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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诺思兰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5 号中关村生物医药园 A406 室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松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2,213,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960,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高钟镐因公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 6 人,出席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履行应尽
义务。公司董事长就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
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
司规范运作、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监事会实
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 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未明示表决权数 10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专项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604 号),经核查,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及津贴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尚未盈利,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切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以及因
此导致增加注册资本而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事项;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709,7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许松山先生、聂李亚先生、韩成权先生、高洁女士、李艳伟女
士、马杉姗女士系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
展战略需要,调整原“生物工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NL002 项目Ⅲ期临床试
验”、“NL003 项目Ⅲ期临床试验”及“NL005 项目Ⅱ期临床试验”的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21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松山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许松山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日山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许日山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聂李亚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聂李亚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韩成权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韩成权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洁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高洁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垒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陈垒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英典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王英典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徐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任自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任自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钟镐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提名,提名高钟镐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暂停研发注射用重组人改构白介素-11 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经综合审慎考量公司
整体研发项目及重组人改构白介素-11 后续开发情况,决定暂停研发该项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
反对股数 30,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弃权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未明示表决权数 1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农商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 4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北京农商银行城市
副中心分行申请项目贷款 4000 万元,并由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申请贷款 4000 万
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为补充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诺思制药公司)生物药物产业化项目相关建设资金,诺思制药
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申请贷款 4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20 个月,宽限期 2 年。
    上述公司及诺思制药公司贷款由诺思制药公司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抵押
物为诺思制药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靓丽五街 3 号院 6 号楼 1 层 101(权证号:
X 京房权证通字第 1508499 号)、北京市通州区靓丽五街 3 号院 7 号楼 1 至 4 层
101(权证号:X 京房权证通字第 1505282 号)、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 D18、D19
部分地块土地(权证号:京通国用(2012 出)第 00013 号)及后续形成在建工
程。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尚需诺思制药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含中关村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并作出决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3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13%;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
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整
体投 资方向不变更的情况下,对“生物工程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等进行变更并调整其项目周期。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告编
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183,2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4%;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3%;弃权股数
3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2      2022   12,360,720 99.9960%     400      0.0032%   100      0.0008%
          年度
          利润
          分配
          方案

  14      关于   12,360,720 99.9960%     400      0.0032%   100      0.0008%
          部分
          变更
          募集
          资金
          用途
          的议
           案
  15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许松
          山为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的议
      案
16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许日
     山为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的议
      案
17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聂李
     亚为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的议
      案

18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韩成
     权为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的议
      案
19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高洁
     为第
     六届
     董事
     会董
     事的
     议案
20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陈垒
     为第
     六届
     董事
     会董
     事的
     议案

21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王英
     典为
     第六
        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的议
         案
  22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徐辉
        为第
        六届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的
        议案
  23    关于   12,330,720 99.7533%   400   0.0032% 30,100 0.2435%
        提名
        任自
        力为
        第六
        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烁、刘帅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