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9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隋大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长赵庚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隋大鹏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949,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其中股东赵庚飞先生书面 授权委托隋大鹏先生代为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1,7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8,600,7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赵庚飞、张之阳、唐红新因工作原 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贾梦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60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 情况做具体报告,并阐述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 状况,基于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和 2022 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2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44,520,441.72 元 , 加 上 年 初 分 配 利 润 125,380,222.63 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的现金 7,666,674.85 元,减去转作股本 普通股股利 46,000,049.0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7,193,057.06 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安排,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公告编号 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4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3%; 反对股数 2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60,6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 反对股数 1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六 《关于 617,088 93.89% 130 0.02% 40,000 6.09% 2022 年 度公司 利润分 配方案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晓松、葛晶晶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