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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辉信息: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3-0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7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现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
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
下: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
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
本次发行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实施完成(上述发行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为准)。

    (3)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59,800,06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7,972,135 元,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假设 2023 年净利润在 2022 年全年净利润基础上按照-10%、0%、
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
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 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7)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
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元、元/股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3.12.31
             项目
                                    /2022.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股本总额(股)                       199,333,546     199,333,546   259,133,609
假设 1: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比 2022 年度
减少 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0,814,869.30  -55,896,356.23 -55,896,356.23
所有者的净利润


                                       2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3.12.31
             项目
                                     /2022.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8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8           -0.27
假设 2: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与 2022 年度
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0,814,869.30  -50,814,869.30 -50,814,869.30
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5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5           -0.24
假设 3: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比 2022 年度
增加 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0,814,869.30  -45,733,382.37 -45,733,382.37
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3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3           -0.22
注 :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
增长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等即期回
报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相关内容。




                                        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
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
务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的落地实施。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
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
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
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提高,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降低,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
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力争股东利益最大化。

    3、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结构,以适应公司不断


                                  4
国际化的步伐,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还将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
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同辉佳视(北京)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
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章程》《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
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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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
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崔振英,以及本次发行完成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力声科力技术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做出的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给予补偿;

   3、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
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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