公司要求提供安全优质的原材料,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公司的声
誉和品牌形象将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也产生不利影
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4)动物保护风险

    公司研发部门下设宠物营养研究中心、宠物健康护理研究中心、宠物训练研
究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犬猫营养需求,犬猫生理学、行为学和运动学等方向研
究。公司通过饲养自有犬猫群体,以观察、收集其行为数据,达到研发和测试目
的。公司在品牌宣传活动中,需要对犬猫进行拍摄或进行相关主题性活动,以达
到宣传效果。随着养宠群体日益扩大,动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公司如发生对测
试宠物粗暴对待、不当处理等行为,可能引发网络负面新闻,对公司形象产生负
面评价,使公司品牌和声誉遭受影响或损失,进而存在导致现有或者潜在客户不
愿意选择本公司提供的产品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4、内控风险

    近年来公司发展速度较快,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逐步建立了健全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适应公司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规模将
进一步扩大,对公司运营管理和运作机制等方面均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之有效的
内部控制体系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序开展的关键,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目标的实现。若公司在面对制度建设、战略规划、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的挑战未及时改进,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未与发
行上市后资本市场的要求相匹配,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
水平,为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带来一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秦华存在以其自有资金代垫部分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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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奖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之“(三)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情况”有关说明。尽管发行人目前已经制定了严格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杜绝各项体外支付行为,但若配套的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公司依然存在一定的内控风险。

    5、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877.91 万元、19,033.69 万元、
13,941.8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0%、7.39%、4.10%;应收账
款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之和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53.52%、61.84%、
53.20%,较为集中。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均为长期合作且规模较大的客户,
信用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应收账款规模也会随之增长,若公司的客户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有可
能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公司存在一定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2)盈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12%、32.79%、37.23%,净利率
分别为 5.54%、5.51%、7.82%。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1.81%、83.84%、83.65%,均超过 80%,由于宠物食品行业原材料占成本比重
较大,主要原材料鸡胸肉、鸭胸肉等价格波动会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报
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4,080.78 万元、45,932.65 万元、70,029.20 万元,
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93%、17.84%、20.61%。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广
国内业务,增加营销宣传推广的投入,对公司营业利润规模造成一定影响;国际
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均会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较大的影响,美元贬值对公司出口
业务的毛利率会形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削弱出口业务的盈利能力;社会经济、技
术等巨大发展变化可能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进而导致人们对宠物食品的需求规
模或结构发生变化,给宠物食品行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公司面临盈利波动甚
至发生亏损的风险。(注:为了保持数据披露口径的一致性,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销售费用中包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的运费、快递费和港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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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9,546.85 万元、58,322.16 万元、
73,578.7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8.03%、48.02%、63.18%;公司存货
跌价准备分别为 272.32 万元、197.06 万元、388.63 万元,占存货原值的比重分
别为 0.68%、0.34%、0.53%。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由于公司主要
产品宠物零食的原材料鸡胸肉、鸭胸肉等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会在原材料价
格低点进行战略性储备;且公司自有品牌业务发展较快,为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需提前进行备货。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存货余额或将进一步增加。但如市
场需求不及预期,存货将占用公司运营资金,且将面临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公司
的利润水平。

    (4)境外资产收购相关的无形资产风险

    乖宝美国、美国鲜纯宠物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与普瑞纳及雀巢(合称“卖方”)
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以及一系列交割协议,以购买 Waggin'Train 品牌宠物食品业务
相关的专用资产;卖方、美国鲜纯宠物和乖宝美国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就资产
购 买 协 议 签 署 了 一 份 和 解 和 共 同 弃 权 协 议 ( Settlement and Mutual Release
Agreement),对本次收购的最终价款及各方责任做出进一步约定。具体情况详
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偿债能力、流
动性及持续盈利能力分析”之“(七)资本支出”有关此次收购事项的说明。此
次收购形成一定金额的无形资产,其摊销或减值可能影响发行人未来年度的业
绩。目前,Waggin'Train 品牌旗下的部分商标、域名尚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等无形资产若未能按计划顺利过户,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权属纠纷风险。

    (5)税收政策风险

    ①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创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 2020 年至 2022 年度执行 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198.55 万元、1,004.91 万元、1,278.14 万元,税收优惠对利润总额影响比例分
别为 8.84%、5.63%、4.02%。如果未来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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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相关子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不能持续获得所得税税收优惠,将给公
司的业绩情况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②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公司执行“免、退”的增值税退税政策,随着我国企业竞争实力的增强以及
经济环境的变化,作为政府补贴手段的出口退税政策可能发生调整,出口退税率
可能进一步下调甚至取消,出口退税率的下调或取消将影响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
上的价格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而公司面临出口退税政策变
化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6)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风险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为 3,586.23 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04%。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
要是由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其中可抵扣
亏损主要为母公司报告期内亏损形成。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条件、行业格局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未来期限内无法形成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将会对未来期间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7)销售费用持续增长但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重视品牌营销创新,积极推广自有品牌业务,增加营销投入以提
高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4,080.78 万元、45,932.65 万元、
70,029.2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93%、17.84%、20.61%,比例
相对较高,对公司营业利润规模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公司的营销战略规划,公司
未来将继续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持续增强自有品牌的市场影响力。若未来发生
行业增速放缓、市场规模萎缩等不利变化,如果公司的营销方案不能达到预期效
果,公司可能会面临销售费用持续增长但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注:为了保持数
据披露口径的一致性,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销售费用中包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中的运费、快递费和港杂费。)

    6、法律风险

    (1)品牌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在国内市场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麦富迪”品牌在行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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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在宠物食品行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广泛的知名度。公
司的商标、商号存在被仿制、冒用、盗用的侵权风险。若公司品牌被侵权使用,
可能导致消费者信赖度降低,使公司面临订单减少、市场销售计划受阻的情况,
进而影响公司业绩水平。

    (2)美国诉讼失败的风险

    2020 年 5 月 15 日,德克萨斯州 NPIC 公司(Natural Polymer International Corp)
起诉乖宝美国、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秦华和发行人其他核心人员李兆伟,
案号为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区法院第 4:20-cv-401 号。在其诉状中,NPIC 对四
名被告提出以下指控:(1)违反联邦和德克萨斯州法律盗用商业秘密;(2)不
正当干预 NPIC 声称与其前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3)串谋盗用 NPIC
的商业秘密。NPIC 寻求惩罚性损害赔偿,永久禁止被告使用 NPIC 的商业秘密,
并要求支付不少于 225,000 美元的损害赔偿金。鉴于案件尚处于早期阶段,发行
人的代理律师耶特科尔曼律所还没有从 NPIC 获得基础数据使其能够独立评估潜
在赔偿金额;但基于耶特科尔曼律所对案件事实的了解,耶特科尔曼律所认为,
如果 NPIC 最终能够胜诉,本案最可能的赔偿金范围为 50 万美元到 150 万美元。
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存在诉讼失败造成损失的潜在风
险。

    (3)部分租赁的房屋无产权证的风险

    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海创租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屯村位于聊城经济技术
开发区燕山路西、帝斯曼公司北的房屋,租赁面积为 8,000 平方米,该处租赁房
屋主要用于生产宠物零食,其产能约为每月 240 吨,在 2022 年发行人及其境内
子公司整体产能中占比约 1.7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辛屯资产管理
委员会理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山东海创目前租用的上述房
屋所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和地上房屋归辛屯村所有。该租赁房产尚未办理
不动产权证。根据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辛屯村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村民决议书》,经辛屯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将聊城经济技术
开发区辛屯村燕山路西、帝斯曼公司北的约 8,000 平方米房屋租赁给山东海创,
租赁期限为自 2008 年 0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0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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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麦富迪目前租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玉甫上营 461 号东
南三房库房,租赁面积为 1,530 平方米,该处租赁房屋作为仓库使用,占发行人
及其境内子公司所有经营用房(含自有房产和租赁房产)面积的比例约 0.56%。
该租赁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上述租赁房产无产权证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产,从
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行业风险

    1、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水平逐年提升,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随着宠物在人类社会中角色和定位的变化,宠物经济快速崛起,宠物食品的市场
规模也逐年扩大。在国内宠物食品市场的竞争中,以玛氏、雀巢普瑞纳为代表的
外资企业先于本土企业建立了技术、品牌和渠道的优势,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我国宠物食品行业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越来越多的国内厂商
以自有品牌加入国内市场的竞争。国内厂商凭借其在产品生产工艺、销售渠道建
设及品牌推广等环节的后发优势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宠物食品行业正处于
国内厂商与外资企业群雄逐鹿的大环境之中,公司如果不能加快技术创新、优化
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拓展新的市场,将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格局,公
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主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
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 81.81%、83.84%、83.65%。如果原材料价格
发生较大波动,公司产品售价调整无法同步于原材料价格,一方面,原材料价格
上涨直接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导致短期内毛利率水平下滑;另一方面,若原材料
价格下降,公司将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当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如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上涨所产生的压力
转移,或者不能通过提升研发水平和产品生产工艺以抵消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压
力,或者不能通过有效的存货管理以抵消原材料价格下降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
压力,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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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全球产业格局不断调整,国际贸易摩擦频发,这对我国宠物食品产
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亚洲等
地区。2018 年以来,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贸易摩擦加剧,公司的
外销业务也无法独善其身。

    美国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报告期内,美国市场占公司境外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71.24%、62.67%、77.03%。自 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以来,美国
通过对中国出口产品设置关税壁垒以缩小贸易逆差。2019 年 5 月份以来,美国
对从中国进口的宠物食品征收 25%的关税。受此影响,公司境内生产的产品对美
出口的价格优势被削弱。除关税壁垒外,美国对宠物食品制定了较为苛刻的技术
标准,目前公司向美国出口的宠物食品符合相关技术指标,但不能排除未来美国
通过修改产品技术标准设置非关税壁垒,从而对公司出口业务需求造成冲击的风
险。

    综上所述,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出口市场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等贸易限制措施
持续存在或升级,公司出口业务面临市场需求下滑、经营业绩受损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国家“能耗双控”政策风险

    2021 年 9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
案》,提出“能耗双控”的目标是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
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响应“能耗双控”
政策,部分省份宣布严控能耗,要求高能耗企业错峰用电,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
提下对其限电限产。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公司暂未收到所在地政府部门有
关限电的书面通知。但若未来用电供给紧张情况加剧而导致“能耗双控”政策进
一步收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可能出台更加严格的限电限产政策,公司虽不属于
高耗能企业,但仍然可能会面临限产、停产的问题。因此,公司存在国家“能耗
双控”政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2、发行失败风险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顺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证监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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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注册批复文件,将启动后续发行工作。公司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
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但是股票公开发行是充分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存在
认购不足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7%、47.88%、
39.65%,占比较高。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同时,公司设有泰国工
厂从事宠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泰国工厂在境外采购劳务和原材料等主要以泰铢
结算。随着全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及各国货币政策的变化,结算货币与人民币
之间的汇率也会发生一定的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变动
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 1,556.01 万元、636.35 万元、-2,382.57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而发生大幅波动,则可
能会对公司海外销售和原材料的购置成本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汇率波
动风险。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一)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国民经济不断增长,推动宠物市场快速发展

    国内经济的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带动宠物消费需求扩张。据国家统
计局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15 年的 21,966.19 元增加至 2022 年
36,883.00 元,复合增长率达 7.68%。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加,物质生
活更加充盈,人民愈发注重精神需求的满足。宠物不仅仅充当人们感情寄托的角
色,也逐渐被当作中国人家庭中重要的成员。宠物消费成为情感消费,相比物质
消费,具有更大的需求空间和可持续性。

    2、国内市场本土品牌崛起

    消费升级和需求多元化使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品质并为高性价比的产品买
单,本土品牌在电商销售渠道崛起背景下迎来发展机遇。

    据《2022 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研究数据,影响养宠人群对宠物食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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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愿的主要因素是营养配比、原料成分、适口性及功能性。国内宠物食品企业早
期从事 OEM/ODM 业务,加工制造经验丰富,与海外品牌相比具有成本优势;
近年来国产品牌借助电商渠道,以高性价比优势布局国内市场,快速抢占市场份
额,同时,在传统渠道份额逐渐被电商渠道挤占的情况下,国外宠物食品企业在
商超等传统渠道的优势减弱。借助消费升级和电商化趋势,本土品牌的市场份额
持续上升。

    3、国内行业集中度提升,利好头部企业

    我国宠物食品行业发展初期,行业内中小企业偏多,行业内无序竞争情形较
为普遍,随着近年来国内宠物行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行业门槛逐渐提高,行
业内无序竞争的局面有所改变。

    随着科学养宠的普及,宠物主对宠物食品的营养、质量、安全要求都会提高。
质量稳定、有口碑的产品将获得更大市场。由于宠物更换主粮品牌的成本较高,
已树立品牌优势的头部企业在竞争中存在先发优势,这对小规模企业具有一定的
品牌壁垒。同时,产业资本的进入将加速行业整合,未来客户、资金及各类资源
都将向头部企业集中,龙头企业的优势将被进一步放大。

    4、国内养宠年轻化,年轻人群成为消费主力军

    养宠人群年轻化,80、90 后成为养宠主力。据《2022 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
书》,我国养宠人群以 80、90 后为主,其中 80 后占比 20.3%,90 后占比 55.9%。
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对精神生活品质的追求提升,年轻群体更多地将宠物视为家
人,对宠物陪伴的需求迫切,养宠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同时年轻群体对宠
物食品的接受度更高,消费意愿更强,宠物食品渗透率在所有年龄段中相对更高,
因此 80、90 后也成为宠物食品的消费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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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2 年我国养宠人群年龄分布(%)




数据来源:《2022 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

    5、海外宠物食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海外宠物食品市场已经发展成熟,近年来,受人口老龄化、单身人群增长等
因素影响,仍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据 Statista 数据预测,2012 年至 2023 年间,
全球宠物食品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8.50%,预计未来海外市场需求将保持稳
定增长的趋势。

    6、全球科学养宠观念提升,宠物食品健康化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宠物家庭地位的提高,宠
物主的诉求逐渐向精细化科学养宠方向转变,对宠物食品的品质和健康也有着更
高的追求,宠物主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选购品质更优、原材料更健康、甚至量身
定制的宠物食品。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得益于多年服务国际客户所积累的产品研发优势、生产工艺优势、质量管控
优势,2013 年公司创建自有品牌“麦富迪”,主打“国际化、天然、专业、时
尚、创新”的品牌形象,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升级,相继开发出双拼粮系列、益
生菌系列主粮、全价湿粮、全价冻干主粮等产品,致力于成为国内宠物食品行业
标杆。2021 年,公司收购美国知名宠物食品品牌 Waggin' Train 持续布局高端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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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食品市场。

    和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快速发展的自有品牌业务是一大竞争优势。
公司致力于品牌形象建设,在专业的售后服务及优秀的产品质量之外,公司已培
养了具备丰富宠物食品品牌营销经验的团队,探索出了一套相对有效的营销推广
模式:借助泛娱乐化的品牌营销、多样化的线上平台推广和打造联名款产品等多
种方式,公司自有品牌“麦富迪”的知名度在大众消费者中持续提升。

    据第一财经数据,“麦富迪”获 MAT2021 犬猫食品品牌天猫销量榜单行业
第一名,同时也成为 MAT2021 最受 Z 世代欢迎的宠物食品品牌。此外,“麦富
迪”先后获得 2019 年、2020 年连续两届亚洲宠物展“年度中国质造大奖”、“天猫
最受消费者欢迎品牌”、“年度最佳营销大奖”;2021 年亚洲宠物展“年度经典食品
品牌大奖”、“年度创新典范大奖”;2022 年亚洲宠物展“年度中国质造大奖”、
“年度经典食品品牌大奖”;2021-2022 天猫 TOP 品牌力榜(宠物)第一名;第
22 届中国国际宠物水族展览会(CIPS)“中国市场最活跃本土主粮品牌”;时
代宠物中国宠物行业“2020 年度畅销品牌奖”等多项荣誉。

    公司自有品牌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自有品
牌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99,327.51 万元、133,007.48 万元和 204,613.89 万元,自
有品牌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55%、51.95%和 60.55%,自有
品牌 2020-2022 年自有品牌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3.53%。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
牌收入占比在同行业中均属于较高的水平。

    2、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
司研发机构共有专职研发人员 86 人,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3 人,十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专业人士 23 人。公司研发人员紧密跟踪行业趋势、洞察客户需求,不断推
出适合宠物营养需求和消费者需要的新产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获境内授权专利 2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28 项、外观设计专
利 250 项,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 项。

    公司研发团队始终把握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趋势与方向,积极引进国
际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并不断进行设备和技术的改进和创新。公司将行业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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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肉瞬时高温乳化添加技术、口腔护理类产品功能提升技术、热风干燥宠物食品
质量、工艺及装备控制技术、真空冻干全价宠物食品质量、工艺及装备控制技术、
EAS 鲜肉全营养技术工艺及装备控制技术、宠物主食湿粮食品质量、工艺及装
备控制技术等一系列宠物食品核心技术应用到宠物食品的生产过程中。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宠物营养研究中心、新产品研究中心、宠物健康护理研究
中心、宠物训练研究中心、检测中心和中心实验室。其中宠物营养研究中心研究
不同品种的犬猫在各生长阶段、特殊生理期、不同运动量、不同环境下对能量及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和纤维等各种营养物质的需求;新
产品研究中心主要研究宠物食品的分类、食品配方、加工工艺过程对配方营养性
的影响等方面。在上述技术创新和研究中心的支持下,公司开发出适应宠物不同
生命阶段营养需求的宠物食品。如麦富迪肉粒双拼粮系列,弗列加特高肉粮系列、
弗列加特全价冻干系列、麦富迪鲜肉粮系列、麦富迪益生军团系列、麦富迪清口
香系列、麦富迪小橙帽保健品系列等一系列产品。公司实现多品类覆盖,成为产
品系列最丰富的国产品牌之一。

    此外,顺应宠物食品健康化、高端化、定制化趋势,公司发挥研发技术优势,
积极布局定制化市场,建造个性化定制 MES 智能柔性生产线,为客户提供护理
粮和处方粮的定制化配方和生产服务,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同时
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增强品牌竞争力。

    宠物食品行业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相对成熟,国外品牌在宠物基础
研究领域领先于国内企业。而国内宠物食品企业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宠物食品的
适口性、外形结构及包装上,基础研究薄弱,对核心工艺及营养平衡的研发投入
不足。在基础研究方面,国内厂商还落后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积极投身于犬猫
基础研究,建立了宠物营养研究中心,以记录、收集和分析犬猫在国内不同居住
环境、进食习惯、生活状态下的行为数据,开展产品适口性和营养性测试工作,
为公司产品原材料和营养添加剂筛选、不同配方和工艺产品的营养价值对比以及
处方粮、功能粮的研究与开发提供研究支持,打造差异化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在宠物营养和生理研究、新产品开发、产品
品质提升、工艺技术改进等领域持续创新,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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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海外生产基地及供应链优势

    从创立至今,公司秉承“全球视野,持续创新”的经营理念,坚持全球优质
原材料采购战略,保证宠物食品的品质和安全。公司为采购到优质的原材料并应
对国际贸易摩擦,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在提高原材料品质的同时有效的降低了
贸易摩擦可能带来的风险。此外,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是国内农畜产品生产大省,
公司在获取宠物食品重要原材料方面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节省了原材料的运输
成本,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公司多年经营形成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可快速响应
市场需求,高效灵活组织生产,缩短生产周期。同时公司对不同季节的市场需求
进行预测,确定市场策略,安排生产采购计划,降低库存成本,从而在激烈的市
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生产再到成品出厂,整个
过程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品质。

    公司遵循国际生产标准,使用自有辐照中心对产品进行辐照,成品检测坚持
实验室设备内部检测与第三方检测相结合,从根本上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公司
检测中心引进国际先进的高精度检测设备,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适应宠物食品生
产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标准,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严格进行产品质量
的控制和检测,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公司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是国内宠物食品行业少数几家拥
有 CNAS 检测实验室的公司之一。

    公司及其生产子公司通过了 BRCGS 认证、FSSC22000 认证、FSMA 认证、
IFS 认证、GMP 认证和 HACCP 认证等,已完成美国 FDA 注册,获得加拿大 CFIA、
日本 MAFF、欧盟 FVO 等海外宠物食品消费大国官方机构的认可凭。借稳定的
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积累了一批优质的海外客户,如沃尔玛、斯马
克、品谱等对产品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国际一流企业,并与之建立了长期、良
好的合作关系。

    作为行业领先的宠物食品企业之一,公司获得“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山东省质量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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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山东省绿色营养宠物食品工程实验
室”等荣誉。此外,依托公司宠物食品生产经营,公司所在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
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出口宠物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之一。

    5、客户与销售渠道优势

    在国际市场,公司产品销往美国、欧洲、日韩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积
累一批优质的品牌客户并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沃尔玛、斯马克、品谱
等国际知名企业。

    在国内市场,公司已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行格局,实现了最大化用户覆
盖与辐射。公司与天猫、京东、抖音等主要电商平台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
线上直销、线上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广阔的消费群体,线上业务规模呈上升趋
势。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线下经销商,在全国主要城市建立了销售渠道,遍布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面向各地宠物门店、宠物医院等进行产品分销。

    随着数字信息化的发展,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模式将是品牌商未来规模发
展扩大的战略通道。公司将通过线下渠道引导、教育消费者,通过线上渠道满足
消费者复购便利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6、品牌营销优势

    国内宠物食品市场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市场竞争未来将从单纯的价格竞争、
渠道竞争演变为品牌竞争。公司高度重视自有品牌的建设,经过多年的探索,目
前公司已培养了具备丰富宠物食品品牌营销经验的团队,包括产品企划、新媒体、
媒介、平面设计、影像等多方面的人才。公司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有效的营销推广
模式,借助泛娱乐化的品牌营销、多样化的线上平台推广和打造联名产品等方式,
公司自有品牌“麦富迪”的知名度在大众消费者中持续提升。

    在品牌营销方面,公司先后曾获得 2019 年、2020 年连续两届亚洲宠物展“年
度最佳营销大奖”;第 26 届中国国际广告节“2019 年度整合营销金奖”;第 12
届金鼠标“数字营销最具创新精神品牌”奖;2020 年宠物新国货“年度营销案
例”奖等。

    7、信息化运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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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数字信息化的发展,宠物食品行业线上销售渠道比重逐渐加大,线上渠
道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消费者真实数据,企业对海量消费数据的分析处理
能力及运用能力正逐渐成为企业增加客户粘性、提高品牌认知度和企业业绩的关
键。

    公司提前布局产品数字化转型,2019 年 11 月公司研发上线了“一物一码”
系统。该系统为公司自有品牌的部分产品添加唯一身份码,该身份码所含信息贯
穿全供应链,包括产品生产过程数据、仓储物流数据等。通过收集并存储供应链
各个环节的海量数据,为防伪防窜分析、产品质量溯源、产销协同及后续的创新
营销、大数据分析、会员应用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以达到通过数字化驱动业务
创新,提升竞争优势的目的。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七、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要经营状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0]43 号)的要求,本保荐人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进行了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规模和价格、主要成本的构成、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披露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无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需要披露的重大或
有事项。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与备案的核查情况

    (一) 核查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
令第 105 号)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
发[2014]1 号)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之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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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
资运作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
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 20 个
工作日内,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二)核查对象及结果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有企业股东 7 名,分别为聊城海昂、聊
城华聚、聊城华智、KKR、北京君联、珠海君联以及福州兴睿。经审阅该等企业
股东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填写的调查问卷
等资料,并经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查结果如下:

    1、聊城海昂

    聊城海昂系在山东省聊城市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
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和资产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因此,聊城海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2、聊城华聚

    聊城华聚系在山东省聊城市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
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担任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和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因此,聊城华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聊城华智

    聊城华智系在山东省聊城市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
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担任私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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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和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因此,聊城华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4、KKR

    KKR 系注册于卢森堡,于 2016 年 10 月 5 日设立的公司,属于境外股东,
并非私募基金规则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因此,KKR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5、北京君联

    北京君联系在北京市海淀区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北京君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为 SEF172,管理人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
明》,编号为 P1000489。

    6、珠海君联

    珠海君联系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珠海君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为 SGU226,管理人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证明》,编号为 P1000489。

    7、福州兴睿

    福州兴睿系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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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兴睿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为 SGP009,管理人为兴资睿盈(平潭)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资睿盈(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取得《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为 P1068390。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本保荐人对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取得相关工作底稿。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合法、合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
神。

十、保荐人关于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是否存在聘请第三方中介
机构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对本项目是否涉及意
见中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人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除依法聘请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十一、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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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说明外,保荐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六)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

    中泰证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利害关系
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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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裴康征



保荐代表人:

                  陈凤华            孙喜运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阎鹏



内核负责人:

                  战肖华



保荐业务负责人:

                      姜天坊



总经理:

             冯艺东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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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授权陈凤华、孙喜运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
责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2]4 号),本保荐人对上述两位签字保荐代表人的相关情
况做如下说明与承诺:

    截至本专项授权书出具之日,陈凤华在审保荐项目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600308.SH,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山
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121.SZ,阳谷华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陈凤华最近 3 年已完成的保荐项目包括:青岛蔚蓝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603739.SH,蔚蓝生物)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完成发行工作;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1207.SZ,联科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项目,该项目于 2021 年 6 月完成发行工
作;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00214.SZ,日科化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该项目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发行工作。最近 3 年内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过其他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
会自律处分。

    截至本专项授权书出具之日,孙喜运无其他在审首发项目、再融资项目。保
荐代表人孙喜运最近 3 年内已完成的保荐项目包括: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603739.SH,蔚蓝生物)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完成
发行工作;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60.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该
项目于 2022 年 6 月完成发行工作;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其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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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综上,截至本专项授权书出具之日,陈凤华、孙喜运被授权的相关情况符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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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凤华                     孙喜运




法定代表人: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