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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科精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陈燕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事 1 人,为 XIE TAO),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
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共计人民币 4,9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29.47%。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