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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辉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9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王一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原总经理隋大鹏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任命王一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一方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烟台大学经济
管理专业,本科。曾任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政企数
字化产业发展数字教育业务推广。2023 年 8 月自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辞职。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
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一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