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集环科:2023-00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3-008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
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控股股东 Win Score Investments Limited 提名杨晓虎、季国祥、赖泽侨、
丁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士龙、袁新文、
周语菡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袁新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李士龙、袁新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语菡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后,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宋萍萍女士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宋萍萍女士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晓虎先生:1975 年 2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上海中集冷藏箱股份有限公司质控部主任;2000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中集集团集装箱营运事业部销售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集安
瑞科市场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历任中集安瑞科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总裁;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晓虎先生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1,114.08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68%,与公司控股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杨晓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晓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季国祥先生:1966 年 12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商学院 DIMP、
英国布拉福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5 年 2 月至 1990 年 3 月任南
通锅炉厂翻译;1990 年 4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南通顺达经营部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营销服务部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PG 工业公司(中国)物流装备漆全球业务总监;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 CRONOS 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东亚区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季国祥先生通过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 1,018.98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6983%,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季国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季国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赖泽侨先生:1977 年 1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企业
管理专业学士,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 TCL 多
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亚太石油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深圳市华芯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2019 年 2 月至今任中集安瑞科财务部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赖泽侨先生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61.1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19%,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赖泽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赖泽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丁莉女士:1973 年 1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省干部经济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士、香港大学 SPACE 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硕士,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1992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湖北省长沙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会计;2000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1 月历任深圳市禾泽明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市场部经理、人力行政经理;200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 TCL 多媒体科
技控股有限公司 AV 事业部人力行政部部长、TV 欧洲业务中心人力资源部部长、
研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监、总部人力资源 BP 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集集团人力资源 BP 部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中集安瑞科人力资源
与行政部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莉女士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33.96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66%,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丁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士龙先生:1953 年 5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空军通信
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学士、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函授),环境工程高
级工程师。1998 年 10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党委副司局
级干部;2005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副会长;2009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创新
联盟理事长兼专家委员会主任;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士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士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士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李士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袁新文先生:1962 年 1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财务
会计专业学士、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8 月任福建龙岩财
经学校教师;1986 年 8 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
授;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挂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2017 年 5 月
至 2019 年 9 月挂职福建商学院副院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袁新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新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新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袁新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周语菡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系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索诺马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以及 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招商局中国基
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3)执行董事;2002 年 2 月
至 2005 年 7 月以及 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 年 4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1166)监事;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48)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分别担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语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语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语菡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周语菡女
士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