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3-016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100 万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公布后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515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1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1 WIN SCORE INVESTMENTS LIMITED
2 08*****353 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466 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1 日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城港路 159 号
咨询联系人:孟阳
咨询电话:0513-85564961
传真电话:0513-8556840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