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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3-12-07  

股票简称:中远通                           股票代码:30151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厂
            房 1 层-9 层、B 座 1-7 层、C 座 1-9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本公司”、
“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
场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深圳市核达中
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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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
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
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
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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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80,701,75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
为 61,870,83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0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
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7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
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指引》(2023 年),中远通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2.99
倍。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价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3 年 11 月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23 日,元/                                       市盈率        市盈率
                                            (元/股)     (元/股)
                             股)                                         (倍)        (倍)
600405.SH      动力源           5.57          -0.0292         -0.0354        -             -
002364.SZ     中恒电气          7.93          -0.0991         -0.1139        -             -
300593.SZ      新雷能          17.46          0.5252          0.4929       33.24         35.42
300745.SZ     欣锐科技         31.43          -0.1693         -0.4105        -             -
002851.SZ     麦格米特         25.97          0.9436          0.5105       27.52         50.87
                               平均值                                      30.38         43.15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动力源、中恒电气、欣锐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 6.8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5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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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2.99 倍,低于可比上市
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3.15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
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
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
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
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
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
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7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
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
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特别是本次发行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公
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期,
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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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
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
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下文所述“报告期内”具体是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

     (一)市场变化的风险

     公司通信电源、新能源电源和工控电源等产品的销售情况受相关行业市场
情况影响较大,若相关行业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的影响,公司存在相关行业市场变化的风险。

     通信行业投资需求的周期性波动是通信设备行业面临的固有风险,若未来
全球运营商通信基础设施部署进程放缓或进入下降周期,或政企网络建设规模
出现下滑,或通信设备制造商减少对供应商的通信电源采购额,可能会对公司
通信电源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未来面临因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新能源汽车产业和配套的充电基
础设施行业发展放缓或下降,以及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新能源汽车零部
件和充电桩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新能源电源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工控行业与宏观经济、人口结构变化、制造业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关,市场
规模呈现着波动上升趋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若未来工控行业发展放缓或下
降,可能会对公司工控电源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且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54,753.86 万 元 、
103,349.21 万元、106,595.42 万元和 49,015.3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5.62%、72.32%、74.07%和 76.45%,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终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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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7,790.68 万元、69,737.44 万元、58,261.68 万元和 32,585.82 万元,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23%、48.80%、40.48%和 50.83%,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产品所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尤其是第一大客户的生产经营情
况或者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减少、产
品价格大幅下滑或使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将造成公
司收入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主要客户、尤
其是第一大客户的订单减少、提货速度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
现下滑的风险。

       (三)国际出口管制和贸易摩擦风险

     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给中国企业的全
球化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的部分客户被美国采取出口管制措施,并且在部
分国家和地区受到经营限制,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相关事态的发展,
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对相关客户订单减少的局面,进而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特别是 MOS 管、集成电路、电解电容等需要通过
进口采购。若未来国际出口管制和贸易摩擦加剧,使得公司相关原材料进口受
到限制,影响订单正常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公司主要客户 S 客户已被美国政府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报告
期内,公司从美国厂商采购的原材料占境外采购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38.58%、
43.33%、44.74%和 25.68%,占总采购的比例分别为 10.99%、13.01%、14.28%
和 9.58%,虽然占公司整体采购比例较低,但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
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为 S 客户生产相关产品,造成营业收入下降;甚至会影响公
司原材料的进口,对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98,440.01 万 元 、142,901.18 万 元 、
143,919.32 万元和 64,111.7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分别为 7,707.67 万元、10,641.82 万元、9,394.78 万元和 4,251.55 万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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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来可能存在因市场竞争、行业需求波动、客户经营或者与公司合作情况变
化、公司自身研发、生产和管理等问题而导致业绩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业绩下滑
的风险。

     因受行业供需关系波动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的提货速度同比下降,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
为 32,708.06 万元和 1,723.85 万元,较 2021 年第四季度分别同比下降 31.83%和
50.65%;公司 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分别为 64,111.74 万元和 4,251.55 万元,较 2022 年上半年分别同比下降
12.15%和 14.36%。

     公司后期经营业绩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变动、主要
客户订单和提货速度发生变化等影响而导致下滑的风险。

     (五)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毛利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分别为 2,509.24 万元、2,405.45
万元、1,609.87 万元和 1,229.33 万元,毛利分别为 1,182.74 万元、988.99 万元、
486.26 万元和 573.49 万元,毛利率较高,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若公司技术
开发服务收入减少或毛利率下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中国广核集团通过深核实业间接控制本公司 42.63%的股份,
吉学龙、张学军通过中远通开发、众贤成业及众才成业间接控制本公司 55.89%
的股份,中国广核集团、吉学龙和张学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98.52%的股份,公司控制权较为集中。中国广核集团实际控制的深核实业、吉
学龙、张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发行后,中国广
核集团、吉学龙、张学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一致行动人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有能力对公司的
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因实际控制人
不当控制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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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威珀数字工程建设延期竣工引发的行政处罚风险

     公司子公司威珀数字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分别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贸易
和科技局、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监管协议》《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的宗地建设项目应在 2018 年 3 月 19 日之
前开工,在 2019 年 9 月 19 日之前竣工,若因公司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动工
和竣工投产,已超过合理期限,不予延期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建议有关
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依法解除土地供应合同。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取得上述土地“粤(2019)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权第 0000009 号”不动
权证书。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竣工时间将晚于投资监管协议和土地出让合
同约定。深汕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向公司出具复函,确认
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不涉及土地闲置。2022 年 1 月 18 日取得深汕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
SS-2022-0002 号),确认该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验收合格。2022 年 3
月 31 日,深汕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威珀数字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深规土规〔2018〕11 号)
相关规定,本宗地逾期竣工事宜经审定为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导致,不计违约
金,因本宗地上建设项目已建成,不再另行约定竣工日期。”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威珀数字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但由于仍在二年的行政处罚追
溯期限内,存在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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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 上 市 公 告 书 是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 《 公 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
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
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33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1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中远通”,
证券代码为“301516”。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61,870,8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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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3年12月8日

     3、股票简称:中远通

     4、股票代码:301516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80,701,755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70,175,439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0,175,439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
不公开发售股份。)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1,870,834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8,830,921股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
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866,08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93%,战略
配售对象为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和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2号员工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2号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
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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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
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
量为3,438,522股,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90%。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姓名                                          (非交易日顺延)
                                             (股)          (%)
              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
                                          110,260,000          39.28   2026 年 12 月 8 日
                      有限公司
              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
                                           89,740,000          31.97   2026 年 12 月 8 日
                      司(SS)
 首次公开     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
                                               5,198,725        1.85   2026 年 12 月 8 日
 发行前已           (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     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
                                               3,123,518        1.11   2026 年 12 月 8 日
                    (有限合伙)
              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
                                               2,204,073        0.79   2026 年 12 月 8 日
                    (有限合伙)
                          小计            210,526,316          75.00           -
              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
              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1,409,024        0.50   2024 年 12 月 8 日
 首次公开             管理计划
 发行战略     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 2 号员
 配售股份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         3,457,059        1.23   2024 年 12 月 8 日
                    资产管理计划
                          小计                 4,866,083        1.73           -
                  网下发行有限售股份           3,438,522        1.22   2024 年 6 月 8 日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       30,914,334          11.01   2023 年 12 月 8 日
 网下发行            网上发行股份          30,956,500          11.03   2023 年 12 月 8 日
   股份
                          小计             65,309,356          23.27           -

                                          1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姓名                                       (非交易日顺延)
                                             (股)        (%)
                   合计                   280,701,755      100.00          -
注 1: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缩写,指国有股东;
注 2: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2.1.2 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625 号),发行人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 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10,641.82 万元 和
9,394.78 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 20,036.60 万元,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2.1.2 条之“(一)最近两年
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规定的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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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21,052.6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吉学龙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厂
住所
                        房 1 层-9 层、B 座 1-7 层、C 座 1-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353E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类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电
                        子技术产品、通信电源及系统、DC-DC 电源模块、军用电源、航
                        空航天电源、工业控制电源、不间断电源(UPS)、光伏控制器和
                        离并网逆变器、风电转换控制器、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
经营范围                源汽车车用 DC-DC 转换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包括交直流、
                        直流充电桩。集中式充电站(柜)、超级电容充电系统)研究、
                        开发设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制造、销售;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动汽车
                        充电服务、售电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提供电源及新能源
                        汽车充电设施的测试、认证服务。
                        专注于通信电源、新能源电源和工控电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主营业务                销售,为通信、新能源汽车和工业自动化控制等领域客户提供定
                        制电源解决方案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
所属行业                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邮编                    518116
电话                    0755-33599662
传真                    0755-3322985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vapel.cn
电子邮箱                ir@vapel.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证券部
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董事会秘书:林健
者关系负责人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0755-33599662-8367
者关系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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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

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和
债券情况如下:
                                                                                    占发行
                                                                                              持有
序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前总股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债券
号                                         量(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本比例
                                                                                              情况
                                                                                    (%)
                         2020 年 12 月至
1    罗厚斌    董事长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董事、总   2020 年 12 月至
2    吉学龙                                         -      6,263.19      6,263.19     29.75   无
                经理      2023 年 12 月
                         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董事、副        12 月
3    张学军                                         -      4,510.10      4,510.10     21.42   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2 月
                         2020 年 12 月至
4    徐文浩     董事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5 月至
5    张 蕾      董事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至
6    王建优   独立董事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至
7    沈传文   独立董事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至
8    黄洪燕   独立董事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股东代表
                         2022 年 5 月至
9    闪文晓   监事、监                              -             -             -         -   无
                         2023 年 12 月
              事会主席
              股东代表   2020 年 12 月至
10   师建伟                                         -             -             -         -   无
                  监事    2023 年 12 月
              职工代表
              监事、项   2020 年 12 月至
11   李群英                                         -             -             -         -   无
              目管理经    2023 年 12 月
                    理
                财务总
                         2021 年 2 月至
12   林 健    监、董事                              -        12.01         12.01       0.06   无
                          2024 年 2 月
                会秘书
注1:吉学龙、张学军分别通过中远通开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72.78万股、4,452.30万股;
吉学龙、林健分别通过众贤成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90万股、12.01万股;吉学龙、张学
军分别通过众才成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万股、57.80万股;
注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数量根据自然人持有直接股东(员工持股平
台)的出资比例与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数相乘得出。

     本次发行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
                                               1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深核实业和中远通开发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其分别持有公司
42.63%和 52.37%的股权。

     深核实业和中广核资本为中国广核集团控制的企业。其中,中广核资本是
中国广核集团下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业务方向之一是资产管理与经营。鉴
于公司 2015 年已有改制上市目标,且公司主营业务与中国广核集团及其子公司
主营核电业务无关,根据中国广核集团发展金融产业的统一战略部署,为发挥
中广核资本的专业化作用,提升对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实现更高的投资收益,中国广核集团原计划由深核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
让给中广核资本。但因当时税务安排需要,公司股权划转需要一段时间,故在
未股权划转的过渡期内,深核实业与中广核资本于 2015 年 9 月签署了《股权委
托管理协议》,将公司股权委托给中广核资本管理。后因公司在 2016 年启动改
制上市工作,为避免影响公司改制上市进程,深核实业与中广核资本未执行公
司股权转让计划,仍由深核实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延续之前的公司股权
托管安排,以发挥中广核资本在资本运作方面的专业能力;深核实业、中广核
资本均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前及法律法规禁止深核实业转让公司股权的期限
内,不会转让/受让深核实业持有的公司股权,当前公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亦
不会进行调整。

     深核实业根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中广核资本人
员作为其股东代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深核实业以自身名义对
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承担责任。针对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经中广核资本出具管理意见后,需深核实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投票表决。虽
存在股权委托管理事项,深核实业并未失去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影
响。

                                       15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中广核资本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深核实业向中广核资本进行公司股
权委托管理是中广核集团所做的内部安排,中广核资本根据《股权委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对深核实业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管理,但重大事项仍需由中国广核
集团批准决定,深核实业并未失去其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影响,股权委
托管理事项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核实业

     成立时间:1988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 535 栋西 6 楼 60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0.00%、深圳市新
核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0%

     深核实业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相同或相
似。深核实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2023 年 1-6 月     2022 年末/2022 年度

        总资产                                   43,202.19                  45,373.09

        净资产                                    8,116.96                   7,849.24

       营业收入                                    419.17                      489.22

        净利润                                     267.72                    4,658.61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中远通开发

     成立时间:1996 年 4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1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实收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玉律社区第七工业区第 1 栋 1-3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吉学龙持股 54.17%,张学军持股 40.38%,李战伟
持股 5.45%

     中远通开发主要从事配电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
司的主营业务不相同或相似。中远通开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2023 年 1-6 月   2022 年末/2022 年度

          总资产                                  49,386.12                 47,885.81

          净资产                                  28,410.31                 26,119.68

        营业收入                                  20,710.97                 34,073.18

          净利润                                   2,260.89                  3,920.62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深圳中礼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1-6 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广核集团、吉学龙和张学军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
中国广核集团通过深核实业实际支配公司 42.63%的表决权,吉学龙和张学军通
过中远通开发实际支配公司 52.37%的表决权,此外,吉学龙和张学军还分别担
任持有公司 2.47%股份的众贤成业和持有公司 1.05%股份的众才成业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98.52%的表决权。

     2017 年 3 月 6 日,中国广核集团实际控制的深核实业、吉学龙、张学军签
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20 年 12 月,中国广核集团实际控制的深核实业、
吉学龙、张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签署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中国广核集团、吉
学龙、张学军。

     《一致行动人协议》中约定的分歧解决机制如下:


                                            1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协议各方或各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
提案权、表决权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作出一致行动
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
定。”

     为进一步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深核实业、吉学龙、张
学军于 2020 年 12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约定:

     “1、各方同意并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决策及其他
重大事务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各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共同决策,在
股东大会的投票上保持一致,以达到一致行动。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
对有关公司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务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仍不能达成一致
意见时,以深实公司的意见为准。

     2、各方同意并承诺,各方或各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向公司派遣的董事就公司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
高管任免、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决策时保
持一致,并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果各方或各方通过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向公司派遣的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
司经营及财务政策方面的事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以深实公司方的意见为
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广核集团

     成立时间:1994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487,337 万元

     实收资本:1,487,337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33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00%,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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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0%

     中国广核集团主要从事以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专
业技术服务,天然铀资源的勘测、境外天然铀资源的开发及相关的贸易与服务,
核废物处置等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相同或相似。中国广核集团最近一年
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2023 年 1-6 月    2022 年末/2022 年度

        总资产                             96,240,914.76               91,265,773.22

        净资产                             30,102,933.15               28,976,498.52

       营业收入                              7,342,729.34              13,698,039.75

        净利润                               1,290,198.42               2,081,466.59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吉学龙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珠海通讯电源厂工程师;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深圳 ASTEC 开发部负责人、香港 ASTEC 开发部 Adapter
组高级工程师;1996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长;2022 年 9 月至今任惠州市中远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9 年 8 月
核达中远通有限创立,并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自公司创立以来,吉学龙先生
一直致力于市场开拓与产品营销工作。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核达中远
通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
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张学军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1988 年至 1992 年任职于内蒙古电视机厂设计所;1992 至 1993 年任深
圳亿利达商业设备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1993 至 1994 年,任雅达电源制品
(深圳)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深圳拓达科技有
限公司开发部副总工程师;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9 年 8 月核达中远通有限创立,并担任董事及总
工程师;张学军常年专注于研发工作,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对电源行业有深
刻的理解。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兼公司副总经

                                            19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图如下:




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核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深核实业和中远通开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广
核集团、吉学龙和张学军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深核实业和中远通开发
分别持有公司 31.97%和 39.28%的股份,中国广核集团通过深核实业实际支配
公司 31.97%的表决权,吉学龙和张学军通过中远通开发实际支配公司 39.28%
的表决权,此外,吉学龙和张学军还分别担任持有公司 1.85%股份的众贤成业
和持有公司 0.79%股份的众才成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
制公司 73.89%的表决权。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存在通过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三个持股平台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如下:




                                       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通过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部分员工通过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公司 5,198,725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85%。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

     2、认缴出资额:1,777.96 万元

     3、实缴出资额:1,777.96 万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厂房 9 层

     5、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众贤成业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类别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万元)          (%)        (万股)
                                                                           公司董事、总经
                                                                           理、匠能智造执行
 1   吉学龙     普通合伙人        974.36            54.80         284.90   董事兼总经理、威
                                                                           珀数字执行董事兼
                                                                           经理
 2   赵文刚     有限合伙人             55.09         3.10          16.11   总经理助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
 3   林健       有限合伙人             41.07         2.31          12.01
                                                                           秘书
 4   熊火芹     有限合伙人             36.02         2.03          10.53   市场部业务员

 5   刘忠万     有限合伙人             35.92         2.02          10.50   品质中心副总监

 6   顾云将     有限合伙人             34.20         1.92          10.00   供应链副经理

 7   王海艳     有限合伙人             34.20         1.92          10.00   国内市场部副经理

 8   董岩       有限合伙人             34.20         1.92          10.00   总经理助理

 9   何飞虎     有限合伙人             34.17         1.92           9.99   市场部业务员

10   肖长胜     有限合伙人             32.51         1.83           9.51   市场部业务员

11   余银发     有限合伙人             32.49         1.83           9.50   市场部业务员

12   范宜燕     有限合伙人             30.78         1.73           9.00   市场部业务员

                                               2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类别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万元)          (%)       (万股)
13   王龙飞     有限合伙人             27.78        1.56           8.12   生产部经理

14   于志辉     有限合伙人             26.81        1.51           7.84   客户经理
                                                                          南山数字研究院二
15   张兴豪     有限合伙人             23.94        1.35           7.00
                                                                          室主任
16   肖龙       有限合伙人             22.59        1.27           6.61   计划部副经理

17   沙志祥     有限合伙人             20.86        1.17           6.10   体系部经理

18   吴门柱     有限合伙人             20.52        1.15           6.00   市场部业务员

19   朱耀友     有限合伙人             20.52        1.15           6.00   市场部业务员

20   先锋       有限合伙人             19.02        1.07           5.56   办公室主任

21   叶勇       有限合伙人             18.98        1.07           5.55   海外市场部副总监

22   周文楚     有限合伙人             18.80        1.06           5.50   计划部经理

23   陈永兵     有限合伙人             16.02        0.90           4.69   成本部经理
                                                                          品质工程部运营总
24   沈欣       有限合伙人             15.18        0.85           4.44
                                                                          监
25   杨志雷     有限合伙人             14.58        0.82           4.26   市场部业务员

26   刘相信     有限合伙人             14.11        0.79           4.12   市场部业务员

27   范世伟     有限合伙人             13.73        0.77           4.02   市场部业务员

28   李玉明     有限合伙人             13.34        0.75           3.90   工程部经理

29   谢东辉     有限合伙人             12.64        0.71           3.70   市场部业务员

30   王琦       有限合伙人             10.33        0.58           3.02   市场部业务员

31   任伟涛     有限合伙人             10.26        0.58           3.00   工程师

32   程宝国     有限合伙人             10.26        0.58           3.00   售后服务部副经理
                                                                          南山数字研究院一
33   李亚三     有限合伙人              8.83        0.50           2.58
                                                                          室主任
34   张炼       有限合伙人              7.23        0.41           2.11   技术员

35   孔德生     有限合伙人              6.84        0.38           2.00   供应商管理部经理

36   闫红卫     有限合伙人              6.84        0.38           2.00   财务部高级经理

37   赵磊       有限合伙人              5.13        0.29           1.50   人力资源部经理

38   张仪       有限合伙人              4.10        0.23           1.20   市场部业务员

39   谢江波     有限合伙人              3.42        0.19           1.00   电脑部主管

40   杨春兰     有限合伙人              3.42        0.19           1.00   财务部副经理

                                               22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类别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万元)       (%)           (万股)
41   颜卫              有限合伙人         3.42            0.19            1.00   市场部业务员
                                                                                 开发部技术总监、
42   白福生            有限合伙人         3.42            0.19            1.00
                                                                                 新能源一部经理
                合计                  1,777.96          100.00          519.87


     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在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二)通过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部分员工通过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公司 3,123,518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11%。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2、认缴出资额:1,068.24 万元

     3、实缴出资额:1,068.24 万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厂房 6 层

     5、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众能成业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类别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万元)       (%)           (万股)
                                                                                 公司研发中心总工
 1   李战伟       普通合伙人          332.08        31.09               97.10    程师、众兴华监
                                                                                 事、匠能智造监事
 2   吕志明       有限合伙人           55.45            5.19            16.21    软件部经理

 3   刘喜文       有限合伙人           46.14            4.32            13.49    开发三部经理

                                                   23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类别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万元)       (%)         (万股)
                                                                       开发部技术总监、
 4   白福生    有限合伙人         41.04          3.84          12.00
                                                                       新能源一部经理
                                                                       开发新能源五部经
 5   张建峰    有限合伙人         41.04          3.84          12.00
                                                                       理
 6   房书文    有限合伙人         41.04          3.84          12.00   工程师

 7   代春林    有限合伙人         37.37          3.50          10.93   新能源二部经理

 8   李光良    有限合伙人         34.20          3.20          10.00   新能源四部经理

 9   邢益星    有限合伙人         34.20          3.20          10.00   开发八部经理

10   曾跃斌    有限合伙人         34.13          3.20           9.98   开发 PCB 经理

11   严明      有限合伙人         27.36          2.56           8.00   工程师

12   朱礼      有限合伙人         25.43          2.38           7.44   工程师
                                                                       研发中心副经理、
13   王庆棉    有限合伙人         25.31          2.37           7.40   新能源事业部副部
                                                                       长
                                                                       开发新能源二部副
14   叶永生    有限合伙人         25.15          2.35           7.35
                                                                       经理
15   旷国栋    有限合伙人         22.60          2.12           6.61   工程师

16   彭伟      有限合伙人         21.94          2.05           6.41   EMC 组副经理

17   刘绍辉    有限合伙人         20.52          1.92           6.00   开发十一部经理

18   丁海波    有限合伙人         20.57          1.93           6.02   工程师
                                                                       模块开发一部副经
19   孙凤俊    有限合伙人         20.52          1.92           6.00
                                                                       理
20   王春俊    有限合伙人         18.11          1.70           5.30   工程师

21   王增运    有限合伙人         17.10          1.60           5.00   开发结构经理

22   钟名华    有限合伙人         17.10          1.60           5.00   测试部经理

23   孙建琪    有限合伙人         13.68          1.28           4.00   工程师

24   江申才    有限合伙人         13.11          1.23           3.83   工程师

25   徐钢      有限合伙人         10.26          0.96           3.00   工程师

26   黄兵兵    有限合伙人         10.26          0.96           3.00   工程师

27   陆桃英    有限合伙人          8.55          0.80           2.50   工程师

28   林国欢    有限合伙人          6.84          0.64           2.00   监控一组工程师

29   何伟      有限合伙人          6.79          0.64           1.99   监控二组工程师

30   莫汉岐    有限合伙人          5.47          0.51           1.60   工程师

                                            2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类别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万元)       (%)         (万股)
31   方泽栋    有限合伙人          5.47          0.51           1.60   工程师

32   黄茂盛    有限合伙人          5.47          0.51           1.60   工程师

33   陈应勇    有限合伙人          5.13          0.48           1.50   质量管理组副经理

34   曾红玲    有限合伙人          5.13          0.48           1.50   工程师

35   张小燕    有限合伙人          3.42          0.32           1.00   工程师

36   房鑫      有限合伙人          3.42          0.32           1.00   工程师

37   肖谋权    有限合伙人          3.42          0.32           1.00   工程师

38   冯运辉    有限合伙人          3.42          0.32           1.00   工程师

            合计               1,068.24     100.00            312.35


     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通过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部分员工通过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公司 2,204,073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79%。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

     2、认缴出资额:753.79 万元

     3、实缴出资额:753.79 万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厂房 2 层

     5、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众才成业的出资结构如下:

                                            25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发行人处任职情
       姓名         类别
号                             (万元)          (%)        (万股)           况
                                                                           公司董事、副总
 1   张学军     普通合伙人        197.69            26.23          57.80   经理、众兴华执
                                                                           行董事兼经理
                                                                           研发中心副经
 2   王庆棉     有限合伙人        146.99            19.50          42.98   理、新能源事业
                                                                           部副部长
                                                                           公司研发中心总
                                                                           工程师、众兴华
 3   李战伟     有限合伙人         23.51             3.12           6.88
                                                                           监事、匠能智造
                                                                           监事
 4   李好瑞     有限合伙人         21.89             2.90           6.40   工程师

 5   肖爱华     有限合伙人         20.97             2.78           6.13   工程师

 6   谢桂丹     有限合伙人         19.67             2.61           5.75   工程师

 7   张银       有限合伙人         19.50             2.59           5.70   工程师
                                                                           公司董事、总经
                                                                           理、匠能智造执
 8   吉学龙     有限合伙人         18.82             2.50           5.50   行董事兼总经
                                                                           理、威珀数字执
                                                                           行董事兼经理
 9   王小莲     有限合伙人         18.74             2.49           5.48   工程师

10   周亚雷     有限合伙人         18.53             2.46           5.42   开发七部副经理
                                                                           模块开发一部副
11   孙凤俊     有限合伙人         18.36             2.44           5.37
                                                                           经理
12   陈琳       有限合伙人         18.13             2.40           5.30   工程师
                                                                           南山数字研究院
13   李亚三     有限合伙人         17.10             2.27           5.00
                                                                           一室主任
14   黄乾灶     有限合伙人         16.44             2.18           4.81   工程师

15   李华锋     有限合伙人         15.48             2.05           4.53   工程师

16   肖后荣     有限合伙人         14.92             1.98           4.36   工程师

17   温远旺     有限合伙人         14.56             1.93           4.26   安规副经理

18   田明巨     有限合伙人         13.66             1.81           3.99   工程师
                                                                           开发部技术总
19   白福生     有限合伙人         13.68             1.81           4.00   监、新能源一部
                                                                           经理
20   饶高       有限合伙人         13.00             1.72           3.80   工程师

21   纪玉金     有限合伙人         12.15             1.61           3.55   工程师
                                                                           开发十一部副经
22   纪清锋     有限合伙人             11.63         1.54           3.40
                                                                           理

                                               2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发行人处任职情
                  姓名            类别
          号                                 (万元)        (%)            (万股)             况
          23     陈钰斌        有限合伙人        10.26               1.36            3.00    工程师
                                                                                             模块开发二部副
          24     徐富能        有限合伙人        10.26               1.36            3.00
                                                                                             经理
          25     李赟章        有限合伙人         8.55               1.13            2.50    工程师

          26     朱威          有限合伙人         6.84               0.91            2.00    工程师

          27     余翔波        有限合伙人         6.84               0.91            2.00    工程师

          28     孙圣文        有限合伙人         6.84               0.91            2.00    工程师

          29     黄官勇        有限合伙人         5.13               0.68            1.50    工程师

          30     王东          有限合伙人         5.13               0.68            1.50    监控二组工程师
                                                                                             新能源二部 CPM
          31     邵洋          有限合伙人         5.13               0.68            1.50
                                                                                             经理
          32     冯运辉        有限合伙人         3.42               0.45            1.00    工程师

                        合计                    753.79             100.00          220.41


               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在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不
         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股)      (%)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                                                                    自上市之日起
1                                110,260,000          52.37        110,260,000       39.28                         控股股东
         开发有限公司                                                                        锁定 36 个月
     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                                                                    自上市之日起
2                                 89,740,000          42.63         89,740,000       31.97                         控股股东
         限公司(SS)                                                                        锁定 36 个月


                                                              2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股)       (%)             (股)        (%)
     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                                                                  自上市之日起     员工持股平
3                               5,198,725         2.47          5,198,725           1.85
       业(有限合伙)                                                                      锁定 36 个月         台
     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                                                                  自上市之日起     员工持股平
4                               3,123,518         1.48          3,123,518           1.11
       业(有限合伙)                                                                      锁定 36 个月         台
     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                                                                  自上市之日起     员工持股平
5                               2,204,073         1.05          2,204,073           0.79
       业(有限合伙)                                                                      锁定 36 个月         台
     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
                                                                                           自上市之日起     参与战略配
6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          -          1,409,024           0.50
                                                                                           锁定 12 个月     售的投资者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 2
                                                                                           自上市之日起     参与战略配
7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          -          3,457,059           1.23
                                                                                           锁定 12 个月     售的投资者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自上市之日起
8    网下发行有限售股份                   -          -          3,438,522           1.22                        -
                                                                                             锁定 6 个月
          小计                210,526,316       100.00        218,830,921        77.96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1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                   -          -         30,914,334        11.01           -              -

2        网上发行股份                     -          -         30,956,500        11.03           -              -

          小计                            -          -         61,870,834        22.04           -              -

          合计                210,526,316       100.00        280,701,755       100.00           -              -
         注 1: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缩写,指国有股东;
         注 2:公司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 3: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 4: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共有股东68,023户,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股
         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号                                         (股)             (%)
                 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1                                         110,260,000             39.28
                             公司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2       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89,740,000             31.97
                                                                                              个月
                 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3                                              5,198,725           1.85
                             合伙)                                                           个月
                 长江证券资管-中国银行-长江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4      资管星耀中远通 2 号员工参与创           3,457,059           1.23
                                                                                              个月
                 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号                                      (股)           (%)
      深圳市众能成业投资企业(有限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5                                        3,123,518         1.11
                  合伙)                                                  个月
      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6                                        2,204,073         0.79
                  合伙)                                                  个月
      长江证券资管-中国银行-长江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7     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       1,409,024         0.50
                                                                          个月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75,814          0.06             -
                                                                  网下投资者获配数量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10%(向上取整计算)
9     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72,396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
                  公司
                                                                           月
                                                                  网下投资者获配数量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10%(向上取整计算)
10    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72,396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
                  限公司
                                                                           月
                 合计                  215,713,005        76.85             -


七、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
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
(湖北)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长江资管星
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员工
资管计划”)和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 2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
资金。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29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数量的比例
号            名称                (股)                               (元)           (月)
                                                        (%)
      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
 1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1,409,024               2.01    9,679,994.88          1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 2
 2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3,457,059               4.93   23,749,995.33          12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4,866,083               6.93   33,429,990.21            -
注 1: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0,526,314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866,083 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6.93%。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5,660,231 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情
况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和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发行人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409,024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1%,最终获配金额为 9,679,994.88 元;中
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457,059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 4.93%,最终获配金额为 23,749,995.33 元。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866,083 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6.93%,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和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3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产品编码:SAAV73;

       设立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备案日期:2023 年 9 月 7 日;

       投资类型:混合类;

       募集资金规模:1,212.00 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不超过 968.00 万元;

       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比例等情况如下:

                                                              认购资产管   资产管理计
                                                高级管理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理计划金额   划持有份额
                                                员/核心员工
                                                              (万元)     比例(%)
  1       肖龙          计划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102.00        8.42
                  制造中心物料质量保证部
  2      贺永顺                                  核心员工       80.00         6.60
                          工程师
  3      肖长胜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70.00         5.78

  4      何飞虎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60.00         4.95

  5      李保珍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60.00         4.95
                  研发中心开发新能源二部
  6      叶永生                                  核心员工       60.00         4.95
                          副经理
  7      范宜燕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50.00         4.13

  8      陈永兵          成本部经理              核心员工       50.00         4.13

  9      何欢欢   制造中心生产部生产主管         核心员工       40.00         3.30

 10      刘相信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40.00         3.30



                                           3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购资产管   资产管理计
                                                高级管理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理计划金额   划持有份额
                                                员/核心员工
                                                              (万元)     比例(%)
 11      谢东辉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40.00         3.30

 12      黄继欢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40.00         3.30

 13       彭伟    研发中心 EMC 组副经理          核心员工       40.00         3.30

 14      邢益星    研发中心开发八部经理          核心员工       40.00         3.30

 15      刘喜文    研发中心开发三部经理          核心员工       40.00         3.30

 16      蔡凤平       研发中心工程师             核心员工       40.00         3.30

 17      肖爱华       研发中心工程师             核心员工       40.00         3.30

 18      陈小香       研发中心工程师             核心员工       40.00         3.30

 19       陈琳        研发中心工程师             核心员工       40.00         3.30

 20      顾云将       采购中心副经理             核心员工       40.00         3.30
                  采购中心采购订单履行部
 21       鞠平                                   核心员工       40.00         3.30
                            主管
                  采购中心采购订单履行部
 22       卢红                                   核心员工       40.00         3.30
                          跟单员
                  采购中心采购商务二部工
 23       张亮                                   核心员工       40.00         3.30
                            程师
 24      陈文洁    市场部海外市场部经理          核心员工       40.00         3.30
                  子公司匠能智造研发中心
 25      黄茂盛                                  核心员工       40.00         3.30
                          工程师
                            合计                               1,212.00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212.00 万元,其中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认购金额不超过 968.00 万元。

       (2)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 2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产品编码:SAAV74;

       设立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备案日期:2023 年 9 月 15 日;

       投资类型:权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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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募集资金规模:2,375.00 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不超过 2,375.00 万元;

       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比例等情况如下:

                                                          认购资产管   资产管理计
                                          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理计划金额   划持有份额
                                            核心员工
                                                          (万元)     比例(%)
  1      吉学龙        董事、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300.00       12.63

  2      李战伟     研发中心总工程师           核心员工     950.00       40.00

  3       董岩          总经理助理             核心员工     565.00       23.79

  4      杨志雷        市场部业务员            核心员工     360.00       15.16
                   研发中心南山数字研究
  5      李亚三                                核心员工     100.00        4.21
                         院一室主任
                   子公司匠能智造研发中
  6      王春俊                                核心员工     100.00        4.21
                         心工程师
                            合计                           2,375.00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375.00 万元,可全部用于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

       3、限售期

       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和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
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3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70,175,43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
公开发行的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6.87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4.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0.5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9.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1.33倍(发行市净率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
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3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526,314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4,866,08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93%。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5,660,231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7,414,856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2.60%;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17,894,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40%。根
据《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5,275.9253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
整数倍,即13,062,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4,352,856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2.60%;网上最终发
行数量为30,956,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7.40%。回
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327894129%,有效申购倍数为3,049.76488倍。

     根据《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30,780,686 股,缴款认购金
额 为 211,463,312.82 元 , 放 弃 认 购 数 量 为 175,814 股 , 放 弃 认 购 金 额 为
1,207,842.18 元 。 网 下 投 资 者 缴 款 认 购 34,352,856 股 , 缴 款 认 购 金 额 为
236,004,120.72 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放弃认购金额为 0.00 元。网上、网下
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股份数量为 175,814 股,包销金额为 1,207,842.18 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35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50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65.04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245.4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3年12月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83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5,965.04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85元
(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股本)。本次发行费用
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
                                       3,430.11 万元,其中保荐费为 200.00 万元,承销
保荐及承销费用
                                                      费为 3,230.11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50.00万元
律师费用                                                361.32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69.81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3.80万元
                 合计                                  5,965.04万元
注: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已经包含本次发行的印
花税。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245.48万元。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
转让。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5.17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36元(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3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3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度和2023年1-6月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5号),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
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
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
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57号《审阅报告》。请投资者阅读在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2023年1-9月的主要财务信息以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等相关内容已
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
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3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
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1                                                    7936007880190000278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2                                                    79360078801700002785
  3                                                    40000211292017437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4                                                    4000021129201743844
  5                                                        7718776571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6                                                        757577659744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         650010161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03005543567


二、其他事项

       公司自披露《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
之日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合同;


                                          39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三)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
职调查。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二、保荐人有关情况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初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保荐代表人:张俊青、李宏强

     项目协办人:李京

     其他项目组成员:郭忠杰、李志豪、林寒振、杜晓奇、白勍羽、林伟祺、
王君

     联系人:张俊青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

                                       4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张俊青、李宏强负责持续
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张俊青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
总监。张俊青先生拥有 12 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曾担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完成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苏州春
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等
项目。

     李宏强先生,保荐代表人,会计学学士,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副总监,曾参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公开发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吉林泉阳泉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42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深核实业,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的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5 年,根据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战略部署,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
有限公司与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委托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对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股份进行管理。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广
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同受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除委托的管理权限外
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受限制,前述管理安排不影
响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所有权。

     ①除前述外,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
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
守前述规定。

     ②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6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
规定的,本企业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43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转让股票所得收
益将由发行人收回,且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
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②本企业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
行;

     ③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
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
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④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
得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
票所得收益,且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自愿
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中远通开发,实际控制人吉学龙、张学军的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就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4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
述规定。

     ②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6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
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④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
规定的,本企业/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转让股
票所得收益将由发行人收回,且本企业/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
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
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
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②本企业/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
式进行;

     ③如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5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④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
前不得减持。

     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
让股票所得收益,且本企业/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
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公司股东众贤成业、众才成业的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6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
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
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
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①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

     ②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
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③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
人所有。

     4、公司股东众能成业的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
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
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
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

     ②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
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4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③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
人所有。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健的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6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③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④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
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
由发行人收回,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
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4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②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
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
格应作相应调整);

     ③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
减持。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
所得收益,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
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
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制定了关于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
施。

                                       49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
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股票。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中,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在公司
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等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
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不能迫使控股股东或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
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
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自稳定股
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
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公司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将依法注销,并及时办
理公司减资程序。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当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
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应在启动条件触发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控股
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增持股数区间、增持价格区间、
期限等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且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若本项与上述两项发生冲突,以本
项为准。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如公司在已实施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已增持公司股票的前提下,公司股票
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
司股票的方案,该方案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
增持股数区间、增持价格区间、期限等实施增持。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
少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 2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
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 50%;增持价格不高于

                                       5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若本项与上述两项发生冲突,
以本项为准。

     公司不得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
金支持。

     若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
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3、相关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
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如果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
则公司可将控股股东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及后一年度的薪酬予以扣留,同时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实际执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或采取其他有效
的补救措施为止。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相关主体实际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
并督促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并
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52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将督促公
司的控股股东购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
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2、公司控股股东深核实业、中远通开发,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吉
学龙、张学军的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
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企业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企业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
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3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
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深核实业、中远通开发,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吉
学龙、张学军的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
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的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
收益,加强投资者回报。同时,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5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
资金合法、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研发能力、信息化管理和运营服务水平、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进一步
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
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

     (3)提高运营效率,做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丰富的生产运营经验和坚实的
市场基础。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利契机,抓住当前市场发展的有利机
遇,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扩大市场份额,做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
平。

     (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等文
件中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制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
东回报机制。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
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
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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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2、公司控股股东深核实业、中远通开发,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吉
学龙、张学军的承诺

     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切实履
行对发行人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
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宜,公司承
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
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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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若本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
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核实业、中远通开发,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
团、吉学龙、张学军的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
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罗厚斌、吉学龙、张学军、徐文浩、
张蕾、王建优、沈传文、黄洪燕、闪文晓、师建伟、李群英、林健的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
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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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九)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的约束措施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③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
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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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深核实业、中远通开发,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吉
学龙、张学军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本企业/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本人所获分
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
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
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3、其他股东众贤成业、众能成业、众才成业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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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
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
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
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
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罗厚斌、吉学龙、张学军、徐文浩、
张蕾、王建优、沈传文、黄洪燕、闪文晓、师建伟、李群英、林健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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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③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④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⑤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
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
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
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
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
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二、对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人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上述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6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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