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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8-2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8,913.86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04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913.86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
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
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10.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0.7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C27 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3.38 倍,超出幅度为
117.02%;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3.95 倍,超出幅度为 111.86%;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1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
价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高于 12.58 元/股(不含 12.5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申报价格为 12.58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1,180 万股(不含 1,180 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申报价格为 12.5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180 万股,且
提交时间同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 14:53:30:800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剔除 1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11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02,6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符合
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20,178,030 万股的 1.0044%。剔除部分不得参
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8 月 22 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
(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不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45.69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445.693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
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8.0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3.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0.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5.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 医
药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


                                    3
   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3.38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4日股     2022年扣        2022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非后EPS     率(倍)-扣非    率(倍)-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2年)     后(2022年)
600750.SH   江中药业     19.21      0.9470          0.8047         20.29            23.87
000999.SZ   华润三九     52.91      2.4781          2.2454         21.35            23.56
300146.SZ   汤臣倍健     19.74      0.8149          0.8088         24.22            24.41
                        平均值                                     21.95            23.95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0.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0.7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C27 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3.38 倍,超出幅度为
   117.02%;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3.95 倍,超出幅度为 111.86%;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质量是医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建立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体系、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
   质量管理标准。公司始终坚持把产品质量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从供应
   商选择、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取样与检验到成品检验等环节都严格按照
   GMP 的要求及公司质量标准的规定实施,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确保
   最终流向市场的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拥有药品 GMP 证书、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完善的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了产品
   的安全性,自成立以来,公司产品市场质量反馈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与
   质量相关的行政处罚。
       2)日益提升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4
    非处方药往往都是由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品牌信誉是其选择的重
要依据。公司始终将品牌建设贯穿到业务发展的整个过程中,经过十余年的持续
深耕以及一系列营销战略的实施,公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公
司主打品牌“21 金维他”,2020 年上榜“健康中国品牌榜”西普金奖药品榜,
2021 年度入选“2020-2021 年健康产业品牌发展指数TOP 品牌”,2022 年上榜
“2022 年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药品榜。在新渠道领域,公司 2020 年度获
“阿里健康大药房年度口碑品牌”、“阿里健康金鹿奖”,2021 年度获“阿里健康
金鹿奖-最佳口碑奖”,2022 年度获“阿里健康金鹿奖-创新品牌奖”、“京东健康
2022 年度潜力品牌奖”。在营销体系创新方面,2020 年公司联合小米集团获
“IdigitalChina 数字营销大赏-年度最佳跨界营销合作奖金奖”和“TMA 移动营
销大奖-跨界营销类银奖”。
    3)广覆盖深耕耘的营销网络

    公司一贯重视销售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强化销售渠道的广度和深度建设,建
立了以华东地区为主,国内其他区域全覆盖的业务格局。公司在重点省份及区域
均配备有专业的商务团队,负责当地的渠道建设与管理,保障产品销售实现充分
覆盖并精准触达消费者。
    4)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积极进取、专注执着的经营管理团队,经过十余年
的行业深耕,在医药健康产品研发、供应链保障、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品牌建
设、渠道建设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高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
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可持续、高效率运营。
    综上,发行人在质量控制体系、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销网络、管理团队
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定价具有合理性。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


                                    5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
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新股 8,913.86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10.00 元/股,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89,138.6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9,808.87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329.73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
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
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8、《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6,457.73 万元,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 10.00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9,138.6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
需求金额。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6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8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
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7
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
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
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5、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8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
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 2023 年 8 月 11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
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9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




                                  10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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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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